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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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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州的冬天很少下雪,夏天有蝉有雨,尤其在刚入伏的几天里,年年会有一场足以淹城的暴雨作为暑天正式来临的序曲。
第一道闪电划破云层,照白了一刹那的城市。
童泽仰起头,脚步转圈,天桥上空的云层湿湿的,像浸饱了水的棉絮。
她沿着北走道走,转到西走道正中间,背靠着内侧的钢皮护栏,朝西站立。
外婆家在城西。
妈妈在城西。
马路两侧的两排楼房,如等边梯形的两条腰线一样无限延伸,夹在尽头的那处天幕,隐隐显出山峦无限缩小后的若隐若现的烟蓝色剪影。
她蹲下,将下巴垫在抱住膝盖的一双小臂上,呆愣的看身前的一方地面,咯嗒咯嗒的男鞋女鞋都在回家的路上。
每一双鞋子后面都是一个家,
都是一桌子热菜热饭,
没有一双停留。
她猜等会儿地面上溅起的雨肯定比这些脚要多无数倍,声音也会比这些脚步声还要响很多很多,就像刚才在家里餐厅地面跳跃的玻璃小渣子一样。
开始打雷了,她蹲着不动。
第二声雷消逝后,她翻了一下书包,里头的东西基本还是半个月前去学校领成绩单时准备的,回来后拿出成绩单和暑假作业就没动过。
当时急得像逃命,只塞了钱包进去,没有装伞,但里面本来就有一把伞。
她瞅着那把折叠伞,想起曾经没有备伞的习惯,因而联想起和现在相似的一个雷雨天,约莫也是在去年的这时候。
南新路只要不是人们熟睡的时间段,就每时每刻都在堵,那天童建东和叶琴出门前担心雨太猛走路不安全,难得开车来接她下少年宫的奥数班。
不过那次,他们堵在路上,雨堵在天上,原本十几分钟的车程堵得她在后座都把当晚的习题解完。
后来她就总是备着伞。
天桥西走道正中间的内侧,童泽在开口的书包里握着折叠伞,没拿出来,书包还是那天堵车的书包,爸爸妈妈和她全变了。
忽的,有风扬起,裹了沙,很扎脸。
她抬起头,揉了揉右边的眼睛,右边的头发没了一块,沙子很方便吹进去。
泪水也有好处,视野清明。
她发现有个人在右侧斜对面看着自己。
隔着如水穿行的人流,像隔着一条河,他在她对面西走道外侧护栏的右边尽头,在西北角自动扶梯边,浸在风里,淹在层层叠叠的人影之中。
短发。
风吹得动但吹不乱的长度,耳朵全露出来。
黑T恤,黑裤子,黑色的耐克运动鞋,被黑色裤管口子罩住了一小半的鞋带也是黑色。
西走道的外侧,少年抱着胳膊,背靠护栏而站。
她转过脖子,保持着那个角度,定格的目光不动,也看了他一会儿。
疑惑了。
他看着她又仿佛是看着别人。
突然,天际劈出一道闪电,她闭紧了眼,几秒后,睁眼缓缓,他静静的站在那,背后天幕空旷,曲折的闪电刺入头顶。
他一动不动,眼神也不动。
他很高。
她矮。
他在西北角自动扶梯边。
她在西走道内侧正中间。
目光触成一笔倾斜的直线横越天桥西走道。
他的右颧骨处有一块乌青色的淤,像是从心里浮上来一块阴云,静静的呆在皮肤下,迟迟不下雨,就像他的眼神,空茫而凄,迟迟落不下泪。
她似看懂却道不出看懂什么,双腿一使劲,倏然起身,拉了拉胸前的书包带。
几乎在同一个瞬间,他的眼神晃了,也放下了抱着的胳膊,她这才发现他目光的慌乱是如梦初醒。
他垂下眼睛,捏着帽檐,将手里扁扁的黑布鸭舌帽戴在了头顶。
人流熙攘,童泽跌撞着斜穿而过,朝高睿走了过去。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
傍晚即将结束。
暴雨即将来临。
4
南新路人行天桥自雏形初现之日起就是地标性建筑,
是居州市中心的第一座地标建筑。
架构纵横,口字形,四条四十多米长的钢皮走道围成一个正方形,位于黄金地段的核心十字路口。
居州老城区七十年代末开始开发,在处于交通核心地位的南新路天桥项目完成之后的二十多年里,周围一圈老建筑陆陆续续地翻新、拆迁、重建。
新世纪前,市里第一条地铁线终于通车。
二零零三年初,紧挨居大附院的南新商业中心完成了规划正式投建,落成之后,至少二十年内,南新板块将再也没有建筑工地的噪音。
一些眼光颇具前瞻性的市民都在期待那天的来临:
南新路地铁站、居大附院、南新小和六中、人民广场,还有正在施工之中的南新商业中心。
买房子也是买配套设施,等他们将世纪初刚购进的南新版块的投资性住房脱手,注定大赚一笔。
南新路天桥,日日夜夜,
见证着这座老城市的心脏是怎么筑起新血管。
是怎么注入新血液。
是怎么循环输送新力量到这一座古老的南方港口城市的每一个陈旧的角落、每一个倦怠的细胞。
这是南新路人行天桥对于居州城的意义。
而在二零零三年的夏天,南新路天桥而对于童泽来说,只是每天去南新小学的必经之路。
至于高睿,天桥的四周遍布了他十八年里的生活痕迹。
但他当时却并不知道南新路天桥对于高家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是一座什么样的建筑。
高睿三十岁以后去居大附院上班,从来都是绕着天桥走。
高睿三十岁以前用完过一只金属打火机,他没有瘾,只是偶尔会有一阵子连着抽很多烟。
燃着的香烟,长长的尖塔状,外围是一圈没有温度的絮状干纸灰,像是里头红彤彤烙铁色的燃烧中的烟丝发了霉。
他深夜在居大的教工宿舍里抽烟时,偶尔看着指尖的烟,会冒出把香烟吞到肚子里去的念头,让胃粘膜碰到滚烫的烟头,也变成火红的烙铁色,烧尽成干灰,继而火舌从内脏器官舔到外部皮肤,把他烧完。
他不会那样做。
虽然每当他回忆起十八岁以前的自己,都想那样做,但他最后总是默默地认真地待一支烟化为灰烬。
一次次地吐出烟雾,
烟雾消散,
一次一次的魂飞魄散。
也是一次次的活过来。
高老师。
高教授。
高医生。
高主任。
高老板。
活死人。
死了活,活了死,周而复始。
但那位十八岁的高中生少年,是永远的死了。
在二零零三年的七月十九日永恒的死了。
很多人在而立之年之后,都找不到少年时的自己,那是因为变了,不得不磨了棱角,面目全非。
但高睿清楚,如果他可以无虞地长大,不会变。
在重遇童泽之前,他夜夜在脑海里与那个十八岁少年的尸体见面,他的回忆就是福尔马林,十八岁少年的面容那样清晰,只是紧闭着双眼。
高睿无数次地质问他为什么要死去,让他的梦死了,也无数次地恨他既然要死去为什么不早一天死,偏偏是在那一天,让他的家也死了,让他失去了所有。
十八岁的高睿死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
生于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
或许,他的死期一早就设了伏,而在那条路上踏出了真正的第一步的他,却是最为风华正茂的年纪。
5
千禧年初秋的某一天,高睿以理科生实验班第一名的身份踏入了六中校园,注定是骄的人,也有底气傲。
而实验班里无人不骄,但大多都善于掩饰,他自然知为何要掩饰,也知该怎么掩,只是没有掩罢了。
他不喜欢做样子,也懒得做。
语文科想应付就直接应付,他不怎么愿意勉强本性,一抠字眼人就燥,语文题又咬文嚼字。
而英语课,他也忍不住不犯瞌睡,就像是让高中生去听小学课堂里的拼音课,听一个睡一个。
高睿的英语底子打得很早。
在他小学三年级的那年,父亲高水祥刚当上副教授,为了日后评正高职称计划去国外大学访学,周末在外院进修英语。
高水祥只是口语烂而已,说英语像背,句子也卡。
高水祥练口语的方法是看经典英文片。
他一直自知短板,读大学时参加过英语话剧社,不过当时课业忙事情又多,分身乏术,口语没得到什么实际的提升。
高水祥进修英语的那段时间不算短,用VCD看英文电影时,也拉着高睿一起看。
他还用顶部印着居大附院全称抬头的白纸册子,摘抄了几抽屉的英文剧本,每日在阳台晨读。
高睿从小就起得早,没有起床气,但刷完牙听见阳台一团噪音,倒是有了些气,为了不被噪音烦到,就加入那团噪音,跟着高水祥晨读。
他算有点语言天赋,读得比父亲还要好一些,语调的起伏很自然。
像是不能输给儿子,高水祥也进步了,后来两人还模拟场景对话,对戏一般。
高睿那年离变声期还远得很,模拟对话时多承担女性角色,而实际上,那也有别的原因,高水祥想念男主角对白,他当年在话剧社一直都是打杂,从来没登过台。
学语言,年纪小学最好,也是听说最重要,而高睿那时已经不仅仅是打基础而已,后来父亲真去访学,他接到越洋电话常常都是炫耀似的用英文接,故意让母亲魏敏听不懂。
所以整整高中三年,他没花力气在外语上,语文题也不拨精力,他不喜欢勉强本性,自然也不是搞题海战术的人。
他的课桌面一直很干净,不垒课本,作业之外,习题也不怎么好好做,不过书店里的物生化数的教辅,他倒是基本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