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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

  •   柯雯静见刘青云这般,心中暴怒之气更甚,这是她的客栈,自己的朋友和跑堂反而还被那人欺负,这算是个什么事!

      于是拍了桌子想要上楼同那位小娘子理论,却被沈静芝拦了下来,“莫冲动,且问问为何那小娘子要打刘青云。”

      “这还用说吗?定然是找了什么茬子啊!”柯雯静面色如火,“我看,此人定是摘咱们牌子的!老娘今日就不信还收拾不了她!大不了老娘生意不做了!”

      “你消消气!我可从未没见过你会这般生气的!”沈静芝将刘青云招了来,“是她下的手?”

      刘青云咬着下唇,随后伸手从桌上的茶碗中沾了水,在桌上写了几字,“尤家娘子。”

      远近百里,家中姓尤的只有一家,那便是城北富绅尤家,尤家阿郎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名曰尤新莲。

      她自小便被尤家人泡在蜜罐之中,她要何物,尤家人便给何物,自此那少女的脾气也愈发有些让人极难忍受,远近乡邻一说起她都无不摇头回避。

      她仿若是一个混世魔王。

      也不知什么原因,去了京都两年,今年年初回来,竟是愈发的跋扈了。

      “当真?”柯雯静眉头紧蹙,她看向沈静芝,赞同她的先见之明,低沉着声音,“看来报官是如今最佳的选择。”

      尤新莲柯雯静倒是有些耳闻,那小娘子脾气实在是有些令人瞠目结舌,一次她上街本想去珍宝斋买些胭脂水粉,便远远得碰见了尤新莲,她听了尤新莲的传闻便未曾敢进门,只是在门前思索观望着。

      谁料,等到尤新莲出来时她再进门,却见店中有一个伙计竟被打断了腿摔在了地上。

      她上前问其缘由,那伙计吞下一口血,道是只说了句她抹胭脂更好看,简单一席话便让人生出不同的意味来,而尤新莲理解的则是,不抹便不好看。随即便命手下将他打了一顿。

      这还算是情有可原,直到听闻上月那次事后,柯雯静才彻底对这位千金娘子有些忌惮。

      只因上月闹出了人命。

      说是坊间有位叫绿竹公子的人写了些话本故事,故事中讲的是书生同娘子之间的趣闻,有的成双成对奔走他乡,有的则是冲破束缚结为了夫妇。这话本故事虽说老套了些,但奈何闺中娘子们都爱看这些,这其中当然包括这尤新莲尤娘子。

      尤新莲身边有一个丫头叫做怜儿,生得机灵可爱,那日尤娘子让怜儿去书局给她买这话本子,谁料归来途中有人一句戏言,说是怜儿比她主子俊些,这话被尤娘子听了一耳朵,谁知第二日,那怜儿便在玉河中溺死了。

      此事还闹到了知府衙门,只是衙门仵作说是失足落水,随后便不了了之。

      但明眼人都知晓,莫不是尤富绅家用了银两疏通了当时的青阳城的知府,那尤家娘子又岂能如今还能活蹦乱跳?

      由于尤新莲从不踏足烟云客栈,而柯雯静也鲜少出门惹是非,所以她也只是听闻过尤家娘子,从未看过她的长相。

      柯雯静抬眸,用袖口在刘青云那泛红的左脸上擦了擦,“好端端的吃着面,为何打你?”

      “我只是不小心认出了她来。”刘青云也不知怎么的,伤的是左脸,如今右脸同耳根也红了起来。

      沈静芝浅笑着坐在桌边,看着他俩,这样看着其实也不错。

      柯雯静似是发现了什么不对,随即忽闪着退了一步,清了清嗓子,“你且快去吴阳县衙门走一趟,说是客栈发现可疑之人。”

      青阳城有三个县城,一条玉河将青阳城一分为二,靠北边一半则是上阳县,另一半的正中央正好有一棵百年老槐树,随即众人便以这槐树做依,将南边一半又一分为二,靠西边的则是杜阳县,靠东边则是吴阳县。

      尤家娘子是北边上阳县人,本该去报上阳县,但客栈在吴阳县,故而刘青云该报的是吴阳县县衙。

      刘青云揉了揉已然红肿的脸颊,连连点头附和着,随后一溜烟儿得朝门外跑去。

      然而此时,沈静芝突然想起了昨夜的那桩事,便问柯雯静,“昨夜的那些捕役到底是为了何事?”

      柯雯静将头挨向她,低沉道,“这么说吧,咱们青阳城有三个县,每个县都有一个县尉,咱们这个县的县尉是个才及冠不久的纨绔郎君。”

      她顿了顿,顺手在桌上拿了一个杯子,朝里面倒了一杯茶水,“昨夜来的捕役我倒是认识一个,那人是这位县尉的贴身侍卫,怕是那位县尉大人又偷跑出来了。”

      “他这是为何?”沈静芝饶有兴致的用手支着下巴,仿若是在听着故事,十年未曾回来,此处的每一个地方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仿若是一个故事。

      只不过不巧的是,她听的故事,要么便是千金娘子偷跑出来,要么便是县尉大人偷跑出来。

      似是没有一个安分的。

      柯雯静思及此,便笑了起来,“我听闻前些日子,县尉大人的母亲不远万里从京都来到此地,像是要给咱们县尉大人选妻。”

      这回轮到沈静芝笑出了声,此等之事,她倒是真的闻所未闻。

      县尉大人及冠娶妻却也是常理,而被自己母亲逼着娶妻的倒真是少见。

      柯雯静又道,“这位县尉大人虽说此事做得荒唐了些,但做起事来凡事都讲究个理字,倒还顺民义,得民心。”

      如此说来,倒还是个当官的料?

      沈静芝不由得想起昨晚那厮一听她所指,便毫不犹豫得爬窗逃离的模样,竟还真瞧不出他是个稳重的县尉大人。

      也只是几刻钟的时间,刘青云便回来了,而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高大威猛之人,此人虽穿着便衣,但看他轻掐腰间的架势,却像是个做过捕役的。

      待到那人进了门,众人才看清此人模样,而沈静芝双眸竟是一缩。

      是他。

      这是她当年经常打过交道的一个小快手,十年未见,此人的气势竟比当年更甚。

      今日他未穿官服,但饭堂内的本地人都认出了他,于是他们便仿若见到了瘟神一般连忙丢下了些银两匆匆离去。

      此人煞气太重,又是捕役,捕役是个贱职,再加上他那能止小儿夜啼的死气,百姓们不怕才怪!

      但有些个外地人却没认出他,他们也不懂其中情况,倒是想留下看看热闹,这其中便包括方才的那位好事者。

      “楚兄?”沈静芝率先起身同他打了一个招呼。

      楚亦云朝她笑着,他的皮肤黝黑,便显得他那牙口白得有些发亮,“敬之兄弟!”他的底气沉稳,声音如同洪钟,“一听你回来,我便立刻向朱县尉自请过来了!”

      他虽表现的十分镇定,但言语中却还是掩盖不住他此时心中的彭拜。

      想当年,他还是个毛头小子,县里发生了人命案子,他奉命去请老酒鬼,谁想老酒鬼未曾请到,竟请来了一个清秀的小郎君。

      那小郎君自称是老酒鬼的徒弟,他起初还不信,直到后来她破了几起案子之后,楚亦云才对这个小郎君钦佩有佳,还萌生了要跟她结拜为兄弟的念头。

      后来知晓沈敬之便是沈静芝时,他更是惊讶万分,整整用了一日才平复他那失望的心情,那日之后,他也无奈只好作罢要与她结拜为兄弟的念头,但这口头上的称呼,却还是一时改不了。

      十年未见,原来的沈静芝在他眼中,一直都是一个小弟,而如今她如此衣袂飘飘 ,与当年的那个毛头小子很不一样,她的眉目间也少了一丝张狂,多了一些成熟,这让楚亦云一时之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柯雯静立刻给楚亦云让了座,给他满上茶水,“楚官人可是眼下县尉中的捕头,劳烦您前来,雯静还真是有些受宠若惊。”

      楚亦云罢了罢手,朝柯雯静笑着,“今日我正好有空,掌柜的,还是先说说正事,那小娘子如何了?”

      柯雯静浅笑一声,便让出了一条道来,“还请楚官人借一步说话。”

      的确,他们是背着尤新莲去县尉那里悄悄告了状,若是动静太大,让那尤娘子知晓了,万一再惹出了尤富绅,暗地里给烟云客栈使个什么绊子,那便得不偿失了。

      而尤富绅是个既有钱财与名望又脾气难缠之人,若是将他扯进来,谁都得不到什么安生的活路。

      楚亦云会意,便起身朝柯雯静指的方向而去。

      沈静芝却是愣在了一旁,她也未曾想到,故人相见,竟是这般的场景。

      饭堂中的客人已然走了一大半,脸上还未消肿的刘青云将饭堂中的东西收拾好后,便立在了沈静芝身旁。

      “不知刘先生还有何事?”沈静芝朝他问道。

      刘青云朝她作揖,“不敢不敢,叫我青云便好,只因昨夜掌柜的所提,今早我便将那招牌写好了,娘子可要一观?”

      沈静芝一听此事,当下便起了兴致,“刘先生之书,我必然是要看的。”

      “还请娘子稍等片刻!”随即,他转身,仿若是一只兔子一般跑了开去。

      回来时,却见他拿了一张卷起的纸,脸上更是神采奕奕。

      他在一张干净的桌子旁站定,随后将那纸铺在了上面,沈静芝定睛一瞧,上面竟是写着几个极为苍劲有力的大字。

      “内有医馆无名之”

      整体所见,此书行云流水,仿若是一条行走的墨色之龙,字里行间之巧思却是恰到好处,书道之上自成一派,却又不俗不雅,该堪精品!

      想不到这刘青云在书法上竟有如此高深的造诣。

      “如何?”刘青云一脸期待。

      沈静芝若有所思的用手捏着下巴颔首,“这副笔墨可谓是登峰造极之作!”

      刘青云听到此处,竟连连摆手,“娘子谬赞了,刘某只不过是学了几年的字画罢了,娘子若是满意,那便是这副字最大之成就了。”

      沈静芝在一旁看着,双手时不时抚摸着这几个字。

      极品倒是极品,但比起那人来却是少了几分洒脱,但这样也算得上极优秀了!

      她的目光从上往下一字一字看,本想要回想当年那人写字的影子,可不知怎地竟是怎样都想不起那人是如何将字写得那般洒脱的。

      “内有医馆无名之……”沈静芝喃喃着,纤细的手指刮过最后一字,停了下来。

      “这‘之’字……”

      刘青云的这个“之”字似乎同旁人的写法不同,旁人都是先写点,随后再往下延展开来,而刘青云似乎是先延展后再落下头顶那一点。

      虽说有时笔顺颠倒察觉不了内里乾坤,只是单他的那个点,最后收笔后尾处落下一勾,这便让人瞧出些名堂来。

      刘青云笑道,“这是在下初学字时落下的毛病,后来写着习惯了,那也便自成了一派。”

      刘青云的笑中带着些许的骄傲,仿佛这个“之”字便是他写字最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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