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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


  •   晚饭的气氛,呃,有些诡异。
      夏阳嚼着饭粒,看到坐他对面的同事一张脸沉静淡然,客气地招呼客人吃饭;而她的同居男友则一看到女友碟子空了,就殷勤地夹菜进去,偶尔才会意思意思地招呼一下客人;最有趣的是坐自己身旁短发利落穿美丽套装的女士了,说是来吃饭的,大小姐却吃得很少,一双眼尽在男女主人之间转来转去。
      赵思哲介绍说她叫郑咏晴。呵呵,夏阳偷笑,现任女友加前女友,处在这样的三角关系中的三个人,还能平静地在一张餐桌上吃饭,真让人惊讶。对了,差点忘记他这个搅局的。
      “碗我来洗,你休息。”
      吃完饭,赵思哲坚持收拾残局。
      “可是——”罗星犹豫。昨天也说不想她太操劳,结果打破她最喜欢的碗。
      “我保证所有碗碟将安然无恙。”这几天好容易才胖一公斤,他不想她再瘦回去。赵思哲对罗星耳语,“她特地来,想和你聊聊天。”
      “放心,我去帮忙,若他敢虐待你心爱的碗碟,我一定不会对他手软。”夏阳挽起袖子收拾碗筷,打趣罗星。
      “谁要你监督。”赵思哲瞪夏阳,然后对罗星温柔地笑,“你就不要再操心这些了。”
      “好吧。”罗星微笑,看赵思哲和夏阳拌着嘴走向厨房,然后她不得不面对那位公主。“呃,郑——,要不要喝茶?”
      面对郑咏晴,不能说不尴尬的。她们之间的牵扯太深,而数年前盛气凌人的大小姐印象也太过深刻。
      五分钟后,阳台上茉莉花茶香气飘散,搁在茶几两旁的一张躺椅上窝了一个罗星,另一张上坐了一个端庄优雅的郑咏晴。
      “今晚的星星很漂亮。”许久,郑咏晴开口。
      下午下过雨,雨后暑热消散,空气变得清新,夜晚的天空干净,星星格外亮。
      “是啊。”罗星抬头仰望星空,答得心不在焉。
      “你知道思哲他很爱看星星,很喜欢听一首叫Vincent的歌,Starry starry night,就像现在。”郑咏晴视线从天空收回,“罗星,到了现在,我们不是敌人了吧?”
      敌人?罗星笑,这个名词好像不适合描述她们之间的关系吧?“我们不是敌人。我知道你一直对思哲很好,没有你,思哲不会这么顺利。”
      “但如果不是我,你和他也不会分开五年半。”
      “五年半的时间,用来检验一下感情是否纯粹。还是要感谢你,肯放开他。”罗星心中暗叹,五年半后的郑咏晴,气质和七年前初见时已不尽相同,只除了美丽依旧。
      “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也不是说放就放得了的。”
      “那,为什么?”付出了那么多,自然放不下。罗星懂得。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十年的爱恋,心情突然变得意兴阑珊,悬挂在比自己小一岁男人身上的心一下子冷了。
      故事?不会是罗星的故事吧?罗星靠进躺椅里。
      “我真的很想看赵思哲在感情里狠狠栽个跟头会是什么样。”
      “你早料到?”罗星诧异。
      “女人都很小气的,他离开你五年半呢,用脚趾头想都会知道你不会让他好过。其实他跟我说完那个故事后我想了很久,想爱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是否值得。”郑咏晴平静微笑,“我是谁啊,我是郑咏晴,衔着金汤匙出生,才貌兼备,家雄财厚,爱我的男人没有两卡车也有一卡车了,被我伤过的男人没有一个连也有一个排了。”
      罗星轻笑出声。
      “抱歉。”郑咏晴也笑,“我一向自我感觉良好,其实很惹人厌吧?”
      罗星摇头:“其实我一直很羡慕你,爱就爱,很坦率很勇敢。不像我和他,只会在黑暗里摸索,心思太隐晦曲折,最后连自己真正想要什么都记不得了。”
      “还好,你们都找回了。”说完全心无芥蒂,那是假话。可是奇怪,曾经的情敌,彼此相恨,此刻对坐喝茶,心情竟也可以云淡风清。“你做的菜很好吃。”
      “只是家常菜。”好吃你吃得也不多啊。罗星暗自腹诽。
      “赵思哲说他很爱吃,他说很温暖,有家的味道,这是他对你念念不忘的另一个原因了,让他想起他妈妈的味道。他很幸运。”
      “我和思哲,都很幸运。”
      “我们,不是敌人哦?”
      但也不是朋友啊。罗星耸耸肩。现在这样就好了:赵思哲的同事,赵思哲的女友,郑咏晴和罗星之间不必有太深的交集。这样,也许是她和她最好的定位。
      阳台门拉开,赵思哲探身出来:“囡囡,丁明洁的电话。”
      罗星起身,接过他手中的话筒,对郑咏晴道:“不好意思。”
      赵思哲看着她走向客厅,回头问道:“你们在聊什么?”
      “聊你很幸运,天天有人做菜给你吃。”郑咏晴冷淡地瞥他一眼。
      “我和囡囡,都很幸运。”赵思哲面上现出温存笑容。
      “你们俩还真是相配。”连说的话都一样。郑咏晴霍然起身,“今晚有人约我喝酒,你这个居家男人,应该不会去的了。”
      “你要走了吗?”
      “嘿,别虚伪了,心里巴不得我离开吧。”郑咏晴心里苦笑。他们的感情世界,没有第三者的容身之地。她心中怅惘,却也释然。赵思哲与罗星相识太久,际遇相似,都吃过苦,那种相互珍惜的情感不是她这个从来不知人间疾苦的娇娇女可以理解的。
      “怎么会,你想太多。”话说得言不由衷。
      “这几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看清楚一个人,在我面前你不用说客套话。”他的眼里心里只有一个人。郑咏晴叹息,“不打扰你们了,我也该走了。”
      “咏晴,你的友情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他说得真诚,是真的感谢她。他知道,她其实是不错的人,但一个人的心容量有限,只能装进一个人。
      可是,她想要的不是友情,她想要的他已经给了别人。郑咏晴自嘲地笑。算了算了,她已经看开了,没必要再想这些有的没的。
      罗星接完电话,从卧室出来,看到赵思哲和夏阳两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茶拌嘴看电视:“咦,郑、郑小姐呢?”
      “她有事先走了。”赵思哲拉她坐自己身旁,“你和丁明洁怎么有那么多悄悄话要聊。”
      “你好意思说,你忙就一个人回北京好了,我好容易去一趟西安,好多地方都没玩就被你拖回来了。”真对不起去时的飞机票了。
      也难怪明洁会讨厌他,刚到西安两个小时就嚷着要走,自己走也就罢了,还死磨硬泡要她跟他一起回。在机场,宝宝两泡眼泪,搂着她脖子不放,让人好心疼。
      “那你爱我多些,还是爱丁明洁家宝宝多些?”赵思哲闷声。
      “喂,有没有搞错,”罗星啼笑皆非,手指点上他鼻尖,“羞不羞啊你,吃小宝宝的醋。”
      “他也是男的啊。”
      “讨厌!”罗星笑着推开他。
      “等忙完这阵子,我陪你去玩。好不容易找到你,我不想和你分开。”知道她喜欢跟丁明洁在一起,可是他怕再分开,怕夜长梦多。
      “思哲,我不会再轻易离开你。”她望着他,柔柔微笑。
      “喂喂喂,我还在这儿呢,”一千度的大电灯泡出声打断两人,伸出胳膊给他们看,“看看,鸡皮疙瘩全起来了。”
      “不想听,你可以走啊。”赵思哲横夏阳一眼,不冷不热地。
      “喂喂喂,不带这样的啊。”夏阳怪叫。想当初,是哪个求爷爷告奶奶地问罗星的去处。“囡囡,你来评评理,我当初可是看这位老人家可怜到差点要给我下跪,我才给丁明洁打了电话。要知道某人过了河就拆桥,那时候就应该多亏亏他。”
      “够了哦,别忘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赵思哲涨红了脸。那么丢脸的事,他不想罗星知道。
      下跪?罗星愣愣地,胸口泛酸。这个男人,那样骄傲的人,为了她,竟可以做到这个地步。
      “让我求人?”夏阳笑得好惬意,“等猪会飞的时候吧。”
      “那就等着。”赵思哲咬牙。
      “囡囡,你们家那只在威胁我哦。”
      “谁准你叫囡囡的?”
      “有谁规定那是你专属的称呼?”
      “囡囡是我的。”
      “我可是不介意姐弟恋的,哪天囡囡厌倦了你,我可是会敞开怀抱迎接他的。”
      “等猪会飞的时候吧。”
      “喂,你们别……吵了吧……”罗星看两人拌嘴拌得不亦乐乎,像两个小孩子,觉得好好笑。
      这两人,什么时候感情这么好了。
      “囡囡,我明天还要来吃饭。”夏阳突然道。
      “呃,好……”加双筷子而已。
      “囡囡,明天我们出去吃,吃广东菜好不好?”赵思哲搂紧罗星。
      “喂,你们两个,够了哦。”罗星揉揉太阳穴,“思哲,夏阳他只是爱玩,你别太介意。”
      “谁说我爱玩儿,我可是对你一心一意,如果哪天这位仁兄再被哪个大小姐勾走,我可不会错过机会。”夏阳火上浇油。他是坏心好玩的人,从小就是让人又爱又恨的调皮鬼。
      “还玩儿!”罗星白夏阳一眼,安抚地按了按赵思哲的腿,“我哪有那么抢手,你知道我的。”
      她眼里心里只有他。
      “我心里也只有你。”其实知道夏阳故意在气他,只是看到罗星为他着急,心里甜甜颇为受用。
      “呜呜,看来我这个度数超一千的大电灯泡该退场了。”夏阳笑。看到她现在幸福,他也开心。
      “不送。”赵思哲哼。

      “你脸色好很多。”
      最后,罗星说要出去散步,还是要送夏阳出门。楼下小区里,夜虫唧唧,花园里花香袭人,乘凉的人们摇着扇子,已经放假不用早起上学的小孩子嬉戏打闹。
      “我胖了一公斤呢。”罗星回头瞧瞧他们身后几米远的赵思哲,“你怎么知道我回来?”
      她回来只三天而已,还没跟任何人联系。
      “想你了,就给你朋友家打了电话。”他嬉皮笑脸,“怎么,你不想我?”
      “鬼才想你。”这个夏阳,就爱这么不正经。
      “变成鬼也想我,我可真荣幸。”
      “油嘴滑舌!”她又回头看赵思哲一眼,路灯下,后者冲她微笑。
      “就这么分不开吗?”夏阳也回头,结果被赵思哲瞪。真是差别待遇。“对了,你们登记了没?”
      “登记?结婚吗?现在这样不好吗?”赵思哲有意无意提过结婚的事,她没有回应,他这些天太忙,也就没再提。
      “喂,都住一起了,干吗不把那张纸领了?”
      “都住一起了,那张纸有那么重要么?”
      “他的存款啊,房子车子啊,真不感兴趣?”她不会有结婚恐惧症吧?“这里房子看起来不便宜。”赵思哲应该收入颇丰。
      “我又不缺钱花。”那些身外物,她从来不在意。
      他记得某人曾讲过,找到她就马上结婚。好吧,夏阳耸耸肩,那是赵思哲的事,轮不到他来操心。
      “其实人和人,合则聚不合则分,干什么要用一张纸绑在一起?”做了夫妻又怎样,现今离婚率这么高。
      “你还在想你父母的事?”她的心结看起来颇重。可怜赵思哲。
      “你想太多了。”罗星把话题岔开,“还说我,你呢,公司里很多女孩儿可都看重你,大帅哥,别告诉我你心里一个人都没有?”
      “最好笑的笑话。我还没谈过恋爱。唉,长这么大,你可是第一个让我关注的女生。”
      “好荣幸。”罗星轻哼,“你那么眼高于顶,平凡的我会吸引到你,可真是意外。”
      小区门口,夏阳停住,看自己被路灯拉长的影子,收起戏谑:“你平凡?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眼睛很漂亮。”
      初次见面,他就被她黑而深的眼瞳吸引,幽怨又倔强的眼眸,他觉得熟悉。他不自觉地伸出手,轻轻触摸她眼角。
      “漂亮也轮不到你。”赵思哲冲上前,一把拉罗星到他怀里,“走吧你!”
      “可真小气。”夏阳冲罗星笑笑,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再见,囡囡。再见,老人家。”
      “臭小子,什么老人家。”赵思哲不悦地瞪绝尘而去的出租车。
      “你大了他五岁,所以他叫你老人家。”罗星握住赵思哲的手,“别生气了,夏阳他闹着玩的。”
      “我有生气吗?”
      “你没有吗,”罗星松开他,往后退一步,“老、人、家?”
      “敢叫我老人家!”他做势要掐她脖子。
      “哇,谋杀啊。”她尖叫着往家的方向跑去。
      刚跑两步,一百米跑二十二秒的她就被他捉住,被他拦腰抱起。
      “电视剧里男主角总会要抱女主角回家,是不是?”他有抽时间恶补电视剧。
      “别傻了,三百多米呢,我们住五层,你会累。”虽然已经九点,但小区里遛弯乘凉的人很多。罗星脸热了。
      “才四十二公斤,轻得像个小孩子。”他固执地抱紧她,“什么时候才能长胖点?”
      什么小孩子。她好笑地圈住他脖子:“那要我长到多少?”
      “至少五十五公斤吧。”
      “天,那能看吗?”她才一米六而已。
      “我喜欢你胖一点,健健康康。”
      “好,那我努力长胖。”
      “好,哦——”
      “怎么了?”察觉到异样,她挣扎着下地,挽住他肩膀。
      “没事,只是肚子有点痛,可能中午吃的不好。”他捣住腹部,眉头皱起。
      “吃的不好?是胃疼吗,要不要上医院?”罗星手贴上他额头,摸到一手的冷汗。
      “什么上医院,小毛病而已,吃颗胃药休息下就好了。”看到她紧张,他笑,胃仿佛也没那么疼了,“中午陪客户吃饭,可能吃辣伤到胃,真的没事。呜,已经不疼了。”
      “真没事?真不疼了?”
      “难不成你要送我急诊?”他举手发誓,“我保证,不会轻易生病,OK?”
      “那就要说到做到,不许生病!”她小指勾住他的。
      “绝不生病!”
      大拇指印在一起,画押盖章。

      过得幸福吗?
      是的,幸福。
      在赵思哲,这似乎是不需要问出口的问题。认识他的人,都能感觉到他的快乐开朗。“你这个星期笑的次数,比你过去一年笑得都多。”郑咏晴如是说。也许吧。晚上八点四十回家的路上,赵思哲从出租车窗玻璃上看到自己扬起的嘴角。
      “喂,是我。吃饭了吗?我陪客户已经吃过了。嗯,喝了一点酒,所以打车回家。”他打电话给心爱的女子,内心柔软,“再有一刻钟就到家了。好,待会儿见。”
      他其实是恋家的人,并不喜欢觥筹交错的应酬场合,爱的是每天下班准时回家,和家人一起吃饭做家务看书看电视哪怕是聊八卦。
      他与父亲不亲,亲戚来往不多,没有知己朋友,这么多年来汲汲营营,放在心里的,只有她一人而已。他捧起放身旁的一束包装精致的百合花,心里欢笑。他没有告诉罗星,他其实请一个星期假,准备明天和她去登记结婚,还订了后天去哈尔滨的机票。
      囡囡,结婚,以后的日子。想到这些,赵思哲心潮彭湃。
      打开家门,客厅灯没开,他静悄悄地穿过客厅,来到书房,看到那纤瘦的身影背对着门,在台灯下全神贯注地研究着书。
      他上前,放下花束,从背后搂住她颈:“在看什么?”
      她拉下他手,高兴站起回身:“你回来了,我怎么没听见门响?”
      “是你看书看得太认真。”他翻过书桌上的书,看到封面,不禁愣住,养生粥?他以为她在看专业书籍,要么是文学类的书,没想到竟是食谱。
      “我今天熬了山药粥,等下你饿了当宵夜吃吧。”知道他胃不好后,她就打算学做一些养生的食物。“呜,好香,什么呀?阿嚏!”
      他伸手把白色的百合花拿出:“漂亮吗?”
      “漂亮,”她口上赞着,手却坚决地推开花,离开他怀抱,“阿嚏!嗯,很漂亮。”
      “知道百合的花语是什么吗?”他想着实施求婚计划,没注意到她的推拒。
      “花语呀……阿嚏!”她苦笑,跳开他三米远。她不在乎什么花的花语是什么,只知道她闻不了浓烈的花香。
      “囡囡?”
      “阿嚏!”她抽面纸擦不小心迸出的眼泪鼻涕,“思哲,拜托你把花拿走。”
      傻子看到她左一个喷嚏右一个喷嚏,眼泪与鼻涕齐飞也知道她对花粉过敏了。郁闷啊,第一次送她花,求婚的第一步骤,居然铩羽而归了。
      不气馁。处理完花洗了手,赵思哲坐她身旁,拿出准备好的戒指。
      “很好看。可是你知道,我不爱戴首饰的。”罗星手指躲开戒指。聪明如她,自然知道他是在求婚,然而她心仍然犹疑。
      “钻石又称金刚石,英文为Diamond,源于古希腊语Adamant,意思是坚硬不可侵犯的物质。钻石的化学成分是碳,在宝石中是唯一由单一元素组成的,绝对硬度是石英的一千倍,刚玉的一百五十倍,是世界上最坚硬的宝石,也是爱情和忠贞的象征。”他抓住她左手,不由分说地套在无名指上。
      “呃,我不知道原来你化学学得很不错。”戒指不大不小正合适,戒环上钻石在灯光下闪着耀眼光芒。“很漂亮,也很贵吧,我怕我会弄丢。”
      “囡囡,今天我爸给我打电话。”他是那么不可靠的男人吗?他抓住她双手,阻止她拔下戒指。
      她微微惊讶,停止动作。他和那个家不是已经十多年没联系?
      “他说他想我。”他也惊讶。一直以为父亲早忘记他这个儿子,也不晓得怎么得到他电话。
      “思哲?”他看起来好忧伤。
      “他退休了,说很闲,继母前两年不在了,继母的女儿和他不亲。他现在很寂寞。”
      “所以想起你吗?”
      想起他,是因为知道他现在有房有车并不落魄。赵思哲淡淡笑。
      “那,你怎么说?”
      “我说,如果他想,我有时间会回上海看他,或者他来北京看我。”
      他原谅他们了?罗星愣。
      “本来以为我会伤心,可是并没有想象中难过。记不记得你以前曾跟我说,不想心存怨恨,不想生活得辛苦。那时候你说你想通是因为有我在你身边,今天我想通是因为你在我身边,我很幸福。我没有必要跟一个垂暮的老人过不去。他毕竟是我爸爸,毕竟生我养我。”
      “你、你很好。”她其实很意外,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知道从今往后,有人会给我做早餐,我开心时有人陪我开心,难过时有人会分担我的忧伤。”他深深望着她眼瞳,“我们结婚吧。”
      “现在这样子不好?”做了许多铺垫,这才是目的。她目光闪烁。
      “结婚不好吗?”明明爱他。他感觉胃开始抽痛。
      “你觉得,那张纸那么重要吗?”
      “重要的不是那张纸,而是……”该死!他不过喝了几杯酒而已,难道胃又要开始造反了?他冷汗涔涔。
      “而是?”他握得她手好痛,“思哲?”
      “是不是人只要犯过错误,污点就会……跟随终生,洗都洗不掉?”她其实还在怀疑他的诚意,所以不肯嫁。他好痛,胃痛加心痛。
      我不是……她只是想,这样子若有人想走开也不会有什么麻烦。其实,其实她还是不信任天长地久吧,即使说什么五十年,她想的也只是眼前一刻而已。其实她不信任的是他吧……手好痛。她恍过神来,看到他眉头紧锁满脸汗水,正凶狠看她。
      “思哲,思哲,是不是胃又不舒服?思哲,你——”他样子很不对劲。
      “我们是不是……再也回不到六年前?”那时她不曾怀疑他任何一句话。他好想吐……
      “思哲,思哲,我们去医院好不好?思哲……”
      他似乎疼得很厉害,却仍紧紧握她手不肯松开。
      “我真的……想要一个家,想要跟你结婚,只想跟你……结婚……”

      “你醒了?”
      赵思哲张开眼睛,听到熟悉的声音。转头,看到黑暗里单薄的身形:“囡囡,我们?”
      “昨晚十点二十四分你晕倒,然后被救护车拉到医院。”她平静地叙说经过,仿佛在念一篇流水帐似的日记,“医生诊断说是胃溃疡。”
      他知道他胃有问题,以前太过拼命三餐不定是常事,他只是没想到会到这种程度。
      “你说你要娶我,是不是?”她拿起他手摸她无名指上的戒指。他晕倒时仍嚷着不许她摘下戒指。“你答应我绝不生病。你居然晕倒,你居然吓我,你居然生病,这就是你给我的求婚礼物?”
      “囡囡?”
      “我还没答应要嫁你。”她眼睛酸涩,不再费神瞪他。他倒下时她好怕,心脏一度无力。
      “对不起,”他会珍惜自己。“只此一次。”
      “只此一次,不许有下次,不许死得比我早。”她眼泪掉在他手背。这个晚上,他真是把她吓死。
      “我们结婚。”他微笑,“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多简单多隆重,我都照办。你病好了,想要小孩,不想要小孩,我都同意。”
      “你真的什么都不介意,包括小孩?”他想要一个家,其实要的只有她?
      “我所有存款、房子车子,包括赵思哲这个人,都会登记在赵太太名下。我们明天就去登记领证,好不好?”他性急。
      笨蛋,挂着水去结婚吗?罗星眼睛又湿了:“所有财产,包括你,都登记在我名下?”
      “想要什么样的婚礼?”他其实想宣告给全世界。
      “每个月薪水也要归我的。”
      “至少要知会丁明洁和张老师吧,还有何志伟和舅妈他们。”他盘算要订酒席。他想搞好和丁明洁张老师的关系,还有他表弟,毕竟是他为数不多的亲戚。
      “我可不会给你很多零花钱。你知道我一向小气。”
      “我本来订了去哈尔滨的机票,那里凉快,你应该喜欢那儿。”看来暂时去不成了。
      “真的,不会后悔吗?”
      “不后悔。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我们结婚才能变得完整。结婚了,我们就不会离婚。”
      “好,我们不离婚,我们就天荒地老。”罗星哽咽。
      瞬间,他们想起十几年前,小男生和小女孩儿,静谧的雪野里,谈论着结婚离婚。
      不离婚。天荒地老呵——

      “姐姐她——”
      罗星听到有人说话,掀掀眼睫,却没有睁开。
      “……星星她……我愿意去……什么都愿意……星宇也可以……”
      一个男声,低声说着什么。罗星不想听,可断断续续的声音硬是钻进耳膜。
      这里是医院,闻得到惯有的消毒水味道。这里是思哲住的高级病房,他因为胃溃疡住院。我还在睡觉,我刚才是在做梦,我没有醒,我没有听见,我什么也没有听见……我其实讨厌医院,最后一次见爷爷,是在医院;因为交不起医药费,差点被医院赶出去……妈妈,我答应奶奶要让你享女儿的福,可是什么都没来得及……都是因为他吧。你爱过他吗?你为了那个家做了那么多,我知道你,是因为你爱着他……可是妈妈,他爱你吗?我以前一直以为他是爱过妈妈的,但是我错了。若是爱过,在一个女人命悬一线生命垂危的时候,爱她的那个男人会袖手旁观吗?没有爱过的……妈妈,人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好不甘心啊……
      “两点半了,囡囡,午觉不能睡太久。怎么哭了?”
      有人轻轻触摸她脸颊,也听不见那恼人声音,罗星睁开眼睛,泪水哗哗流。
      赵思哲坐在床沿,拿面纸细心地揩掉泪水。他不知道她醒来多久,但他和孟一江孟星宇的谈话,她也许听见了。
      “囡囡,也许一个男人可以抛弃女人,但是他绝对是爱自己的孩子。”如果不爱,孟一江就不会过来了。
      “你不要替他说话,我不想听。”她拿开他手,转过脸去。
      “可是,连阿丽莹最后都原谅她父亲一家了,不是吗?”他也不再计较过去往事。
      “阿丽莹是阿丽莹,”她下床,趿上鞋子,“我不是人鱼小姐。”
      “囡囡,你去哪儿?”
      “我要一个人静一静,别跟着我!”
      她打开门,走出去。
      ——我听说星星得了白血病,是真的吗?
      ——要移植骨髓才能活下来,我是她爸爸,我和她的骨髓肯定相符,我现在就去检查。
      ——为了星星,我愿意去做任何事,什么都愿意。
      ——星宇也过来了,他们是姐弟,我们都要试一试。
      ——什么,误会?这关系到星星的生命,怎么能开玩笑。
      ——你不要因为星星讨厌我,就罔顾她死活,活着才最重要,死了怎么来恨我?
      ——真的?星星真没事?
      ——谢天谢地!谢天谢地!谢天谢地!吓死我了!
      什么嘛?!
      罗星坐在长椅上,恍惚地看着树荫下玩耍嬉戏的孩子。
      谢什么天地,干什么要被吓死,她得什么病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何况她又没得什么绝症。
      得癌症的是妈妈,那时他在哪里?
      在她惶惶然求救无门的时候,他们用两千块打发了她。他们结婚在一起两年多,他们之间的夫妻恩情呢?他从来没有爱过妈妈,可是妈妈却傻傻地为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的生父养母养老送终,一直一直地告诉他们的女儿那男人是父亲,女儿不可以恨父亲。
      好悲哀。罗秀娟这辈子竟然一直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为一个不爱她的男人付出那么多。
      不甘心。太不甘心了。
      如果当年没有离婚,妈妈不需要扛起一个家的重量;如果不是常年辛劳,妈妈不会生病的吧;如果不是害怕昂贵的医药费,妈妈不会在能控制得住病情的时候选择不治吧;如果不是……
      如果,如果,如果孟一江在肯在那时伸出援手的话,她会选择原谅吧,原谅所有人和事,心底只剩下感恩吧。
      但那时,他只给了她两千块。
      但那时,支持她的是张老师和丁明洁。
      从那时候开始,她叫张老师姐姐;从那时候开始,她以为亲人不一定要有血缘关系。
      罗星和孟一江,是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是连陌生人都不如的陌生人!
      “姨姨。”
      呃?罗星吸吸鼻子,抬眼,只见一个两岁多的小娃娃站在她腿边,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好奇地看她。
      “吃糖糖,不哭哭。”小娃娃抓着她手,放一样东西在罗星手里,有些害羞地再看她一眼。
      “谢谢你。”罗星笑出来,看到摊开手心里,一只大白兔奶糖。
      “她喜欢你T恤上的□□熊。”
      罗星抬头,看到一个年轻女子,不是很漂亮,但眉眼温柔可亲,正对她微笑。
      “你家宝宝好可爱,”她笑着轻触宝宝细嫩的脸,“也很漂亮。”
      “谢谢。”女子笑,“呃,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罗星点头,蹲下身子,柔声细语地问小宝宝叫什么名字,几岁了,间或听见宝宝妈妈的声音。
      “……嗯,费伯母这两天就可以出院,她说你别慌赶回来,做事要紧……念康很乖,你已经问了八百遍了老公……好,我知道了。有妈妈在,你放心吧……还有一个星期嘛,我数着日子呢。你在外头,要注意身体,少喝些酒……知道了,罗嗦,还说我罗嗦,嗯。要和念康说话吗?”女子走过来,晃晃手机,“念康,是爸爸呢,爸爸想你了,要跟爸爸说话吗?”
      “爸爸,爸爸,”小娃娃叫着,伸手够电话。
      女子一把抱起小娃娃,把手机交给她,然后对罗星道:“我们要回家了,再见了。”
      “再见。”罗星站起身,看着她们走,听到小宝宝开心地唤爸爸,咯咯咯咯地笑着,渐行渐远。
      “在看什么?不热吗?”赵思哲走到罗星身边,见她痴痴呆呆地在望着什么。
      “在看幸福。”
      那个宝宝很幸福,她爸爸出差几天都想她要跟她通电话,她呢,五岁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父亲。有了星宇,她的父亲才记起还有一个女儿。
      很小的时候,她是不是也曾经希望爸爸在自己身边?
      “如果我能选择,我情愿我父亲只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靠劳力吃饭的农民。也许我会像镇上其他女孩儿一样,平静地长大安稳地嫁人,一辈子都不会想着要走出小镇要考上大学,只能成为平凡的主妇。但又怎样?”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吧?
      “虽然那样你可能会幸福,但我不希望是那样。”赵思哲说,“有的时候,我其实很感激孟一江。”
      感激孟一江?
      “如果不是他,我们也不会在一起。”虽然对她来说太残酷。他环住她肩。“囡囡,对不起。”
      “不需要说对不起,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这回事发生。”
      “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他吗?我看得出,他是真心诚意的,你不知道他来时有多慌张,知道是误会又有多轻松。无论怎样,他是你爸爸,他还是爱你的。真的一点都不肯原谅他吗?”
      “如果妈妈可以活过来。”那什么都不重要了。
      “可是妈妈想要的,是你可以开心,妈妈希望你认这个爸爸。囡囡,究竟怎样才能原谅他?”
      怎样才能原谅?
      她握紧手中大白兔,仰头看着清朗的天空。
      “天下雪吧,如果今天下雪,我就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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