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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再一次,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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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罗尼阁下曾经对奥斯瓦尔德·科波特说过,哥谭是一座充满机遇的城市。
对于像我这样自力更生的人来说,这话真的很有道理,现在的我过着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生活,晚上打碎玻璃觅食洗澡换衣服再盖着破报纸在巷尾睡一觉,白天无所事事闲逛便利店顺手牵羊拿走零食和水,偶尔再偷个钱包啥的。
运气好了饱餐一顿吃到肚皮滚圆,运气差了饿个一两天眼冒金星,不过最为幸运的是我还没被人抓到给丢进哥谭市警局。
我顺走了路边热狗摊正在排队的,一个圆滚滚像蓄满氢气的气球似的胡子大叔的钱包,掏出一叠美元后,随手再把它丢到路边。
美元拿在手里的感觉好不真实,无论是手感还是气味都好不真实。大抵是因为我曾经生活的国家里,美元不是她的流通货币,又或许是因为我仍旧觉得这个世界不真实。
如果有幸活到多年以后,我还能见到真的蝙蝠侠呢,要是有了足够的钱和□□说不定去隔壁大都会旅游一趟也能看到超人?
这仿佛跟家里一比一等身大小的手办突然活过来一样荒诞,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卡夫卡笔下那个人会变成虫的小说世界。
起初我还试着统计我来到这座城市已经多少天,在某个下午忽然搞不清楚是第七天还是第八天的时候,干脆放弃了这无意义的计算。又不是漂流海岛的鲁滨逊最终能够重返故里,逐日累加的数字于我而言不过是无意义的符号罢了。
“我的钱包!”胡子大叔准备付钱,一只手里拿着热乎乎香喷喷的热狗,另一只手摸着空荡荡的上衣兜,窘迫让他的脸变成滑稽的深粉色。
我回头,站定,看着他。
那叠美元还捏在手里。
他看到距离我不远处的地上躺着他的深棕色破旧折叠钱包后,又看到了我手上拿着的钱,就像个球形炮弹一样冲了过来一把捞起他的钱包再试图抓住我。
现在街边狂奔的我挺像那个电影《罗拉快跑》的女主角,只不过罗拉是为了救男友,我是为了救自己。
身后钱包的主人穷追不舍,我体力耗费了大半,扶着墙拐进小巷子,差点因为惯性撞在墙上,还不忘记一边回头把垃圾打翻形成路障。
得,在哥谭的日子怕是和垃圾结缘了。
眼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影,我差点就要把他撞翻在地上,情急之下还不忘用英语大喊着让他闪开,我身后的胡子大叔则是叫嚣着让他抓住我。
腹背受敌,我只能选择背水一战了。
要不还是撒钱就溜吧。
不过,这哥们有点二,他站在原地不动,自以为帅气的冲我笑了一下。
添麻烦呢这是。
他背在身后的双手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然后一挥,我还没看清楚,胡子大叔躺在了地上。
我懵了,被打的人也懵了。
总算是能歇一下,我扶着墙大口的喘气,就像一条离岸的鱼那样渴求着更多的氧气。体能奇差的我因为膝盖的酸疼直接坐在了地上,一呼吸肚子就开始抽着疼,背上的汗把衣服黏在背上,风一吹又变冷。
额角的汗不紧不慢的顺着眉骨的形状往下滑,我用大衣的袖口抹去,看了看手拿棒球棍的少年,又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人。
“他……他死了吗?”
少年耸了耸肩:“我想我下手还没那么狠。”
我蹲在地上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胡子大叔,努力的去辨认他的胸口是否还有微弱的起伏。
少年走近,一片阴影笼罩着我,他伸出右手:“我叫比利,是个孤儿。”
“我们以后可以一起。”棕色的卷发和海蓝色的眼睛让他看起来像一只绵羊。
思考了片刻后:“奥菲利亚。”
我抓住他的手然后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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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的街头很热闹,街头巡警总是不在工作岗位,打架斗殴的□□掀翻老太太的水果摊,流浪的毛贼变着“钱包消失”的魔术,拎着酒瓶的红脸醉汉喃喃不清的唱着不着调的歌谣。
“吃不吃汉堡?作为你替我解围的报酬。”比利拎着他的棒球棍走在我旁边,抬起下巴扬了扬,街边汉堡摊散发的香味勾引着我的味蕾。
算了算时间我也快有一整天时间没吃东西了。
“好。”
“我要最贵的。”比利有些狡黠的眨了眨眼,拖着我去汉堡摊排队。
“你为什么出来流浪?你看起来不像是孤儿。”在我盯着ACE化工厂上空升腾起的厚重黑烟,脑海中浮现着某个故事的时候,比利忽然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他低头凑近了看我,这种探究的眼神总是会给我一种被人看破的不适感,虽然我并没有怀揣什么惊天大秘密。
我从小就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任何人。
“哪有什么像不像的,人不都一样?孤儿与孤儿之间,外表上必须要有相似之处吗?”
“我只是好奇,你穿着一身不合适你的衣服出来流浪的原因?”比利盯着我一身不符合我面无表情的亮色系衣服,嘴角抽起一个嘲弄的弧度。
“我偷的。我爸跟别的女人跑了,我妈也不要我了。所以自己混了。”
我爸是真的跟别的女人跑了,这句话是真的。
我妈……她没有不要我,但我宁愿她不要我。
现在到了哥谭,他们再怎样都与我无关了。
“两个汉堡谢谢,要最贵的那种。”汉堡的香气跟疯了似的争先恐后往我鼻子里钻,看着这些排列整齐的食材我真想一口气给全都吃进肚子里。
天桥下明黄色的出租车来来往往,车轮轧过水洼时激起一片片小小的波浪,我打了个汉堡味的嗝,红绿相见的包装纸被揉成一团扔在地上。
比利坐在我旁边,仍然慢条斯理的吃着汉堡,时不时瞟我一眼。
“你……”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怎么开口似的,脸上的表情抽动了几下之后保持着一个滑稽的模样。
“你是不是不会笑?”
“……”
“对了我认识几个兄弟,或许可以给我们找份活儿干。”比利一边嚼着汉堡一边讲话,忽然换了的话题叫我有些措手不及,“虽然不是什么正经活儿,但总比你这样强的多。”他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包装纸揉成一团以一个流畅的抛物线扔出老远。
“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
“做什么?”
“帮那些□□的手下做事。”
沉默片刻后,我点了点头。
高楼林立与灯火通明是哥谭,生锈破败和肮脏腐朽也是哥谭。
比利和几个打扮的痞里痞气的青年插科打诨,我环抱着手臂抬头看着眼前的建筑物,窄窄的楼道,高矮不一的水泥楼梯,窗户被人从外面打碎,裂纹张牙舞爪的像只蜘蛛爬在上面,不知道积了多少年的灰尘让人辨不出玻璃的颜色,看起来像极了被归在城建计划里,即将拆除的危楼。
电视剧里有一段是布鲁斯·韦恩决定跟着瑟琳娜一起过流浪生活,当时他们准备抢劫一个种□□的叫做桑尼的人。那地方跟我眼前的建筑看起来有点像。
那边的谈话结束,比利打头走上这窄窄的楼道,我跟在后面,那两个与他交谈过的青年走在我身后。
说实话,这让我感觉有些说不出的压抑,就像是死刑犯被押送去刑场那样。
长长的走廊尽头,落满灰尘的红色木门上,可怜巴巴的立着一块被打碎了一半的玻璃,比利开门的时候废了老半天劲,估计是这扇门在装修的时候就和门框的大小不太匹配,像是门比门框大还非要硬塞进去。
“嘎吱——”门打开了。
别有洞天。
昏暗的红色灯光让我想到,杰罗姆第一次死后他的那些疯狂的粉丝,也是在一个这样的地方集会。
他现在还是个整天泡图书馆的文艺青年吧,怎么可能在这遇到他。
眼前的一切,包括比利的脸,都好像在后期加上了红色遮罩的视频画面那样,让人看久了之后头晕眼花:“这里是干嘛的?”
比利回答了我,但是这个英文单词脱离了我的认知范围。
不如我还是有空去书店之类的地方进修一下自己的英文水平,提高一下词汇量?
“什么?”
他愣了一下,微微睁大了眼睛。
就好像他说了什么日常用的简单词汇可我却听不懂一样。
“没事,会有人跟你解释的。”
他笑了笑,蓝色的眼睛像海水一样温和。
话音刚落,里屋走出来一个女人,我是觉得淡妆浓抹各有各的美,但是不得不说,这浓密的有点可怕的假睫毛和夸张血盆大口,以及不知道扑了几个小时粉的白脸,只让我联想到“艳俗”。
像个老鸨。
她冲我笑了笑,是挺风情万种的,不过我不吃这一套。
我回头看着比利,他没注意我,跟那两个痞子青年商量着什么。词汇听的七零八落,但也基本懂了他们的意思。
“比利,我……”我叫住他,却不知道要怎么继续说下去。
“帮□□的手下?”我艰难的开口,抱有推翻自己猜测的侥幸心理。
“你真是个天真的女孩。”比利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摇着头嘲笑我的愚蠢,他脸上的表情被暗红色的灯光衬得有些陌生。
陌生?
好像我跟他认识也才几个小时时间。
“我可以拒绝吗?”我脸上的笑容绝对很难看,因为我自己都可以感觉得到我嘴角的肌肉在不受控制的抽动。
没有人回答我,老鸨的脸上带着嘲弄的笑容,好像在对我说,以前每一个被送来的年轻女孩都如我一般的倔强,最后还不是都乖乖的选择了这条路。
“噢,奥菲莉亚。”比利叫了我的名字,然后摇了摇头,在他还在酝酿下一句要说点什么来给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洗洗脑的时候,我像拉满了的弓上的弦那样撞向比利,然后冲了出去。
真实情况可能没有我说的那么有气势,那么顺利。
影视作品里被追杀的人,总是可以抓着楼梯的扶手一圈圈准确无误的飞奔下楼,如果有主角光环加身,说不定逃脱险境时毫发无伤。
我在楼梯上摔了一跤,滚了两圈,也照着追上我的痞子裆部狠狠踹了一脚之后,连滚带爬的到了路边。
我准备跑到马路对面去。
哥谭市的司机是不懂得踩刹车的,或者说他们的汽车里根本就没有装刹车这种东西。
重生在哥谭市的第不知道第几天,我,奥菲利亚,我的人生再一次像个玩笑般的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