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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开个玩笑给 ...
身体轻飘飘的,好像飘浮在空中。
我死了。
当我冲出马路的时候,高速行驶的车辆毫不留情的让我腾空,然后落地。
疼痛和恐惧后知后觉的,直到现在才一股脑的涌了上来,像一个巨大的浪头,把我吞没,从头到脚,全身的骨头好像被人打散了又重新组接,每一个关节都从骨头缝里渗着夹杂凉意的痛。
但一个死人为什么会感觉到疼?
我尝试着活动手指,再是小臂,虽然很疼但是能动。好像我碰倒了什么东西,冰凉黏稠的液体倾洒在胳膊上,这一下让我忽然清醒了不少。
我再尝试着睁开眼。
惨白的月亮嵌在厚重的深色天空上,生锈了的铁梯子摇摇欲坠,散发着铁锈的臭味,这味道往鼻腔里钻着。
不愉快的气味在哥谭简直是无孔不入。
不,铁锈一样的味道还来着我的口腔,像是吐完血之后没刷牙就睡了一夜,血腥味被唾液长时间的浸泡和侵蚀之后变得变异。
努力的让“嗡嗡”作响的脑袋恢复安静,耳鸣过去以后的很久,我确定了一件事。
这里还是哥谭。
被车撞飞还能在巷尾的垃圾堆里醒来,这具身体莫不是个钢铁之躯?克拉克·肯特的亲戚?氪星人?
怎么可能。
是复活吧。
菲什·穆尼,西奥·盖勒文,杰罗姆·瓦勒斯卡,还有布奇·吉尔兹,这些人也都复活过。
神奇的哥谭。
胳膊上沾着的是恶心的芒果奶昔,我最讨厌的味道。
我扶着墙站起来时,腹部一阵尖锐的刺痛好像在提醒着我之前发生了什么,似乎就是这个部位,狠狠的撞上了那坚硬的铁皮。
背靠着墙,我缓慢的呼吸着,疼痛根本无法缓解,倒是我勉强习惯了这种感觉,我把那恶心的芒果奶昔蹭在大衣上,白注意到衣襟的部位已经被血染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凝固后的血液结成大片的硬块。
出血量看起来还不小。
头发先前碰到了什么黏稠液体,风干以后一整块的贴在脸上。我把这撮变硬了的头发从脸上抠下来,跟割掉一层皮一样疼的不行,缓了半天。
这才看到指缝和掌纹里都渗着已经变成红棕色的血。
不仅仅是这样,左手掌心那个暗红色的,阿拉伯数字100的纹身,变成了99。
-
找一栋没人的空房子,打碎玻璃进去,这样的事情第二次做就有了经验,也更加熟悉。
脱下那一身粘着大块凝固血迹的衣服,镜中的自己像极了从恐怖片拍摄片场跑出来的群演,没卸妆没换衣服的那种。血把脸颊染红之后,像干枯缺水的黄土地那样一块一块的皲裂,被血泡过的头发在风干以后扭成条状,散发着血液独有的浓重腥臭,用手拔了好几下才勉强分开。
温热的水从头洒到脚,洗净了身上头发上已经干涸的血,好像却没办法让我僵硬的身体温暖起来,我最喜欢的薄荷味清香的沐浴露好像完全没办法盖住血液的味道。
我没忍住,眼泪开始往下掉。
哭声被水声遮盖。
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之前我是怎么从那栋房子里跑出来的了,甚至那辆撞飞我的车是什么颜色我都记不清了。
只有恐惧,越来越深的恐惧。
对于自己编织的美丽梦境被现实摔个稀巴烂的恐惧。
对于危险来自身边的恐惧。
对于哥谭市的恐惧。
噩梦可不比真实的经历,梦醒时分或许心有余悸,但片刻后发觉仍然处在熟悉的环境中就会安心下来。
被人追赶却无力逃脱的窒息感和绝望,比梦里要可怕千倍万倍。
晃神间,花洒掉在了地上,水花在半空连成流利的弧线,落在眼睛上。
我草草的擦了擦眼睛,再把花洒捡起来。
倒霉的事情总是一件接一件的来,即使是这种小事也要叫人不顺心。
这栋房子的主人是个独居男性,衣橱里只有黑白灰色的正装,厨房里也没有食物,就不能借助饱腹感来消除心头的恐惧和腹部仍然未停歇的疼痛,我只能一杯接着一杯的往肚子里灌冷水。
一直到撑的肚皮鼓起。
换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我仔细端详着手掌心的数字。
有关于雨果·斯特兰奇和试验品编号的猜测渐渐消散。
或许这是身体原主人意义独特的纹身,可100这样的数字能代表什么特殊含义呢?
如果是纹身的话,绝对不会有人无聊到去洗掉一个看起来好像死了的人手心的纹身,再刻个新的上去。
或许,这是个倒计时。
或许我在那个时候是真的死了,哪有人被车撞飞不送去医院抢救就能自己醒过来的?
福尔摩斯讲过一句话,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
这是哥谭给我开的玩笑?
罢了,我的人生本身就是个玩笑吧。
是不是因为上帝无法饶恕我的轻生,所以赐予我一百次重头再来的机会,一定要我牢记生命的可贵呢?
不,世上没有上帝。
就算有,他也不会这般好心。
人一生经历一次死亡,这一次的死亡无论多么痛苦多么可怕,经历过后也什么都没了。
那么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经历,保留着每一次死亡的清晰记忆呢,那些恐惧那些疼痛,扎根埋藏在大脑的最深处。就像是一次次不定时发作的牙疼,倒也不是什么大病,要命也是真的要命。
况且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一个被我预知了未来的危险城市,带着这好像根本用不完的一百条命,这也不能说是一件好事吧。
上帝的恶趣味大概就是眼睁睁看着各种苦难的发生,却又无动于衷。
周可可不是那种遇到挫折后给自己喊几句加油就能恢复元气的女孩子,奥菲莉亚也不会是。
而且还是在哥谭这种城市,谁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呢。
墙壁上的挂钟将时间指向后半夜,看样子房子的主人是不会回来了,身体和灵魂是一样的沉重,我缩在沙发上,身上盖着黑色的大衣,闭上眼睛。
可能是天太冷了,我的手脚怎样都捂不热。
-
路过的行人口中吐着白色的雾气,只片刻功夫就隐匿在了空气里。
黑色毛毡外套的领子挺大,竖起来以后可以把我的脸给挡个严严实实。
眼睛的浮肿同时影响了我的心情,我使劲挤了挤眼睛,站在哥谭市繁华而混乱的街道上,看着过往的人群。
这吃人的城市,冷漠到有人当街死去也无人理会。
我捏了捏口袋里走之前从房子各处搜刮来的钱,决定先填饱肚子。
堂堂正正的用金钱换取食物,要比趁人不注意时挤在便利店的角落里偷走看起来要体面的多。
收银台上堆着四个三明治还有两罐牛奶,满脸胡渣的胖老板面无表情的扫描条形码,计算金额。他身后的狭窄空间里,摆着整整齐齐的一叠报纸,头条是议员被杀案的相关报道。
我眯着眼睛去看报纸的头版文章是如何报道,同时开始回忆电视剧的剧情发展到了哪里。
门被从外面打开,一身黑衣的男人卷着外边的寒风闯了进来,直奔整齐排列着奶制品的冰柜。
他无视了老板,直接抱起一大桶牛奶,咕咚咕咚的一口气灌下。
“嘿!这是要钱的。”老板放下了正在扫描条形码的罐装牛奶,看着那个旁若无人的陌生男子。
这场景似曾相识。
老板收了收啤酒肚,踮着脚从柜台的缝隙中挤了出来,怒目圆睁的瞪着这个抱着牛奶桶的陌生人,好像下一秒他土豆大小的拳头就会落在他脸上。
这个年轻人说着一些中二词汇,这让我顺利的回想起来,之后他会一把将老板掀翻在地,再以倒拔垂杨柳的气势徒手拖走店里的取款机。
再用不了多久,吉姆·戈登和哈维·布洛克就会赶来处理这个烂摊子。
没我什么事,而且,还是不要与主角见面比较好。
在他们为了牛奶与付钱的问题争执不休的时候,我把三明治和罐装牛奶悄无声息的塞进大衣口袋里,再抽走了一份报纸卷好塞进袖子里,然后溜之大吉。
真好,一顿不需要付钱的午饭。
三明治真好吃,虽然是凉的。
好景不长,我刚咬了一口,拐弯处突然冲出来两个人,由于惯性我还来不及躲开就迎面撞上了。
三明治飞了出去,飞到半空中的时候尸首分离,面包片和生菜火腿散落在不同的地方,腌黄瓜片则直接掉进了下水道口。
赶来办案的吉姆·戈登和哈维·布洛克撞飞了我的三明治。
他们甚至根本没发现撞到人了似的,头都没回。
我的三明治可以让他们赔给我吗?
不可以。
花费两秒钟不到的时间,在心里给我的三明治做了一个简单的告别仪式之后,两位警探已经跑没影了。
那就……加油吧。
维护哥谭市良好治安的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们,我这种无名小卒就不添堵了。
边走边吃掉了剩下的三个三明治以及牛奶,我揉着圆滚滚的肚皮开始沿着街道漫无目的散步,遇到十字路口就随便选一个方向接着走下去。
公园里的树木都掉光了叶子,光秃秃的立在那里,我找了块空地坐下,抽出卷在袖子里的报纸,一页一页的寻找招聘广告。
还是出卖自己的廉价劳动力养活自己吧,街头流浪的生活想想还是不靠谱的不行,鬼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呢?我需要一个工作来养活自己,就算只是餐厅刷盘子之类的也好。
看了半天似乎一个合适的都没有,我把报纸放下,长时间的低头阅读让我的颈部不太舒服。
即使在公园这种绿化做得不错的地方,哥谭市特有的空气味道仍然无法消散,若隐若现如影随形的属于工业化的味道。
人在觉得现在过的不好的时候,就会拼命的开始回忆曾经千百个不满的过去。
腹部隐约的疼痛好像又严重了起来。
qaq感谢收藏和评论的小可爱们,你们在看的话我会加油写的!
要是有什么建议的话,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鸭!
祝大家大年初二快乐~~
还有就是本来这篇文想的是无cp的,不过才开始写以后也说不准……
你们喜欢哪位男主可以告诉我,我考虑一下哈哈哈~
四点半了猝死警告,我要睡了。
晚安小可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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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
睡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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