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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话、北·北国之风(下) ...

  •   他们同乘一匹马回到营地,那场山崩规模很小,不足以造成太大的伤亡,接下来他对敌人的攻势更加猛烈,崔氏的军队节节败退,最终退回了孟津城。
      族里的祭司告诉他,不日将有大风,宜用火。
      火攻的命令下发之后,鹿涯又一次不见了,这次她留下了一句话:“我会平安回来。”
      李诩生平从未感到过如此的无力。
      他知道她的心思,却也因此,惧怕战场上突如其来的意外。但他不会因此放弃。
      孟津城的火焰雄雄燃烧起来时,他看到鹿涯带着一队人破开了城侧的大门,鲜红的火焰在她身后跳动,而她飞驰而来,瞳孔里只倒映着一个人。
      滚滚烟尘里他的姑娘明艳得仿佛草原三月里恣意盛开的花,她扑到他面前,笑着下马跪地:“崔氏旁支一百三十一人,皆愿随我,归顺新王!”
      黄沙漫漫,唯这一方天地寂静安详。
      夜里一番欢歌宴饮,直闹到月上中天才消停,月光如水,风移影动,是难得清朗的好天气。
      李诩拉着鹿涯骑马到了营地附近的小溪,许是夜深驱走了白日里所有的喧嚣烦躁,此刻密林中寂静非常,只有此起彼伏的微弱虫鸣声伴着哒哒马蹄,飘散在枝头树梢的间隙里。
      “骗子,既然不在意他们,为什么要回去赴死?”他咬牙切齿地不想看她。
      鹿涯笑:“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他们对我很好。”
      李诩瞪她一眼,终于道:“那,你可曾想过我?”林子里柔和的亮光落在他身上,映照出男子淡褐色的眼睛和飞扬长眉,俊俏英气的一张脸。
      她不回答,转而说起:“我父亲是崔家排行第六的儿子,他天性不受拘束,只爱山水,‘鹿涯’是他给我起的名字。”
      李诩认真听下去。
      “父亲不曾醉心于功名利禄和家族庶务,他二十五岁上方才娶了我母亲,一个寒门出身的女子。人说他们琴瑟和鸣,是世上难得的神仙眷侣。可惜好景不长。娘亲去世后,他便离开了崔氏本族带着我游历四方,走到哪儿便是哪儿。那时我年纪尚小,什么都不懂得,如今回想,方能体会些许父亲当时当日的心境。
      “我十一岁的时候,异族之乱已波及大半个北方,那年一支军队洗劫了我和父亲暂居的小城,后来,我便再也找不到他了。”
      她仰头,望着树枝间隙里悠远而静寂的夜空,眼角感觉有些冰凉,却不是哀伤。
      她说:“他们是我的亲人。你是我舍不下的人。”

      整个北地在狼骑的马蹄下震颤。来年春胜义王在王廷召集部属,李诩没有前去,甚而让来传令的使者吃了个闭门羹,灰溜溜赶回去报信。
      王大怒。
      是年四月,顼戎李诩据中原之地自称代王,胜义王集大军讨伐之,连三月,未果。
      营中已经撑不住了。狼骑固然骁勇,但长于奔袭,不善坚守,胜义王以最简单的办法对付自己这位桀骜不驯的部下,数倍之兵,围困之。
      清晨的王帐里,从一开始便跟随李诩的十八勇士面色凝重地看着他们的王,他铺开崔氏人描画的北地图卷,手指指向了比他们所在更靠南的地方,那是另一族——贺合人穆坚为帝的襄国国境。
      襄国立国已久根基深厚,皇帝穆坚则正当盛年雄韬伟略,是最有可能一统北方的势力。
      盛夏,大旱,李诩联合襄国之兵,里应外合一举击溃胜义王大军,随即率狼骑归附穆坚,据说穆坚曾问李诩为何背叛旧主,他答“驯马群中不可容孤狼”,穆坚大笑,言“后生宏伟,吾辈惜乎老矣”。
      李诩的复仇来得猛烈而迅速,他领着狼骑追逐胜义王残兵,直入草原腹地一千余里,将胜义王一族屠戮殆尽,临死前老王愤恨地向神灵诅咒,滚落到地上的头颅依旧不甘地以狰狞的表情怒视李诩,很快被马蹄践踏埋入地底。此后,李诩应穆坚之命四处征战,无一次不胜,无一次不屠,狼骑经过之处,生灵尽灭,天怒人怨。
      那夜族人们围着篝火欢庆又一次胜利,酒到酣处,李诩从人群中站起,唱起草原儿郎向心上人表白真意的歌,往日里可夜止小儿啼哭的王此时将歌唱得款款,一字一句皆是情意绵长。
      他拉着她在族人的起哄声里跑了出去。
      虫鸣切切,天上流光璀璨的星河静悄悄伴着草原上的人们,仿若梦境。
      “鹿涯,”他说,“从前我不懂承诺为何物,也不曾向谁轻许,如今我想问问你,可愿做我的王后,此生此世,不离不弃。”
      他变了,不再是初见时傲慢阴鸷却口是心非的少年,他已有了宽厚的肩膀,是现下这北地数一数二执掌一方的人物,抬手便可搅动风云,亦足以让她依靠一生。
      鹿涯静静看着他落满星辉的眼睛,忽然双掌合于额上,以极其恭敬之礼节伏跪于地,道:“我有一语,欲说与王听,时常如鲠在喉,心中忧虑。王可曾想过,善待世人,少造杀孽?”
      他惊讶于她话中的认真。
      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鹿涯,严肃的,卑恭的,以臣属的姿势,跪在他面前。
      他失语。良久,他望了望远方黑暗里隐藏着的荒野,说:“若我不能这样做,那我于这辽阔草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风过。草木偃伏。一瞬间她仿佛看见千万人无声地立在他身后,沉默着,以一种逼迫的姿态。
      “我明白了。”她道。

      襄国一统北方那一年,李诩被封于草原,称代王。
      他是传奇般的草原王,是战功赫赫杀人无数的煞神,他只有一位王后,一个汉人女子。
      族人们都知道,他们的王后是个心肠再好不过的人,他们什么事情都可以去求她,但却无人敢在王面前说不。
      整片草原已然冠上了李诩的名字,狼骑兵锋所指,无人胆敢违逆。可世事瞬息万变,总有沉渣泛起。
      癸卯年秋,西面不愿服从于代王的数个部落结为联盟,一夜之间,举事反叛。
      李诩并不把他们放在心上。
      他如往常一样披甲上阵,准备将那些不自量力的反叛者踩到脚下,却未曾料到,两军交战的第一个早晨,他的敌人从帐篷里押出了一个女人,一个衣衫褴褛疯疯癫癫的老婆子。
      那婆子腰间狼牙形的吊坠刺痛了他的眼睛,于是他认出,那是代国王室佩戴的族徽,那人,是本应该已经死去的,他的母亲。原来数十年她一直屈辱地活着,原来当初找不全的尸首并非偶然,她艰难地在异族的囚牢里活到今日,又被屈辱地提到炽热的太阳底下去威胁她的儿子。
      顼戎族不会有向敌人低头的王。
      于是他亲眼看着自己佝偻苍老得可怖的母亲被人折辱谩骂,被一刀刀刺入心肺血流而死,他无动于衷地站在河岸的这一边,无比冷静地接受了这一幕。他的敌人在狂妄大笑,他们必须承受他的怒火。
      大战开始时他仿佛已失去知觉,麻木地将手中的长刀砍下去,无法控制地一次次体会血溅到脸上时奇异的触感,眼前世界逐渐模糊地延伸出光怪陆离的日晕。
      他一路攻入敌人后方的营帐,忽然间有人挡住了他手中举起的刀,他惊醒,回头时发现遍地皆是尚有余热的尸体,有男有女,有老人有幼童,蜿蜒着淌过那条宽而浅的河流,刀下是一个瑟瑟发抖的奴隶,连站起来逃跑的勇气都已失去。
      鹿涯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臂,她想拦住他。
      “李诩!”她高呼,“你看清楚,他们不是你的敌人,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她近乎恳求地看着他的眼睛:“你说过不再滥杀,不再只用手中的刀去解决一切。”
      他想起他被封为草原王的那一夜,他在广阔的天空下饮下烈酒,甩手将坛子砸出去,然后抱着鹿涯呢喃:“祖父的遗愿,我做到了。从今往后我会记得你的话,我会善待族人,我会做一个好王。”
      可是现在,他在干什么?
      他又看了一眼一片狼藉的原野,终于无所谓地笑笑,放肆而张狂,眼睛仿佛淬火般流动着妖冶的光。
      再举刀的一瞬间他想起幼时族叔将自己藏在树丛,然后他眼见着那个喜欢大声说话大口喝酒的汉子被一刀砍断了脖子,血液喷涌仿佛山间不能止息的冷泉。却是温热的。
      就在那个时候,他已经疯了吧。
      或许更早,早在母亲将婴儿时的他裹进厚厚的油毡布,他一声不吭把脸憋得通红直到族人将他解救的时候,杀戮的影子已然侵蚀了他的心。
      他不是族人的福星。他是上天派来惩罚这片草原的煞神。
      长刀砍下。
      她惊痛于他的眼神。

      癸卯年的叛乱以代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血腥镇压而宣告终结,之后很多年,没有牧民愿意去那里的草地上放牧牛羊,他们说那片土地是个不祥的地方,牛羊踏上那里都会惊惧不安。
      而代王李诩,他的性子愈加暴虐,他的地位愈加稳固,他的领土延伸出了草原边界,他的声威权势无以复加。名义上草原是襄国的属地,但皇帝穆坚要的,不过是北地皆尊穆氏为共主,那位明智的帝王知道他只能以这样的方式镇住北方大地上汹涌的暗流与波涛。
      草原上的日子其实并不安生,连年的天灾人祸让北地十室九空,余波亦祸及草原,常有枯瘦孱弱的母亲领着饿肚子的孩子向贵人请求救济,部落间相互的攻伐仇杀也从未停止,可李诩似乎从不在意,他只是沉默着,将所有不听话的人的骨头踏在马蹄底下。或许他在意,可是他亦无能为力。
      崔氏如今已在代国的朝堂之上占有了一席之地,崔家的子弟多熟读经史精通文墨,对代国国事颇有建设之功,只是中原儒生与草原汉子终归不同,代国追随李诩起家的旧部们对此时常不满。
      日头一天天起又落,鹿涯用心地履行着她身为王后的职责,仁慈公正,宽厚和善,草原上的人们爱戴她,如同敬畏那慕雪山遥远的神女一样。
      月亮一天天起又落,他和她渐渐老去,族人们都说他们的王与王后情深意重,数十年相依相伴,并肩扶持。可鹿涯觉得,他们日渐地远了。她不再知道他每时每刻的心思,不再每时每刻不离他身侧,不再,想与他说什么便说什么,一句话在心里反反复复方可出口。
      她喜欢夜里躺在草地上,学着他的模样看草原广阔无际的天空,偶尔她会想起那些纵情恣意的日子,想起曾经傲气却容易心软的少年,什么时候起,他们变得这么生疏了呢?
      抑或是当日的心境不在了吧。
      她以为一生不过这样过去,可上天注定要再起波折。渝朝天宁元年,北方的襄武帝穆坚崩逝,同年,代王李诩联合襄国朝堂重臣高英,举旗而反,兵锋直指晁京。
      代王集结草原狼骑准备出征的前一晚,有族人看到他们敬爱的王后身着祭祀神灵时才需穿戴的贵重礼服走进王议事的营帐,她行跪拜大礼,以额触地,道:“王,请下令停止出兵吧。”
      高座上端坐的王沉默地看着她,他的脸上已然经北地多年风霜,有了粗糙的胡茬和不怒自威的颜色,他看着他的王后跪在他面前,他说:“不要再用你父亲教你那些仁义道德的话来劝孤。”
      她未曾抬头,继续俯首道:“王您掌控这片土地十一年,十一年来,草原上的部落减少了十之三四,拖家带口的族人没有了他们的草地和牛羊,四处流浪辗转,年轻健壮的儿郎追随在您麾下,前仆后继死于敌人的刀箭,他们的老母亲日夜哭泣,他们的妻儿忍受着漏风的帐篷无人可依。
      “即便这样,王,您还要出兵吗?”她诘问,终于决然地直视着他的脸。
      王淡褐色的眼睛里透着不动声色的冷漠:“你口口声声为了草原,为了孤,可是你更不愿意的,是孤率着狼骑踏上中原的土地吧。”
      他起身,宽大的袖摆拂过桌案一角,上面刻有兽纹缠枝的花样,凶狠的狼头就那样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大帐中央。
      “你心里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个汉人,你从不曾真的放弃过你的国和你的家。”他笑着,以嘲讽的语气说,“你终归是中原的姑娘,不是我草原受尽爱戴的王后。”
      一室寂静。
      她垂下眼睑,掩住秋水盈盈的眸,再拜叩首:“是。只因世道如此,不可言家国。”
      帐外有夜鸮凄厉地叫了一声,王疲惫地倒在座上,叹息般道:“鹿涯,我不知道我还爱不爱你。”
      她只是柔和地笑:“王,我该走了。”
      最后一次用那些酸溜溜的话给他祝福,以无比庄重的姿态:“今后年年,盼君身体康健,所愿得偿;盼代国国运兴盛,万世恒昌。”
      她转身决绝离开。
      这夜寂静无声,一骑悄然出了代军的营帐。星辉撒了满路,却未能照亮她离去的身影。
      王默然听着马蹄声走远,很久之后,他低声呢喃:“世上不是只有你死我活。
      “可当我拿起屠刀的那一刻,就再也放不下了。”
      夜色如墨深沉。
      高座上的草原王目光灼灼,看向了远方草原王廷之外,富丽堂皇的城池。

      渝朝天宁元年,代王起兵直逼襄国国都晁京,武帝穆坚后裔及贺合族旧臣仓皇逃窜,尽灭于晁京以北香合陂。
      紧接着代王李诩称帝,以武力震慑各方,暂稳定住了北地局势。晁京城头风云变幻大王旗,如今挂上了代王的名字。
      人人称他为魔头、恶鬼,因为他风驰电掣一路南下,靠的除了勇猛无匹的狼骑,还有一招——屠城。当他连屠了三座拼死抵抗的城池,将往日人烟阜盛之地变为千里无鸡鸣的荒野,北境十余地望风而降,再无丝毫与其作对的士气。
      记得他打下第一座城的那日,他站在城守的宅邸里,等部下们清点集结,院子里蹲着一群老弱妇孺,都是城守的家眷,而那个誓死不降的中年男人早在他们攻进来时就被箭射死了,只剩下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惴惴不安等待敌人的任意处置。
      部下问他城中活着的人该怎么办时,他注意到有人在盯着他,那个城守的孩子瑟瑟地缩在角落,长着鹿涯一样的黑色的眼睛。
      “杀。”他说。
      后来他顺利进入晁京经几代帝王大力修筑的宫殿,坐上了最高处的皇座接受群臣朝拜,他已是北地最大的王,行事作风却仍如同草原上那般专横残暴。不过这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没有人胆敢反对他的一言一行。朝堂上的事他不太熟悉,但这些自有人去替他操心,他时常骑着马出去一跑便是一整天,看看街市上那些小户人家柴米油盐斤斤计较满是烟火气的生活,原来他们是这样活着的。
      他迷上了听戏,那种从前觉得咿咿呀呀毫无意义的东西,讨好他的臣子从各地觅来出色的伶人和戏班子,整日排练只为赢得他的青眼,可时间一长亦是无趣。后来,有人向他进献了一个老头,据说他走遍大江南北见识丰赡,上知天文地理下识鬼怪妖灵,讲起故事来头头是道引人入胜。那老头觐见时穿着一身肚皮都遮不住的破衣烂衫,随侍臣子怪进献的人无礼,他却觉得好笑,便将这老头留下了。
      有一天老头讲,他行至极北草原时,曾遇着一桩奇事,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独自而行,说要去那慕雪山上朝圣,他感觉奇怪,便偷偷跟着那女子上了山,哪知半道上发生了雪崩,就在他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鸟不拉屎的无人之地时,那女子却折了回来,迷迷糊糊中他看到女子的脸,美丽得就像传说里独居雪山不沾俗事的神女。
      待他醒来时,他就躺在雪山脚下一户牧民家里,那家人说他们是在山下自家布置捕猎的陷阱旁边发现他的,那时他一个人睡在雪地里,附近连野兽的脚印都不曾看见。
      “陛下,这事真真切切绝无半分虚假,您瞧,这是我醒来时包扎在我臂上的巾帕,老头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料子呢。”
      他随意扫了一眼那块帕子,突然浑身一震惊诧地愣住,他着魔般掐住老头的脖子,逼问道:“那女子呢?这块帕子你究竟是何处得来?”
      老头吓住,结结巴巴道:“小民……只是想讲个故事搏陛下一笑,那女子,那女子其实就住在雪山脚下,她常给附近的牧民看病,教小孩子们认字,后来我还拜访过她几次……”
      他的手渐渐松开,气息也平缓了几分。
      这位喜怒无常的陛下沉默了片刻,问:“现在,她可还在那里?”
      老头已咳了半晌,这会瞅着他的脸色小心翼翼道:“去岁我经过那里时,听说她已经去世了,是痨病。几户牧民按照她的意思将她葬在了雪山下,没有立碑。”
      帝王神色不明地站了很久。他说:“你先下去吧。”
      大殿里的烛火一夜未熄。
      天色渐白时李诩想起了很早的时候他们仿佛天注定似的相遇,他在水下注意到她的眼睛,好看的草原月亮一样的眼睛。于是一瞬间他忽然相信,这个人,不会出卖他。
      她常常劝他不要杀人,可他不愿意听。
      鹿涯已经死了。
      她的尸骨永远留在了草原,她其实早已,把他的草原当作自己的家。
      他或许是顼戎一族最伟大的王,却未能佑护他的姑娘。杀孽太重的人,不能得到长生天的原谅。
      那天清早他登上了百年皇都的城墙,眺望天地朗阔河山万里,忽觉风声寂寂,浮生已无意。

      代王李诩绝不是一个好人。这是史书的定论。
      他称帝不过数年,大肆铲除异己,残暴嗜杀,朝野上下不安,怨声载道。一统北方的伟绩维持不多久便荡然无存,反对者四起,北地纷乱不断。本该有一个大好局面的代国很快便黯淡下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渝朝天宁十四年,李诩之侄李祎向渝成帝裴衡投降,自此代国淹没于浩瀚史册,再无人提起,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狼骑,也终于成为传奇。
      没有人知道这位铁血草原王晚年为何如此昏聩暴戾,有人说杀戮是刻在这一族骨血里的本性,曾经代国立国之君李傩亦是如此,顼戎族的王仿佛被人诅咒,这一生都不能获得安宁。传说其实当年李傩得到神启,因而全族才改姓为李,以求上天庇佑,成就霸业。
      宏图野心,终归黄土。
      李诩崩逝前,曾说过一句话,身边无人能解。
      “你死了,我用半辈子来赔给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四话、北·北国之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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