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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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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心绪难平的转头,就看见十六送的手机静静的放在床头柜上,被柔和的灯光照着,长庚一看到它,心情慢慢由浮躁转为平静,整个人又沉下来,无声的笑了下,关上床边的小台灯。
徐百户在雁回城有两套父母留的小院子,再加上自己又是警察,虽然忙的不可开交,但徐百户家里的日子倒是挺小康,还有余钱。徐百户不舍秀娘做活,就请了个老保姆做些烧饭打扫之类的活。
六点左右,天空泛白露鱼肚,长庚起时就看到老保姆在厨房的灶台上慢吞吞地做早饭,看到长庚起来,问了好后说:“夫人问你要不要一起用餐?”
长庚本就挺直的背闻言挺的更直了,顿了一会说:“不用了,劳烦你跟我妈说一声,就说儿子有事去一趟义父家。”
老保姆应了一声后,继续弄早餐,这母子之间每日都要来这么一回,早不奇怪了。
说来古怪,按道理来讲,徐百户不过是个继父,长庚和夫人才是亲生母子,可这对亲母子只有在男主人在家那天才会相互碰面一起吃饭,装出一幅天伦之乐出来,可男主人一旦不在,亲生母子仿若陌生人一般,谁也不会搭理谁,一个房子住着,长庚却走后门整日往后方沈家兄弟那跑,两人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能见一面。
就连那长庚那场掉了半条命的大病,夫人也只是看了一眼,说了句死不了就离开了,对于亲生儿子不闻不问,最后还是沈家兄弟将孩子抱走。有的时候老保姆是真的怀疑长庚和夫人不是亲生母子,可看长相,两人长的又很像,仿若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可若不是亲生的,夫人一个妇道人家当初带着孩子流落到雁回城,顶着闲言碎语带着长庚二嫁徐百户。
保姆左右都想不通。
长庚走时手机拿着十六送他的手机,倒不是他刻意显摆,而是他发现只有拿着它,刚刚因为提起秀娘而产生的复杂心思才会静下来。
沈老师在菜园子里摆弄他的那半个花草半个菜圃的小院子,沈老师一读书人,想来应不会对那花草蔬菜有什么兴趣,可偏偏沈老师不是一般的读书人,毕竟家里有十六这等人,再一般也会变得不一般了。
而那不小心乱了少年梦的沈十六正无所事事的将两条长腿伸出轮椅好些距离,浑身像是瘫痪一样靠在轮椅上——还瘫痪的很有美感。
长庚没注意脚下,被一个塑料碗吓一条,一看赫然发现是沈十六经常喝药的那个碗。沈十六抻了抻身子,打着哈欠向长庚勾手,:“儿子,去把酒给我拿一瓶。”那唤狗的动作做得再勾人,也挡不住是唤狗的动作,长庚只觉得太阳穴一阵抽抽。
沈易顶着一不知从哪弄来的笠斗抬起头,汗流浃背的说:“别搭理他,吃过了吗?”
长庚:“没。”
沈易便转头冲沈十六咆哮:“一大早起来就在那等着吃!不能干点活吗?去淘点米,煮几碗粥来!”然沈易的咆哮被十六的聋给挡回来了,慢吞吞地回了一句:“啊?你说什么?”
“还是我来熬粥吧!”长庚习以为常,要指望沈十六,早饭就别吃了。
偏这回十六爷听见了,他眉头一扬,对沈易说:“少指使孩子,你怎么不自己去?”
沈老师这斯文人天天被他那斯文败类的混蛋弟弟气的血压升高好几回:“说好的轮流呢?沈十六,你装听不见就算了,还玩耍赖这个梗?”
沈十六故技重施,又‘听不见’了,问长庚:“他一个人在那吠什么呢?”
长庚:“……”
“他说……”长庚一低头,正撞上十六那充满戏谑的目光,一瞬间昨晚的梦境闪到眼前,长庚鼻尖又仿佛闻到了那股清冷的药香,他发现,自己原来对做的梦也没有完全不动于衷。
长庚喉咙突然发干,忙定了神,深呼吸了一口,面无表情道:“您老人家还是坐着吧,别一大早就费尽心思耍赖。”沈十六的良心还没有完全被狗叼走,仅剩的那不知几分之几的良心突发,他展开笑容,借力从轮椅上起来,亲昵地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摸摸索索地走进另一边的厨房。
他竟然挽起袖子准备干活,长庚活了快十四年了,发现稀世罕见的铁树——开花了。
长庚心里直发突,不好的感觉随着他那小义父走进去的身影愈发加重,赶紧跟了进去。
只见他那小义父从米袋里扒拉出了几小碗米饭,把电饭锅内瓤接了水,手指一搅,然后水一倒,长庚在十六转向另一边的时候发现水池下水走干后,还铺了一层白色的米饭。十六把内瓤一放锅,转身要开煤气灶,来了两次后将火点燃,宣布道:“做完我那一半了,沈易,过来轮流吧……”长庚一看,心差点从嗓子眼里冒出来,打火机就放在火源旁,急忙伸手把打火机捞过来放到案板上。他不是做饭,他那是打算炸了厨房吧?
沈十六从冰箱里准确的拿出一瓶雪花啤酒,用菜刀的背面撬开后,仰头灌了几口,行云流水,精准无误。
……长庚有时候怀疑,他连所谓的“瞎”也是有选择性的装的。
沈易可能是服了,不再无谓的继续挣扎,骂骂咧咧的洗干净手,跑进厨房把火一关,开始收拾沈十六整出的一堆烂摊子。
长庚便在一旁打下手,开始一边切菜,一边跟沈易背:“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背完后,沈易评价说背的挺好。“我记得这是我留的拓展部分,你怎么把它背下来了?”
“我挺喜欢这首诗的。”长庚的话让沈易很意外,下意识的抬头看向沈十六。
一直游手好闲的沈十六从长庚开始背《满江红·怒发冲冠》的时候就一直默不作声。
“那你觉得全诗中,最值得鉴赏的,是哪一句?”沈易随口问了一句。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哦?是这句啊…我以为你会说后一句呢!”长庚想了下,后一句是:“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呵!功名利禄,升官发爵若真重要,岳飞岂会南征北战八千里,披星戴月三十余年……”沈易的话有点暗喻的意思;还没等长庚细想,沈易接着说:“岳飞是个英雄,但英雄没什么好下场。自古以来,不是锒铛入狱,就是奸臣诛伐,就连这首满江红,都是岳飞入狱前创作的。”
沈易身上裹着一条沾满污渍的围裙,家里没个女人,也不在乎这些细枝末节,领口处露出来的却是与厨房这等烟火气息格格不入的白衬衫,一片儒雅之色。合起来看有点不伦不类的样子,唯有那张脸,轮廓分明,鼻梁高挺的沈易在说那分话时,侧脸近乎是森然冷淡的。
“如今不也……”
“沈易。”十六出声打断了他。
厨房里的两人齐刷刷望向他,沈十六不含一点情绪的脸甚至比沈易还锋利。略垂的头发阴影恰好挡住了双眼,让长庚一时看不太分明。
他低声道:“够了,到此为止。”
沈家兄弟平时非常没大没小,做兄弟的不尊兄长,兄长也把弟弟惯的没了人样,天天从早吵到晚,但感情却很好,毕竟长庚从未听见十六用这么生硬的口气说话,还是对沈易。他生性敏感,不明就里,深深地皱起眉。
沈易绷紧牙关,忍耐着什么,意识到长庚在观察他,艰难的收住情绪,笑道:“是我失言了,你太过早熟总让我忘了你是个孩子,不懂这些。”
他一边说,一边将盛好的粥端出去,末了还吩咐长庚把菜端出来。当长庚与沈十六擦肩而过时,却被那病秧子抓住了肩膀。
长庚这两年个头长得比普通少年高,同龄人中身材高大,纵然骨肉未丰,个头却快赶上他那小义父了,这么一抬头,就撞进了沈十六的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