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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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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一方不服,芳芳的父母和芳芳上诉到省级高级法院。等待一个公正的评判。
二审开庭的时候,阿勇的亲属手里捧着阿勇的遗像,阿勇的父母在法庭里哭着喊冤,亲戚朋友集体在法庭里喊着口号:“杀人偿命,还我公道。杀人偿命,还我公道。杀人偿命,还我公道……”
场面混乱,法官反复地敲打着法槌,却没有采取措施惩罚扰乱法庭秩序的人,而扰乱法庭秩序的,大都是阿勇的亲戚朋友。场面已经到了近乎失控的地步,法官开始口头提示律师:“辩护律师请注意简短用语。”
最后,芳芳的律师只发表了部分的辩护观点,而芳芳,迫于场面的压力,和法官的要求,自己的内心早已变得慌乱,她变得迷迷糊糊的,已经找不到逻辑关系,她东边扯了一句西边扯了一句,最后干脆沉默不讲话,甚至连最后的总结陈述也一并放弃了。阿勇那一方看到芳芳这个状态,心里都乐开了花,认为自己方的战略有了作用,更加变本加厉,觉得势在必得。
整个庭审可以说十分地潦草,前前后后算下来还不足一个小时就已经走完了过场。
之后,二审的法官分别召集阿勇的家属和芳芳的家属进行了谈话、深入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法官,对于这件事情,我们愿意积极赔偿,毕竟我们芳芳出于自卫给阿勇造成了伤害,但是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都是事出有因的,芳芳是因为长时间忍受家庭暴力,才给她的身心造成了强有力的伤害,致使她做出这种事情,所以我们希望公正的法院能够认定家庭暴力的事实,根据我方当事人芳芳受到的身心伤害,酌情减少罪行。”芳芳的父母表示道,双眼流露出痛苦的寻求怜悯的神情。
然而,法官当场就表示:“你们的苦痛我也能理解,但是对于家庭暴力这个问题,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不能够认定家庭暴力的事实,目前主要是她作为被告人犯下的‘故意杀人罪’。”
芳芳的父母听到这里,随即瘫软在沙发上,他们无言以对,不知道该怎么办。
之后,法官又找阿勇的家属进行谈话,阿勇的家属表示:“杀人就必须偿命,我们失去了一个活生生的亲人,现在尸体也不完整,甚至有些身体部位已经不知道飘落到哪里去了。如果每一个犯人都不受到相应的制裁、让她们逍遥法外,那么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法官,你一定得给我们公道,我们需要的不是钱财,是公道,给我们这点钱,我们的阿勇就能回来吗?不能!所以,我们坚决要求要给被告人芳芳判处死刑,并且立刻执行。才能对得起我们死去的阿勇,我们绝对不可能让步……”阿勇的家属越说越激动,从坐着到站起来,好像法官要是不判处芳芳死刑,他们也要拿把快刀去乱刀砍死芳芳。他们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地握紧拳头。
在那之后,阿勇的亲戚朋友还一起联名给省里的高级法院提交了联名信,上面密密麻麻地嵌着标语口号:“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警世人。”、“杀人偿命,血债血还。”、“还我公道,警醒世人。”……
除了标语口号,上面还印着一个个鲜红的密密麻麻的手印,整张信纸被填充地满满当当地,好像用此种方式能表达宣泄他们的不满和愤怒,在信纸的右下角结尾处,有一快空的地方留作落款,落款是:“正义的受害人民。”尽管如此,阿勇家的家属对芳芳受到家庭暴力的事情完全知情,也曾经多次听到芳芳说起这件事情,看过芳芳的受伤状况以及伤痕,但是他们对于这些细节却在联名信中完完全全地否认掉了,认为家庭暴力在他们的婚姻中不存在。
联名信是这样写的:“公正的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死者监管着工地项目,当天已经到了交工的时候,阿勇和他的工友们交完工之后和工友们一起喝酒庆祝,在凌晨的时候被告人芳芳拿起凶器 台灯,一举打晕了不省人事的阿勇,接着在受害者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用被子将受害人闷到窒息,以致死亡。后来又对尸体进行切割、烹煮、冰冻、抛弃等,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阿勇家的生产生活状况,严重侵害的阿勇家里人的身心健康和情绪,并且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人民群众对于发生的这件事情都深感愤恨。在此,我方联名请求给被告人芳芳判处死刑,并立刻执行。除此之外,被告方需要予以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案发之后,阿勇和前妻所生的在部队服兵役的儿子一得到消息,就到所在的人民解放军某个部队的政治处请求给县人民检察院致函,政治处发函称:“李某某是人民解放军XX部队一员,得知他的父亲的遭遇之后,悲痛欲绝,严重影响了他的日常工作和训练,为了安抚受害人的家属,让李同志能够安心服役,尽快找到原本在部队中的状态,希望人民检察院能够尽快提出公诉,让他早日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在各个方面的压力下和波涛汹涌似的仇恨之中,芳芳的父母,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家属,同时也成为了永远抬不起头的人。在那之后,芳芳的父母也给人民法院写了一份情况反映书。其中列举了他们亲眼目睹的阿勇的施暴行为和罪行,他们表示自从芳芳和阿勇结婚以后,便再也没有安宁之日,芳芳遭受了家庭暴力、辱骂、毒打、虐待等非人的遭遇,甚至在芳芳的日记中发现有被性侵的遭遇。除此之外,他们提供的芳芳写的第一手日记、伤痕照片以及受伤情况证明等。芳芳是她父母亲的独生女,也是最最疼爱的人。在父亲退休之后,按照父亲的意愿,他让自己的女儿芳芳去顶替自己的位置,干自己原本在银行干的工作。然而,当阿勇和芳芳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芳芳的父亲极力反对,最终芳芳还是一意孤行,和阿勇结为夫妻。婚后不久,芳芳就应阿勇的要求不再去上班,她待业在家,服侍阿勇,有空余时间,就经营门前的小卖部。
一年之后,二审法院都维持了原判。两级法院都没有认定芳芳遭受到了家庭暴力,相反地,他们认为芳芳因为家庭纠纷而谋杀自己的丈夫,犯了“故意杀人罪”。
得到这个结果,芳芳沉寂了下来,她没有再反抗,而是决定接受这一个糟糕的结局以及自己这个暗淡无光的一生。她静静地等待着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她知道,一旦被核准,审核结果就会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再根据判决在七日之内执行。
然而,芳芳的父母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们拿着案件的材料奔赴到北京,去找最高人民法院给芳芳一个公正的判决。芳芳的父亲爱看报纸,他曾经在报纸上看到某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另一个以暴制暴的案子,当时他还拿着报纸为被告人鸣不平。
“没想到现在事情落在自己身上了。”芳芳的父亲叹着气,却仍然不肯放弃希望,他把最高人民法院视作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无意中得知某律所创始人在妇女维权方面赫赫有名,在上交完材料,离开北京之前,芳芳的父亲向这位专家打了一个电话。在听完芳芳的父亲陈述之后,一个年轻的声音从电话中传出来:“明显量刑已经过重了。”也正是因为这句话,让芳芳的父母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他们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极为偶然地影响了芳芳的命运。
在谈话完毕后,芳芳的父母连着道了好几个谢,要不是隔着电话触碰不到,芳芳的父母恨不得冲上去握紧这个人的双手,给她一个感谢的拥抱。俩人挂完了电话,就忙不迭地把第二天的返程的车票给退了,第二天,火急火燎地赶到这个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同时也委托了自己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