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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延迟行程 ...

  •   肩上湿热逐渐转冷。

      小姑娘哭得累了,趴在她肩头,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文宛梦只觉心底一片柔软,未曾如此一心想要疼爱怜怜一个人。

      这个人,她说她叫白丁香。

      宛如旧院残墙上的丁香花,不与百花争艳,清新脱俗,惹人怜爱,一如在她怀中,哭得不能自已,喘不过气来的小姑娘。

      不知不觉已过了一个时辰,门外响起敲门声,是小高的声音:“掌柜,快到末时了,咱们还要起程吗?”

      想起小姑娘的身子骨,需要一些药材进补才能健健康康,文宛梦还是将她拦腰横抱起来,重是不重,但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而言,还是有些累。

      怕吵醒怀中睡得安详的小姑娘,只好快步走近门口,道:“小高,你推门吧,门没锁上。”

      门外的小高闻言,乖乖地推开了门,却见身姿修长的风雅美人,怀里抱着一团小糯米团子,可不是那白丁香嘛。

      “掌柜,你这是……”

      文宛梦拢了拢臂上睡得香甜的施羡鱼,小姑娘似乎做了美梦,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心中涌上类似满足的感觉,逐平复了心绪,淡声道:“没什么,她睡着了,你去备一辆马车,我抱她上去就好。”

      依掌柜的性格,为了不吵醒一个陌生人,亲自抱着她上马车,这事儿有些不合理啊?

      小高狐疑地看了她一眼,掌柜今天真是太奇怪了:“回来的路上,我已经备好马车了,咱们现在要起程?”

      “嗯。”

      文宛梦怀里的小姑娘突然张开眼睛,眼中一片清明,哪里是刚睡醒的模样,还特意朝他眨了眨眼,又闭上眼装睡。

      “……”

      净他妈会装睡!

      为了离开,小高默默地忍了。

      洪朝历时逾百年,已是四朝,四朝皆定都平封城,白杭城到京城之间,尚要经过千周城、承宁城及安临城,一切顺利的话,只须不到一个月,便可抵达京城。

      舟车劳顿,小高迫不及待想要尽快回到京城,睡他的香软大床,故送李大夫进城后,又雇了一辆马车,生怕要在此过夜。

      听到掌柜回答,他差点没喜极而泣,终于能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大洪皇室极为富裕,但甚少用于建设城镇,京杭城虽然是个可以过日子的小城,但与京都平封城的繁华景象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一品楼不但雇的是一流厨子厨娘,连食材亦是最新鲜,对比其余食肆,更是胜在鲜美。小高吃惯了自家菜肴,因此养成了挑嘴的毛病。

      除了一品楼以外的任何地方,在小高看来,全都是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料,掌柜看着怀中小姑娘,眼珠子一转,犹豫道:“还是明天再走吧,丁香滴水未进呢。”

      接着又晃了晃手臂,轻柔地唤醒对方:“丁香,丁香,醒醒。”

      施羡鱼揉了揉眼睛,半瞇着眸子,过了好一会儿才定睛望着她,颇有几分呆头呆脑,惹得她心中暗笑对方迷糊:“掌柜?”

      小高在心中疯狂打着小人,暗啐一声不要脸。

      见她醒后一脸疲态,心疼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文宛梦柔声道:“丁香,你一整天没吃过东西,饿了吧?”

      确实是有些饿了,施羡鱼点了点头,可怜巴巴地回答:“掌柜,丁香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了……”

      文宛梦让她站到地上,理了理身上云锦衣裳,脸上倒没什么表情,淡然柔和:“下楼吃点东西吧,暖暖肚子。要是觉得冷的话,就让小高去添购一些衣物。”

      咳,小高的心情姑且可以忽略。

      接收到掌柜颇带几分威胁意味的眼神后,他是敢怒不敢言。

      只好麻木着脸,看也不看一眼她们两个没良心的人,重复掌柜的话:“丁香要是觉得冷的话,就让我去添购一些衣物。”

      施羡鱼心下暗爽一番,表面上扭扭捏捏,垂下眼帘,羞红了小脸蛋,两手不断绞着裙摆:“那就麻烦高小哥了,丁香确实觉着衣裙单薄,有些冷呢。”

      小高含恨瞪着她:“……”

      最终,他还是将一项日常技能升到满级,那项满级日常技能就是──跑腿。

      经过一番连环坑之后,文宛梦心满意足地带着施羡鱼下楼,点了几道小菜,两碗热粥,二人面对面而坐。

      洪朝以女子纤柔为美,崇向玄黑,为了皇室仪态,她自幼熟习富贵礼仪,吃得不多,着起玄色衣裙来,更是显得娇小纤瘦,故她亦有施氏皇族第一美人之称。

      不过这些虚名,向来不可尽信,她五官尚未长开,未褪的婴儿肥显得青涩又稚嫩。

      在皇族中,能与她这副皮相媲美,并为人所称颂的,便是六皇姐玉兰长公主──施灵秀。

      名字取得灵动仙气,实际上这位皇姐乃先帝贤妃所出,面若婵娟,燕眉凤眼,五官冷艳,身姿丰腴,该大的地方不小,该细的地方不粗.该长的地方不短。

      先帝贤妃聂氏莺,乃尚书令聂氏咏志庶长女,从先帝尚是太子时,已迎娶了聂莺为妾,聂莺自幼生得一副好颜色,起初却不受帝宠。

      直至先后驾崩,才突然受宠起来,扶摇直上,连带她所出的施傲云、施灵秀也沾了这份光。

      用施羡鱼的话来说,就是一家子都净会使些狐媚手段。

      看,争了半生凤位,纵然出身高贵、丽质天成又如何,还不是要给父皇陪葬?说起来,尚书令聂咏志,也是时候该告老还乡了。

      施羡鱼一直很羡慕施灵秀,不仅生得漂亮,连前朝状元郎──国子监祭酒之子池里雪,亦是先帝亲自为其钦配的驸马爷。

      按照洪朝国规所定,驸马不得担任朝中要职,池里雪倒是对这门婚事并不抗拒,故市井民间俱言此子:不保乌纱帽,犹好杯中物。

      可惜迄今为止,她已年方及笄,丝毫没有长高的迹象。她也想要□□、纤腰、长腿,苍天啊!她也想要俊美多才的夫君,可是……

      这世上,无论天上地下,四海八荒,等待着她的只有朝中权臣跟不知道什么时候谋反的兄弟姐妹们。

      热粥入口,口感细腻,虽不比皇室山珍海味好吃,但是雪中送炭,远比锦上添花更难能可贵。

      小口小口地喝着粥,同时亦想起,施羡鱼曾言,佳肴在前,美酒飘香,而不能食指大动,乃她作为帝王最悲哀之事。

      为了这份锦衣玉食,她不得不担起君王之责。既食万民之粮,何以辜负民生?她的吃穿用度,虽然一部分是由西域进贡商贸而来,但更多时候,是来自百姓。

      文宛梦始终静静地看着她进食,目光如温软水波,不带一点冷厉,与她对外人的态度截然不同。

      有了白杭风味小菜拌饭,施羡鱼吃得香,很快便喝完了整整一碗粥,意犹未尽,便稍稍伸出粉嫩小舌,舔去唇上粥渣,徒留星点水润油光。

      喉间一紧,文宛梦将面前瓷碗推过去。

      见文宛梦把第二碗粥推向自己,她微微一愣,本以为那粥是文宛梦为自己所准备的,谁知原来是为了她。

      想来是文宛梦以为自己当真饿了许多天,方点了这么多吃食。

      施羡鱼心下有些感动,眼珠子骨碌一转,看着对方,把碗推了回去,眨着眼卖了个乖,弱弱道:“外面的吃食贵呢,掌柜吃吧,丁香已经吃过啦。”

      富甲天下的一品楼掌柜,也有被小姑娘心疼荷囊的一天。一个落魄千金,倒是关心起她的银子来,她再不济,亦足矣饱腹。

      文宛梦颇觉好笑,美食当前,她向来是来者不拒,但想到小姑娘兴许饿足了几日几夜,难免有些心疼。

      于是又轻轻将碗推了回去,以免粥水溅出来脏。

      “贵什么贵,丁香,你尽管去吃,不够了还有。不急,我们明天才起程,今天就先好好地休息一天。你既愿意跟着我,我便绝不会让你挨饥抵饿。”

      这句话要是对着小高说,不知他得多感激涕零。

      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懂得饥寒交迫的厉害滋味,无论这小姑娘是哪家的闺女,她都难以坐视不管。

      何况是白大人家中独女,忠义之后的唯一血脉,她一心想要洪朝好,想让龙椅上的昏君看清佞臣,又如何能不尽力去保全这条血脉。

      唔,一品楼作为京中一流产业,别说是一个白丁香了,再来千千万万个白丁香,也是不是养不起的。

      看见美食,总是难以克制自己,不过,小姑娘唇上的味道,似乎比美食更好呢。若是能一亲芳泽,几百顿饭都抵不过。

      想到此处,文宛梦明显地感受到双颊发热,连忙唾弃自己的无耻想法──这可是她亲自挑选的末来弟媳哟!

      粥已有些凉了,施羡鱼也毫不客气,趁暖和便喝起来,难得不必顾忌礼仪,又两三口把佳肴尽数吞入腹中。

      原来她也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东西,真好。

      施羡鱼悄悄抬眸望向文宛梦,眼中隐藏了莫名情愫。

      这个人,并非天仙却更胜天仙。洪朝皇室所信奉的神,从不护佑洪朝。

      她万般算计她,而她却护佑了她,成了唯一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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