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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戴胜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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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胜峰的得名,缘于这里一种分布广泛的鸟,戴胜鸟。确切地说,羽州得名是因为羽山,羽山得名是因为山中多鸟,戴胜峰是羽山五十三峰之一,其得名就是因为此峰最多戴胜鸟。
红蕊也曾见过戴胜鸟,在很久之前的那个世界。只是那时的戴胜鸟十分怕人,一见人来就呼啦啦全飞走,警觉得很。可是今日上戴胜峰,一路上但闻鸟鸣啁啾,枝颤叶摇,飞鸟翅膀与高空劲风碰撞发出悠长的哨音,却不见什么鸟躲着人飞走。水墨不曾进过深山,因此十分好奇,撩起窗帘一角,向外张望。寒星赶着马车,隔着帏帘可以看到他有些怪异的身形。红蕊不由想起当初封旭昇赶车的架势来,看来寒星还是不曾做过这样的活计。虽然是山路,但是坡度并不十分陡峭,等到马车终于上不去了,红蕊与水墨下了车,前面明王和方清已经站住,方清极为自觉,将马匹让给寒星,于是寒星带着水墨同乘一骑,方清去驾了马车,慢悠悠跟在后面。
红蕊自然是与明王同乘一骑。只是不像别的书中所写坐在明王身前,她是坐在明王后面的。想起方才将手递给明王,他有力的臂膀轻轻一带便将自己送到了马背上,红蕊的心跳就有些快。也不晓得为什么,现在她心跳一快,就会全身无力,她有些怀疑,华秋雯的药是由自己的心跳控制的,剧烈运动时心跳加速所以引发了药性,可是平素一些状况也可以使她心跳不稳,所以无力感会再度袭来。只是……她苦笑,人可以掩藏情绪不泄露分毫,却难以控制心跳的频率啊!
就如同此刻,她坐在明王身后,双手不得不扶着他精壮结实的腰部,这样的亲密接触,她怎能不红透了脸颊。虽说来自未来世界,男女之大防不像在古代一般严格,可是,哎,总之她十分不习惯。
随着明王速度加快,她领略到了坐在马车中怎样都见不到的风景。那青翠的水杉宛如剪影,高大的丛林遮天蔽日,时而可以听见不晓得从哪里传出的窸窸窣窣。风声过耳,带着旷远的味道自由的气息,人心和灵魂很难不随之飞扬,似乎要远离这污浊的尘世。红蕊忽而就理解了,为什么歌里会唱“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若是抛开她与明王的身份不谈,这样的邂逅,实在是浪漫到登峰造极。
忽然一阵隐隐的水声传来,红蕊不由精神抖擞,看向远处,却又什么都看不到。这声音不像壶口瀑布,那是打雷一般的憨厚壮烈;也不像黄果树瀑布,那是万马奔腾一般的至阳至刚——这声音像是军队的急行,像是暴风刮过一望无际的平原那般畅通无阻,山间之灵秀,怕就在这一方水土了。
发觉了她的好奇,龙远天稍稍勒住缰绳,用没有变化的声线解释说:“这是戴胜峰的瀑布。马上你就可以见到它。”
红蕊撇撇嘴,这样子讲话,还不如不说。虽然他没有将自己当妖女杀掉,没有将自己当废品扔掉,还是跟从前一样关怀备至,但是她知道,有些东西已经无法弥补。
然而当她见到这个瀑布的时候,所有的抱怨都丢掉了。山水可以涤荡人的心智,此言不谬。水墨也不曾见过这样的景观,因此激动尤甚。寒星无奈,用请示加求救的眼神看向明王,明王笑笑,说:“走了这么久,也累了。要不,今晚就暂时住在这里吧。”
于是一行人便下了马,在此安营扎寨。其实哪能有什么营寨呢,不过是两顶简陋的帐篷而已。男人们开始支起帐篷,女人们开始准备晚餐。红蕊不很熟悉这里的做饭规矩,因此只能给水墨打一个下手。水墨倒是贤惠极了的模样,帐篷刚固定好,晚餐已经摆好了。虽然很简单,不过是调了几个凉菜煮了一些肉食,配着白米饭,但是这荒郊野岭的,能有这般享受,已经是万分难得。
瀑布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响。红蕊吃完饭,帮着水墨收拾了碗筷,这才拣了距离瀑布最近的一处崖石坐下来,好好端详这瀑布。在她的阅历中,这落差五十米的瀑布并不算得壮观,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最喜欢的却是这一处。因为它天然?因为它清澈?因为它娴静?她不清楚原因,但是当她坐在这里仰观瀑布的时候,她的心渐渐沉静。水雾弥散,她觉得自己脸就像是用了很久很久之前的“喷雾”化妆品,细腻的感觉熨帖了脸上胳臂上每一个毛孔。她不禁有种错觉,无论在哪个时代又如何呢,只要过得安心就可以了,心安处即可为家啊!
看着她在瀑布面前难得一见的幸福和天真,龙远天心中却翻江倒海。
她不是她。今日,他终于正视了自己一直回避的答案。
在他确定了之后,为什么还是不能放下?还是要将她拴在身边?她是妖孽吗?她是巫女吗?她是鬼怪吗?她……到底是谁呢?
在距离红蕊有二十米开外的平地上,龙远天疲惫地坐下来,从胸前拿出前几天红蕊写给自己的词。“功名半纸尘芥间,谁见斯人独寞寞。”他轻声吟着,看着这全然陌生的字迹,当年凌相的教导又响在耳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字如其人,人如其面。殿下,你须记得,虽说人不可貌相,但是从相貌还是可以看到一个人的本性。而一个人的书风则展示着他的内心。人一生身高会变,声音会变,相貌会变,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就书法而言,书风也会变化,但是,断然不会脱离原先的风骨,到另外一条路上。”
末了,是凌相语重心长的教导:“殿下,为君为臣,首要都是识人知人,识人最迅速的途径是面相,知人最直接的方式是看字。”
言犹在耳,可是手上这阙词,却是与凌寒截然不同的书风。凌寒作书筋骨庄严宛如男子,她作书流美宛转本是佳人;凌寒作书折搭精神殊有风神,她作书平藏含蓄下笔沉静;凌寒作书向背得宜偶有险劲,她作书润泽秀整师意高古……
不一样的字,缘自不一样的心。不一样的心,却是因为不一样的人。
她,果然不是她。
但是她同样说,愿意为自己挑起那五百斤的重担。
正是因为这句承诺,他才下定决心,去探知他始终回避的疑虑。凌寒是不可能唱出“手中无剑心中无尘才是我胸怀”的。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他出城调集部队时,凌寒一身黑衣,长发轻绾,斜插着他亲手刻的桃木簪,在碧波湖边独坐抚琴,十指纤纤鼓出杀伐之音。那琴音铿锵有力,悲壮如鸿雁哀鸣,那一日,她口中高唱的是“大厦将倾意难平,恨无利剑斩毒腥”!那一刻,凌寒的美超越了他此前所有的印象,她身上的肃杀凛冽使得他暗暗发誓,一定护卫凌府上下的周全……
而红蕊,却从未有那样强烈的恨意,从未执着地追求过什么。相处这段日子以来,他看不出她的心在哪里,她只是一个安于睿王羽翼的小女人,纵然可以理解自己的志向,然而与凌寒比,还是柔情有余而智谋不足。何况凌寒精通音律,就算失了记忆,也断不会唱出走调的歌来。这件件桩桩凑在一起,那个匪夷所思的答案就昭然若揭了。
他该怎么做?装聋作哑?冷漠以对?还是开诚布公?面向未来?当初他为了凌寒没有随着弟兄葬身火海,今日他为了弟兄不能任性任情,他该去问吗?他又能怎么问?问了,有能如何?
龙远天盯着不远处红蕊的背影,心中闪现过万千念头。方清在一旁坐下,笑道:“殿下今日有些不一样。”
龙远天回了神,看向方清,眼中已不见疑惑和挣扎,他笑问道:“哦?何以见得?”
方清只是笑,眼见水墨也坐在了红蕊身边,才说:“殿下,其实,只要您将王妃交出去,弟兄们暂时都没事了。”
龙远天不以为然道:“靠女人来保平安?大丈夫不屑也!”
“殿下错了,不是靠女人保平安,而是这乱子,原本就是因女人而起的。”
龙远天心中透亮,下一刻方清听到了从未听过的冷漠声音:“方清,本王警告你,不许打王妃的主意!从她到来,你就在军中散布危险言论,说她与睿王与云国有怎样怎样的关系。本王素来敬你是个人才,饱读诗书,武艺超群,但是,若你硬要在此事与本王作对,到时休怪本王手中这三尺青锋认不得你!”
方清打了一个寒战,那些未出口的话已经来不及说了。他站起来,走到丛林边上,看向黄昏渐渐笼罩下来的山林,那层层远山现在已经成了看不见血腥的战场,他惦记着那些生死与共义薄云天的弟兄,心中深深为他们不值。
女人,终究是祸水。男儿想成就大业,就不能沉醉于温柔乡。这个道理,他奉为神明的殿下怎么就不懂呢?现在居然为了这个女人,要弟兄们单兵作战?
方清摇摇头,心中郁闷极了。现在看来,劝说殿下以大业为重,已经行不通了,接下来只有相机而动,但愿一切都不算晚。
那崖边的红蕊,也与水墨进行着一场谈话:
“水墨,原先,我会唱歌吗?”
“小姐,你当然会唱歌啊,而且唱得很好听呢!有一年,殿下生辰,你还特意为他唱了一曲新词,结果啊,殿下听了,回到府上就将原先蓄养的歌姬全都打发了。”
“哦?还有这样的事情?那你记得,我唱的是什么吗?”
“记得啊,因为小姐可是练了好久呢,我都会唱了。”
“那你现在可以唱给我听吗?”
“嗯,小姐你听哦——”
接着,水墨轻悠的歌声便在倾泻的瀑布和夕阳的余光里缓缓飞扬:
“碧云缱绻三月初,只携手,风筝舞。脉脉此情同谁诉?春草不知,春柳不如,暮霭笼烟树。
平生多被才学误,一朝得意笑苍庐。白发红颜对翠竹。高山流水,深浅画眉,相随远天处。”
红蕊静静听着,这温婉的旋律居然丝丝都进入她心里,这一刻,她的心正应和着这熟悉而久违的旋律轻轻颤抖,在水墨唱歌的时候,有那么几个瞬间,她觉得自己是知道下面的曲调的,想跟着一起唱,却怎么都开不了口。
“小姐,我唱得不好,你别笑话我。当初小姐唱的时候,真的很好听呢!小姐……小姐你怎么哭了……小姐……”
水墨慌忙拿出手帕,递给红蕊,红蕊也不做声,接过手帕,贴在脸颊上,看着瀑布飞花碎玉,自己俨然就被摔到了那巨大的石头上,粉身碎骨。
正愣愣看着那石头,忽然明王的声音在近旁响起:“她很少哭的。而你,实在像是眼泪做的。”说话间,一件披风已经到了红蕊身上。
红蕊浮现了嘲弄的笑容,说:“是,我什么都不如她。所以,你跟睿王一样,忘不了的都是她。”
明王许久不答话,等到黑暗统治了这里,他才开口:“可以告诉我,你……是谁吗?”
红蕊并不看他,用极低的声音说:“一缕孤魂而已。”
“你的回答并不完全。”
“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完全。”
“你是从何时开始附在明明身上的?”
“芳华宴后她失了清白,悬梁自尽。”
明王不说话了。又过了许久,一个有些僵硬的声音道:“不早了,歇息吧。”话音甫落,他就站起来,走向了男人们的帐篷,再没有回头。
而红蕊,独自坐在崖边,听着瀑布的轰鸣,直到夜深。
次日红蕊醒来,却是在帐篷里。揉揉惺忪的睡眼,她探出脑袋,只见水墨正在准备饭菜。见她醒了,水墨便送来一杯清水,红蕊接过一饮而尽,就听见水墨说:“小姐,你跟殿下是怎么了?昨晚上你没见殿下那脸色黑的啊,小姐你又一直不回来。最后还是殿下将你抱回来的……”
红蕊手中一顿,是他将自己抱回来的?全然没有印象了,就记得昨晚不想回到众人中间,只想自己呆着,在那崖边独自听泉,也许是困了吧,栽倒了睡着了而不自知。她向周围看了看,不见其他几人踪影,水墨发觉她的视线有些逡巡,便说:“殿下他们到峰顶去了。”
红蕊无意识地点点头,起来梳洗了。太阳已经升高,正照在那白色锦缎一般的瀑布上,幻化出七彩虹桥。这样美丽的地方,若是用来隐居,必是人间仙境。正想着,忽然马蹄声起,却是那三人回来了。
“今天找到那几间草屋,实在是如有神助。”
“那个位置十分隐蔽,视野还很开阔,向下看去,千米之内毫无阻碍。”
“这么多年,总算是有房子可以住了。”
“是啊,总算有了。只是不清楚是哪位高人建了这世外桃源。”
“管他是谁,山中我做主,吃了饭就搬过去。”
“殿下,还是让属下与拙荆先去清扫一下,再请……”
“哪里这么麻烦!此刻我们性命相依,就不要讲究那么多了!尊卑贵贱,统统甩到一边!自家兄弟,何必这么多俗礼?”
“是,谨遵殿下吩咐。”
说话间,三人已经下了马,走向已经备好的吃食。他人还好,唯有龙远天与红蕊视线相撞的时候,两人一时都无言以对。寒星装作不解其中微妙,笑道:“在这穷山恶水,连累王妃受苦了!”
方清冷哼一声,含蓄表示出对这句话的抗议。
红蕊微笑,道:“此处风景甚好,我尤觉乐在其中。”
方清口中的馒头一时噎着了,寒星慌忙端起一碗清粥送到他嘴边,方清连灌好几口,这才缓过劲来。
红蕊只是一笑,宛若娇不自胜,可是她的心,早已不在这里了。
龙远天冷眼旁观,不发一语。水墨心中疑惑,却只能藏起所有好奇,只是一个劲给寒星使眼色。寒星回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两人相视长叹,同时心道:真是一对冤家。
吃了饭,一行人便前往今早找到的草屋。这草屋距离瀑布不算很远,背靠壁立千仞的山崖,前方是几株参天古木,遮住了草屋的全貌,在山下绝对看不到一丝端倪。但是立足于屋前,向下看去,只见山路盘旋,树木蓊郁,千米之外历历可视。俯视远方,飞鸟成阵,白水成溪;抬头看天,好像一伸手就能拽下一绺云彩来,那浓郁的湛蓝可以拧出水来。
红蕊伸手在额前搭了一个凉棚,贪看这里的景色,蓦地理解了杜甫的名句: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她口中轻吟,昨日的郁闷经过瀑布的冲刷本已淡化许多,现在再立于此处俯仰宇宙,更是觉得再多个人的辛酸悲苦全都不值一哂。等到她将手臂放下时,已经再度变回了原先那个宠辱不惊随遇而安的女子,所有的不快全都如同天上的流云一般,白衣苍狗,斯须不见。
几人一道打扫草屋,龙远天被水墨“吩咐”了出去砍柴。方清身上的书生意气这会子偏生张扬起来,什么都做不好,连摆放东西都不知道先动那只手。寒星笑道:“方将军也暂且到门外歇着吧,我们收拾齐整了自然会去请您。”
方清面色一阵青一阵红又一阵白,嘟囔道:“我会提笔作诗会舞剑杀敌,但是这笤帚抹布,我可真拿不了。”
水墨闻言,忙上前想接过他手上的抹布,正在铺床的红蕊头也不回地制止道:“水墨,不许帮忙。方将军分内的职责,他必然能做好。”
水墨只能抱歉地看看方清,转身继续收拾炉灶。方清白了红蕊一眼,反驳道:“我的职责是报国杀敌,不是当杂役!”
“本王都成了杂役了,你怎好不陪我一遭?”说话的正是砍柴回来的龙远天。方清没想到这句话恰好被明王听到,原本他也就是趁着殿下不在发几句牢骚而已,在明王含笑的审视下,他无奈地摇摇头,吞下心中的不满,继续擦拭着落满灰尘的桌椅。
然而不一会他又开口了:“殿下,好歹给咱们这难得的一处房子取个名字吧,我想了个,叫‘叠泉居’,您觉得怎样?”
红蕊叹气,这个方清看起来老成,听声音也厚实,怎么却是这样的性子。那边明王已经答道:“叠泉居?听起来是不错,只是念起来不大顺口。”
“那叫‘听风楼’!”闻说要给这草屋命名,寒星也来了兴致。
“楼?哪里有楼?”水墨反驳道,一脸不屑,好像自家夫君说了什么可笑的话。老婆发话,寒星挠挠脑袋,嘿嘿一笑,接着去干活了。
于是水墨问红蕊:“小姐,你说叫什么好呢?”
红蕊正忙着将褥子理平整,头也不抬地说:“就叫‘五人草屋’吧。”
五人草屋?这算是什么名字?没等方清出言嘲笑,只听明王已经表态了:“这个名字好,清新又不俗气,简单而且上口。”
那边寒星也在应和:“还是王妃有才情,这样乡土的名字,从王妃口中说出来,真跟殿下评价的似的,好名字,好名字!”
水墨也在一边点头附和,方清眉头纠结,胸中一口气怎么都过不来。
就这样,羽山腹地,戴胜峰上,“五人草屋”,正式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