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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话、北·北国之风(上) ...

  •   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奴,是在被敌人追赶慌不择路逃跑的时候。
      那时她捧着土罐从帐篷里走出来,远离了篝火旁正欢歌畅饮的族人们,罐子“哗啦”一声沉进池塘,清澈的雪水咕噜噜开始冒泡,引起水面一圈圈动荡的波纹。
      这是遥远那慕雪山上流下的水,是天神赐予辽阔草原无数部落牧民的甘泉,至洁至净,清可鉴人。
      一瞬间她隔着水波与他对视,重重水草肆意生长缠绕的池水之下,藏了一个人。
      一双淡褐色的眼睛。
      忽然间有队骑着高头大马腰挎箭囊身背长刀的草原汉子呼啸而来,当先一人用带血的刀尖指着池边打水的女奴:“有没有看见过去一个十五六的少年?”
      鲜血干去,红褐色印迹粘在清粼粼的刀背上,寒光泛起。
      他静静盯着她,将一根手指竖在嘴边比出噤声的动作:“嘘。”淡褐的眸子仿佛祭司手中经久不灭的长明灯,闪着幽微而似有魔力的火焰。
      会让人直坠下去。
      女奴摇了摇头。那汉子骂了句什么,调转马头带着一行人朝来时的路回去了。
      水波轻轻一晃。
      她定睛,芳草萋萋,少年已经不见了。
      他第二次见到她,是在辛部落的宴会。
      他端起盛满酒液的羊头骨,跪在地上极其恭敬地向帐中的头领献上草原族群最珍视的忠诚,抬头时他发现一个瘦瘦小小却皮肤白皙的女奴用惊愕的眼神瞧着他,他笑了,女奴惊惶后退,翻倒一只银盏里的牛乳,随即匍匐在地,止不住地瑟瑟地抖。
      头领正待发火,他开口:“尊贵的王,我喜欢这个奴隶。”
      于是夜间他带着满身酒气回到休息的帐篷,一眼看见角落里绑着个小小的人,他走近,挑起她的下巴,水草一样细密的头发下露出一张精致柔弱的脸,是个汉人。
      漆黑的眼睛惊惧而无助。
      他带点儿可怜地放开她,枕臂在榻上躺下,安闲地使唤道:“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人。过来。”
      女奴小心翼翼地脱下他的鞋。
      他闭着眼问:“你叫什么名字?”
      “鹿……涯。”声音低不可闻。
      少年睁开眼看她,眸中映着的烛火如同流光溢彩的宝石,璀璨而令人心生欢喜。
      “原来你不是个哑巴。”他说。

      这位少年是个奇怪的主。数日前他还是辛部落死死追杀的敌人,如今摇身一变,竟成了头领忠心耿耿的部属,只是,没有人看得起他,正如没有人看得起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这是北地的草原,是疯狂的乱世。凭力量站到高处的人,才能得到众生的敬服。
      一日鹿涯去湖边清洗毡布,无意中看到头领的儿子领着一群人将少年团团围住,那个高傲的家伙一脚把少年踢倒在地,人群拥上去,将一个个拳头尽往他身上招呼。
      她从空隙里注意到少年的眼睛,隐忍的凶狠的,藏着火焰的,像荒野中的狼一样的眼睛。
      让她害怕的眼睛。
      晚上她回到帐篷,少年正懒散地坐在案边,把玩着一把装饰精美却繁琐花哨的长刀。
      他叫她,她便顺从地过去,沉默地拿出怀里制作好的药包给他的伤口外敷,少年漫不经心地甩着腿,难得好脾气地问:“哎,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女奴低着头不说话。
      “你可别小瞧我,”少年咋咋呼呼地刚想站起来,又扯到伤口龇牙咧嘴地坐回去,“我学过你们的字,以前族里有个汉人先生,白白净净跟你似的,胆小得连杀只羊都不敢。”
      一瞬间他仿佛变成了一个孩子,现出些许少年的活泼稚气来,白日里凶狠的眼神似乎只是她的错觉,此时他孩子似的望着她,淡褐眸子里明亮的目光干净而无辜。于是她更深地低下头去,无心窥探他的秘密。
      “真无趣。”少年低低咒骂了一声,“一个二个都不愿意和我说话。”
      她被那语气里难以压抑的委屈打动。
      他倏地抽出刀来,泠泠清光刹时抖落一室,透骨的寒。竟是难得锋利的一把好刀。
      少年故意捉弄似的将刀刃对着她,端起大人架子一本正经地道:“你,给本首领打水去。”嘴角勾起夸张而恶意的笑。
      女奴乖乖地捧了罐子离开,掀开帐门,漫天星光闪烁,她回身,轻声道:“小鹿的鹿,天涯的涯。
      “我的名字。”
      第二天那群人又在同样的地方将少年围住,还未等放出几句豪言涨涨气势,突然有只白鹰从高空俯冲而下,尖利的脚爪在人群中胡乱过了过,吓得那些装腔作势的小子呼啦一下散开没了踪影。
      少年灰头土脸地爬起来,似有所感地跟上那只白鹰,一路走到了部落后面的林子,白鹰驯顺地停在老树旁生的枝干之上,任女奴轻柔抚摸它蓬松温暖的绒羽。他看她一眼,笑容里终于褪去几分常挂在脸上的半真半假令人迷惑的意味。
      “你会饲鸟?”
      “家父喜欢豢养珍禽异兽,尤喜雄鹰。”
      少年轻巧地跳到横倒的树干上坐下:“如此有闲情逸致 ,想必是汉人里钟鸣鼎食的豪富之家,你怎么沦落到了这里?”
      “父亲若在,我不至于此。”女奴淡淡说着,经年累月伤痕淡去再无余恨,只化为轻如羽翼的悲哀。
      自大渝朝廷南渡,北方各族纷起、势力庞杂,杀降屠城皆是常事,更有许多未来得及南迁或因穷苦无依而无力逃亡的汉人惨遭劫掠,沦为异族手下做苦役的奴隶。
      少年沉默,草原的天如此蔚蓝宽广,亦掩不住远方大地上的血色杀戮。
      他斜靠着老树的棕褐色枝干,那粗粝的质感仿佛蕴含了些许从大地深处养出的温暖和生气,是北地独有的令人迷醉的味道。午后热烈的阳光晒得人暖洋洋,连声音也懒散了几分,少年低首问:“你,不怕我了?”
      她笑:“原以为是草原上惹不起的狼,却想不到,只是个装模作样的小少爷。”
      “我可不是你们汉家娇生惯养整日里只知伤春悲秋吟诵书典的呆子。”少年不屑地回。
      “好,我知道了。”她乖顺点头。
      今日阳光很好,风也很好。

      少年的谜底在一个月后揭开。
      那日夜半,异族人攻进了这个毫无防备的部落,她从睡梦中惊醒,听到外面惨烈的呼号,平日里趾高气扬的头领被自己的敌人拖出帐篷,蜷缩在地上忍受着拳打脚踢和侮辱谩骂,凄凄惶惶如丧家之犬。
      少年站在人群中央,漠然看着他垂死挣扎的丑态,直到头领的头颅被一刀割下,血流满地,方才翻身上马,加入了族人们复仇的狂欢。
      一路刀光闪烁,烈焰冲天,整个部落转瞬已成火海,在敌人势不可当的铁蹄之下战栗。
      女奴安静地坐在帐前,望着漫天的火光倒映星辰,心觉今夜嘈杂得紧,扰了这夜色清宁。
      过往十余年,她不曾想过将来,因从前有亲人照拂无忧无虑,后来身陷囹圄不能脱离,只是今夜,她坐在漫漫黑夜里,忽然开始想起自己的将来。
      便在这时耳边有人呼喊她的名字,少年策马而来,浑身浴血却笑得得意张狂,他拉她到身后,扬鞭踏火冲出重重包围,火光渐远,嘈杂声渐远,眼前是拂晓时分朦胧幽寂一望无涯的原野,天和地皆明朗。
      红日在草原的那一边喷薄欲出,铺设霞光万丈金锦连绵,他在这难得的奇景中放声高呼,引来淡色天幕下一群洁白飞鸟流连盘旋。
      “鹿涯,你还有家人吗?”
      “没有了。”
      少年大笑。女奴沉默。
      “我——是——说,从今往后,你不如跟着我!”
      晨风吹过原野,压低了盛夏里猛然拔高的波浪般的碧草,也掩住了悠悠飘散在青原的絮语。
      “好,我知道了。”

      鹿涯就这样成为了顼戎部落的一员,族人皆待她亲切,离开奴隶身份,天长日久,她几乎要忘记,自己是个汉家姑娘,不是草原上纵鞭打马高歌畅饮的女郎。
      据说从前顼戎族的先祖落难时蒙李姓恩公相救,从此全族人皆改姓为李,以铭记恩情。
      至于那少年,他原来叫李诩,是这小小部落上任族长唯一的儿子,也是部落如今说一不二的领头人,所有人以他马首是瞻,平日里再放荡不羁的草原汉子,也会在他面前惟命是从。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与少年形影不离,骑马打猎,放牧牛羊,渴了便喝雪山上流淌下来的清冽河水,困了便以天为被地为枕,夜月朗照,草虫嗡鸣,遥远的天幕上时而倾泻着星子如瀑般的莹光,流动间粲然生辉,令人迷醉而不知。
      “鹿涯,你在听吗?”少年仰面看着暗蓝天空。
      “在。”
      少年翻了个身,转向目光所能及最远处的草原边际,他望着那模糊不清的天地相接之处一条绵延灰线,以自然而然十分傲气的口吻说:“将来有一天,这月光照到的草原,都会冠上我的名字。”
      鹿涯轻轻笑了。
      他哂然:“你不信?”
      “不是。”她吹开一朵蒲公草,任绒絮翩跹飞入深沉夜色。秋夜寒凉,而她在徐徐清风中偏过头去,笑答:“聊以草叶寄梦,盼君所愿得偿。”
      四下一片安静。
      “你们汉人,就喜欢这些酸溜溜的东西。”少年说。
      老人家常言,天道轮回。
      癸巳年深冬的一个寂夜,顼戎族部落被数倍于己的人闯入,一夕间大火烧灼,依稀同她随他离开那夜相似。
      鹿涯跟着李诩,两人纵马逃出生天,再回头时,族人们已经四散零落,熟居的地方连野草地都被烧得漆黑,再无一丝生气。
      少年的眼睛倒映着废墟冒起异样的火焰,仿佛天底下的恶毒刹那间皆聚于此,他阴狠地望着大火之后丑陋而面目全非的聚落,以陌生的语调说:“那些人,他们都要死。”
      鹿涯看向他,而少年的瞳孔里只是青绿无垠的草原,延伸着,往更空更远的地方而去。
      是年,顼戎族李诩率残部归顺东部草原的胜义王,由此开始了他注定不甘于平庸的一生。后来悲喜,无人识得。

      那天李诩带领着仅余的十八名勇士和他们衣衫褴褛的妻儿,以同样庄重而严肃的姿态向胜义王宣誓效忠,他匍匐在宽顶金漆铺设兽纹地毯的大帐中央,饮下了王赐给他的醇酒,请愿成为王帐下攻城陷阵的卒。
      年近五十的胜义王旗下是这分崩离析的草原上最大的一股势力,这位老而弥坚的王者曾发愿有生之年要一统北地大草原,让他的王旗在苍鹰翱翔过的蓝天飘展。
      数百年前,没有人说得清是什么时候,仿佛一夕之间,草原上出现了大大小小无数部落,它们各自占据着水草丰美的良原,代代生息繁衍,辽阔的土地赐予他们豪迈爽朗的性子,呼啸的烈风赐予他们纵马飞驰射石饮羽的精熟。
      数十年前,一位部落首领不甘囿于草原上的四方之地,趁朝廷腐败皇帝荒淫之时,发兵一举攻入大渝传承已久的皇都晁京,就此展开了北地你争我夺纷繁复杂的乱局。许多草原儿郎被那奢靡绮丽的渝朝风光吸引,竞相投入其中。草原之内亦是各方势力纠缠不休,唯有些偏远之地尚能得几许安宁。
      李诩投靠胜义王之后的第一战,是替王教训一个不肯听从王令的叛徒,他单人匹马并一把长刀冲入对方营帐,又提着那叛徒瞪大眼睛的头颅完好无损地回来,意料之中赢得一连片惊叹和赞誉。
      晚间庆功时鹿涯在长满半人高的枯黄野草的小山坡上找到他,他倒在草丛里,以静默的方式抬头望天,目光追逐着一群白羽的鸟。
      鹿涯依样在他身边躺下,听他哼起儿时遥远记忆中族人们时常唱的小调,白日里他摧锋陷阵锐不可当,此时却躲在这里莫名消沉,哼的曲子亦断断续续总不着调儿。
      少年略偏过头,用懒散的语气说:“鹿涯,你听说过代国吗?”
      “没有。”她答。
      少年笑了:“也是,这片大地上曾经出过多少人称王称霸雄踞一时,如今都再无人提起。”
      “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那是在我父亲出生的第二年,我的祖父李傩、顼戎部落传奇般的英雄,手持绘有黑色苍狼头的白旗在那慕雪山脚下召集四处散布的族人,建立了一个属于他的王国。”
      代国并未存在很久。
      “达索叔叔告诉我,到我出生之时,代国已然内外交困,敌人攻进王帐那一晚,祖父在榻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剩余的族人分几路逃散,其中一路,就是我的母亲贞显大妃和我。
      “敌人追了上来,将母亲和随行族人杀了个干净,尸首散落荒野再找不整齐,唯有我,被母亲包裹在厚厚的毡布里放于行李之间,因为一声不吭,幸而逃过一劫。若达索叔叔再迟来一步,我就要闷死在毡布里了。”
      鹿涯静静听着少年的故事,他的眼睛明亮,仿佛有跳动着的火光,沉沉暮色下亦不显黯淡。
      “族人们说,我是上天赐下的福星,注定会带着他们重现昔日代国的无上荣光。”
      一声铮响,黄昏中长刀出鞘,山野间呼应起大风肆虐的鸣声,远方似有群狼嘶嚎,一声声凄厉异常,而低垂的天空云气腾挪,眨眼之间风云变幻气势凛然,足动人心魄。
      暴雨将至的征兆。
      “走吧,我们去看看老王为你准备的盛宴。”鹿涯说。
      宴会上胜义王赠给了顼戎部落更好的草场和更多的金铢,他老了,不能如从前那样骑马上阵攻城略地,他需要一个新的部下,忠诚的可控的,战无不胜的。之后的每一战,李诩都不曾让他失望。
      草原的时光日复一日,短短两年,李诩成为了胜义王手下威名赫赫的骁将,一支狼骑纵横八方,无人敢触其锋芒。顼戎族的敌人已成为他刀下亡魂,他们早该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可李诩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是北方大地上一把肆虐的刀,所向披靡,势不可当。
      于是这一年,由东至西的北地草原,完全归为了胜义王的领土,其声势之盛,九州震荡。
      也就是这一年,行将就木的胜义王不甘落寞地向中原发起了属于他的第一场战役,誓要踏上那片他垂涎已久的富丽丰饶的土地。
      三月以来,李诩率领着部下一路势如破竹,几乎无人可阻挡久经磨砺的狼骑,他们随性而行毫无定制,乘兴而来满载而归,更何况北地战乱多年,异族四处劫掠,地方各自为政,早已如同高悬的蟋蟀罐子般摇摇欲坠。
      李诩最先遇到的抵抗,来自边境一座人口数万的重镇,那里的守官早年便自立山头,凭着精锐的私家部曲和四通八达的世族关系,俨然一个独立之国。
      这场仗打得十分艰难,当两个月后狼骑兵终于撞开紧闭的城门之时,屠刀自然而然向城中一切活着的东西砍去,往日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街巷只剩下无止境的哀嚎,而侵入者手中肆意挥舞的长刀再也不能停下。
      李诩带着他最忠心的十八骑飞驰在城正中的主道上,眼前世界是大片弥漫的血色,手起刀落,这是他一生中屠戮的第一座中原的城池。
      后来他做过很多同样的事,回想起来,却都不如第一次这般痛快畅意。
      忽然有人高喊他的名字,他杀红了眼转过身去,望见长街尽头一人向他奔驰而来,那个女子有着草原月亮一样好看的眼睛,是他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他微笑,张开双臂以拥抱的姿势迎接她的到来,她扑入他的怀抱,鼻尖感受到雨后青草的香气,是草原的味道。
      她把脸贴在他胸前,小声说:“请你下令,放过他们吧。”
      他微笑,将她抱到另一匹马的背上坐好,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在安全的地方等我,好不好?”
      城头是太阳正在落下,那艳烈霞光比满城弥漫的血还要红,马蹄踏过之处,夜的死寂紧随而至。
      待第二日拂晓,这里已是一座死城。
      屠杀结束后他着部下清点东西,族人们兴奋地聚在一起,谈论着未曾领略过的城市的新奇,此战大胜,可猛然他发现,鹿涯不见了。
      他翻遍了整座城,没有找到她。

      之后半年,狼骑横扫了北境十余州府,无一败绩。李诩这个名字令所有听过的人心惊胆战,二十出头的草原儿郎,已然是这片土地上让人闻风丧胆的杀神。
      他从不惧世人言语,行事张扬嗜杀跋扈,老迈的胜义王亦约束不了他了。于是他的势力一步步扩大,而侵略的野心并无一天停止。
      行兵到孟津时,他对上了一支世族崔家豢养的颇负盛名的军队。
      就在他抵达那里的那天早上,他见到了鹿涯。她蒙着面单骑冲进他的营垒,只说要见他。
      他从营帐里走出来,看见他的姑娘在他面前摘下面纱,是从前那般明媚的模样。
      他欢喜,欢喜得不知怎么办才好,他以为她已经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他连尸骨也没法替她收敛,可原来她还活着,好好地站在他身前。
      他抱着她在清晨的阳光里转了一圈,周围欢呼声雷动,那是族人们给与真心相爱的年轻人的祝福。
      他靠着她的耳朵说:“鹿涯,不要再离开我了。”
      他没有问这些日子她去了哪里。
      之后几战依然顺利,世族显赫的声名也及不上狼骑的骁勇善战,直至一个极寒的雪天,他追击敌人的残兵欲将其斩尽杀绝,却遇上了人为引起的山崩。
      地动山摇的那一瞬间,他护住鹿涯,两人从山坡上滚到沟底,风安静下来时,他贴着她的脸,笑着说:“你看,老天也故意不让我们分开。”
      却有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胸膛,刀尖与血肉只差一念。
      他笑看着怀里他的姑娘,匕首寒凉,而他的心口是温热的。
      姑娘的手坚硬得不动分毫,口中的话却颤抖得不成句,她固执地睁大眼睛:“我姓崔,我叫崔鹿涯,我的族人死在你屠城的那一天,剩下的人找到了我,让我杀掉你。”
      他没有躲开,只是更靠近地贴着她的脸:“你会那样做吗?”
      沉默。
      他听到她沉重的呼吸声,听到衣料摩擦匕首被掷出又落地的声音,听到她抱紧了他的腰际然后终于下定决心般沙哑着嗓子对他说:
      “国仇家恨与我无关。我无国无家,只有一个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话、北·北国之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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