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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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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和大街。
街上人潮流动,电车的鸣笛伴随着周边小贩的叫卖,倒是活生生的凑成了一幅《活色生香》图。阳光绚烂,毫不吝啬的普照在了这绿瓦红墙之间和那突兀横出的飞檐之上。
还真是个好天气呢!
坐在黄包车上的乔奈何正这样想着,这边车夫就突然停了下来,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毛巾胡乱的擦了一下脸上的汗,随后才转身冲乔奈何笑道:“先生,147号到了。”
“那么快?!”
乔奈何刚来还不熟悉环境,自然也不知道147号在哪儿,所以就拦了一辆黄包车,可感觉这也没坐多长时间就到了,早知道这么近就不坐车了,也不用花钱了,一提到钱又是一阵心痛。
乔奈何起身下车,抬头向上看了一眼,只见上面挂着一块有些老旧的大牌匾,其上提着四个大字“胡记酒馆”。
这……真的是……承和大街,147号吗?
“可我不是过来吃饭的啊。”乔奈何看着酒馆里面正热火朝天的忙着招待客人的店小二,本能的说出了这句话。
“这是147号吗?”
车夫一听,倒让是被乔奈何的话给逗笑了,“别的先不说,就光俺在这汉陵拉车也都有十几年了,这城中的大街小巷俺早就窜遍了,别人都称俺为“路路通”,俺还能把先生给拉错不成,这就是承和大街啊,这街上也只有一个147号,再说您再仔细的瞧瞧那个门牌上面不是写着的吗。”
乔奈何随着车夫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块极小的木牌,不过上面的字都有些掉漆了,只剩下个“14”还算清楚,“7”字和“号”字都已快褪的差不多了,只能勉强的看出来。
“不好意思啊。”乔奈何感到有些尴尬的笑笑,随即便掏出大洋将车钱给付了。
“没事,没事。”车夫笑嘻嘻的接过钱,收好之后,将毛巾一甩重新挂在脖子上,弯腰拉起车,大喊了一声“走咧!”随后就快速的跑到了街中,与不断过往的车辆融为一体,渐渐的就不见踪影了。
看着眼前的这座热闹非凡的酒馆,乔奈何有些犹豫该不该进去,又低头看了眼手里用油纸包裏着的书,不禁想起了那张纸条上的字,“承和大街,147号,暗号如上”。
究竟是谁派那个小女孩过来找他的呢?那个人又是怎么知道自己的住址呢?他找自己又为了什么事呢?
而且……这本书……为什么突然又会出现在了这里?
会不会……是……他?!
裕兴码头。
黄包车一到目的地立马就停了,秋玉笙还未下车,远远的就看到了以马正道为首的那一行人,个个都是一米八多的糙汉子,穿着灰布长衫,脚踩老式黑布鞋,站在人群中异常显眼,看上去就颇有气势,明眼人一看便知是庆德楼的人,因此都早已躲的远远的,一是心存敬意之情,二是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得罪了其中的哪一位,那可就真的开罪不起了。
站在不远处的马正道此时也猛然瞅见了坐在车上的秋玉笙,于是就朝他招了招手,示意让他赶紧过去。
秋玉笙会意后,便立马起身下车,正准备付钱时,却被车夫伸手拦住了。
“您应该就是秋老板吧?”车夫眯眼笑着,上下左右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秋玉笙,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就是庆德楼的那位红角儿,秋玉笙,秋老板,是您吧?”
秋玉笙不禁心中生疑,有些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是啊。”
“原来还真是秋老板啊!早就听闻您的大名了,却还从未见过真容。”说到最后,车夫倒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拉车的也没多少钱,一直想听您的戏,可就是买不起票,但我可是您的戏迷啊,每次路过戏楼时,偶尔从里面传出一两句您的唱腔,光是听听我就浑身有劲了,一天拉上个七八趟都不嫌累的。”
拉车的是个大叔,还是个油腻的中年大叔,大约有四十多岁的年纪,个头的不高,有点秃顶,留着圆滚滚的啤酒肚,穿着的布褂也是有点脏兮兮的。
一张整日在外经雨淋被风吹的脸,又黑又干又起着几颗脓痘,虽然这会儿出了点汗但上面还是起了皮儿,汗水流过有脓痘的地方更显得越来的发红了,估计是日积月累经常在外被太阳晒的就渐渐的发了炎,一双手满是老茧,手背上也是伤痕累累应该是拉车时,不小心就撞哪儿磕的。
大叔见到秋玉笙,那真是如黄河决堤一般滔滔不绝,就像是打开了话匣一般,说个没完没了,人嘛,谁没个偶像,见到偶像不就得诉说一下自己对他的忠诚,支持,与“爱意”嘛,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秋玉笙是真的理解不了大叔这一顿操作猛如虎的“狂轰滥炸”似的倾诉。
什么对你的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
拜托!
这是一个人该……不对!这是一个男人该说的话吗?!!而且还是个中年大叔!!
“这是车钱。”
也不知道大叔是从哪儿学来的,反正秋玉笙听的是眉心直跳,只想付完钱赶紧离开。
车夫赶忙伸手推辞道:“秋老板的钱我可不能收,我可是您的……”
“行了,我不欠人情的。”
大叔还未说完就直接被秋玉笙打断了,见他死活不要,秋玉笙只好将钱一把扔到车座上,付完之后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了。
大叔看见秋玉笙如此诚意,又见他潇洒离开的背影,心中不免感叹自己果然没有“爱”错人啊!很显然这是又被秋玉笙圈了一波粉。
码头上人山人海,一眼望去全是人头,其上立有牌坊,名为“裕兴码头”。
裕兴码头倒也有段悠久的历史了,也算是汉陵中,至今为止最大的一座码头了,自然也是最为繁华的,整日川流不息,呈一派欣欣向荣之势,不管是商人旅客,或是拉载货物,人们最先考虑的便是这裕兴码头了;虽然裕兴码头颇有名气,但却不是官家的,这点倒是让人出乎意料。
秋玉笙在人群中正努力的向马正道他们挤过去,虽然此时客船还没到,但是人们就已早早的在码头候着了,迫不及待的要与家人团聚,有的甚至还拿着自制的长杆大木牌,上面写着那人的名字,待船一停,舱门一开,再把牌子一举,远远的那人便可看见,从而可以顺利的找过来,不用再像个无头苍蝇一般乱找乱撞了。
马正道见秋玉笙被人挤的厉害,不太容易过来,只好领着身后的伙计去找他了,有伙计开路,这路自然就好走多了,人群自动避让,分开了一条小路。
见到秋玉笙,伙计们立刻双手抱拳鞠了一躬,大声道:“秋爷好!”
这声“秋爷”喊的颇有气势,成功引起了周边的骚动,人们纷纷侧目,有的更是三五成群的小声议论起来。
“秋爷?难道他是秋玉笙?!”
“肯定的,没看那些人对他毕恭毕敬的嘛。”
“他长的可真好看啊!”
“你这不是废话嘛,他可是汉陵中多少姑娘梦寐以求的人啊!”
“切!不就是个破唱戏的吗?!就一个戏子瞧把你们给迷的!我看你们姑娘家就是肤浅!!”
“唱戏的怎么了?!你还不是个卖鱼的啊!”
“你!!”
“就是!没人家有本事,反而还小瞧人家,我看你啊,就是扳倒酒缸,咬了青杏――酸透了!!”
“哈哈哈……”
………………
“你怎么来了?”马正道伸手将秋玉笙拉到了人群较少的地方。“我不是让你在家休息几天吗?”
“在家闲的没事,直发慌,还是来戏园吧,不唱戏,总可以干点活吧。”秋玉笙回道。
“你啊!”马正道一直都拿秋玉笙没办法,只好伸手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对他笑笑,开口道:“那你以后,可不要怪班主我,没给你放假啊!”
“知道了,知道了,我也没有那么小气吧。”
“哦,对了,我听园里的其他人说,冯领班和刘管事他们巡演回来了?”秋玉笙看着马正道,一脸的疑惑不解,“不是说他们到三四个月之后才回来的吗?怎么回的这么早?是出什么事了吗?”
闻言,马正道的脸色渐渐的沉了下来,一开口,不禁的有些心事重重起来,“我这也是前两天才收到他们要回来的信件,这不,一大早的就过来候着,直等到了现在也没见个人影儿,信上只说他们回来时会经过裕兴码头,让我们等在这接他们,至于其它的,信上就再是没有了,谁又知道他们那边发生了什么呢?哎……”
马正道也是心里发慌,但他不是闲的,而是怕的,害怕他们巡演的途中出了什么意外,从冯豫才和刘国胜他们出戏园的那天,他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整天提心吊胆的,害怕他们遇上了土匪,又怕他们遇到了哪个操/黑心的地皮蛇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害怕。
虽然害怕,但戏楼还是要坚持半年或是一年组织一次巡演。
所谓巡演,便是从戏班里抽出一些唱功好的和一些家伙什儿拉的响的成员,让他们自己组成一个小戏班,再由戏班里的领班人或是总管事的领队到各地演出,或是进城,或是进村。
有的时候班主也可亲自领队,但大多数都是班主留在戏园,以做镇台或守园。
一次巡演下来可谓是名利双收,不仅盆满钵满,这名声更是传的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可想而知,这得为戏楼赢得了多少的名誉,又增添了多少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