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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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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辈因为胆怯和碍于传统,罗莎在少年跳出来之后,依然与他保持距离好长一段时间。拒绝和他并肩走着,拒绝和他说话,甚至拒绝和他对视。
这浪费了很多很多的时间。
事实上,上一辈子她从头至尾都没有和这个少年怎么样过。他只是无怨无悔地跟着她,跟她走到街头巷尾,跟她走到天涯海角。他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一种怎样的感情,他也从来没有说过,要喜欢她爱她。他们没有碰到过彼此的嘴唇,没有碰到过彼此的胸脯,甚至没有碰到过彼此的手掌。然后三个月过去,她就跑了,跑回了城里。
在回来时,她已经35岁,而他也已经25了。他已经从男孩变成了男人,他学会了追在女人的身后说喜欢她爱她。但是她还是一直跑一直跑,她也曾经让他抓到过,但是她从来没有停止过逃跑。
他是唯一一个对她从头爱到了尾的人,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罗莎上辈子觉得,这9年之差是鸿沟,不可逾越。27岁时她是个大姐大,35岁就是个名副其实的怪阿姨了,再过几年呢,就是他婶了。她是要脸的,她也是个有自尊的女人,她也想当时光的宠儿,不是每天被提醒自己的老。
但是,当她和那只露在头发外面的左眼对视上的时候,她是受不了的。她的心肝是震颤的,她的呼吸是深沉的,她的血液是奔腾的,她的毛孔是扩张的。隔了世那感觉还是如此强烈,躲了一辈子她都躲不过。
这辈子她不躲了。
谁知道这辈子她寿命有多长呢?她不怕死,就怕一无所有。
所以她不让少年吊在她身后,而是抓住他的肩膀,把他往前推;不让他在外头晒太阳,而是把他安置在电风扇前,给他买水和冰激淋……她还打算给他买书,请他看电影,教他打游戏,带他给看live呢……
对了,少年叫林冬树,是西边西头中学的高二学生,但是他这个学期没几天是去上学的。
他喜欢游荡,靠一双腿一直走啊走,不过后来有了部破手机,他靠着支付宝里的十几块零钱骑共享单车。不仅探遍久弥留镇的每一个角落,还丈量了邻近的几个镇。他经常穿着白色的T恤和灰色的运动裤,有时长的,有时只有七分,脚上时而拖鞋,时而布鞋。他的所有衣服,用一个塑料袋就可以打包走,仿佛随时可以出发走天涯。
他坐在书店仅有的小桌子前,那桌子良叔以前是用来吃饭的,拿着画笔在速写本上唰唰地画着什么。他的额发长期遮着他的右眼,看上去像是一只病眼。当然罗莎知道那不是,但是这样被误会也挺不错的。
罗莎蹲在货架边上整理着良叔新进的一批文具,一边归类一边嫌弃说:“哇,好丑,都是什么玩意儿,这估计是某光品牌的仓底货吧?怕是一毛钱一件吧?喂喂,你快看……”罗莎把一个印着老土花纹的“NOTE”举起来给冬树看。
冬树抬起头,看到那毫无品味可言的笔记本,一副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模样。
这孩子就是太内敛了。
“这教辅书是……什么?2006年版?拜托,现在都几年了啊我的天。”罗莎继续吐槽道。
“不就是我们念高中那年吗?”一把意想不到的声音响起,罗莎吃惊地站起来,发现汗津津的叶臻一出现在书店门口,正拂动着柠檬黄的T恤扇着微不足道的风。
“哇,你来干嘛?”
“人家今天休息啦。你坏!你不回复人家微信!”叶臻一嘟起嘴巴装成女高中生的口吻。
罗莎一脸嫌弃:“谁有空管你。”
叶臻一和桌边的冬树幽幽地对视了一眼,不对,是叶臻一发现自己被冬树幽幽地盯着,不禁背脊一凉。仔细端详,认出了这孩子在哪里见过。在那阴森森的注视里他有些不自在,悄咪咪地挪到罗莎身边,说:“下班吃日料嘛。”
“你请?”
“我请!”
“能带亲属不?”
“啊?你这么快就带我见家长啊?”叶臻一双手护在胸前作惊恐状。
罗莎举手往他头上一拍,指指冬树说:“我说带他啦。”
“他?”叶臻一脑袋转不过来,“嗯?诶?啊?什么情况?你新认了个弟弟?”
罗莎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叶臻一又朝那男孩瞧了几眼,发现那孩子几乎没有表情,眼神也有些呆滞。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搂过罗莎咬耳朵说:“今天早上,我看了一部叫做《彩虹男孩》的电影。”
“什么电影你要箍着我来讨论?”罗莎顶着他的手肘。
“里头说了一个患唐氏综合症的十九岁少年背上行囊去找彩虹尽头的那桶金子的故事。”叶臻一悄声说。
罗莎听懂了他的话,打他的手更用劲了:“我去你的唐氏综合症!”
叶臻一委屈:“我又没有歧视唐氏。”
罗莎一把将他拉到冬树跟前,正儿八经地介绍说:“冬树,这哥哥叫叶臻一,是我高中同学。”
林冬树看叶臻一的眼神很复杂,一种陌生人的警惕、无来由的敌意,再加上对大哥哥的好奇、对长辈的礼貌,这些情绪揉搓在一起,让他的反射弧延长了。好几秒他才站起来低着头说:“你好。”
“啊……你好。”叶臻一手在裤缝上搓了搓,却没有递出去。
罗莎看了看墙上的钟,才下午四点,离下班还远着,而这两个人居然要一直在这里耗着。她有点头疼,说:“我去前面冰沙店买些吃的,想要啥?”
“哦!不错啊!”叶臻一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给我一个芒果冰沙。”
“冬树呢?”
“薄荷。”冬树齿间挤出两个字,真是惜字如金。
罗莎点点头,揣起手机就出了门。罗莎一出门,叶臻一就咚一下坐到了林冬树的对面,斜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对方。对方却完全不为所动,只是一个劲儿地在本子上作业。
这孩子还真眉清目秀,虽然眉毛很淡,皮肤太白,给人阴郁的感觉,但是脸颊的线条很平滑,给人年轻感,鼻锋完美,唇形秀气,还红扑扑的,添了些生命力。
这样的长相,怕是到四十岁都不会变。
叶臻一这样打量着,不知不觉有些魔怔,竟然还着迷了。这孩子握笔的姿势很怪,一看就知道没有被悉心教导过,是一棵杂乱生长的野草。但是他看上去很宁静、专注,透着一股灵气。
这样的孩子大概从不干坏事,也从不会被坏事击倒。
“你和那……疯子姐姐做好朋友了吗?”叶臻一迟疑了好一阵才开口道。
林冬树把目光从本子上抽离,落在他脸上,然后点了点头。
“为什么?你是高中生吧?我是说,和她有啥共同话题啊?”
“那你们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有什么共同话题?”林冬树毫不客气地反击道。
叶臻一想不到这孩子会呛他,一时不知道怎么“接招”,只好哽在那儿,拿手边的闲书来掩饰尴尬。
他从来不擅长与人套近乎,特别是那些端着的人。
也不屑于。
幸好罗莎很快就回来了,分给两人一人一杯高高隆起的沙冰,叶臻一的是黄色的,林冬树是绿色的,罗莎自己则端起一杯红色的。
“爽啊!”炎夏里对着一杯冒着冷烟的绵绵冰,几个人口水都流出来了。
“你那是什么味?”叶臻一问道。
“草莓。”罗莎拿起勺子正准备来上一口,眼皮底下却钻进来一个脑袋,叶臻一一口就咬到了她的“塔尖”上,她尖叫一声,条件反射地把叶臻一吃过的那部分舀起来甩到他脸上。
脸上冷不防挂了冰,叶臻一又惊吓又委屈:“妈呀!你太无情了吧!”
“神经病啊!”罗莎差点想再甩一勺子,看在那张净白的脸份上没忍心。
上辈子就是这样,是她厚着脸皮享受着叶臻一的念想和暧昧,才会让两个人纠缠到了一起。
这辈子她怎么可以重蹈覆辙?
虽然叶臻一的魅力一时三刻是挡不住的了,但是她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越界,珍惜友情。
毕竟她是理智的大人了。
默默地吃光了绵绵冰,三个人凉到了肚子底部。无聊之中,叶臻一拿过林冬树的速写本来看,惊喜地发现这孩子是个画家。
虽然画风不免有些诡异童话风,但是线条的歪扭、配色的烂漫,处处透露着天真无邪。叶臻一一页一页地翻着,嘴巴里不断的“哦哦哦”地领悟者。大多是景色画,让罗莎想到了那个法国人的那本关于东京的手绘本,叫什么来着?对了,《东京散步》。
等等,她花了大价钱买的那本《东京散步》现在究竟被她放到了哪里?
叶臻一翻到最新的一页,画的是良叔书店。
第一页是门面,第二页是柜台,第三页是文具货架,最后是书架。
但不是现在的良叔书店的模样。
而是经过了他的脑袋改装的,清新文艺风扑面而来的复古书店。
“哇……”叶臻一仔仔细细地看着,“要是良叔书店是这个样子的,我可愿意整个下午都泡在这里。”
“你现在不是整个下午都泡在这里了。”罗莎吐槽道。
“现在不同,现在是因为有美女在啊。”叶臻一故意说道。
又来了。
罗莎都懒得理他了,拿过林冬树的速写本,看了良叔书店的这几页,然后翻到店面的那一面,走出书店门口,走到马路对面,对照着画纸来看良叔书店。
阳光亮堂堂地照在她的脸庞上,她清浅的双眼皮褶,稍稍下垂的包在卧蚕里的眼睛,稍微有点大大咧咧的鼻子,更加大大咧咧的嘴巴。冬树从书店里往外看,看着那个他等了十年的姐姐,穿吊带裙会很清爽,穿宽松的T恤却更清爽的姐姐,是的啊,她是姐姐,酷酷帅帅的姐姐,潇潇洒洒的姐姐,率率真真的姐姐,他的姐姐。
姐姐又怎样?
那可是世界上唯一的能让自己心灵安定的人儿啊。
叶臻一此时此刻也看见了,除了看见了阳光下那小姐姐的爽朗,更看见了少年那只仅剩的左眼中的信仰。
信仰,他想不到他有生之年还会在人类的眼睛里找得到。
这信仰可不轻易破解,因为它被那消失的右眼藏得更深,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