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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叉叉无情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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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氏23度半,任家乐器行的休息室,男子头戴护耳式耳机,单膝屈起,倚卧皮质躺椅上,手中杂志与眼平齐,另一手指缓缓敲击躺椅边缘。
翻过一页,当他看到专栏文章标题时,半垂的眼皮稍稍掀起,随即眼神又黯去。
这本名为《巴洛可可》的杂志,其中一位记者兼专栏作者,似乎对Nemo的真身异常感兴趣,连载了好几期,记叙他如何分析Nemo的音乐,Nemo有可能是哪国人,生活习性,也非全部空话,这样的好奇者,对他追求的低调平静来说,真真是威胁。他怎么不知道《巴洛可可》这种专门针对纯音乐做学术研究的杂志也开始热衷于八卦了?
正自思索间,忽然隐约听见外面熟悉的男性脚步声及大嗓门,他顺势将耳机摘下,聆神听,终于用他好得过分的听力分辨出无声无息的另一人的脚步。二人脚步穿过前厅,伴随某哇啦哇啦的大呼小叫:“然后啊,导演宣布,我们此次制作的连续剧一共只有10集,但保证每一集都是精华,每一个镜头都像一幅画。摒弃没意义的内容,用拍电影的手法去拍摄,吹吧,其实他是因为原本相中的女主演跑去拍电影,他心中不平衡,哈哈。”
任月朗笑容浅浅,杂志丢一边,坐起身,“回来了?好玩吗?”看都不看任天赐。
她点着头,眼角撇任天赐,“看到了精彩的男女主角互动。”
“呿,如果你会演的话,我才不和她。我的心中可只有一个康菌啊。”他揽她肩头,对任月朗无耻地笑问:“看我们俩多般配,是吧?”
任月朗戴回耳机,杂志遮过面庞,“不知道。”
康塔塔卸下任天赐的手臂,“我觉得你和朝光小姐才叫般配。互看的眼神里带有光芒。”一个狰狞地恨不得吞对方入腹,一个极度鄙视。
“我和那女人!?她很不检点。难道你没听过?叉叉无情叉叉无义,她就是那种‘叉叉’,无情又无义!”他又笑盈盈地将臂膀搭她肩上,“还是草莓菌更得我心。”
杂志后面声音飘来,“你更不检点。”
“唔……我过来是想找书的,我去前面了。”
“找书而已,急什么,呆会让任月朗帮你找,无论你需要哪种他都知道。”
“那他岂不是乐神。”康塔塔口中敷衍着,脚步再次踱向外头。
“比我还差一点,他找不着的,就来请教我了。”任天赐跟着出去,刚好看见一位母亲带着小女儿在选大提琴,他微笑着迎上。
那母亲微笑说:“我们之前和一位姓任的先生约好的,今天来看琴。”
小妹妹甜甜地喊“大哥哥好”,那母亲拉她到身边小声叮咛:“你别霸占书架的地方,害阿姨不好选书了。”
康塔塔尴尬地摸着自己的鼻子,她自认平时保养地也算勤奋刻苦,败就败在不及他美若天仙啊。
那小朋友挪着,顺道抬头看看她,她只好无奈的对那清澈的瞳孔露白牙……
小美女立刻转身摇晃她母亲的手:“妈妈妈妈,这个不是阿姨——是姐姐——”
在这历史性的一刻,小女生的话如天降甘露,滋润康塔塔身心。如果用她每个月买面膜花出去的钞票直接来贴她这张脸的话,绝对嫌多的,还好,还好,她画皮蘸的颜料是银子,算是画得值了。
任天赐问:“你们要试一试这把琴么?”
“嗯,我准备让女儿学大提琴了,她爸爸喜欢。”
“我拿到后面去调个音,你们请稍候片刻。”
“行,我们也正好要再选点课本。”
阳光般的笑容无论如何都代表超强说服力,于是康塔塔又被任天赐拽回后面休息室。
“调个琴吧。”任天赐抱着大提琴。
“自己调。”任月朗头也不回。
“偶卖糕的,别这么冷酷,调一下吧,表哥。”
“自己也得学习,别每次指望我,你是卖琴的,我才是卖糕的。表弟。”
“康菌,你一定不知道任月朗有个怪癖,就是他觉得——”他故意在此刻停住,将琴递出,就盼任月朗妥协就范。见任月朗果然翻身坐起,他心花怒放。哈哈,他真是太聪明了,但是咦咦,他怎么不伸手来接?
任月朗看着他:“你继续。”他也很想听听自己的怪癖。
“自己调就自己调。”他耍起狠,愤愤地拧起琴头上的四个弦轴,嘎嘎嘎地转来转去,捣鼓半天,用琴弓试拉——
嘶……康塔塔感到自己像水草一样被狠狠凌乱了一下。
任天赐还在兴奋得滋来滋去,任月朗终于因不忍看她的水草舞和受不了自己挑剔的耳朵,皱眉抬手。这下不用任天赐,某康积极地夺下被分尸中的大提琴,殷勤献上。希望他比此人水平高一点。
任天赐得逞地说:“康菌想听什么音乐的话,让任月朗拉你听。”
“他!?”
“他。我至今还不曾见过他不会的乐器。而且,”任帅眨眼睛,“他对大提琴有种变态的迷恋。”
某康询问的眼光揪着任天赐,好奇地想知道。而任月朗漫不经心地转动弦轴,好似没听他们的对话。
“他觉得,”任天赐神秘兮兮地,“大提琴拉着拉着,琴会变成自己女友,会有种从身后抱住她的感觉。”
“……”
那是好久以前的幼稚想法了。任月朗带着几分嗤笑,继续拧,提琴弦轴带动琴弦,一格一格地紧绷,他人的心弦也跟着揪紧。
某康想了想,问:“照这个理论,拉低音提琴也可以有,为什么非执着于大提琴?”
“难道你不觉得,相比大提琴来说,低音提琴就……太胖了点么?”任天赐依稀记得,当年一块儿练琴,任月朗抱着大提琴硬是不肯放手,他想反正都是女人,拿低音提琴换好了,而任月朗的原话是:“我不喜欢它。太丰满了。”
哈?
“所以我真觉得他变态,丰满的女人才有手感嘛!”任天赐憧憬着。
那她是不是应该暗自庆幸?好在自己失恋以后,越来越瘦越来越瘦……客观地就身材来说,他不会讨厌吧……贱贱的声音从心底冒出来,随即被自己踹飞——不准犯贱!
少年时代,自然会有随意讨论女孩子的乱七八糟言论,他都不曾记得,却被任天赐拿来八,手持琴弓,水平划过第一二三四弦,从初触的华丽朦胧,到滑行的响亮低沉,四根弦上基本音都被他一次性调得分毫不差。
“快快快,点歌了,我先来,我想听《快乐崇拜》,送给美丽可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康塔塔康——小姐,谢谢。”
如果破天荒地有表演者向观众扔番茄烂白菜的,大概就在这种情况下了,康塔塔尽情幻想着任月朗神采飞扬地用大提琴拉混音劲歌,开心地嘴角咧开花。
任月朗充耳不闻地望着她,“你想听什么?”
“嗯……”大提琴,她一时间也想不到,就像去卡拉OK点歌,平常爱唱的都会突然想不起来,只能忆起自己最熟悉不过的那首,“那就《草长莺飞》吧。”不知他会不会拉。
草长莺飞,她口中的Nemo大神为电影《草长音飞》写的原声配乐,她在《巴洛克环球音乐报》上写过乐评,还被他找出念过。
不过是讲述一场普通而古老感情的电影,放眼千百里,万籁俱寂。
他的左手手指在乌木指板上按下起始音,时间止步,空间宁静。
只有电影配乐中反复出现的大提琴声,向我们表达主人公那许多说不出口的辛酸、无奈,与难舍。
反复回旋的小调,是凄美,如歌般的,不变的潮水拍击海岸,浪打面庞,溅起散落的万千水花,灯塔伫立在阴雨绵绵的长夜中,到不了的汪洋尽头。
这一首,她的播放机里播放次数近千,时而在家用钢琴弹奏过,却从未像他拉得这样,给自己带来那么多心上的擦痕。数百牛顿的张力贯穿中央音柱,这就是现场演奏版本的魅力了?或者因为琴好?
他拉得认真,是在感受拥抱住女朋友的幸福?某一天他会否像现在,温柔地埋在他的恋人肩窝,抱着她持弓拉琴?手掌覆住她的手背,紧紧贴合,满弓行走,换了把位,再缓缓地满弓回来……
如果那个是她……
她闭了双眼,别过脸去。
绝对不会是她的。
怎样告诫自己的?千万不要把感动随便给人,先给了,就会被牵制。
大提琴响音渐行渐缓,沉没,黯淡,本以为要结束了,长音尾声里却出现了第二把琴的乐音。任天赐不知何时拿起一把小提琴,愉快地接下去,转调,变为演奏古典乐。
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她暗自想。没事开开音乐沙龙,欢声笑语,他们总能轻易握住美好的东西。按他们的理论,任天赐此刻不就是扛着个婴儿了?她的器乐成绩最糟的就是弦乐器,运弓找不着感觉,被导师指出总在做机械式的切割,担心她的弦像磨砂工具那样飞溅出火星。
两把琴对位的复调,翻越了一个又一个八度的音程。她能对答如流地报出这首作品资料——a小调,作品编号43,24个变奏,在上学时考过的题中属入门级。可答对了有什么用?她依然留在原地徘徊,什么成就也没有。
所以才会改变初衷,只为写出自己的作品,说不定有那么一天,能够遇到Nemo大神的真人。
两支弓同步止于小调的中央音,她毫不迟疑地鼓掌,热烈有力,不发声地用嘴形念Bravo,为他们,也为自己。害怕的,噩梦的,内心绞痛的,终于得到控制了。
“康菌!”任天赐扔了肩上婴儿,兴奋地欲抱住她以表激动,眼看就要扑到手,某人影自眼前一闪,他扑了个空,回头,却是见任月朗正攥着她手腕,二人对视中。
任天赐讽笑地抢过大提琴,“喂,我抱你的老婆了,快拿康菌和我换。”
任月朗不理,拿身边耳机,戴在她头上。
某康只感到半道圆弧从天而降,罩在她头顶,莫名其妙。
“我让家人和制作说了,以后你可以去片场看一看,找些灵感,不过别听他胡言乱语。”他平静交待着,“带着耳机,听自己想听的就好。”
身边的任天赐何止浑身散发电灯泡的大瓦特,他的眼中还一闪一闪满天星,“好可爱!”他赞道:“像极了中移动的咪咕咪咕君。”
就是那个无线音乐的咪咕?怒,她脑袋没有那么圆好不好。
“这耳机叫奥菲斯,以天琴座乐神命名,我要你写出如他那样,可以打动野兽的音乐,就连树木和顽石都会动容。”语毕,为防止聒噪的任天赐再啰嗦,他起脚将其踢飞。
外面店堂,正在挑选课本的小女孩和母亲早已听得如梦似幻中。小朋友对母亲说:“妈妈,前面的那段大提琴我知道,爸爸最爱听的了。”
那母亲温柔笑道:“你爸爸有杂志专栏写,平时当然要多听多研究啦,写得好才能给宝宝买琴。你看,妈妈已经将这段用手机录下了,回去你爸爸听了一定高兴。”语音刚落,就见任天赐挟琴被丢出,嘴里不停念“居然送她奥菲斯、居然送她奥菲斯”。
直到和母女二人下单,结账,他依然做八哥教学带状不停倒带这句话。
直到送走康塔塔,他才叉腰怪叫:“你把奥菲斯送给她!你从来都不让我碰!你太偏心了!”他垂涎这副耳机好多年。
任月朗看也不看他,走回躺椅坐下,拿起杂志,长腿交叠。
“我本来就很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