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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别有幽愁暗恨生 “可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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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下雨了,今天是清明节,活着的人大都很快乐。可是有一个人孤独的置身于歌舞升平的烟花酒巷,看着别人快乐、疯狂的快乐。
“又到清明了,真快。”
陆抗碾碎落红,绷着脸笔地站在院子中央。
“人长大之后,总是一年比一年去得更快。真希望永远停留在二十年前。”一个悦耳空灵的女声从柳树下飘过来,温柔又冷冽。
“然后你好逃避自己的使命,忘记你是为什么而生。”
永远一身绛红的陆抗总是一针见血。
“这样有错吗?”那抹冷冽的温柔变得犀利。“我知道,你和我想的一样。”
“不管我怎么想,你只需要服从。”
“放心吧。我明白,为了报仇你我都没有选择的余地。”
陆抗无奈的摇了摇头,目光穿过柳枝,“等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我就送你去都城。然后怎么做你应该比我清楚——杀了他!”
“就要开始了,是吗?”
他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缓缓的走到树下,拨开低垂的枝桠,清澈冷峻的目光直看到她心里,然后郑重的开口。
“不,二十年前就已经开始。是时候把本属于我们的东西讨回来了。”
命运的齿轮飞速转动,所有那些能承受的、不能承受的,统统开闸泄洪一般喧嚣奔腾。
“云烟,对不起。我也不想让你冒险,但这是最好的法子。”
好像提前感受到悲悯的命运,他变得有些沮丧。
“可你真的忍心把我推进火坑吗?我们是亲兄妹啊,大哥!”
说着,她终于从柳树底下走出来,亭亭玉立,朱砂色的绫罗随风轻扬。
从远处,特别是从富阳居二楼的碉堡上一百八十度鸟瞰,你就知道这样的美人才配得上超凡出尘、如梦似幻。
真的,我说话从不夸张,这点王老板就能证明。
王六龙活了一把年纪,虽然只有一房年老色衰、不能生养的媳妇,但怎么讲他也是有品位、有内涵、具有独特鉴赏能力的审美大师。
此时他正站在窗口,就着蒙蒙细雨,津津有味的欣赏着本镇的小山小水,感到舒适又温馨、诗情又画意。
老王就是这样一个人,双鱼座的他每当天空飘起小雨,就有撑一把油纸伞出去散步的冲动。
他爱钱、爱干净,所以当漫步在淫雨霏霏的空街窄巷时,一种另类的快感就产生了:天上掉下的铜钱将大地洗涤的一干二净,多么惬意。
今天,他没有出去散步,因为油纸伞前几天被姓陆的借走了,一直没有还回来,这位寂寞的艺术家只能坐在全镇最佳景观房里黯然销魂。
直到那抹朱砂色出现在远处醉乡楼东厢房的大院里,他的审美积极性终于完全被调动起来了:那个绫罗锦带的女子宛如月宫婵娟,身姿绰约,步履轻盈,好像是天边的一抹彩云。
当他暗暗叫绝撸须称赞时,另一个熟悉的身影也从树荫的遮蔽下走了出来。像这样长身玉立、挺拔健朗的青年本镇绝不会很多。王老板知道,自己的宅邸里倒是住着两个,一个是孝卿,还有一个就是神出鬼没的陆抗。
众所周知,王六龙讨厌姓陆的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自从王戬第一次将自己的结拜兄弟引见给他,他就直觉此人绝不是安分守己的主。
果然,三年前,陆抗首次来到本镇第一件事就是到醉乡楼买欢,据说他成功勾搭了头牌姑娘云烟,为博美人一笑还不惜代价一掷千金。要不是因为姓陆的对孝卿有过救命之恩,他这个当叔叔的一定会阻挠他们来往。
现在,他的审美感受性已经被陆抗彻底打乱。时辰也不早了该去跑堂厢房检查内务卫生了,上次给妖女开出了处罚整改单,今天要带着白手巾一寸一寸的擦拭检查,一个死角都不能放过。
想着,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临走前不经意的向那个方向瞄了一眼,恰好看到美人从陆抗手里接过件衣服。
瞬间,老王瞳孔放大,枯败干瘪的双手死死的抓住桌角。
‘咝咝咝’,他恐惧的抽气。虽然老眼昏花,可是那件衣服,那种颜色……谁能忘记那种颜色?
上一秒以前,王六龙坚信世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破产和肮脏。这一幕以后,他才承认自己平淡幸福的半百人生终于要惊涛骇浪了。
纷乱中,他想到了王戬,想到了富阳居,甚至想到了金豆子——莫大的恐怖开始将他们包围,越勒越紧。
下意识的松松领口,他第一次害怕死亡,怕的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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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有阴霾,可是人还得挣扎着生活。三天以后,王神童经过激烈的挣扎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傍晚的霞光很好,不偏不倚,恰当好处的将王戬青色的华贵长衫镀上一层柔和的昏黄。他的面色稍稍有些紧张,不过还好,盘靓条顺,犀利另类的艺术家会认为这是一种箭在弦上,锋利躁动的美。
同样锋利躁动的还有竹林里突然暴虐的春风。雨早已停了,可是风却更加急了,吹得手中两本单薄的诗集飒飒作响。
是的,他拿着金小姐的大作,穿戴一新,偷偷摸摸的背着金豆子约会来了。
本来真的没有考虑过赴约,只是后来他如厕的时候,顺便看了看猫头鹰的杰作,没想到越看越兴奋,一蹲就是半个时辰,候在外间的鲁贵和小福早已急的团团转,你一声我一声的低语轻唤。
“公子!腿麻不麻?开开门让小的给您捶捶再接着蹲吧,别累坏了身子。”
“公子!半个时辰啦,再蹲下去痔疮就要露头了!”
不是考虑到痔疮隐患,王戬恐怕还要在幽闭馊臭的环境里畅游书海。终于他一脚踢开茅房大门决定前去赴约,他要告诉金小姐,虽然她的人得不到自己的赏识,可是她的文章深和他意。对了,必须更衣。都怪小福,谁让他给自己准备身上这件衫子的?后摆那么长,能不染上金黄吗?
王戬没有做贼,但他总感觉不安,那天明明答应过金豆子绝对不会来赴金小姐的约会,可还是忍不住还是食言了。
当然,这个人经常食言,但是人品很差的他绝无色心。
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识过?
那年他只有十五岁,某个痴情女读者竟然‘岳母刺字’——在自己的脸颊上绣上他的名字,以热辣辣的行为艺术传达爱意。只可惜后来该女全家获罪,倒是省去敕面的麻烦,直接流放边疆,从此倒也轰轰烈烈。刺青这门手艺被她在祖国边陲发扬光大,极大地带动了第三产业欣欣向荣。当地淳朴的老百姓因为她脸上的‘王’字,都尊称她为‘王道婆’。
由此可见,王神童从小就被各色女人爱慕——南国胭脂、北地佳丽,高丽妞、波斯猫……
在风流场里跌爬滚打早已腻歪的他,见到金小姐这样姿容秀丽的大家闺秀,可不会像一般男人那样得意忘形。
今晚,仅止于讲文学讲艺术、谈诗词谈歌赋。他在心中不断地重复自己此行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可就是不知为什么还是觉得对不起金豆子:
骗一个女人没什么了不起;同时和两个女人交往也没什么不可以;可是为了其中而骗了另一个——三角关系就形成了。
当下后悔已经晚了,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猫头鹰也是女人啊,他不能对她说:今天我来就是为了告诉你一声我不会来。
所以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变成了:“金小姐,今天我来就是为了见你。”
今晚,猫头鹰娇丽异常,当然,也娇羞异常,她含蓄矜持的答道:“王公子,今天我来是要和你谈谈诗词歌赋,别无他意……”
你看,讲话就是一门艺术,以上当事人寥寥数语就把整个局面完全扭转,一路小跑完成了从女追男到男追女的质变过程。
王戬察觉自己失言,有些尴尬,故作镇定的咳了两声。
“在下只是十分佩服小姐的才情,无意出口冒犯,还请见谅。”
“小女无才无德,让公子见笑了。”
猫头鹰对今晚的气氛很是满意,低下头抿起小嘴,笑的那叫一个甜腻。
竹林里爱意蔓延,夜风吹在身上也变得温暖缠绵。金豆子抱起双臂,闭了闭眼:今夜会有个好梦吗?
或许繁忙劳碌让每天都很充实,自己就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了吧。踩在柔软的泥土上,她深深地呼吸,努力抛开所有的痛楚,放松享受这夜色中的静谧。
晚风中的竹林煞是好看,可是前方的景致更加美妙。金豆子停下脚步,没想到自己无意窥探到了人家的小情小调:原来猫头鹰就是约在这里和王戬见面啊,都怪自己粗心大意,打扰了人家的好事。
她想趁没人没发现偷偷溜走,可是还是有一两句话飘进了耳朵里。
“金小姐,你的造诣如此之高,不知师从何方?”
“呵呵,小女哪有什么造诣?不过是自小寄养在表姐家里跟着占了光,有个好师傅罢了。”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星东方女子书院呢。”
“表姐自幼待我极好,天赋造诣也都在我之上,小女只是勉强能够识字断文。对了,小女的表姐,王公子说不定也有所耳闻,她是康亲王的王妃。康亲王待她好上了天,不知道小女以后有没有那样的福气,唉——”
倏地竖起耳朵,金豆子再也挪不动脚了。王妃与自己有何相干?王妃的表妹又与自己有何相干?可是,她们统统和那个人有关。
八卦了几句,这对金童玉女已经无话可说,手足无措尴尬的沉默着。忽然,一个响亮的女声急切的说道:“继续啊,怎么不讲了?我还等着听下文呢。”
温暖的风吹得人微微上火,王戬回头望去,双颊越来越烫,一股腥热的气流直冲出嗓子。
“你听我说,我不是故意骗你,我本来确实不想来的……”
“闭嘴!谁要听你说?我只要听她说!”金豆子看也不看他一看,直直的走到猫头鹰面前期许她还能讲些什么。
“我……”
见不速之客大有捉奸成双的架势,猫头鹰心里又气又恨,好端端的美好氛围就这样被破坏了。
她小身躯颤抖着,抬起头挑衅的细细打量金豆子,片刻,狡猾的笑成了一朵花。
“王公子,今夜天色已晚,小女不便久留,这就别过了二位了。”
语毕,唤来守在远去的丫环,轻柔缓慢的裹上披风,临走之前还不忘说上一句:“王大哥,你我也算是相识一场,不必太过见外,往后你就叫小妹莺莺吧。”
莺莺大张旗鼓的走了,徒留下偃旗息鼓的王戬。他失魂落魄的面向金豆子,月光照在他讨喜的娃娃脸上,几分无奈几分无辜。
试探性的上前两步,他想伸手去碰她的衣袖,可又不确定的放下,大而明亮的眼睛蓄满浓郁的忧愁。
“我不是在和她约会,我是在和她……”
“王大哥,你是在和你家莺莺小妹谈人生、谈理想。哟,穿的跟新郎倌似的。”
王戬很久没有这样认真的生气了。
“你!你要怎样才相信我?”
“我相信你又如何?不相信你又如何?”
另一个没有心情争辩,她觉得口干舌燥,或许几碗烈酒可以让自己醉生梦死。
“你就这么不愿相信我的解释吗?是我错了,还不行吗?”破天荒第一次,太原神童王戬也会向人低头认错。
“你给我听着,王孝卿。我不需要你的任何解释,明白吗?”
“明白了。”
望着那远去的背影,他终究没有去追,他知道生气的女人最蛮不讲理,他会给她时间。
只是,谁来给他时间好好抚慰自己刺痛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