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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从那日起,董倪开始发现自己对Jack竟然有些许的依赖和留念。董倪开始害怕起来,自我保护的本能促使董倪开始了刻意的回避。她明白,自己和Jack是不可能的,年龄差距太大,文化背景太不相同,Jack浪漫的一塌糊涂,而才二十出头的她竟极度的缺乏安全感。只希望有一天,等她准备好了,足够成熟了以后,找一个人,感情世界简单一点的一个人,能够傻傻地疼她,和她在一起,只要,只要他不丢掉她,那就已经足够。
      而这些,在董倪看来,Jack都是不合适的。
      在董倪未接Jack电话的第十天早晨,董倪刚一开门就发现这个家伙竟然在门口坐着睡着了,高高的鼻梁,蓝色的格子围巾,董倪居然发现这家伙睡着的样子有些迷人。
      “Jack,hey, why are you …”(Jack你怎么在…)董倪不得不叫醒这个躺在自己门口的庞然大物,要是被邻居撞见了,或许会引起“国际纠纷”什么的。毕竟,躺在这地上的还是重庆A大学最受欢迎的外教Jack, 是啊,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做这个家伙的Rose呢,而他却唯独钟情于董倪。他的爱激烈而又深沉,令董倪毫无防备。
      “Well, didn’t see you in the club last night, and you do not answer my phone, so I think I need to be your ‘door god’, then, even if you do not bother me, I can still protect you, sorry to have slept over, I was aiming to leave earlier.”(哦,昨晚在俱乐部没见到你,你又不接我电话,所以我就想着继续做你的“门神”吧,那么即使你不理我,我也可以保护你啊,不好意思啊,睡过头了,我本打算早点离开的。)
      董倪这才知道,过去,好多个晚上Jack 都睡在门外,只是他都在确保董倪晚上没有遇到闯入的窃贼之后才在早上离开,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买好了早餐站到董倪门口。这在别人看起来浪漫的行为,在董倪看来Jack却是十分的不可理喻,神经兮兮,跟浪漫比起来,她觉得这样的行为滑稽又可怕。要不是因为Jack的老师身份,她会觉得Jack不是个正常人。
      “Jack, you are already 40, not 4, stopping acting so childish!”(Jack 你都四十了,不是四岁的小孩子,能不能不要再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董倪叫Jack进屋,大发雷霆道。
      “Dolly, you like bells,why The whole house is full of all kinds of bells.”(董倪,你喜欢铃铛么,为什么呢,整个屋子都挂满了铃铛呢!)Jack显然没有去听董倪的抱怨,反倒关心起董倪满屋子的铃铛。他那深邃的蓝眼睛像童话中的幕布,任一串串的铃铛恣意地演奏着那些并不是特别协调的乐曲。
      “This is your first time to invite me in, Dolly, thank you.”(这是你第一次请我进来呢,董倪,谢谢你。)蓝眼睛,温柔的语音是董倪最受不了的两个致命武器,显然Jack每每都能恰到好处的运用这两个武器对董妮进行袭击,正想朝他发火来着,董倪居然说了一句:“Do you eat noodles for breakfast”(你早餐能吃面么?)
      “Yeah, I will eat anything you cook!”(只要是你煮的,我都吃)
      这应该是董倪第一次和Jack发火吧,想想也对,认识不到两个月的老外天天在你家屋外边睡觉说要保护你,怎么也会觉得可怕,再者老外表达爱意的方式和中国人总是有区别的吧,中国人始终还是涵蓄内敛的,而外国人总是令人匪夷所思,他们的字典里,只要你喜欢对方,就应该大胆地表白,用心地追求。只是作为一个老外大叔的身份追求董倪的时候,董倪着实有点接受不了,再外向的都见过了,如此奔放的还真是头一回。
      煮面的时候,董倪一句话都不说,任Jack怎么装萌也不爱搭理他。人们常说,男人,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前,无论多大都是长不大的。其实不是,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偶尔也会表现些许幼稚,但是只要她们需要,他们也会在应有的时候表现出自己的成熟。
      吃面的时候,董倪发现Jack安静了起来,不会用筷子的他正倔强的和筷子叫着劲儿,豆大般儿的汗水从他的额头滚落下来,见此情景,董倪竟噗嗤的笑了,似乎什么气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这个家伙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啊。
      “Hey, use the fork”(呢,用叉子吧)董倪一边笑着,一边给对方递了个叉子过去。
      “Thanks, honey, look ,you care about me!”(谢谢啊,亲爱的,瞧,你是关心我的)Jack似乎想抓住每一个机会来告诉董倪,其实潜意识里她是喜欢他的,只是她不愿意承认而已。
      “Of course, I care about you, you are my uncle Jack. My funny、naughty、crazy uncle Jack.”(我当然会关心你啊,你是我的Jack叔叔啊,我那有趣,淘气还疯疯癫癫的Jack 大叔。)
      “And you are my Rose, my rose with thorns.” (而你是我的玫瑰“罗斯”,我那带刺的玫瑰“罗斯”)
      董倪再次低头不语,因为她实在想不通自己究竟是哪里吸引了这个“老头”,究竟自己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家伙死心。或许对方只是想玩玩呢,认识时间也不长,过段时间等对方对自己失去了兴趣,或许就不会再这么苦苦的纠缠了。只是对方都四十岁了,为何还是单身一人,为何只身来到重庆,曾经有过什么经历都不曾和董倪谈过。董倪也从未问起,因为在董倪看来只有了解不多才不会有过多的瓜葛,对方才不会觉得你对他感兴趣。既然一开始就觉得没有结局,董倪便不想给对方希望,董倪不是心硬的女孩,只是不想伤害到对方。
      只是这一次,董倪的冷漠再也不起作用,对方像越挫越勇的战士一次次出击,一次次差点击破董倪的心底防线,最最最可怕的,莫过于,他读得懂董倪。
      吃完面条,董倪准备收拾碗筷,没想这家伙居然站起来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常洗碗对手不好,还是他来洗吧。拉扯中发现了董倪左手上长长的一条疤。显然不可能是跳钢管舞弄的。Jack收起了平日里耍宝的那份模样,露出了大学老师的那份成熟。
      “Dolly, I’m sorry, can I ask how did you get the scar”(董倪,对不起,我能不能问一问你这条疤痕是怎么来的么?)
      “No big deal, cut when I cook”(没啥大不了的,做饭的时候切到的) 董倪心里一紧,已经半年多了,这条伤疤像噩梦一样一次次提醒着自己半年多以前的那场灾难,只要一闭眼,只要一触摸到这个伤疤,那一幅幅血腥的画面,一具具尸体都让董倪难以窒息。
      “Oh, really Dolly, I’m Uncle Jack, a psychological expert. You need to talk to me. I may do some help.”(是真的吗?董倪,我是Jack叔叔,一个心理学专家,你需要跟我谈谈吧,我或许能帮到你。)
      “Nobody can help, nobody! Even god can not help! Stupid Jack, you should go, get out of my house!”(没有人能帮我,没有人!老天爷也帮不了,Jack你个蠢货,你该走了,出去吧!)不知是伤疤疼痛起来,还是怎么回事,董倪突然朝Jack怒吼道。手上的伤疤怎会有心里的疤疼呢,董倪一直小心翼翼地将这个疤藏起来,以为只要不触碰到,就不会疼。她每天装疯卖傻般的向所有人证明她的快乐,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可怜她,她试图对所有的人都很友好,试图做个最温暖的人来掩盖她内心的无助。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在帮着她做选择,因为,她毫无挣扎的能力,一次次被遗弃的经历,让这个饱受磨难的女孩有着同龄女孩不该有的成熟,也让她从未感受过别人所拥有的安全感。
      董倪极度缺乏安全感,而Jack只是一不小心触碰到了那条压着她安全感的高压线。
      Jack并没有离开,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董倪气得脖子都发紫了,他轻轻地走到她跟前,正想给她个拥抱,她却一把推开了他,像推掉过去所有痛苦的记忆一般,推掉了眼前的这个庞然大物,可是他也毫不示弱。任由她在自己怀里又哭又闹也决不放开,因为他知道,她太孤独了,因为孤独,所以好强,因为好强所以才不愿接受所有人的好,只要他不放开,她就不是真正的孤独,他可以成为她的依靠。
      董倪也不知道为什么总在Jack的面前坚强不起来,从不掉眼泪的她已让这个家伙见到自己哭了2次了,这次更是嚎啕大哭。她更不明白,Jack为什么那么完美,那么完美到40岁都还没有结婚。可正是因为这样,在董倪看来,他的太完美却是他最大的遗憾,因为完美的男人往往不能给人安全感。除了安全感,董倪什么都不想要。
      那一日,他俩都没有去上班,Jack给学校请了假,董倪也请了病假在家里睡了一天,而Jack也在等董倪情绪稳定了些便离开了。虽是在家里睡觉,董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这会儿已冷静了许多,想着Jack的好,想着自己的无理取闹忽的好些内疚。坐起身,抽了一支烟,董倪做了一个决定。是时候该跟他讲讲这个伤疤的故事了。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Jack回来了,带来了一块好大的pizza,应该有十二寸吧,看到pizza的时候,董倪乐坏了,因为已经一天都没吃饭了,Jack很有心的把pizza切了出来,分装的时候在盘子中间用番茄酱写上了“Dolly bear, wish you happy everyday! Love,Uncle Jack”(董倪熊宝贝,祝你每天都快乐!爱你的Jack大叔)像这样的小浪漫,董倪已见惯不怪了,只是后来每每想起Jack的好,董倪都特别后悔,那段时间,竟然没有主动为Jack做过一件浪漫的事,一件也没有。
      见董倪吃的正香,Jack突然很认真的对董倪说要送董倪一个礼物。他早就和董倪约定,再也不送贵重物品,他还保证,这次的礼物几乎没花什么钱。
      “Ok,show me!”(好吧,给我看看吧。)董倪正纳闷这家伙会又送些什么,没想他变戏法似得变出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盒子,绿色的盒子,拳头般大小。董倪接过盒子,轻巧的如一张薄纸,打开,盒子里空空如也,盒子底部有一个歪歪扭扭写着的“福”字。
      “So, I guess you wanna send me the bottom character, right”(那么,我猜你想送给我的就是这个盒子底部写的字么?)董倪看到这个福字,眼前浮现着一个老外吃力的拿着笔在盒子底部写字的场景。不觉得有些好笑。
      “Dolly, it takes me 2 hours to learn to write it. I ruined so many cute boxes.”(董倪,我花了两个小时才把它写成呢,我还毁了好些盒子)
      “Thanks, Uncle Jack, I think I love this box.”(谢谢Jack 大叔,我想我很喜欢这个盒子)正要收起来时,Jack突然补充道:“Wait, wait, Dolly, this is not a simple box, it’s a magic box. I’ve put everything good of the world in the box, like good luck, happiness, health and anything you want. Can you feel it ”(等等,等等,董倪,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盒子,这是一个魔盒哦,我已经把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放到盒子里了呢,你看有好运,有幸福,有健康,还有所有你都想要的东西,你能感受到么?)说罢,一把握住董倪的手,深情款款地说:“I’m sending you them all through my hand, haha.”(我现在就通过我的手,把所有东西都传给你,收到了没?)
      此时,董倪的手里握着了条叮叮当当的串满铃铛的银脚链,铃铛是董倪的最爱,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条脚链,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铃铛的声音,像泉水敲击石块,又像Jack温柔的话语。总之,她太喜欢它了,以至于都忘了责怪Jack还是买了一个相对花钱的礼物。也是从那时起,Jack知道董倪爱铃铛胜过于玫瑰,给董倪收集各种各样的铃铛竟然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吃过pizza,简单洗漱,Jack邀董倪去朝天门走走,说还有惊喜要给她。也罢,在家里都憋了一天了,出去走走也无妨。待董倪收拾好准备出门,天已经黑了,出租车沿着滨江路疾驰开去。这应该是重庆最美的一条路吧,窗外,天连着山,山连着水,在一排排蜿蜒盘旋如金蛇般路灯的分割下,重庆的夜显得深沉而温柔。江水缓缓流淌,路灯如星星般列列地撒在江面。“哎!”董倪在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没有月亮”。其实由于厚厚的云层,重庆几乎都是少有星星和月亮的,董倪以为看到了星星,所以怕月亮没有星星的陪伴而太孤独,忽地有些低落。
      下车后,Jack拉着董倪就往江边走,董倪也没想太多,有些小好奇Jack会给她什么惊喜。
      “Dolly, close your eyes! Just a moment!”(董倪,闭上眼睛,等一小会儿!)
      这个家伙究竟又在玩什么啊,好吧,闭眼就闭眼吧。待Jack叫她睁眼时,眼前几株烟花像童话里的魔法一样撒在了江面,那是董倪最开心的一个晚上,只可惜还未来得及看烟花放完,就听到远处有人在喊:“我遇的到!哪个待放花炮!那点儿不可以放花炮哈,快灭了。(重庆话)”董倪拉着Jack就是一顿狂跑,确保没有人追了两人躺在地上就是一顿狂笑。
      “Jack, you should be Jerk, we are almost being caught!”(Jack你个傻蛋,我们都差点被抓了!)
      “Dolly, at least you laughed! Look no sad mood in your eyes, you are really happy this time. It is worthy.”(至少你哈哈大笑了啊,董倪!瞧,你眼里都没有悲伤的情绪了,这次你真的很开心呢,这么做很值得啊)
      接着又是一阵大笑,有那么一刻的安静,董倪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情不自已,现代都市的爱情故事好多都以男女主人翁的忘我亲吻而将故事推向高潮。可是董倪没有,她会克制,因为如果吻了Jack, 她不知道这个感情该怎么解释,接下来该以什么身份再面对他。所以,她没有放纵自己。而Jack更是十分体谅这个女孩。这个他视为宝贝般的女孩。如果她不愿意,他决不会碰她,因为接吻也好,□□也好,如果没有对方的心甘情愿,没有心灵的碰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告诉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性感,美丽,坚强,乐观,只是有心结没有解开罢了,她是一个值得他去等待的好女孩。
      “Jack, do you really wanna know the scar Or any of my stories”(Jack,你真的想知道这个伤疤的由来么?或者,任何有关我的故事?)
      “I’d like to do anything that can make you happy, Dolly, I can do everything for you.”(董倪,我愿意做任何可以使你开心的事情,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Ok, I am going to tell you about the scar, but I will speak in Chinese.”(好吧,我跟你讲讲这个伤疤,但是我得用中文讲)人们在生气发火的时候常常会回到自己的母语当中,因为只有母语才能表达他们最真实的情感,抑或是因为这样,董倪才会觉得那些她不想回忆的画面如果用英文讲出来会觉得滑稽可笑,她希望她能用一口气讲完,不需要思考怎样将那时的某些情感用生僻的英文词汇来描述出来,更重要的是,Jack不需要真正听懂她的故事,但至少,有人听,至少,她愿意讲给别人听,她就已经开始在学会面对了。只是,她一直不知道,Jack会中文,只不过会听,却不怎么会说,更不会写罢了。
      “Oh, ok”(好,好的)Jack没有说什么,他只想当好一个听众,一个不给董倪任何压力的听众。
      “我本不是汉人,是羌族人,我出生在萝卜寨,而我的羌名叫‘美思子’,据说我出生的时候,太阳刚升起,所以父亲给我启了这个名字。‘美思’就是太阳的意思。由于某些原因,我从小就没有见过父母,小时候,是姑姑养的我,她不喜欢我,整个家族的人都不喜欢我,因为做巫师的爷爷说我阴气重,命硬,跟谁生活在一起都会给别人带来厄运。所以6岁的时候,姑姑把我送到北川的一个小学交了学费,老师就再也联系不到她了。我的班主任,可怜我,收养了我,我于是有了自己的汉族名字,老师姓董,我是跟着老师姓的,董倪也是老师给我起得名字。老师有个女儿,是个时髦的舞蹈老师,她在大学的时候主修的是民族舞,偶然接触钢管舞时,就叫着我一起练钢管舞。她其实是不喜欢我的,因为毕竟我加重了他们家的经济负担。每次我摔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时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这也是我为什么拼命要学会跳钢管的原因。
      可是在我念到高二的时候,有一天回家,居然发现屋里所有人都搬走了,房子已经更换了主人。我再也联系不到董老师,联系不到她所有的亲戚。她就像当年姑姑丢掉我一样从人间蒸发了。”
      说到这,董倪竟然放声哈哈大笑,因为,她突然发现两次被丢掉的方式竟然如此惊人的相似,第一次这么讲出来,突然发现太令人可笑。于是她就这么哈哈大笑,直到没有力气了又接着讲。而Jack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因为,这是他目前唯一能给她的。
      “为了省钱,我学习很努力,小学跳了两级,初中也只读了两年,17岁不到,参加高考,所以20岁就大学毕业了。其实我要感谢董老师的女儿,因为她,我大学期间一直能在俱乐部演出打工挣钱。除了家教挣得的钱,我在俱乐部赚的钱居然攒起来有好多。多到我能为我的初恋男友投资开公司,还给自己买了房子。我出入那么乌烟瘴气的场所,那么的洁身自好,想为他守身如玉。没想到,他竟然为了他的生意在2008年5月1日的那一天给我下药,把我送给他的生意伙伴。因为,他不相信能在俱乐部里挣那么多钱的我会是处女。”说到这,董倪又开始放声大笑,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初恋男友实在是太亏了,竟然把自己女友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一个那么脏的男人。
      “Jack,你说他是不是很亏?哈哈哈!那之后,我们分手了,我觉得自己很脏,我每天都在不停洗澡,当然你们老外肯定觉得无所谓,只是我还是觉得自己很脏,从那以后,我都觉得自己穿过几次的衣服都会很脏,所以我拼命的买衣服,穿新衣服能让我觉得自己干净一点。我就那么洗,那么洗,一直洗到了5月12号,中午2点28分的时候,我还在洗澡,于是我幻觉到我的整个屋子都晃动起来,我以为我洗澡洗多了受凉了,头晕于是就躺在浴缸里休息,可是我还是头晕,还是觉得天旋地转,我告诉自己,董倪你是钢管舞女王,你不可以再这么继续下去,你病了,得赶紧看医生,于是我穿好衣服,正准备出门,才发现到处都是人,小区物管在叫我们业主都赶紧下楼,我才知道地震了,只是大家一直都在猜究竟哪里是震中,那时候我埋怨的最多的就是为什么地震没把我埋起来,我那么的一无是处,活着真的很浪费。后来,知道震中是汶川的时候,我想的最多的还是萝卜寨,离震中只有5公里,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找到我爷爷,他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命硬。疤,是在北川刨石头救人的时候留下的。”能一口气讲这么多,董倪已经精疲力竭了,事实其实比她描述的更令人心酸,她竭力只摘取故事的梗概,用一种描述的手法给Jack讲述着一个一次次被丢弃的女孩的故事,仿佛故事的主人翁并不是她,因为如果是她,她便会伤心欲绝,如果过多的去描述这个故事的细枝末节,故事的碎片就会更加锋利地刺伤她的心。手上的疤,其实不是她在救人的时候留下的,倒是别人救她的时候留下的。
      那日,董倪冒充志愿者冲向北川的时候,余震不断袭来,前方早已没有了去路,满眼的残渣碎片,尸体,血腥,还有死亡的味道。整整一个上午,救出来的全是血淋淋的尸体,董倪一个箭步往里冲,趴在废墟上刺手空拳的刨着满地的碎片,她绝望地喊着:“爷爷,爷爷,你为什么要丢掉我,爷爷,爷爷你究竟在哪里啊爷爷……”她就像一个发了疯的野狗,任双手的鲜血直流,也绝不愿停止。仿佛,刨的不是石块,而是她21年来都在做着的噩梦。一个兵哥哥发现她时,她已经哭昏在废墟上,兵哥哥抱起她,她的手还死死地拽着钢筋,怎么也掰不开,兵哥哥也斗气拉她的手,就这样,鲜血滚落,一条长长的伤疤留在了她的左手上。
      那日,Jack一下子明白了许多。他终于知道董倪为什么永远都没有安全感,为什么才22岁的她似乎已经有了30岁的心,为什么她一提起伤疤就大发雷霆。这么好的女孩儿,为何要受这么多的伤呢。Jack暗下决心,要给她安全感,不让女孩再有机会被丢掉。打那时候起,董倪每天都会收到一个铃铛,当然还有一个盒子,也是从那时候起,董倪告诉自己,如果这个男人能坚持这么做一年,就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从此不再寻找,白首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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