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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谁都如何想起谁 ...

  •   林知更的伤看着多,其实不重,都在表层。

      这点伤,在他们从怪物包围之中杀穿血路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升腾起光点,衣物的断层边沿,也出现细细的白线,沿着织物的走向,将破处一一修补。

      不知是不是迷宫的温柔之处,刚开始并不会刷新高级怪,突破包围的难度没有太高。

      几个杀气腾腾的人,舞着渐渐沾上血色的银光,一路势如破竹,接连闯过了四五个场景,怪才开始慢慢恢复平常的密度。

      空无一人的小卖部里面,是间逡巡了三两只怪物的庄严教堂。

      透过巴洛克式繁复天窗照入的阳光,被彩色的玻璃染上斑斓,为空旷的教堂,增添了几分光怪陆离的虚幻感。

      高悬的巨大十字架,在阳光晕蔼里圣洁,让人一瞬恍然。

      杀红了眼的人,忽然遇上这种神圣安静的地方,每个人心里,都莫名升腾起一种说不清的奇怪感受,像是一只悲壮的曲,行至高亢却戛然而止,又像是刚结束厮杀热血未息的战地,突遇了一场细数过往,慰问英灵的镇魂雨。

      过度燥热的灼灼魂火,被教堂的静,迎面浇下一川雪水。

      冷却了的虚假沸腾,平静出火山喷发了一场肆虐后,渐渐熄灭的荒芜与寂寞。

      被轻手轻脚杀死的怪物,落了一地血浆,猩红染上精致的长木椅,将教堂空寂的神圣,驳杂出一种血腥的悲哀感。是怪物不知为何的死,是人心底,被冰火切换,强行开出的迷茫空洞。

      被绑缚在巨大的十字架上,悲悯垂顾了一切怪诞的耶稣今天也在受难,为了那些死亡和痛苦,永远背负着所有人的罪与责。

      圣洁的信仰与血腥的现实,远处的希望和身边的绝望,在教堂里交锋,纠缠出蜷缩在人心底,脆弱又复杂的迷城。

      站在教堂正中,林知更静静接受此处的灵魂洗涤,他虽然不信仰任何宗教,但依然对所有的信仰保持着尊敬。

      每次看见这些宗教故事,都会被圣灵们的大义折服,就像耶稣明明无罪,偏要为了大爱去承受非难,就像地藏王菩萨地狱,许下不空誓不成佛的宏愿。
      按照他朴素庸俗的价值观,如果他有无罪之身,必然不会主动代人受刑,拯救众生苦难,如果他有大法力,必然不会许下那般只要人类还存在,就不可能实现的宏愿。

      毕竟人类,只要活着存在着,就会产生欲望,幻想破灭就是不幸,过度求索奢望就会带来恶,那样耶稣就永远在十字架上背负罪恶,地藏王菩萨也永远镇守空冷地狱,与恶徒为伴。都是如此悲伤的故事。

      圣灵之所以称圣,往往就在于这种舍己为人,远超了普通俗子的精神境界。
      林知更他做不到,也不信仰,但对他们都打心底地致以敬意,世界需要圣人,社会需要英雄,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尊敬与否又是另一回事。

      刚从死亡边缘爬会来的罗斯,一身暗红,杀完怪又退回到门后的池子旁边,在水里细细净了手上血污,才重新顺着木质长椅正中的走道,绕过在地上陈尸的怪物,带着几分虔诚地走向正前方,在那个画了鲜红十字架的牧师讲台下站定,认认真真行了十字礼。

      做完这一切,她才抬头看着镶嵌了彩色玻璃的天窗,慢慢开口,“我应该来过这里,很熟悉的感觉。”

      “你来过这个地图,什么时候?”金妍雅也在水池里洗了手脸,好奇问道,她没印象来过这里,难道是第一次被地震分开的时候,这个人单独遇到的?

      “不是在这里,是现实里,”不知为何,罗斯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微哑,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的漩涡,异常的世界里,人的情绪总是被感性支配,“我应该去过这里,将来还想带我的英雄杰克一起来这里。”

      “……”所以杰克到底是谁?是奥特曼,是船长,还是Rose家的梦境?为什么总在刷存在感?
      林知更的槽没有吐出口,金妍雅先说话了,“你的盖世英雄,一定还在找七彩祥云的路上,等你们相遇了,就把他拐去现实的这个教堂结婚吧。”

      所以这杰克其实并不存在,只是个幻想中的完美男神?

      “嗯,先带他去吃变态辣的鸡翅,”罗斯回头的时候,林知更被惊到。

      薄雾笼上她浅棕的瞳,两颗琉璃珠,经了水雾,透明脆弱似水中月影,泪水挂在眼畔摇摇欲坠,长而密的卷翘睫毛上也沾了颗颗晶露,明明眉眼中都是悲伤,唇角却矜持着类似幸福的上扬弧度。

      眼中下着雨,唇角含着笑,罗斯这种样子,看起来竟然有种凄迷的艳丽,像是被落雨打散了的娇艳玫瑰,点点都是美丽又遗憾的故事。

      幸福得如此一望了然,又悲伤得如此欲盖弥彰,明明如此矛盾,两种心情却在她身上契合得如此理所当然。

      落在她身上斑斓彩光,也仿佛七彩婚纱一般,为她的一身简朴妆上艳丽。

      庄严的教堂,一地的怪异,缠了蔷薇的血色十字架下,等不见新郎的落魄新娘,仿若一首被未名世事扭曲了声调的爱情诗,哀婉凄艳成镶嵌在阳光里的玻璃画。

      有几分不好意思地擦去眼泪,罗斯继续仰着脸让一眶晶莹回流,牵起唇角笑道,“对不起吓到你们了,我有妄想症,假想了一个叫杰克的爱人。”

      那个笑太悲伤,比哭还难看。

      漂亮的黑皮肤女人,又哭又笑的,像是个过分美丽的神经病患者。

      “不想笑,就别笑了,”林知更淡淡开口,“不舒服的时候,哭出来大概会好过一点,如果是不是摩天轮那种尖叫式哭法,我还是愿意听一听的。”
      承认自己的妄想症,本身就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清楚知道自己疯了人,有时候比彻底的疯子更悲哀,他们同时被两个世界排斥着。

      已经如此难过,不需要坚强的时候,脆弱一点又何妨,毕竟,梦碎了,确实值得哭一哭。

      青年身上蒸腾着月色,被微弱荧光包围的人,看起来像是温柔的光。

      罗斯抹了眼泪,恨恨在比自己稍矮一点的青年脚上,盖了个鞋印,然后一转身高贵冷艳地离去,留给他一个腰线分明的曼妙背影。

      “没有语言天分就不要说话,快死了还不许我哭?杰克比你好千百倍,他绝对不会这样说我!你这个注孤生的!”罗斯都已经走到门口,抱怨才远远地飘来。

      “你这情商,大概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女朋友是什么生物,”金妍雅跟在罗斯后面小跑着追了过去,顺便在路过林知更身边的时候,戳了单身狗的膝盖一箭。

      “没有女朋友,男朋友将就下?”陆致忍着笑,揉了一把青年狗头,跟着调笑。

      “……”这也将就过头了!性别都变了啊喂!被一群人慰问了单身,林知更看着那双梦蝶一样迷离妖异的蓝绿眼瞳,只想问候这人大爷妹妹安康否。

      未知的地方,未名的感情,狂风骤雨一样,说来便来,打落一地狼藉。

      因为罗斯突然爆发的泪,几人心底都各自揣上了心事,四个思绪隔绝的小世界,共享着同一片沉默,他们安静地离开教堂,安静地刷怪,又安静地穿过各色场景。

      走进三号客厅的时候,罗斯忽然开口,“虽然秦川那帮主战派,喜欢在迷宫打怪,发泄现实的失败,但是我想早点通关离开这里。”

      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场景,往往会有好几种不同的版本,比如客厅,目前见过的就有六种,林知更一一给它们编了号。

      这个三号是间除了贵、看不出任何风格的土豪版客厅,到处都是明晃晃的铜臭味,各种陈设混搭到辣眼,让人不禁怀疑,主人选家用摆设的条件是价格标签上位数的多寡,而不是整体的搭配与否。

      见其他几人都在等着自己继续发言,罗斯用力抿了抿两片性感的丰唇,嗫嚅了好半天,才下定什么决心似得,轻笑着说出口,“我想等通关了,就辞职去找杰克,我觉得他一定是存在的,说不定只是在哪里迷路了,等着我去找他。”

      不管别人信不信,她都觉得这个人,一定不是她疯了的臆想。

      她给他的设定太细了,除了不知道样子,她知道他爱吃辣,喜欢华夏的川湘菜系,知道他很温柔,能记住她的名字,知道他很能打,总在保护她,还知道他最喜欢说杰克和罗斯的浪漫故事……

      最重要每次想到这个人,她都会莫名被幸福填满,也会莫名被悲伤开了空洞,她想他的时候,总是分外的满足,也分外的虚空。明明是笑着,泪水却总会在不知不觉间决堤,模糊了整个世界的边际。

      她曾经拥有他,可是他不见了,想到就如此心酸。

      “挺好,我也是,想早早离开,”金妍雅踮着脚尖把自己挂在罗斯身上,笑道,“我回去还要美美地搞主播,在这里的样子真不好看。”

      “不好看也怪你,下手那么不讲究,”罗斯轻轻一弯腰,便把娇小的金妍雅背起来,脚步轻快地往门口走。

      “暴力恶心一点,解压嘛。”

      “你有什么压力,臭美精?”

      “很多啊,从很久以前就带着的那种……不过,还是好想出去呀,到时候,还可以顺便替你揍那个杰克一顿,让他改掉吃辣的怪毛病。”

      “你打不过的。”

      “找知更和小王子当帮手?”

      “不行,打坏了杰克我会心疼。”

      两人边走边设想未来,被灯光拉长的影子里,看不见的沉重,悄然在落在谁的心上,一点点描绘着人并不想知道的故事。

      罗斯没有告诉金妍雅,她其实隐隐觉得,她大概永远也见不到杰克了,那些抱怨的话,也许永远也不能传到那个人的耳中。
      但她还是想去寻找杰克,怀里的这些温柔残片,一定是那个人留下的,不论结果如何,她都想为所有画上句号,现在这种失了温度,心被开了一个大洞的寂寥,每一天都是煎熬。

      有人说,只要相信彼此在相遇的路上马不停蹄,当拥抱了整个世界的孤独,就是在拥抱那个人,但罗斯觉得,她不想隔着一个世界去拥抱,她只想趴在那个人的怀里,跟他一一诉说心底的委屈,让他心疼,让他跟自己一样,落泪到永远不能释怀。

      一对姑娘,一面谈笑风生,一面配合着把拦在面前的怪物分尸,将它们的粘稠血浆,在司空见惯的空洞日常里,甩成聊慰人心的猩红背景。

      失了人味的日常,便不是日常,空旷又冰冷,透着股死气沉沉,像是庞贝古城一夜倾覆的孤寂。

      国王和那个未曾一见的美女蛇大佬,尚未粉墨登台,林知更继承了林家的战斗天赋,对这些低级怪物,已经养成条件反射,不需要动脑子,也能抽刀斩断朝他和陆致袭来的危险。

      脑子一放空,那些个细碎的小杂草,就悄悄在人心田的一亩三分地里,悄悄冒芽,一点点往外蔓,尚未形成条理的思绪,谁挤着谁,谁又勾着谁,各种纷繁在空地里乱成麻团。

      林知更在想到罗斯的时候,忽然涌起一个不好的猜测,但又很快打消。

      如果真是那样,这故事就太伤了,伤得眼泪都轻薄。

      尽管已经不去想,但心底的那点不安,却如影随影,越是想要逃开,越如跗骨之疽,好像最逃避的,才是最正确的。

      麻酥酥的怪异藤蔓,顺着脚底往骨头缝里长,缠得人一身一骨子的不自在,恨不得抠破皮肉,把骨头拉出来狠狠洗一洗才好,这种看不见的诡影,还不如可以摸得着的鲜血淋漓。

      似乎是察觉到林知更有心事,陆致把大手往青年头上轻轻一按,“看台阶,别滚下去了。”

      被陆致提醒,林知更才发现,他们竟然又走到那个无限梦境一样的螺旋阶梯。

      伸手摸了摸灯罩,忆起罗斯说起想要去找人时,那个噙着泪的坚强暖笑,林知更觉得也许共享了消息,会给她一些算不上安慰的安慰,远水解不了近渴,能望梅嗅一嗅也好,“那个,上次忘了说,我们发现灯罩后面接的东西不是电线,这个也许和迷宫本质有关。”

      罗斯停了脚步,回头问道,“是什么?”

      也许是肤色反差的原因,黑人的眼白总是显得格外透彻,回眸之间,黑美人的眼睛被微黄的灯光一照,清亮得像是在白水银里面养了两丸金棕猫眼石。

      异域的美,在黑珍珠的顾盼之间生辉,妍媸有时和肤色并无太大关联,在骨之美,总是无所谓肤白或黑,美得各有千秋。

      “说不清是什么东西,”林知更皱着眉想了半天,也没给那些会发光的白色液体,找到个合适的形容词,“你们自己看吧。”

      陆致及时递过来林知更御用格|斗|刀,顺手又抽了把长剑出来,握在手里,安静守着青年身后那片毫无防备。

      林知更手快,又有拆过一次的经验,没一会便抓着生了红锈的灯罩,把整个路灯从墙上扯出来。

      “知更你是不是家务全能?”金妍雅一看这种熟练度,就知道这个人,必然不是在家四体不勤的那种妈宝男。

      林知更老实答道,“做饭、刷碗不行。”

      林妈经常觉得自己嫁得是骑士不是男神,就励志把自己的崽,培养成她心中的理想男神。

      首先,男神不能是女朋友修水管时候,只能递扳手的菜鸡,所以林知更从小就跟林爹后面折腾家电、捣鼓装修,天长日久,贴墙纸、打玻璃胶、换插座、整电线之类的杂事,他基本都会。

      但是,这个百家杂学旁收的,唯独两样不行,做饭和刷碗。

      前者,他永远搞不懂少许和适量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不能精确到多少克?没有确定答案的东西,对他而言,是未知的神之领域,凡人毕生都不能涉足。毁灭性伤害了家人的味觉两次,他便被林妈赶出厨房。

      后者,轻度强迫症的人,看见油腻就不舒服,只要指头上有一点点滑,就拼命的洗。林知更每次刷碗都坚守清洗化学试管的标准,“内壁附着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但是尽管他洗得干净,最终还是被赶了出去,理由是小门小户人家,经不起他这样对水和洗洁精的造作。

      “那也很好了,”金妍雅笑道,“辣鸡妈宝男什么都不会,还喜欢哔哔呢!”

      “别折了知更,”陆致忽然开口,完全没有可比性的存在,非要把天上骄阳和阴沟浊泥放一起,只会是玷污了阳光灿然。

      罗斯忍着笑,轻轻拐了金妍雅一胳膊肘,拉她一起去看那一长条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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