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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沈家父子走后,宋瑾心情舒畅的穿过后厅,意外的看到顾采薇呆立在屏风后,一脸苍白的样子。
      顾采薇是自己的客人,又是七皇弟的女人,宋瑾可不希望她再生病:“你的脸色很难看,身体又不舒服了?”
      她咬了咬下嘴唇,犹犹豫豫的开口说道:“沈丹殊他们只是两个十四岁的孩子啊。虽然惹了你,可你让人这样打他们,也太狠了些吧?”
      宋瑾挑了挑秀气的剑眉:“我没有把他们打到需要被人抬回家,已经算手下留情了。”要知道,他昨天可是被人抬回王府的,那两个臭小子下手不比他狠多了?
      “可明明是你先敲诈的他们啊。他们也只是自卫而已。沈天吉说得没错,是你不对在先。”

      宋瑾有些惊讶。从来只有父皇和那个比他小十个月、却处处装老成的四皇弟宋珅,会当面批评自己,一般人借他们豹子胆,也不敢说他半点不是。
      可能是看他的面色不善,顾采薇忙补充:“况且你是王爷,也不缺银子使,何必要向同窗收保护费?还是和大家友善相处比较好。”
      宋瑾自然不会向她解释,自己收保护费,只是因为宗学府实在太无聊。他不是宋珅、叶知秋那样,愿意听一班老学究讲课,用心学习的好学生;也不像宋瑄会自得其乐,感兴趣时听课,不感兴趣时临摹临摹字帖、翻看翻看不知从哪里淘来的古书。宋瑾最讨厌看书,在宗学府里只能睡觉。所以他才喜欢找其他同学麻烦,这样才能熬过每天在宗学府里的三个时辰。

      他觉得以前对顾采薇太客气了些,以至于她敢当面指责自己的不是。不稍稍给她点苦头吃,以后恐怕更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宋瑾于是弯下身子与顾采薇平视,勾了勾嘴角笑道:“我可以把你的指责,看成是你对我的关心吗?“
      顾采薇愣了一下,才慢慢点头。
      “那与其操心这些有的没的,你不如做些实在的事情吧。”

      后来顾采薇才知道,宋瑾所谓的实在事,就是让她每天帮他擦药、更衣、梳头,甚至喂他吃饭——他的右手臂骨裂不能动弹了不是?简直和贴身婢女没什么区别。宋瑾又特别能挑剔,她每天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应付。
      忙碌的日子过得飞快,从初秋到现在的接近深秋,宋瑾的伤势早已大好,骨裂的右手臂都痊愈了。照理说,宋瑾早不用顾采薇照顾了,但也不知是谁的坚持,这个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

      这天宋瑾从宗学府放学回家,说十分想吃她做得土豆红汤,磨着她下厨。
      顾采薇和正在厨房准备晚膳的吴妈打了招呼,就开始削土豆、煮开水的忙活开了。
      第一次听说顾采薇要做菜,吴妈满肚子怀疑:她一个尚书家的千金还能下厨房?直到第一道菜出锅后,才相信顾采薇的厨艺不差。相比起刚来寿王府时,整日哭哭啼啼弱不禁风的大小姐,吴妈更喜欢失忆后的顾采薇,温柔懂事又平易近人。
      “采薇啊,你帮吴妈看一会儿鸡汤,等汤水沸了就熄火。还有蒸笼里蒸的芙蓉羹,别让它蒸过了头。”
      顾采薇答应着,又问:“吴妈你那么急是要上哪里去?”
      “你都说我急了还能去哪里,自然是茅房啦。”说完一捂肚子跑开了。

      顾采薇自己煮的水刚沸,正要把土豆西红柿倒入锅里,那边的鸡汤也开了,算一下时间芙蓉羹也该出笼了。她正手忙脚乱呢,听见有人走进厨房,便道是吴妈回来了,忙说:“快把鸡汤的火熄了,我忙不过来。”
      等她把芙蓉羹从蒸笼中取出,又把土豆西红柿倒进开水里,才得空和吴妈说话:“幸亏你回来的及时,我险些误了鸡汤的火候。”
      转过身来却发现,厨房里只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的身材颇高,脸上神色略微疲惫却难掩俊朗之气,指尖因为刚才帮忙熄火有些微微发黑。
      顾采薇不认识这个少年,但见他的衣裳虽不如宋瑾般花哨讲究,衣料却是极好的,整个人又隐隐透着贵气,,便猜他是宋瑾宗学府的同学。
      “我以为你是厨房的吴妈。害你弄脏了手,我去打水给你洗洗吧。”
      她刚拿起木盆要打水,少年却轻轻将木盆接了过去:“还是我来吧。”
      他洗干净了手也不回去,闲散的半倚灶台。见顾采薇想拿碗就帮忙递、嫌灶火小便帮忙加木柴,一切都做得自然而然。直到土豆红汤出锅时,顾采薇才发现,自己还不知道这少年是哪家的公子?究竟为什么出现在厨房?

      她说出了自己的疑问后,并没有得到少年的回答,反而被温情脉脉的握住双手。突如其来的举动让顾采薇有些吃惊,想抽回双手,却反而被拉入少年的怀抱。
      她的脸颊贴着少年的胸膛,少年温柔的亲吻她的长发。
      “是我。采薇,我回来了。”
      顾采薇终于意识到,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她的未婚夫宋瑄。

      ——————————————宋瑄出场的分割线———————————————————

      宋瑾有些后悔,自己不该留宋瑄吃晚饭。
      相比起刚听说顾采薇失忆时的吃惊,现在的宋瑄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他饶有兴趣的喝着土豆红汤,连连夸赞美味。难得被人如此肯定的顾采薇,兴奋的脸都微微发红,帮他盛了一碗又一碗。
      两个人其乐融融的相处场面,让宋瑾觉得有些碍眼,他情绪不高的拿筷子东戳戳西戳戳,却没什么胃口。往常他没胃口的时候,顾采薇总会想各种办法哄他吃饭,可今天就一句“你怎么不吃饭呢”就不再理他。孰轻孰重,高下立见。
      虽然顾采薇失忆,但她和宋瑄毕竟青梅竹马十好几年,相处的默契总是存在。自己和她原本只是见过面的陌生人,而且她在寿王府的两个月,还要经常服侍自己,对自己肯定没什么好感。
      即使清楚的了解这个事实,宋瑾的心里还是有一种被人忽视的低落情绪。他的心情在宋瑄表示,今晚就带顾采薇回贤王府的时候,糟糕到了顶点。
      他交待孙伯帮顾采薇收拾衣物细软,并安排马车送她和宋瑄回贤王府。
      现在的心情有些类似于十一岁那年,自己十分喜欢的小马驹,被父皇转送给邻国王子时的心情,但又不全然相似。宋瑾实在不愿意承认,自己有些舍不得顾采薇离开。一开始明明是惩罚她多管闲事的恶作剧心态,却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变成依赖。

      宋瑾心情越恶劣,就越容易倦怠,加上天气也有了深秋浓重的凉意,便早早的上床睡觉了。半梦半醒间,听见有人敲房门,宋瑾烦躁的把被子拉高盖住耳朵,不想去理会。
      “宋瑾,睡着了吗?”门外传来了女孩子的声音。在王府里,敢直呼宋瑾其名的只有顾采薇一人,而且这也确是她的声音。只是,她不是已经跟着七皇弟回贤王府了吗?
      宋瑾赶紧披上外衣下床开门,站在房门外的果然是顾采薇。借着月光和走廊上的长明灯,还能看见她肩上背着包裹。

      “我能在寿王府多住一段时间吗?”
      宋瑾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也不会打扰太久,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马上走,可以吗?”顾采薇生怕宋瑾不答应。
      装作为难的同意她住下,宋瑾的心情却不可思议的明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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