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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被遗忘的时光 ...

  •   史君豪一天的手术都做地心神不宁。他是仁心医院最棒的骨科大夫,即使在最烦躁的时刻,他仍然可以安然完成手术。病人骨头接的很成功,安然了,然而这个做手术的人,却像是伤筋动骨了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虽然秘书已经告诉他叶咏曦来过电话了,电话那头的人,也在暗示他,她很安全。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座机。他犹豫了一下,仍旧回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中年妇女,很热情,却也很不尽责地泄露了主人的信息——费尹文的家。
      眼前浮现起那日,舞池中的完美配合。叶咏曦从来不会和史君豪共舞,她所有的舞蹈时代都被史君彦垄断了,以至于,和一个相似的人跳舞,会更加蹩脚。
      他闭上眼,这么多日,他紧绷的神经像背猛的拽断了一样,松了。脚下,垃圾桶里是昨天的报纸,一张因揉搓而变形的脸。

      当叶咏曦从费尹文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没了电话,一切反倒轻松了。打了辆车回家,鼻头还是红红的。意外发现,蓝斌杰的车竟歇在楼门口。难怪进门时,保安殷勤地说,有人等她呢。
      “你没事吧?”斌杰看着咏曦红红的鼻头,觉得自己问的有些突兀,忙补充到,“你感冒了呀?”
      “你看到昨天的报纸了吧。”咏曦也不隐晦,她自然知道,这些消息迟早会成为炸锅的冷水。
      “嗯”,斌杰点点头,“我昨天找了你一晚上,都没找到,今天就在这里等了,就怕你出事。”斌杰关心地说。
      “我能出什么事情呀,”咏曦摆出一张笑脸,“你以为,我看见他,还会有什么特别的吗?”
      “特别到,看见我就跑了。”一个冷静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叶咏曦不用回头,都想知道,那个人,来了。她本能的想跑,就像那个人讥笑的那样。蓝斌杰此时,死死地拉住了叶咏曦的手,强迫她回过头。
      三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对着,在不小的小区里,在不热的夏日里,在不很明亮的午后。
      那些曾经被遗忘的时光,就因着某人拨动的琴弦,敲打着三个人的心窗。

      在17岁之前,叶咏曦只有史君彦。可惜了蓝斌杰,注定是失败的英雄。叶咏曦第一次注意到蓝斌杰,是因为郑萍萍梦想中的倾城之恋,她将蓝斌杰看作拯救她出牢笼的英雄。只可惜,这样想的人,并不止她一个。作为校篮球队的主力后卫蓝斌杰,几乎是全校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帅气,青春阳光,关键是性格极好,对于对他顶礼膜拜的粉丝们的各种无理要求都能一一满足,却又能恰好的维持着必要的礼节与进退分寸,不能不说是完美男人。
      但叶咏曦对他不感兴趣,毕竟是朋友的心头好,想想都觉得不应该,所以看着别人笑着闹着,仍旧平静的过着自己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收到了一封朦胧的情信,署名竟然是“nobody”。文笔很细腻,细数着每一次和叶咏曦相逢的场景。回忆之下,有些依稀,有些是全然不知。自己的枯燥的生活在别人眼中竟然呈现如此浪漫的神色,也不失为美妙的感受。也许只有爱,才有这样的魔力。
      “叶咏曦心中只爱史君彦,但偶尔收到无名小卒的求爱信,也是幸福的吧,”一只纤手抢去了咏曦手中的信,速度之快让发呆的咏曦无从反应,“叶咏曦,你还真是虚荣呢!nobody,够含蓄的呀。看来还知道你喜欢艾米丽迪金森的诗,观察入微呀。”姚书玲摇了摇手中的信,得意地撇了撇嘴。
      “I am a nobody”是美国诗人艾米丽迪金森的名诗,最近咏曦在读这本诗集,喜欢得紧。诗中写道,“I am nobody!Who are you?Are you-Nobody-too?Then there is a pair of us!”这篇情书署名nobody,意味就很明显了,想与叶咏曦成为一对。
      但郑萍萍想到的是另一层,“我想nobody说的是这个意思。”
      其实只是一个玩笑。那天,姚书玲、郑萍萍逼问,谁会赢得叶咏曦的心。叶咏曦拒绝回答假问题。但她们不会因此而放过她,一个劲地在她的痒痒肉那里努力。最后,叶咏曦痒得受不了了,笑说,“nobody啦”。
      “你们说,他署名nobody,是不是很高明,就是要告诉你,I AM THE NOBODY.”

      这是很高明的示爱方式,但叶咏曦不会承认这一点,“我都没有看明白呢,你就抢过去了,我都不知你在说什么!”咏曦极力显得对那封信兴趣缺缺,言语中平淡无奇。
      “什么,你也太能装了吧,这样都不激动呀,看来史君彦真是把你吃得死死的。”书玲难以置信地看了看信,说:“果然是这样的信收太多了,麻木了。”
      “你才虚荣呢,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人给自己写的情书,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再说,这个人都没有勇气让我知道他是谁,没意思的紧。”咏曦静静地推开书玲夸张的脸。
      “这个冒失鬼,总算还不太傻,谁不知道史君彦呀。”书玲自顾自地说着,“话说回来,要不是因为史君彦,以你,早就收情书收到手软了,绝不比郑萍萍差。”
      咏曦走到黑板边,擦着黑板上的字,白灰沾到头发上,连睫毛上都是,好像在雪里走过了一样。“这有什么好比的。”
      “叶咏曦,你还真是冷,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能让你爱,除了你的君彦哥哥。”书玲无奈的叹了口气,“史君彦给你写过情书吗?”
      咏曦心漏跳了一拍,书玲的话不是字字珠玑,却是声声入耳。“史君彦从没有给我写过情书,他永远不曾这般幼稚。”咏曦心里对自己说着,说给书玲听的却是另一句:“史君彦只是哥哥,哥哥怎么会给妹妹写情书呢?”
      “他是你哥哥的朋友,才不是你哥哥呢。”书玲不知什么时候把情书这成一个纸飞机,向咏曦飞了过去,准得很,插到了咏曦的裙角上。“谁都知道一年后你们就要订婚了,骗谁呢。”
      “骗自己,好不好!”咏曦抽出裙角上的纸飞机。上课铃声响了。********************************************************************
      下午的课是思想政治,咏曦最不喜欢,她是那种一辈子都背不了四项基本原则的人。走神的时候总要找些事情干,咏曦忽然想起了那被折成飞机的情书,于是翻开了看看,摺褶皱皱的,不知道那个nobody看到,做何感想。
      nobody,无名小卒,咏曦在心中念到,会是谁呢?
      字迹很好,文笔也很优美。再次阅读中,咏曦忽然看到一段,其中提到操场,篮球,砸头。乱了,一切都乱了,怎么想也不可能是他呀。咏曦心虚地扫了一眼斜前座的郑萍萍,美人依旧心不在焉,拿着指甲刀,慢条斯理地挫着指甲。一边看,咏曦一边极力劝解自己,这不是一封情书,否则为什么没有用“亲爱的”之类的抬头,而是直接开始叙述呢。再说也没有出现“叶咏曦,我喜欢你”之类的话呀。翻开塞进书包里的信封,“叶咏曦”赫然三个大字,再明白无误了。果真没送错对象,咏曦心中七上八下地算计着,为这封信定着性质。看了看那厢甜美的萍萍,下了一个决心,将信按原来的纸飞机模样叠好,放入书包中。
      终于等到铃声大作,40分钟的煎熬终于结束了。咏曦背着书包,飞快地冲了出去。萍萍诧异极了:“这丫头怎么啦?从没有这么着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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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篮球场,男孩子们正在热火朝天的运着球,投着篮。咏曦到这里来得并不多,来也是因为君彦的弟弟君豪也在队里,偶尔去找找他,然后一起回家。但这次来,她不是找君豪,而是找她猜测中情书的主人——蓝斌杰。
      推开篮球场沉重的大门,男孩子的喊声震耳欲聋,浓郁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咏曦觉得并不好闻。环视一周,眼睛并不好的咏曦还是没有找到想找的人。
      “叶咏曦,我在这里!”君豪粗粗的公鸭嗓,在人声鼎沸的场馆里,显得挺出众的。
      向君豪点了点头,咏曦接着看其他人,终于找到了正在擦汗的蓝斌杰,高大的身躯在篮球架下也显得魁梧。
      走向蓝斌杰,他侧着身,没有注意到咏曦的来访。咏曦艰难地用手够了够他,也只够到他的胳膊。“蓝斌杰,我找你。”
      还没等蓝斌杰说话,史君豪已经一个箭步跑到二人中间,狐疑地看着两个人,眼睛最后盯着蓝斌杰,换却是对着咏曦说的:“叶咏曦,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找他,不是找你,今天你先回家,我晚一点再回。”咏曦眼睛也看着蓝斌杰。
      倒是蓝斌杰尴尬得可以,拿着毛巾连连擦汗,殊不知汗早已被擦干。急急地往前走,回头不忘招呼着咏曦:“走吧,我在门口等你。”
      咏曦赶紧跟了出去,丝毫不管史君豪在后面急得直跺脚。
      在篮球场外,蓝斌杰搓着手,揉着头发,回头看着急急跟上而气喘连连的叶咏曦,阳光下的她,很美,马尾辫因为奔跑的关系,有一些松开,有几绺头发贴在汗涔涔的脸上,比以往的沉默冷淡多了几分性感。蓝斌杰张了张嘴,觉得自己笨的可以,不知该说些什么。
      “走,我们去一个地方。”叶咏曦拽了拽蓝斌杰的衣角,兀自向前走。娇小的女孩拉着高大的男孩,身影不断拉长,也拉长了站在操场边的史君彦的心。
      第一个地方是学校的大礼堂。现在是放学时间,没有什么人,只有看门的大爷在。因为和咏曦相熟,没费什么口舌,咏曦和蓝斌杰就进了礼堂。咏曦让蓝斌杰坐到观众席上,自己走上舞台。这是她经常站立的地方,通常是向观众谢幕。她知道这里的音响效果很好,不用很大的声音就能出现很好的共鸣。
      “你说,在这里听到我弹琴,犹如在瑞士琉森湖月光闪烁的湖面上看到摇荡的小舟一般。对吗?”叶咏曦问道。
      “是的。”蓝斌杰还在擦汗。音乐厅为了保证乐器的音乐效果,常年的温度都由空调控制,很舒适。
      “那你知道我弹的是什么曲子吗?”
      “嗯,”尾音拖得有些长,声音的主人显然在思考,“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很喜欢。”蓝斌杰好看的脸,因为难堪而有些扭曲。
      “也对,很多时候,我看你比赛,也看不出技术好坏,只觉得动作很帅。”咏曦给了蓝斌杰一个台阶,她从来就不会穷追猛打,逼人现形。
      蓝斌杰嘿嘿地笑着,年轻的脸庞重新焕发了光彩。
      “那是贝多芬的月光,也叫#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是他在想念一个得不到的恋人时作的。我想我并不合适弹这首曲子,也许你会更适合,如果你会钢琴的话。”咏曦翻开琴盖,坐在琴凳上。
      蓝斌杰愣住,不知如何理解刚才的那句话,似乎有些明了,但残酷的暗示,使他有些发懵。
      咏曦开始弹琴,隐约中,蓝斌杰肯定,那不是当时听到的《月光》,正在思索时,咏曦已经唱了起来,在偌大的音乐厅里,唯一的演员,和唯一的观众,奇异地应和着。
      “总是期待你的早餐,爱就准时来,一时的甜甜蜜蜜,都彷佛忧伤的虚度了。你确定吗?我是你早起的理由。我还在想我还在想。我们都是很好的人,默默忍住不惹谁伤心,只是幸福啊,岂只是来来去去,我们都是很好的人,也难免要受打击,只是相爱啊,还需要运气。”这是万芳的《相爱的运气》,郑萍萍常唱,咏曦觉得有些意思,便学了琴谱,配上唱唱,没想到,这次竟用上了。
      等音乐停了下来,蓝斌杰倒也不流汗了,空调风吹过,还有些冷。
      叶咏曦觉得自己说这话都虚伪,但还是说了,“你和我都是好人,只是缺了点相爱的运气。”
      “这么说,我是没运气了?”蓝斌杰不甘心地问。
      咏曦默不作声,两只手交缠在一起,低着头,这样感觉更自然一些。“你只是没运气而已。”
      “我是不懂音乐,但我知道你弹那首曲子很美。我可以为你学音乐,就像我可以为你学诗一样。”蓝斌杰坚持地说着,很诚恳,咏曦有些惶惑。
      接着,蓝斌杰用好听的美语,原汁原味地念了艾米丽的另一首英诗,“Why do I love you ,sir?Because-The wind dose not require the Grass To answer-wherefore when he passesshe cannot keep Her placeBecause He knows-andDo not you-And we Know not-Enough for UsThe Wisdom it be so-The lightning-never asked an Eyewherefore it shut-when He was by-Because He knows it cannot speak-And reasons not contained--of Talk-There be-preferred by Dantier Folk-The Sunrise-Sir-compelleth Me-Because He's Sunrise-and I see-Therefore-Then-I love thee-”
      叶咏曦愣在那里,不知该做何反应,这首诗,她背的滚瓜烂熟,却很少思量其中的含义,一经蓝斌杰念出,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爱是什么,就是风吹草动般的自然,就是白云自然会爱上日出般简单。有没有运气,真的那么重要吗?”蓝斌杰灰灰的眸子看着咏曦,一瞬不瞬。
      动了动嘴角,终究还是没有笑出来,咏曦颓然地低下头,难以直视他清澈的目光,手在琴键上缭乱地碰触着。自己精心布置的拒绝计划,在面对别人的诚意时,竟是如此的不堪。咬咬牙,咏曦站了起来,走到离蓝斌杰一米的位置,正好不用仰头看他,“你有没有想过,我有可能不喜欢你的。”
      “当然想过,”蓝斌杰坦然面对,“只是没想过运气的问题。如果你的答案是不喜欢,我想我更愿意接受一些。”
      两人相视一笑,没再多说。蓝斌杰索性坐了下来,在舞台的最下一级台阶上。叶咏曦选择稍高一层的台阶也坐了下来,这样,两人会显得比较均衡。“好运都给了史君彦了吗?”蓝斌杰装若无事地问道。
      咏曦猛地抬头,迷蒙的眼珠闪亮了一下,偏过头,“你知道?”
      蓝斌杰耸了耸肩膀,撇了撇嘴,“没有男孩会不打听清楚喜欢女孩的情况就轻易出手吧。我就算四肢发达,也不至于头脑太简单吧。”
      “我原来想着你们只是因为家世才在一起的,现在看来,你果真是喜欢他的。”
      “我和他,认识很久了。”叶咏曦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正面回答,但他们真的在一起太久了。
      摆了摆手,蓝斌杰好风度地笑了笑,“anyway,还是谢谢你,连拒绝都这么委婉。”
      “不好意思,我先走了,终归有些尴尬。真羡慕史君彦,有这么好的运气。”说完,蓝斌杰站起身,将外套穿上。
      “这是你的情书,谢谢你,但是,我不能保存。”咏曦将纸飞机递了过去。
      蓝斌杰一愣,感觉的一阵刺伤,比刚才被拒绝更难过。半晌之后,还是接了过去,“似乎有些太彻底了。”
      “这是一封很美的情书,但这么美好的情感,应该属于能够欣赏它的人。”咏曦补充道。
      本想将这封信出门后就扔掉的蓝斌杰改变了主意,迈开长腿,从后门离开了,小心翼翼地将那封信塞进了最贴近心口的口袋中。
      咏曦站在原地发呆,原来拒绝一个人,也可以这么轻易,好像都没有像郑萍萍说的那样纠缠不清。原本还希望有一些波折,就这么被自己抚平了。说不上是兴奋还是失落,五味杂陈。
      忽然,背后传来一阵好听的小提琴协奏曲,琴声欢快,仔细听来,有一丝的讥讽。维瓦尔第的《冬》。咏曦回过头,便看到了一个瘦弱的男孩,握着琴弓的手,很白,很长。
      琴声停下,男孩放下琴,笑道,“果然是大家闺秀,连拒绝异性都这么优雅。”
      “拉这么优雅的乐器,说出来的话,都不怎么优雅。”咏曦听出了他的讥讽,反唇相讥。
      “你刚才说的话很优雅,但内容却见血封喉。”男孩不生气,但语气很硬。
      “随你怎么说,偷听人家讲话,就是不对。”咏曦有些动气,小女孩的娇嗔掩饰不住。
      “我先到的好不好,我刚才去洗手间了,谁知道你们就来了。你看,我的琴箱还在舞台上放着呢。”说完,指了指舞台左边的架子。
      果然有一个黑色的琴箱在那里,证明男孩所言不假。“那好吧,算我错。”
      “其实你根本不必感谢那个男生,那封情书也绝对不是他写的。一个连《月光》都听不出来的人,怎么会写出琉森湖上的月光,小舟这样的话呢?”男孩言辞犀利。
      “有的时候,形式比内容更重要。”咏曦回到。
      “真是讽刺,谁想到名高的校花,竟从来没有收到过情书。早知如此,我也给你写情书好了。”讽刺的笑着,毫无顾忌。
      “你这个人,真是无理!”咏曦气急,骂道。“你是我们学校的吗?我怎么都没见过你?”
      “像叶小姐这样的人,会注意到其他人吗?你的世界,不就是那几个人吗?”男孩依旧是嘲讽的语气,针锋相对。
      “我是什么样的人,用不着你说。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针对我?”咏曦一挑眉,气呼呼的。
      男孩也不说话,随手拉着琴,仿若看不到咏曦的怒气。他将《月光》改成小提琴协奏,每一道音符都拉得别有韵味,有些俏皮,跳动的情绪,不是夜晚流泻的月光,而是正午闪亮的阳光。叶咏曦听过很多的演奏,见过很多有天赋的人,只是这个人,这番演奏,很不同。
      当男孩停下演奏时,咏曦还在发呆。几个随手触碰琴弦而制造的杂音打断了她的思路。她抬起头,眼神有一些迷茫,透过对面的男孩,看到了一个更远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她曾经幻想过到达的,只是在那个苍凉的月夜里,被残忍地切断了。
      “你看到了什么吗?”男孩冷冷的说。
      “你的音乐里,有着难以掩饰的快乐。”咏曦说道。
      “琉森湖上的月光还不足以让你快乐吗?”男孩反问,敏锐地觉察到,咏曦并不像他所看到的那般怡然自得。
      “我的琉森湖上,没有月光。其实,看到蓝斌杰的那句话时,不用问他知不知道《月光》,我就已经知道,那封信不是他写的了。”咏曦笑了,总是那样坦然地笑着。
      “所以你才拒绝他?”男孩走下舞台,靠近了咏曦几步,眯起眼问道。
      “他是真心的,所以我才不能伤害他。”但爱与不爱,岂是那么轻易就可以下的判断。
      但对有些人,却很容易。“叶咏曦,记住,我叫陈建庭。我,喜欢你,也是真心的。”男孩忽然高声喊道,中间夹杂着爽朗的笑声。
      咏曦转过头,第一次面对赤裸裸的告白,比第一次收到情书还要焦躁。急急走了出去,耳边却回旋着陈建庭飘荡在风中的耳语,“你会伤害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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