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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粒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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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好,我喝,我喝。不过有一样,我喝的时候你可别逗我,我笑点低,搞不好要喷在你车里。”
安美接过杯,酝酿了几次,都无法抑制住那股想笑的强烈冲动。
“你是不是特别爱笑?”
“怎样?就是天生的笑点低。噗……哈哈哈,不行……哈哈哈,你再让我笑一会儿……哈哈……”
安美的这个“一会儿”,不想持续了十几分钟。
她一想到方铭瑄软绵绵的端着只粉色杯子,一口一口的呷着益气补血的姜糖水,喝一口便叹一句“好水!真甜!巨补血!”就想笑。
安美笑累,眯着眼,把头枕在座椅的头枕上,让自己放空。车内有股真皮特有的清香,闻起来慵懒、闲适。她仰头看阳光被风挡玻璃散射成五彩光晕,有些发呆。
两人谁都不再说话。
突然,安美回过神,把那个杯盖转来转去,思度着什么。
“你在找什么?”方铭瑄不解。
“我在找你嘴唇碰过的位置!”
“哦,对不起。那用不用我去买些纸杯来?”
“不用,不用,你只要告诉我,你碰过哪边就行。”
方铭瑄又接回杯子,略作回想:“我记得我喝时,杯盖上面印着的这只粉色的小猫,正对着我的嘴,没错。”
果然,这只保温杯盖上,印着一只粉色的小猫,线条简单明快,两只尖尖的耳朵还设计成凸起状,十分萌气。
“你确定?”
“当然确……”
就在安美喝姜糖水的一瞬,方铭瑄眼睁睁的看见,她柔嫩的唇不偏不倚,正印在他曾经触过的地方……
“我要你记住,刚才是我们的初吻,也是我的初吻,你一定要记住!无论我什么时候问起来,你都要答对。我们的初吻发生在你的车里,你穿着白色的衬衫,我穿着咖啡色的裙子,你为我煮姜糖水,我整颗心都暖了,是你先吻我的,不过我又吻了回去!你一辈子都不能忘!一辈子!”安美言辞笃定。
“那我能吻你吗?”方铭瑄目光迷离,不由自主的把身子探向安美。
安美闭目,不答不语。
她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方铭瑄那特有的气息在向她迫近,这种压迫感会带来缺氧,眩晕,呼吸急促,窒息,无力,心痒难耐等一系列症状,且十分十分严重。
安美期待这个吻,可那压迫却十分锋利,她竟下意识的躲了一下,极其细微,不易察觉。
这个细微的躲避,被方铭瑄解读到了,他收了身,发动了车子。
安美期待的那个吻,被轰然响起的引擎声代替,吓得她一怔,莫名睁开眼,水汪汪的望着方铭瑄。
“是不是所有奔驰车的发动机都这么吵!?吓我一跳!”安美表面抱怨发动机的声音,实则是在抱怨,那个迟迟未至的吻。
方铭瑄淡淡一笑,不置可否,忽而又问。
“我们现在去哪?”
“随便。”
“去我家好吗?”方铭瑄温言软语,他的邀请,可不容易拒绝。
安美虽没谈过恋爱,但也不是傻子,她知道,答应去男孩的家,会传递怎样的信号,她想矜持一下,却根本做不到。
“嗯。”
一声浑厚的轰鸣,奔驰车消失在街道的转角,驶向方铭瑄的家,也似乎驶向一个叫爱的地方。
方铭瑄所住的小区在半山,是高档住宅群中的一个。
确切的说是最贵的一个,原因无外乎风景好,学区好,容积率低,离闹市只一山之隔,却如世外桃源般安静。
山南就是海,夜里,可以听见涛声,而白天,海天一色。
他们转过几个弯,驶进小区里一栋独立出来的小楼。
这栋小楼在高层建筑群中显得那么可爱,小巧,却也有3层之高。
整栋楼被灰色的理石,绿色的藤萝,红色的甬道装点的十分华贵。
“这是你家?看不出来,你挺壕的。”
“哎,没办法,这个地方原来是业主会所,我爸非说,买下来要改造成一栋房子,给我结婚用……”
“你爸真土……土豪,你喜欢吗?”
“并不喜欢,太空,太静,我喜欢住热闹一点的地方。”
“你不喜欢,可我喜欢呀……哎。”
“喜欢你就住着,我平时不住这里。”
“你自己都不住,我住这里算哪档子事儿?”
安美心中暗骂,有些人真是过分,拥有的东西多得不要不要的,他们居然还不珍惜。
要是她安美能有这么一栋小楼,一定开心的要死,她最讨厌邻居们在临睡前发出不可描述的声音,像是在虐狗,实际也是如此。
如果能住进独立的小楼,想大声说话,就大声说话,想蹦来蹦去,就蹦来蹦去,那些虐狗、娇/喘的,再也不见,去死吧!
令安美惊奇的是,入户台阶并不是一条一条光秃秃的石板,设计师巧妙的在上面抠出凹槽,种上绿意悠悠的青草。
昨夜的大雨给嫩草洗了个通透,格外养眼。
石阶的尽头,立着一扇很厚重很厚重的木门,哑光漆,椴木被精心的拼接成简约的花纹,毫无缝隙,密不透风。
门旁有一支金光闪闪的复古门铃,摇一下,叮铃铃清脆的响。
门铃旁是一只被漆成红色的报箱,遥远的来信会被不远万里的送到这里,放在这只报箱里面。
安美看清报箱铜牌上刻的字:青山市云顶街6号王奇。
一股不安的情绪,笼罩着安美。
方铭瑄去开门,安美突然拉住了他。
“假如,我是说假如,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心痛吗?”
“会,我会心痛的要死。”
“我没和你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方铭瑄的表情,也忽然认真起来,把安美环在臂弯,用湖水般清澈的眼睛看着她说:“你消失了,我会去找你,找到天边也把你找回来。”
安美深吸气,接着问:“假如,有一天,我变丑了,你还会喜欢我吗?”
方铭瑄淡淡的笑笑,说:“有多丑?比现在还丑?”
“啊!你放开我。”
安美听了,疯了一般,推开方铭瑄,抽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
还是那张精致的脸。
安美被方铭瑄的这句话吓了一身冷汗,她以为她此刻真的变丑了,间接的通过杯子和他接个吻就变丑了,那真的很恐怖。
“你怎么了?安美。”
方铭瑄被安美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不轻,急忙抚住她的肩头,关心的问。
“我啊,我怕虫子……”
哪来的虫子?安美倒是希望真有一条虫子爬在她脖子上,或者随便什么地方。
“小傻瓜,哪有什么虫子。你放心,我方铭瑄不是那种花心的人,喜欢一个人就会竭尽全力。我对恋爱有一种——洁癖,我喜欢干净的人。”
“额,我很干净,只要有条件,我每天都洗澡。”安美红着脸,偷偷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肩,香的。当然,她才不会把她不洗澡也能睡的功力说给方铭瑄听。
“我说的不是那种干净,是这里干净。”
方铭瑄把他温热的手放在安美胸口,他能触到她凌乱的心跳,她能感到他手心的汗湿。
安美指了指门,也许跨过这扇门,她安美就再没机会美下去,但心脏跳得那么疯狂,大脑涨的那么眩晕,根本无法理智下去,爱谁谁吧,发生了又能怎样。
“那我们,进去……你再……摸。”
方铭瑄听闻,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手像触电一般弹了回去。
“我,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我说干净,也不是,就是心……人干净……就是……”
方铭瑄语无伦次,安美却斩钉截铁。
“我是处/女,我愿意!”
“我没那个意思,我是不是说那个,我想说心,心干净。”
安美狂晕。
她已做好献身的准备,他却不要了。
门被方铭瑄推开,屋子里的气息确实有些沉闷和潮湿。
有人居住的家和很久没人居住的房子,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这栋房子虽然表面上毫无灰尘的痕迹,说明至少每两天都会有人来收拾。
门口的皮质脚垫,也说明问题。
上面连一个脚印都没有,甚至没有一粒泥土,只有保洁员离开后,用干净的抹布擦过,才会有这样的效果。
安美首先看到的是一张大得吓人的落地窗,却被薄薄的纱织窗帘挡了严严实实。
方铭瑄按动按钮,窗帘缓缓打开,才把窗外的海露出一角。
窗边,是一张大得吓人的沙发,皮质细腻,雍容华贵。
头顶近两层的空间都是空的,天花板上一盏水晶吊灯垂下,如万点繁星,点缀其中。
客厅的尽头,有一段白漆木质楼梯,被素色的地毯铺就,踩上去软绵绵,温乎乎,特舒服。
“好久没人住了,屋子里会有些味道,我开窗放放,你等我一会儿,喝些什么?”
“呃,随便,到你家了,你说的算。”
安美没回过神来,方铭瑄已经一阵风似的跑去一个一个的打开窗子,海风从遥远的海面徐徐吹进屋子里,又湿又润,还带着淡淡的咸,让人忍不住闭目享受这份舒适。
“对不起,安美。我这只有些冰的饮料,你不能喝……你等一下,我去买。”
方铭瑄手中拿着从冰箱里取出的两支冰饮,脸上带着十二分的歉意。
“你家有咖啡吗?”
“哦!多亏你提醒我,我记得有。”
方铭瑄的身子一闪,又不知跑到哪边去了。
安美漫无目的的在巨大的客厅里闲逛,看什么都新奇。
墙上的墙纸,悬挂的油画,实木包真皮的餐椅,不知什么材质的地毯,摆满洋酒的酒柜。
突然,安美被酒柜里一个扣放的相框吸引过去。
那楠木相框金黄油亮,却被反扣在红木酒柜里的一角,格外蹊跷。
安美拉开酒柜,拿出相框,相框里的照片让安美大吃一惊。
是张合影,照片中方铭瑄和一个几乎同样帅气的男孩攀在一起。
方铭瑄亲昵的靠着他,那男孩把手搂在方铭瑄的肩头,画面的背景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如糖水般化开。
安美的心猛的一震!
莫非,方铭瑄,是小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