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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我想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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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歌:
2008年,你走后的第一年。
我依然骑着自行车上学,偶尔会遇上同学,就跟他们一路回去。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从前的我在他们眼里是只骄傲的孔雀,总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
是吗?我笑笑。
仔细回想起来,除了你,我那时好像还真没什么可以说话的朋友。
可是后来,我什么都没了。
没有小王子照顾的玫瑰花,终究只是泯然众矣。
你看,遇见你以后,我的骄傲已土崩瓦解。
三月接近尾稍的时候,迎来了校庆。
毫无意外,我又被安排了节目。
老师提出要找人弹钢琴合奏,我拒绝了。
我还能记起音乐节的那天,你穿一袭银灰色的小礼服,安静地坐在舞台中央,眼睫微垂,你的手指一动,我的琴声也随之而起。
那一束追光下就是我们的小世界,台下的喧嚣都与我们无关。
校庆那天,我翻出了从前的礼服,原本长至脚踝的银灰色的纱裙已经到了小腿肚,只是上身有点紧,我找裁缝改大了尺寸。
演出结束后,开始有男生给我送礼物,想各种借口请我吃饭看电影。
有天放学的时候,我照例磨蹭到最后才走,实在不想跟大部队挤成一团,吵死了。
推车的时候感觉不对,我伸手按按车胎,瘪了。
有人坐在墙头吹口哨:“嘿,要我送你回家吗?”
无聊至极,我把自行车锁在原地,转身要走。
那个人忽然跳下来,拦在我前面:“干嘛这么高冷?认识一下呗!”
见我不说话,他便得寸进尺:“我是体育部的,交个朋友嘛!”
我仍然保持沉默,想着怎么摆脱他。
“莫婕,你怎么还不回家?”忽然有人在身后扯我的书包带。
我顺势回头,愣在原地。
是你么?
很快便回过神来,在心底自嘲的笑了两声,想什么呢。
骤然逆着光看过去,来人的眉眼竟跟你有几分相似。
他把我拉到身边,礼貌而又生疏地冲着前面说道:“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了,再见。”
说完拉着我换了个方向走去,完全不理会身后那人啐的一声。
出了校门,停在路边的私家车门开了,司机过来接过他的书包。
他转向我:“你家住哪里?送你回去。”
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他:“星河花园。”
“嗯。”他兀自点头,又说:“还挺近的,应该来得及。”
那天在车上,他并没有跟我说太多的话,至于他怎么认识我,大概全学校都认识我了吧。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跟我同级的普通理科学生,叫程遇,住在跟学校差不多对角线的唐顿庄园,H城的标志建筑群之一。有个低调的妹妹比我们低两级,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家境优越,每天都会坐公交车到市中心医院,程遇就在附近的地方等她。
怪不得,他那天突然冒出来一句来得及。
后来他再找我,就是为了他妹妹的事。
每个年级都会有那么几个嚣张跋扈的小团体,没事儿就出来乱咬人。
小丫头胆量不小,做了一回拔刀相助的事,被几个艺术部小太妹盯上了,不胜其烦。
我哭笑不得,这个忙……还是帮吧。
吃饭的时候听我妈说起了陆家的小子,好像又打架了,被他爹在门外罚站呢。
对陆家那小子,我倒是略有耳闻,大都是些不光彩的事迹。
等等!
“妈,他多大了?”
“比你小两岁吧也就,怎么了?”我妈一脸狐疑。
小两岁,应该差不多同级吧……我拿了一盒饼干,决定去走一趟。
事情应该解决地不错,毕竟陆家那小子可是捧着饼干跟我保证的。
果不其然,几天后,程遇又找到我,说要向我道谢。
我摆摆手:“算是扯平了吧。”
他没走:“放学后有时间吗,请你喝奶茶。”
我看着他跟你有几分相似的眉眼,鬼使神差地就答应了。
此后,我们又见过几次,渐渐地便熟络起来,有时还会聊上一两句。
偶尔你也会给我发点消息问最近怎么样,学习和生活都还顺利吗。
我极力克制自己,只简单地回一句:“嗯,都还好。”
却一次次在深夜去翻你的博客,三月的剑桥春雨,四月的皇家马场,真是精彩。
终于忍不住在一张照片下留言,你的五官硬朗,已经完全是大人的样子了,骑在马上竟有一点冷峻的意思。
我说:“以前没发现,你好像还挺帅的。”
第二天起床后,打开电脑就弹出了你的回复,跟我的评论相差几分钟。
是天意吧,我竟然错过了当时。
你看,心虚的我连八个小时的时差都忘了,我的黑夜是你的白天。
一个哈哈大笑的表情,附文:这个季节正适合骑马,有空过来带你玩儿。
不过,到底我还是没去成英国,这一年发生了两件大事。
五月的时候,汶川大地震,我哥所属连队站在了受过灾难的土地上。
家里的电视破天荒地亮一整夜,铺天盖地的报道席卷而来。
一周后,有电话打来,说他们去一个原始村庄参与救援,余震袭来,断了山路,再加上山里信号不好,暂时与总部失去联系。
接电话的是我爸,他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死灰,嚅动着嘴唇,只说了句:“好,知道了。”
电视上也有记者在实时播报赈灾的消息:“今天上午,第三大队派出的搜救小组遭遇余震,21名官兵下落不明……”
我爸倚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烟灰缸里搭着半只未燃尽的烟。
猩红的烟头一闪一闪的,看了晃眼。
那几天,我们家简直是兵荒马乱,每一条关于人员伤亡的消息都不敢错过。电话铃声成了恐怖的催命符,每次响起都要提心吊胆。
后来传来捷报,沉郁了几天的家里终于轻松点了。
我爸喜极而泣,大设宴席庆贺我哥平安归来。
陈叔叔看着抱在一起的父子俩若有所思,悄悄红了眼眶。
八月的时候,奥运会如期举行,举国欢庆。
全世界都在宣扬这场盛大的赛事,许许多多不同肤色的人蜂拥而至,你没回来。
陈叔叔肯定是希望你能回来的,自从你们吵完架分开后有两年没见了吧。他其实很想你,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陈阿姨也经常念叨起你。
还有我,我也很想你。
所以,次年四月,我敲开你公寓大门的时候,你有没有很惊喜?
你一边收拾客房给我住,一边训我:“马上都要高三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任性。”
我撇撇嘴,抿一口你泡的鲜奶茶:“不是你说这个季节适合骑马的吗?”
“那是去年!现在什么时候了,年底就要艺考吧,大小姐?”你卷起报纸轻敲我的脑袋,恨铁不成钢。
“可是过了今年更没有时间啊,再往后,就不做数了吧。”我没头没尾的冒出一句。
你顿了顿,没说话。
那个时候我还看不懂你眼里的光,是欣喜,还是无奈。
你带我去皇家马场,解释说有朋友的父亲在这里工作,所以你才有机会进到这里。
很快,我就见到了你说的那个朋友。
她笑的时候一点也不顾忌,露出整齐的两排牙齿;她骑马的时候,动作矫捷,英气逼人,半点儿都不输给你;她对每个人都很热情,让人没有办法不喜欢她。
她跟你开玩笑,你也毫不客气地回敬她。
我依你所言,叫她一声kamey 姐。她兴高采烈地拉着我,要教我骑马。
我跟她共乘一骑,抬头便看到她的眸子里似映满了亿万星辰,你在星辰间打马而过,带起的风扬起了你的头发,你扭头冲我笑。
哦不,冲她笑。
你又带我去参观你的学校,在图书馆里碰到了你的同学,黑皮肤的姑娘热情的跟我们打招呼,说着一堆我听不懂的话,片刻,我听到你说:“She is my sister.”
原来,我是妹妹啊。
这一年,你二十一岁,我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