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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情人的眼泪 ...

  •   回忆从那场大获全胜的话剧落幕结束,鲜花,掌声,亲人的拥抱,老师的赞美,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源于叶咏曦丑陋的嫉妒,她曾经不屑于的伪装。
      想到这里,咏曦心中更多的是酸,脑海中当天耀眼的灯光,仿佛都是讥讽与嘲笑。啪地一声合上影集,将之后发生的惊心动魄的种种,压进了尘封中,装作没有发生一样。像是在逃避记忆中的伤痛,关了灯,衣服也没脱,便直挺挺地躺倒在床上。
      虽说是躺下了,却丝毫没有睡意,脑海里一直盘旋着郑萍萍的话。推墙的人,自己变成了墙。要是我是萍萍,我一定会恨死了。咏曦这样想着,在对自己的憎恨中,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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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很早就睁开眼了,事实证明,心中有事,就是睡不好。眼睛有些肿,只得用浓妆补一补了。旗袍安安静静地在床上摆着,咏曦有些犹豫,穿还是不穿。一想到配上细脚的高跟鞋,咏曦就有些头疼。医生的职业,早已戒绝了任何优雅与精致,在生命面前,任何的修饰都是奢侈。但艺术就不痛了,艺术,本就是奢侈。
      正想着,蓝斌杰的电话就来了,很准时,离八点还有十分钟。“你准备好了吗?”
      “我马上就好,你来了吗?稍等我一会儿。”咏曦慌忙说道,也不顾的细想,就是那件旗袍了。
      “不急,我还在路上呢,你按时下来就好了。”斌杰不紧不慢。
      放下电话,咏曦七手八脚地给自己全副武装了,最后踏着尖尖的高跟鞋,迤逦出门。
      蓝斌杰的车已经停当在那里了。看见咏曦,他挥了挥手,便下车,为咏曦开了门。他个子很高,在高中时,就已经那么高了。蓝斌杰打量着咏曦,一袭橘红绣花的旗袍,把她的古典气质完全烘托出来了。由于旗袍脖子是高领的,便没有采用项链,而是仅仅点缀了一对洁白的珍珠耳环,陪着她长长的颈项和小巧的耳垂,美丽极了。一时间,有些呆,仿佛第一次和她面对面说话的时候,她也是这般。咏曦似乎没看到这些,只是继续优雅地坐上了车,问道,“来很久了吗?”
      “刚到。”蓝斌杰发动着引擎,出门时,保安拦下,要求交停车费。
      蓝斌杰正准备取钱,咏曦拦住,“他刚到的,按规定,是不收钱的。”
      “可是这辆车已经来了半个多小时了呀,小姐,他7点多就来了的。”说着,保安,看着蓝斌杰,带着询问。
      咏曦一愣,倒是斌杰笑了,“小伙子记性很好呢,是个好保安。”说着,将钱递了过去,便一踩油门就走了。
      咏曦颇有些不自在,虽然自己并没有让他等,可他还是等了,在人家等的时候,自己还在那里挑肥拣瘦,真是惭愧。“你这么早来,应该先告诉我的,我就快一点了。”
      “那有什么好告诉的,我愿意等你。”斌杰笑着将车又换了一个档,如沐春风般开心。
      “那浪费那么多时间,也不好的。”咏曦不知道怎么接下去,虽然两人已经很熟了,但终究是第一次决定在一起了,关系近得,有些突然。
      “幸亏你没让我浪费更多。”蓝斌杰侧头看了看咏曦,不再多说话。
      忽然咏曦意识到他不是再说这次的事情,顿觉有些尴尬。倒是蓝斌杰不以为意,打开收音机,放的是蔡琴的老歌——《情人的眼泪》。
      听着,咏曦便跟着和了几句,左想右想,也不太着调,便不好意思的停了。斌杰笑了,说,“怎么不唱了?挺好听的呀。”
      “你就骗我吧,我再自以为是,总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吧,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了。”咏曦害羞地反驳着,唱歌可是她最大的遗憾。
      “可我真的需要重新认识你,因为,我们在一起了。”斌杰把后半句放得有些慢,有些重。
      咏曦的心砰地被撞了一下,不是疼,但也不是舒坦,也许只是惊讶吧。她知道蓝斌杰喜欢过她,她知道蓝斌杰的母亲正在喜欢她,她也知道,她的家族将要需要他。只是,她不太知道自己。这就是奥斯汀笔下的爱玛,永远自以为了解每个人,其实最不了解的,就是自己。
      “嗯”,咏曦轻哼了一声,表示同意,“是挺有必要的。”她补充道,不知是说给谁听的。

      很快就到了剧院,蓝斌杰停好车后,两人便相携进入。剧院里有很多媒体的人,一方面是报道这场豪门盛宴,另一方面,也希望多挖点花边,充充版面。蓝斌杰和叶咏曦自然变成了追捧的对象。闪光灯一个劲地打着,照的咏曦头有些晕,蓝斌杰身形高大,为她挡住了不少的菲林。“各位朋友,劳驾让一下。”斌杰有礼貌的说着,一手拉过咏曦。咏曦有些不习惯,有一点挣扎,但一道光掠过,咏曦知道,斌杰做得是对的。便任由他牵着自己,越过人海。
      好容易到了位置上,咏曦一屁股坐下,如释重负。手还捏在他的手里,就像当年她牵着他衣角,喊他出来一样。咏曦挣了挣,斌杰这才反应过来,松了手。手中已是一把汗了,也分不清是谁的了。
      “叶妈妈第几个出场呀?”斌杰问道。
      “不知道呢,她也没说。”咏曦答道,“住到外面就是有点不好,家里的事情,都不怎么知道,不过,自由还是最好。”
      还没等斌杰说些什么,门口又是一阵喧闹,无数闪光灯亮起,刷刷地白光闪耀,灼人眼球。“哦,肯定是我表哥来了。”斌杰笑了,“只有他才能谋杀这么多菲林的。我还以为那些记者专堵我们呢,原来,他也是其中之一。”
      “你表哥?”咏曦疑惑地往门口张望,可惜是逆光,看不太清楚轮廓,只觉得也是高高大大,身形很好。“姓费的?”咏曦脱口问道。
      “当然啦,我妈妈家的人,当然姓费了。”斌杰也往门口看着,回答着这个有些低级智商的问题。
      费家人,这个词让她想起蓝斌杰的母亲,城中赫赫有名的大作家费茉莉。一家子厉害角色。这是叶咏翔的评价,他最反对咏曦和蓝斌杰交往,在这个浪子看来,爱情虽然不值钱,但总比政治婚姻干净。只可惜,这个浪子在家里没有地位,家中的危机他无力也无心解决。
      “奇怪,他坐哪里了呀?说好坐一起的,还要给你介绍的呢。”斌杰自言自语,就刚一闪神的工夫,人就不见了。而喜新厌旧的记者又开始下一轮的攻击了。

      幕布放下,灯光熄灭,虎度门外的故事正式开场。美轮美奂的唱腔与身段,让咏曦应接不暇。母亲,只有在舞台上,才最挥洒自如。
      叶咏曦的母亲,芳名冯燕燕,当年贵为城中钢铁大王唯一千金,却对戏曲舞蹈情有独钟,并且耍的如职业水平一般。只不过富家女子无德便是才,只需安心嫁人便好,所以也终是爱好,并未有更好的发展。但这在富家千金中已属出类拔萃,叶至贤便是在企业家慈善晚会上看到冯燕燕轻舞莲绣,一曲贵妃醉酒,被唱酥了心,一头栽进了婚姻的圈套。也不知是谁圈住了谁,反正冯燕燕女士自此没能突出重围,浮沉在这原本就弄潮的侯门深海之中。冯燕燕女士共育有三个孩子,二男一女,大儿子咏俊和小儿子咏翔都随了她,相貌英俊,而身材又随了老公,高大威猛,气宇轩昂。关键是得她真传,不仅精通音律,而且歌声完美。中间的这个女儿,就是咏曦,长相随了父亲,虽不似冯燕燕这般妩媚风流,却自成一美,也是社交界男士瞩目的焦点。弹琴音乐也都不错,可惜只遗传了一半,嗓子说话好听,唱歌却乏善可陈。倒不是真的在音准上出了偏差,着实是感情贫乏,难以打动人心而已。想着那首《情人的眼泪》,在咏曦的口中,也流不出什么眼泪了。
      和叶咏曦当年的话剧大获成功一样,叶夫人的《贵妃醉酒》也是大获成功。不仅扮相雍容,身形曼妙,唱腔也是无懈可击。
      之后的几个表演,都不错。而蓝斌杰却再接了一个电话后,告假离开。咏曦问什么事情,他也没说,只是让她玩的开心,到时候来接她。咏曦继续看着,心中难得的轻松了一下。只是这喜悦立马消散,因为,她看见叶咏翔了。天杀的克星。
      叶咏翔在叶家排行老三,是最小的儿子,从小就是冯燕燕的心头好。阳光帅气的外表,天生适合在舞台上挥洒魅力。每次他在深情念到哈姆雷特的经典台词时,咏曦就会吃吃的笑着,讥笑他太过入戏,咏翔只是反讽咏曦,“‘脆弱,你的名字是女人。’只可惜,我这个姐姐是钢铁的意志,钢铁的心。”
      “那你这个哈姆雷特不就是因为没有我这般钢铁的意志才忧郁自杀的吗?”咏曦还没有达到加缪的高度,那个时候,尚不能理解自杀的严肃含义。
      “我只是在演哈姆雷特,而我并不是。要我选,我宁愿是《水浒传》中的九纹龙史进,永远的纯净阳光,简单直接,即使粉身碎骨,也百折不回。”史进是梁山上最帅气最阳光的好汉,却最终因为单纯而吃尽苦头,为女人几次身陷囹圄。咏翔能喜欢这个人物,着实令咏曦吃惊。
      当时以为咏翔只是说说,可没想到他人生的第一个跟头就栽在女人身上,但今天咏翔缠着咏曦,是为了另一个女人,他避之不及的郑素素,郑萍萍得天独厚的妹妹。
      素素喜欢咏翔,是这个圈子里公开的秘密,咏翔谁都喜欢,也是这个圈子不争的事实。虽说,女追男,隔层纱。只可惜咏翔这层纱就像是看管监狱的电网,任素素如何挣扎,也不过是头破血流,不得其门而入。但素素有一点好,尽管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什么苦都不吃,但爱情的苦,却吃得甘之如饴。“任盈盈可以为了令狐冲甘愿囚困少林寺,我也可以为他千等万等,绝不后悔。”当时那个阳光明媚信心十足的宇宙超级美少女的豪言壮语,咏曦言犹在耳,只是看到今日咏翔落荒而逃的狼狈,不知,素素能否淡定自处。
      想到这里,女人终归疼惜女人,看到咏翔讨好的笑脸,咏曦不免有些烦躁,眼睛只是看着舞台,台上,贵妃空怅惘。
      “姐,今天你无论如何要帮我。素素追我追到这里了。”咏翔急匆匆的,三言两语,把目的挑明。他是有名的厚脸皮,对咏曦的冷淡,熟视无睹。
      “她追你干嘛呢?你欠她钱呀。”咏曦的心思在戏曲上,只是敷衍到。
      咏翔看着咏曦散漫的样子,心头一急,猛地拉了咏曦的胳膊一下,冷不防,有些疼痛,咏曦暗哼了一声。只听到后面一阵嘘声,虽然戏院昏暗,咏曦仍旧觉得“慎独”的教义让自己脸红,不觉有些气恼,却又不能发作,只得低低说到:“你干什么呢?”
      “别看戏了,江湖救急呀,姐,素素今天非逼我说个明白。”咏翔的声音压抑得很。
      “她无非就是喜欢你,你就是不喜欢她,她也不至于恨你。只说就是了,至于急成这样吗?”咏曦本能地答道,眼睛依旧盯着舞台,母亲的水袖舞得相当精妙,咏曦甚是陶醉。
      “就是这样才可怕,我宁愿她恨我,也不想她爱我。”
      “真的?爱比恨还可怕?”咏曦终于把头从舞台上转到咏翔的脸上。
      “当然了。他恨你,你可以恨回去,但是他爱你,你就不好全都爱回去了吧?”咏翔肯定地点着头。
      原来不爱,是这么残忍,比恨更残忍。有一点心酸,却未曾表现,只是假意满足地笑了,“死小子,你也有今天呀。”
      “吓死我了,老姐,我以为你不管我了呢。”咏翔放松地拍了拍心口,突突的跳着,法斯宾德那句话这没说错,爱比死更冷,不爱而被爱,确实很冷,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今天已经跟素素说了,我不可能接受她的,但她什么都不说,只是哭,我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知道不能心软,但是多的事情又做不了,只得跑了。但我刚进来的时候,接到线报,她跟到这里了,我就没辙了,总不能让妈看见我们这样吧。”
      “你还真不是个好人。”咏曦,扯了扯旗袍的下摆,准备起身,“她在哪里?”
      “喏,那里,在入口那里。”咏翔挠挠头,有些不耐烦,更多的是沮丧。
      一转眼,一个倩丽的身影在入口的幕帘下徘徊,影影绰绰,从行走的频率上看,甚是焦急。咏曦亭亭地站起来,款款向其走去。******************************************************************************
      今天是他回国后的第一次公开活动。作为美国华人商业圈中最炙手可热的当红炸子鸡,他并不缺乏公众生活和曝光率,只是私享空间少之又少。
      国内是一片大海,即使他在国外并非池中之物,却不代表他在国内会有更大的市场。所以,这次回国,他做了充分的物质准备和心理建设,对于他而言,某些东西,志在必得。在回国的头三个月中,他只任报刊对他的一切揣测又揣测,疑猜又疑猜。沉默是最好的防守,他,足够强大,不需要一个精彩的亮相来装点自己。
      所以,在国内最初的日子里,他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开着车,在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逡巡,漫游,看着窗外的风景,如电影般一桢一桢地放映着,寻找那曾经有过的恋爱气息。只是离开太久了,那些曾经熟悉的街道都只是记忆依稀,仿佛做益智拼图一般,在试探中确知最正确的选择。不知道爱情经不经得起这样的试探,找寻。不知道当年丢失在风中的爱恋,能否安然找回。
      京剧的场合,他谈不上什么喜欢或厌恶,只是一个场合而已,而表弟给了一张这样的请柬,说是要介绍朋友给他认识。可一进大厅,就像笼中鸟一般,被照了个明明白白。轻快的情绪被破坏了不少,也不想再去找斌杰了,想想人那么多,踏出任何一步,都像是趟河般困难。
      Anyway,今天他只是来看看而已,并不期望什么。所以他坐在了后排,并不是最理想的位置,但足够看清楚台面上的事情。京剧不错,虽是业余,但风姿不错,他并不是一个挑剔的人。
      唯一让他挑剔的,便是前排那对在闹别扭的男女。男的从外形上看,很年轻,正急切地向女子诉说着什么,从侧面看,很英俊。女的,只是僵着脖子,抬头看台上,不曾有多余动作。台下的光线取决于台上舞美的忽明忽暗,于是,那位女子的形象也是忽明忽暗。虽是背影,也甚是动人,尤其在京剧悠扬唱腔的氤氲中,那身恰好包裹住玲珑脖颈的旗袍,让人有着说不出的舒坦。脸虽然看不清,但一转头之间,洁白的耳环在空中挥出一个弧度,光洁的面部,在灯光的掩映下,有一种迷离的美。
      定睛多时,终觉有些唐突佳人之意,便自觉转移视线。台上高力士和裴力士正念白道:“天上神仙府,人间宰相家,若要真富贵,除非帝王家。”满眼望去,谁不认为自己就是真富贵,现下听这般唱词,不觉讽刺。讪笑一声,再看才子佳人处,已是才子一人形影相吊,佳人已翩翩起身,从旁离开。顺着视线看去,不过是寻着另一位佳人去了。原来是三个人的精彩爱情,该女子亲自出手,原是一名悍将,可惜了那柔美的身姿。想想已出神多时,心中暗笑自己:“费尹文,什么时候你变得如此无聊了。”便不再理会,只是旗袍女子袅娜的身影,难以挥去。起身,到别处清醒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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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纠葛,虽是人之常情,情到浓时,难免抑制,不过人前,总是要避人耳目的。碰见素素,咏曦便知一时半会脱不了身。素素梨花带雨的脸庞,任咏曦如何劝说,都不愿改弦更张。无奈之下,一番口舌之后,咏曦只得将心急如麻的素素安抚到一个不起眼的休息室里。由于还在戏中,出来的人很少,这里相对隐秘。
      看到咏曦,素素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了,如珍珠般晶莹地垂在脸颊上。咏曦不忍心说出些什么话,只是抱着素素,听着她压抑的哭声。
      “桑桑姐,我该怎么办呀,咏翔他不要我了。”哭声中,话语表达得很清晰,可见咏翔当时说的话,都烙印在心上。
      “素素,素素。”咏曦只是唤着她的名字,拍着她的背,自己的肩上一片濡湿,那是穿心的泪。
      一把推开咏曦,双手将咏曦的胳膊抓得死死的,“桑桑姐,你说他到底说的是不是真的,还是骗我玩呢?”爱了,才不辨真伪。咏翔再怎么荒唐,也不至于拿爱与不爱来骗人好玩,何况,是这般可爱的郑素素。
      “你还真把我当稻草了,抓的这么牢。”咏曦假意挣了挣,轻笑道。
      才发觉自己的失态,郑素素潮红着脸,松了手,替咏曦平整了一下旗袍的袖子,有些褶皱下不去,就像被吹皱的心一样。“对不起,桑桑姐。”低低的,因为哭泣而有些喑哑。
      “好了,乖妹妹,慢慢说,我听着。”抚了抚素素的心口,很快,和萍萍紧张时一样。那张和萍萍相似的脸庞,微微平复了一下。
      纠葛并不纠结,乖乖女爱上浪子的故事,大多如此。好女人最大的毛病是自不量力,放着好男人不爱,独爱浪子。只因生活太过平静无波,爱情冒险,半真半假,半推半就,自认为不失去什么,却在推就之间,失落了真心。好女人总以为自己是浪子终结者,是问题少年的感化院,仿佛,一进入她的怀抱,浪子便如麻风病人遇见耶稣般,奇迹痊愈。只是,耶稣也有被人唾弃指责的时候,更可怕的是,可能这个浪子根本不信教,或者改换门庭,信拜火教去了。
      素素是那耶稣怀抱的慈悲女子,咏翔就是那执迷不悟的败火教徒。一追一逃,始终没有形成攻守相持,也就谈不上谁是战役的俘虏,谁被谁征服。
      “素素,世上的男人,有的成天把爱放在嘴边,可能是情之所至,也可能是有口无心;有的绝口不提爱,可能是爱在心底口难开,也可能就是不爱。你知道,咏翔是哪一种吗?”
      “我不在乎他是哪一种,他就是叶咏翔,世上只有一个的叶咏翔,不属于任何一类。他爱不爱我,我不管,我只要他让我爱他。”素素红红的眼睛,和着花了的睫毛膏,黑黑的,却透着倔强。
      绕口令般的话语,却透露着决绝,咏曦心内一颤,“真的不在乎吗?那为什么要哭呢?”直觉自己有些残忍,生生去拨开她的伤疤,只是,不去除腐肉,又怎能获得新生?
      “我难过的是他不让我为他难过!他都不稀罕我为他哭,我才委屈,才哭的!”素素说着,狠狠地擦着眼角,赌着一口气。眼泪在眼底沉沦,那是情人的眼泪,一颗颗都是爱。
      为什么要对你掉眼睛
      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
      只有那有情人眼泪最珍贵
      一颗颗眼泪都是爱
      为什么要对你掉眼睛
      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
      要不是有情人跟我要分开
      我眼泪不会掉下来
      看着素素泪眼迷蒙,咏曦忽然想起蓝斌杰在车里放的那首歌,《情人的眼泪》。咏翔不是不明白,他只是,不想爱。
      一把拉过虐待柔嫩眼角的魔掌,放在手中,捏着,握着,似乎想透过这,摸到素素的心。她曾经也这样握过一个女孩的手,长着硬硬的茧,阻挡着去往心灵的通途。只是,当年她握着那个女孩的手,是为了请求她爱咏翔,而现在,握着素素的手,只为了请求她,不爱咏翔。唯一相同的是,答案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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