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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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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十一点十八分,在灿烂阳光中,罗星张开眼睛。
天空碧蓝,云海一望无际,洁白柔软仿佛棉花糖。
“小姨,我看到了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还吃到了美味的飞机餐。”月月曾经这样描述她第一次坐飞机的经历。
“小姐,要鸡肉饭还是牛肉饭?”
罗星恍惚,转头,看见空姐笑容美丽。
“呃,牛肉饭,谢谢。”罗星拉下舷窗挡板,从空姐手里接过饭菜点心。
天空蓝蓝,云朵白白,至于飞机餐,怎么会美味?可她不是挑食的人,况且空的肚子叫嚣着,无论如何不美味,也得吃下去。
的确不好吃啊。她咀嚼着饭粒。
“好吃,你做的都好吃。”
昨晚,有个男人对她甜言蜜语。
早上,那个男人执意送她回租住的房子,再送她去公司上班。
“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在公司楼前分手的时候,她问他。
他摇头,拥吻她面颊:“下午来接你下班。”
她不置可否,看他驾车离开,回头看见大楼门口夏阳在冲她耸肩。
“你整个周末都和他在一起?”夏阳走过来,笑笑地调侃她。
“开车了吗?”看到他点头,“拜托你,送我去机场。”
机场?夏阳愣。
“我等下帮你请半天假,你送我去机场。”她拽着他衬衫袖子,往停车场走去。
“为什么?”夏阳疑惑。
吃完餐点,罗星打开舷窗,看着窗外云海,想起夏阳疑惑诧异的脸。
“我不明白,你不爱他了?”夏阳以为她已经和赵思哲破镜重圆。
她其实也不明白,就像她拜托夏阳转交给赵思哲的字迹潦草的纸条里所写的:
“我不知道还爱不爱你,我只是被一个有着那样经历的赵思哲感动了,可我不知道这样的感动可以持续多久,不知道这种感动是缘于爱情还是同情。”
“如果你遇见他,跟他说不要找我,我不是失踪,我只是想安静地思考一下。”下车走进候机大厅前,她对夏阳说。
她休年假,几年来第一次奢侈地请了一个月的假期,第一次奢侈地自己掏腰包坐飞机。若叶小菲知道,一定会说铁树也要开花了吧。
她不是铁树开花,她只是太混乱,心太乱。
走出咸阳机场,罗星不禁缩了缩肩。某个人告诉她西安艳阳高照,暑热难当,结果哩?天阴沉着,地上有积水,凉风吹着,哪有一丝暑意。
啪!
一只手拍在她肩头,她回头,正对上一张白玉一样漂亮的脸,大大的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动着,嘴巴微张,呵呵地笑着,唇边淌着口水,咿咿呀呀地叫:“一~~”
“哇,宝宝。”罗星叫,强行抱过打她的那只“元凶”。
“等久了吧?”“元凶”同伙开口,“路上堵车,就怕你等急了,打你电话一直关机。”
“没等多久。”罗星逗弄一岁大的小婴儿,满心地喜悦,“明洁,宝宝好漂亮啊,睫毛好长,像个玉娃娃,比照片上漂亮多了。”
“行李呢?”丁明洁四处寻看。做了妈妈的丁明洁,身材比以前丰满,但干脆爽快不减当年。
“没带行李。”身上就只有那天加班带出来的背包,现金也没多少,还好现在哪里都可以刷卡。
“至于嘛,就为躲一个人。”丁明洁咕哝着,带好友往停车场走。
罗星没听见,一颗心全扑在笑得像天使的小宝宝身上:“明洁,你听他他叫我姨呢,他冲我笑,一点儿都不认生。喔喔,宝宝,宝宝。”
“他只要能出门,就会高兴。”丁明洁来到车子前,打开车后门,让罗星抱孩子坐进去。
“齐越出差了又?”罗星放宝宝坐自己腿上,嗅着乳香味,听着宝宝咿咿呀呀地,近乎崇拜地抚摸他胖嘟嘟的胳膊和腿,脸上笑意不绝。
“前天走的,去上海培训半个月,我本来还想趁这段时间去北京看你,谁知道你居然过来了。”丁明洁转动方向盘,将车子驶出机场。
“我,也没想到突然会过来。”没想到会被赵思哲找到,没想到会落荒而逃。
“你来了正好跟我做伴,宝宝他爹去上海了,姥爷去了宝鸡我的叔叔家,家里头没人。”丁明洁从后视镜观察好友神色,似乎比一年多以前白了点,还是那么瘦,头发剪到齐肩,样子很疲惫。“他,现在还不知道你在这里了?”
“他?哦。”决定做的突然,订机票请假全都是避开他进行的,除非赵思哲监听她手机,否则不会知道她人到了西安。
“那就在我家好好休息些日子,我要天天给你做好吃的,要把你养肥喽。”讨厌的赵思哲,让他见鬼去吧。
“好了,到了,下车吧。”
黄昏,西安交大门口,丁明洁停下车,催促犹豫的罗星。
“我——”
“什么我我我的,快下车。”利落的丁明洁最见不得人踌躇不决。
罗星把怀里宝宝安放在儿童座椅上,才吸口气推开车门。
“完事了打我手机,我来接你。”丁明洁说完,“嗖”地把车开走,怕好友反悔似的。
来西安三天了,漂亮可爱的宝宝占据了她的全部心思,每天就“宅”在丁明洁家里,偶尔和好友出去买买菜,偶尔吃顿馆子,过家居的日子,不想工作的事,不想某人。
“姐——”
罗星抬眼,看到向她走来的十九岁大男孩——大学生孟星宇。
他长高了,变大人了,皮肤黝黑,眉浓眼亮,笑容毫无芥蒂,带着纯然的欢喜,似乎真的很高兴看见她。
“姐,怎么会来西安?来几天了?是出差吗?什么时候回北京?”他连声问着,好开心姐姐打电话来找他,想去握她的手,手伸到半空却又停住。
“只是来看朋友。”罗星轻答,瞥到弟弟的手慢慢收回,当没看见。
“那,”爸爸知道吗?孟星宇想问,却止住好奇心,“要待几天?”
“不确定。”她请了一个月的假,“你放假了吗?”
“快了,考试就快考完了。”有一年未见了,姐姐似乎又瘦了,“姐,你第一次来西安,这边小吃好多,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罗星听着,不禁莞尔,明洁和孟星宇说话口气仿佛她是非洲饥民。
“我请你吧。”她迟疑一会儿,拉起弟弟的手,“你带我去。”
姐?孟星宇手微颤,手心冒汗。
“还不走,我不认路。”她轻敲下他额头。
他们的姐弟情,其实没有多深。她第一次见他,她十五,他七岁。她诚惶诚恐,他孩子气地霸道欺人,不情愿地叫她姐姐,一起住了两年多,还打过一次架,实在谈不上什么姐弟亲情。再见面,他已经十二岁,小胖子变成懂事的清秀少年。她始终都忘不了他来求她去看望孟一江的寒夜,在那一夜,她的心变得柔软。不想再对任何人心存怨恨,星宇是最初的原因。再一年,发生太多的事,和孟一江一家见面机会极少,只有星宇她不抗拒。再后来,他考上大学离开北京,距离遥远心也变得遥远了。
“他很疼你这个姐姐。”
晚上八点,丁明洁接上好友,驾车返家。
星宇疼她?罗星反问:“怎么说?”
“你没注意到吗?”丁明洁瞥好友微湿的衣衫。七点钟的时候,天开始下雨,她赶到来接好友时,孟星宇几乎淋成了落汤鸡,一把伞全罩在罗星头上。
“他是我弟弟。”罗星眼睛湿润。
“那个——”丁明洁腾出一只手扒扒头发,转移话题,“我家儿子今天走路,走了三步。”
“啊,真的?”一提到宝宝,罗星全部的注意力都过去。“好郁闷,我没看到。对了,宝宝呢?”
“邻居家姐姐帮忙看着,跟她家女儿玩得开心着呢。”
“宝宝怎么这么可爱,我都想待你这儿不回去了。”
“这么喜欢孩子,自己生一个好了,你也二十七了。”话一出口,丁明洁就后悔。
罗星脸上的陶醉状倏然消失。生孩子?怎么生,她现在生的是病。
“赶快把病养好,又不是什么不治之症。”
“那也不是我自己想生就能生的。”
“那就去找个人啊,四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活人还不有的是。”可别在赵思哲这一棵树上吊死。
“世界上哪有第二个齐越,为了你,毕业不留北京也不回自己家,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西安。”
没办法不羡慕丁明洁。毕业的时候,明洁没考上研究生,回老家西安工作,而齐越留校上研。两年,两人北京西安火车飞机地跑,为交通事业做了不少贡献。齐越研究生毕业时,他家父母让他回南京工作,为此,两人差点分手,直到后来齐越父母妥协。两年前,两人在西安完婚,然后一年前,生下可爱的宝宝。
生活应该是这样的吧,有过波折,也可以品尝出甘甜。
如果可能,罗星也可以过上这种生活吗?很普通,很平常,很安宁和乐,很家长里短柴米油盐。
吃完早饭带宝宝去附近公园玩,罗星看丁明洁带宝宝蹒跚学步,和其他年轻妈妈讨论如何防止孩子生病,交流哪里的东西好又便宜,如何做个好主妇。本来一直觉得明洁与贤妻良母形象很有距离,可亲眼看到时,又觉得无比自然。
“真的不工作了?”从菜市场出来,罗星推着宝宝车,问起压在心底的疑问。“我看你,好像很喜欢做主妇。”
“刚开始有点不习惯,时间长了,觉得挺好的。以前不知道,其实做主妇也大有学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反正现在家里经济宽裕,不需要我去赚钱,真有要我赚钱那一天,我也会去工作。”丁明洁说完,俯身抱起放在因为太重而放在宝宝车里的西瓜,然后唤坐在车里的儿子,“宝贝儿,咱们的西瓜嘞?丢了!”
车里宝宝也不回头,反手一摸,没摸到西瓜,回头看向他妈。
“妈妈,妈妈。”他手伸向他妈,在车里站起来。
罗星急忙停车,怕孩子摔出来。
“行了你,快把西瓜还给宝宝。”罗星抢过西瓜,放回宝宝车里,看到宝宝放心坐好,才继续推着往前走。
“可能生他之前老吃西瓜,我儿子跟我一样,就爱吃西瓜,你看一说西瓜丢了,马上要找回来。”丁明洁骄傲地看着儿子。有一个漂亮聪明的宝宝,当然值得骄傲。“对了,你弟要放假了吧,他回北京吗?”
“哦,他今天考完,今天晚上的火车。”孟星宇还问她要不要一起回北京,她拒绝了。
一个多星期,他们又见了三次,只吃饭逛街聊天,完全不涉及敏感话题。她的弟弟,是体贴惹人喜欢的男孩子。
“我跟他说,我不去送他。”罗星,却不是一个好姐姐。有时候,罗星也想对他好,可见了面却又不愿过于接近。这种矛盾心情,也许是解不开的了。
七月十四日,罗星生日。丁明洁订了蛋糕,还买了红酒,吃完蛋糕把宝宝哄睡,一瓶红酒让两人喝到微醺。
“人家说,借酒浇愁愁、愁更愁,”罗星打了个酒嗝,呵呵笑着,“我怎么喝了酒这么快乐。”
“你愁啊?你是不是在想那头猪?”相较于好友,丁明洁喝得少,也清醒得多。她放下酒杯,指着好友的脸,“傻妞,这辈子就栽那头猪身上了。”
“谁说我想他,我才不傻。”赵思哲也不是猪。罗星睁着醉意迷蒙的大眼,不小心又打一个酒嗝,“不过想想,他还真不聪明,他应该、应该早察觉我、我别有用心了,哼哼,居然还照我的剧本演下去。你知道他看见我跟、跟夏阳一块吃冰淇淋,他脸都绿了。”
“哎,那个夏阳是不是对你有意思?”丁明洁一副八卦嘴脸。张医生泡汤了,那个她有好感的夏阳是不是可以试试?
“才不是,夏阳眼光高——”罗星手举过头顶,大着舌头,“高着呢。他只是,很鸡婆。”
很鸡婆?不是,夏阳不是普通的鸡婆,是太——鸡婆,像中了邪似的要搅和她的事。罗星把杯中酒一口干光,拿过瓶子倒酒,倒了半天什么也没倒出来:“酒哩,怎么没了?嗝!你怎么这么能喝,这么快就喝完了?”
“我能喝?”丁明洁瞪罗星。真没天理,近四分之三的酒进了她的肚子,还要怪别人能喝。
“这酒很好喝,明天再去买。”
“我明天可不过生日。”丁明洁没好气道。第一次知道好友有做酒鬼的潜质。
“那,谁过生日?他也不在夏天过生日。”罗星放下酒瓶,“你说他,他这些天,在做什么?”
他会找她吗?十一天了,上飞机关掉手机后,就没再开过,不知道他怎么想,不知道他会做什么。
会吧,他会找她吧,那两天一副这辈子非她不可的模样。
“还是想那头猪了。”丁明洁叹气。终究,那个赵思哲在好友心里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鬼才会去想猪。”没有酒喝,罗星郁卒地趴到桌上,“我只是想阿丽莹去了法国,李朱旺要和芮英结婚。”
赵思哲会和郑咏晴重归旧好?
你就是个鬼!还是属鸭子的鬼,嘴巴这么硬。丁明洁心里说。住在一栋房子里,她知道某人每晚失眠,一天根本睡不了几个钟头,拿着那手机翻来覆去地。唉,她费尽心思做的菜啊,都浪费掉了。
“你说,爱是什么?”罗星忽而问好友。
你可不可以,再爱我一次?
你可不可以,再爱我一次?
每次一睡着,就会梦见他,一遍一遍地、卑微地重复一个问题:你可不可以,再爱我一次。
“爱,是太复杂的事。”丁明洁也说不清楚。她自己的爱情,来得简单,甜蜜,虽然经历波折,但终归美好。
罗星望着高脚杯在灯光下闪烁的光芒。
九岁的感情持续到二十岁,她以为爱是一生一世,爱一个人,就要与他执手白头。
二十一岁,她知道爱情并不纯粹,也不长久。那个人放手的那一刻,她就决定从此不再信任爱。
“为什么要报复他?”丁明洁已经知道答案,可还是想听罗星说。
“讨厌他喽。”那长长的五分半钟,她做出决定。受阿丽莹的影响吧。“谁叫他那么如意。”
“真的?”丁明洁看着眼睛发直的好友。
罗星想好久,酒精作用过的脑子反应迟钝,却变得坦白。
“其实,我跟他,都、都是很别扭的人。”
罗星和赵思哲,都是虚伪的人,不坦率,不直白,爱与喜欢,都难得说出口。
“如果当初,我没发那封邮件,你们现在不知道怎样了。”那年他们分手后,当初的鸡婆行为成为丁明洁的隐恨。
当初,罗星宁可心里煎熬,也不会对赵思哲讲;当初,他如果不知道她的心意,决不会轻易对她说爱。
“你知道我,怕这世界上的男人都是孟一江,而他,太重目的。”
然而怎样,还是相爱了,她是不是不该一棍子把他们的爱情打死?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年,罗星必须承认,她和他都是快活的。她该记得,种种美好,那感情,是真实的纯粹的不含杂质的。
如果没有那样的家庭变故,他会受诱惑离开她吗?人性是贪婪的啊,永远都想拥有的更多。
如果她不是罗星,只是站在一个平常人的角度,是不是可以理解可以平静地接受他的离开?
然而那时,罗星心里把赵思哲与孟一江划上等号。
如果你说你等我。他总是这样说。
是她等不起,是对自己和他没信心,还是对爱情持天然的怀疑态度?
“赵思哲——”罗星撇嘴。
“终于要承认了?”丁明洁耻笑某鸭子终于承认自己是鬼。
“我报复他,是因为我心里还有他。”罗星抬起头。如果心里没他,不会费尽心思拆散他和郑咏晴。是嫉妒,也是不甘。
“喂喂喂,你不用这样吧。”丁明洁吓一跳。什么时候她眼泪流了一脸。
“明洁,我没出息,我真没出息,我还是想他,这些年一直都想他,一直都没忘了他……”罗星突然号啕大哭起来。
怎么这样?丁明洁傻了眼。
“刷”地一声窗帘拉开,阳光无阻碍地照射进房间。
罗星手遮住眼,一时不适应强烈的光线:“明洁?几点了?”
“快九点半了,大小姐。”丁明洁极端后悔买了那瓶红酒,害自己一夜做牛做马。
头痛。罗星刚坐起身,一杯水递到她面前。
“先喝杯蜂蜜水,我做好饭了,你洗完澡就去吃。”丁明洁没好气地。
“宝宝呢?”喉咙又干又涩,罗星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在邻居姐姐家。难不成让他看到你喝醉的样子。”
“我真喝醉了?”第二次了。上次跟夏阳说了一堆有的没的,这次,她又跟明洁说什么了吗?
“是啊,臭死了,还不快去洗澡。”丁明洁把沮丧的罗星赶进浴室,不用想也知道好友那死脑筋在担心些什么。
“跟我说说赵思哲吧。”
丁明洁坐罗星对面,看罗星秀气地用餐,吃到差不多时,突然发问。
“他?你不是讨厌他?”罗星咬着筷子,无辜地看丁明洁。这五年多来,赵思哲一直是她们之间的禁忌话题。
“可是你喜欢他呀。”这个事实让丁明洁很无奈。
罗星没有反驳,放下筷子她郑重说道:“他,是很有心机的人,太知道自己要什么,太知道别人可以给他什么。曾经觉得没办法接受这样的人,可是这些天来,我想通很多事,比如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比如——我自己的缺点。”
虽然不知道昨天醉酒后对明洁具体说了些什么,但可以确定酒后吐真言是有的了。
“有件事,我没对任何人讲过。那年,我上高一,还是个十几岁不懂事的孩子。有一天,妈妈到学校来找我。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竟然那么虚荣,不想被同学知道那个穿着破旧面容苍老的女人是我妈妈。我看着她站在学校对面的邮局门口,就是不过去找她,一直到天黑,我躲在教室里,手里捧着书,却一个字都念不下去。周末回家,奶奶说,妈妈摸黑骑车回去的时候,摔了跟头,头上肿了个大包。”
丁明洁动容地望着好友因痛苦回忆而微微扭曲的脸。
“其实,我是个懦夫,我也很虚荣,我曾经为自己的母亲不体面而感到羞愧,我曾经连自己的妈妈都不敢认。在道德上,我也并不是一个毫无缺憾的人。后来每次想起这件事,我都禁不住要骂自己,混蛋孟星辰,你怎么能像孟一江一样看不起罗秀娟?简直不可原谅!”
罗星摇摇头,眼睛望向别处。
“妈妈不知道这件事,她不知道自己曾被自己的女儿看不起过,她到死都不知道。”
现在可以做的,只能是对着母亲的照片忏悔。
“所以,妈妈生病,我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愿意负债累累,不去管以后的生活,只要能多留她一天、一个小时、哪怕一分钟也好。我其实很不孝顺,妈妈生病那么痛苦,我竟然还拉着她手,一直一直地要求她:妈妈,请你活下去,为了我,请你一定一定要活下去!”
母亲得的是白血病,春天的时候,情况其实并不坏。可是她不肯治,不肯打针吃药,等罗星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化疗时母亲很痛苦,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人很快很快地憔悴下去。
罗星借了所有能借到的钱。来不及想什么过往,她也去了孟一江家。
“家里就这些钱了,还要还房贷,星宇还要上学。”杨晓盈拿了两千块钱给她,凉凉说道。
罗星没有说什么。那薄薄的信封拿在手里分外沉重。
所以,她没有办法去上研究生。所以,还没毕业她就开始工作,抓住一切可以赚钱的机会。
然而,冬天没有过完,母亲还是走了。
“我以为他离开的那个冬天是最难过的冬天。”罗星惨然微笑,“直到妈妈走,我才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没那么重要,原来赵思哲没那么重要。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妈妈得以生存的理由,离婚的打击是因为有了我才得到缓解。那时候,我知道了,妈妈也是我生存的理由。我努力学习,我考大学,我做所有的事,都是为了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了任何人我都可以活得很好,可是,没有妈妈,不行!”
然而,还是要生活下去,还要把欠的债还回去。
把两千元还给孟一江的时候,他讪讪地笑,不肯接过去。她不由分说地塞到他手里,从此再不进他们家门。
近十万块的债务,她还了三年,虽然张书婷和丁明洁都一再强调,她们的钱不用着急。可是怎么能不着急,她欠她们实在太多。
“妈妈走后,还债是我的生活目标。然后,债务清掉,目标没有了,我居然开始生病。两个月前,刚刚查出来得了甲亢,我去医院检查,遇到一个不知道从哪个山沟沟里来北京看病的女人,头发花白,皱纹爬了一脸,看起来好老。我跟她聊天,才知道她只有四十多岁。”
丁明洁专注地听着,好友的这段经历,她是不知道的。
“她排在我前头,那个医生给她看的时候,只用了五分钟,其中两分钟的时间还是在接电话。我看着他草草打发了那个女人,心头火直冒,气不打一处来。我冲进去对医生大吼:‘你是医生吗?还什么主任医生?你有职业道德吗?你知不知道她卖了家里的牛,跑了几千里路,你就只给她三分钟……’我骂得好过瘾,没骂完就晕了过去,居然是那个被我骂的医生救了我。”
那个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病得很重。
那个时候,其实是对所有的东西都失去了希望,什么理想什么前途,因为妈妈不在了,一切都变得微不足道。
那个时候,只是因为那个女人,很像妈妈。
罗星对着丁明洁不好意思地微笑:“是不是觉得很恐怖,罗星居然也会像个泼妇一样。后来,我一直跟那个女人保持联系,定期地会给她寄钱寄药。潜意识里,我知道,我是在补偿。因为我的自私,妈妈曾经很痛苦。那个女人,若我可以减轻一些她的痛苦,就当是减轻了妈妈曾经受的苦。”
丁明洁认同地点头,眼睛瞥到餐厅门口的修长身影,想起昨晚趁罗星不注意打开她手机,并拨通了某人电话。
“你说,人做了于心有愧的事,都想去补偿。那个赵思哲,他会怎样补偿你呢?”丁明洁站起身,微笑,“吃点儿水果吧,我帮你拿。”
她走到罗星身后,没有走向冰箱,却走出餐厅。
“其实,我没有想过要他补偿我什么。我这个人,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我的思想有时候也会很阴暗。”
盛放西瓜的果盘从冰箱里取出,放在餐桌上。罗星盯着木质餐桌上的纹路,没有发现异样。
“把他和郑咏晴拆散,我答应和张医生见面,其实是想撇开过去,看有没有机会爱上别的人。那时候,我没有意识到,当你真正爱过一个人,即使受到伤害,他也会像你伤口痊愈后的疤痕,永远都无法抹去。而赵思哲,他对于我,已经不完全是疤痕一样的存在,他更像是胎记,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开始,就烙印在肌肤上,想忽略都难。”
果盘往她面前推了推,没有人答言。
她没有注意,只顾着要坦白心情。
“我想,我也是他的胎记吧。他记得童年的大白兔,他留着我的数学答卷,他还记得我的字迹,他——他没有爱过别的女人。我想,明洁,我想,我到底不是阿丽莹,我不是人鱼小姐,明洁,你别看不起我,别不理我,我、我想——”
“想什么?”
身后的人终于说话,却不是丁明洁讥诮的女声。
“思哲。”罗星低语。心发慌,那些话他听到多少?她头埋到桌子上,不肯转身看他。
“昨晚你喝醉讲了一次,今天清醒的时候,我想再听你讲一次。”
这些天来,他很生气,气她也气自己。打她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给她发短信,一直都不回;上网发邮件,从来都是石沉大海。跑到她公司,被坏心眼的夏阳嘲笑,回到自己公司,被前女友郑咏晴奚落。这辈子,他都没这么狼狈过。
昨天,接到丁明洁打来的电话,他几乎一夜没睡,然后搭最早一班北京飞西安的飞机。
“再讲一次,我想听。”
讲什么?罗星受到惊吓,脑子一时短路,像跑飞的程序,暂时无法复位。
他从她身后搂住她脖子,轻言细语地说道:“我们来算一下账吧。”
“算……算帐?”他的话怎么说得这么让人……让她毛骨悚然?罗星下意识地低头看他手臂,怀疑他会一个不小心勒死她。
“你说,我送给你一百一十二颗大白兔,是不是?”
她点头。
“那天,你买了一大袋大白兔,说要还给我,多出来的当利息,是不是?”
她点头。
“一百一十一。”赵思哲冷冷说道。
“呃?什、什么?”
“一百一十一颗大白兔,那个袋子里,只有一百一十一颗大白兔!”
“呃?是、是吗?我、我不、不知道。”罗星结巴起来。当时装了那么一大袋,她以为有两百颗了。而他居然真有心一颗一颗地去数。
“你还欠我的。”赵思哲收紧双臂。
“好,我、我欠你。”罗星使劲抓住他的胳膊,想拉下来,“你先放、放开我,好不好?”
他稍稍松开她,头趴在她肩上好一会儿,闷声说道:“我很想掐死你。”
她不动,感觉到他不安的内心。
“可是,我最想掐死的人,是我自己。”他声音哽咽,“对不起,囡囡,发生那么多事,我——”
“已经,过去了。”她缓声应道,知道他在讲母亲去世的事。
可是于他,却是新鲜的太过刺激一时无法接受的事。
他回镇上,没有找到她,冷淡的表弟说好几年都没见过她;他去找张书婷,费好大劲他才找到他们新家。张老师不给他好脸色看他早有心理准备,但这个消息真的是在意料之外。
“她妈妈去世的时候,她也差点就过去了。你不知道星星这几年有多辛苦,生病完全是累出来的,不仅是身体累,心更累。”
张老师对他一点都不好心,因为他让她的学生难过,她也不让他好过。
“星星没有联系过我,就是联系了,我也没义务告诉你。”张老师居高临下地对他说。
他是犯了众怒的人,没有资格要求别人任何事,只有灰溜溜地离开。
“都过去了,真的都过去了。”罗星温言道。以后,她不想再想以前,只想好好地过好今天。“如果你对我觉得愧疚,那不妨、不妨在以后的五十年,对我好一点。”
从今以后,她会对他、对自己诚实一些,让他和自己都好过一点。
五十年。他内心悸动,眼睛湿润。
“只要你愿意接受,不止五十年,我可以呼吸的每一刻,我都会对你好。”
罗星笑了,可是心跳如鼓,鼻子发酸,眼睛一眨,眼泪居然掉了下来。
“以后,我不想再哭,不想再看狗血电视剧打发时间。”
“以后,我不会再把你弄哭,我会只让你想到高兴的事。我不会让你无聊,靠看狗血剧打发时间。”
“以后,我还是要工作的,有时候可能还会很忙。”
“以后,你喜欢的事,你都可以去做,只要顾及身体,把病养好。”
“以后,我还是会时不时到明洁这里来,因为我好爱他们家宝宝。”
“以后,你想来随时可以来,只不过你去任何地方,一定要告诉我,不要像断线的风筝,让我担心。”
“以后,我还是会每个月给那个女人寄钱。”
“以后,你每次寄钱,都要再加上我的一份。”
“以后,我还是每年要回镇上两次,春节一次,妈妈忌日一次。”
“以后,你每次回去我都会陪你一起,即使要看何志伟的冷眼,即使会被你张老师骂。”
“张老师骂你我可以理解,何志伟是你表弟,怎么会给你冷眼?”她不解。
“他觉得我对不起你,因为你,他一直很怨恨我。囡囡,这个姿势我很不舒服。”他直起身,把她从椅子上拉起。
罗星转身,看到久违的脸。
她的王子,此刻乌发凌乱,脸色苍白,眼圈泛红,眼白充斥着血丝,神情疲惫却兴奋。
“思哲,你怎么好像老了?”她伸手抚上他眼角,那里已经出现细细纹路。
“如果再来一次,我会老得更快。”他深深吻住她。
“明洁,”她忽然推开他,脸红红的,“明洁还在。”
“她早出去了。”很识相的丁明洁,他得想想怎么感谢她。
她放心,紧紧搂住他的腰。
“囡囡,你一直说我是什么王子,那你知不知道,其实每个王子心里都有一个公主。这个公主,无关容貌,无关财富,她就是那个你想温柔对待的姑娘,你想对她掏心掏肺要把所有东西都放在她脚下的姑娘。”
“那赵思哲心里的那个姑娘,是谁?”
“我没有跟你说吗,如果我是你的王子,那你就是我的公主。”
公主呵,平生第一次。罗星害羞地笑:“我不是人鱼小姐,我是公主?”
“你怎么会是人鱼小姐,那样狗血的剧情不会发生在你身上,你只是我的公主,赵思哲的公主。”
赵思哲的公主。
原来罗星也可以成为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