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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脉脉飞沙走 ...

  •   2、脉脉飞沙走万里

      他里面穿了一身玄色长衣,宽锦腰带,玲珑玉配,衣着不俗。左手的袖子却结扎在一起,触手粘硬,似有血迹……

      “啊!”我连忙拿袖子堵住嘴,面对独臂人,可不能对他的残疾大惊小怪,免得他老羞成怒,将我五雷轰顶。

      他看看自己的衣袖,再看看我,自己从地上捡起黑色斗篷,神色反而有点温和了:“我也是没有办法,不能带你走绿洲。”

      他这厢里只管故作温柔,我满头冷汗,心想,难道是杨过在世?这袖子里断臂似乎还是不久之前的伤。左看看右看看,又不是很像,杨过应该比他年纪大一点儿。他这把年纪就惹下了断胳膊残腿的风流情债,这根红颜祸草还真要小心一点儿。

      彼时我还年幼,只知道保全自己的性命,不太懂得怜惜他人。看着他伤后而依旧挺拔的身姿,我咬着袖子,盘算着还要不要赖在他身上一起走。

      他的神情发生了变化,眼睛半眯着,好似也在盘算什么。他黑色的眼睛一眯起来,浓光潋滟,闪烁不定让人心慌。

      “你……一个人一夜逃出王且部落十里地?”

      听他一问,我暗道一声“惭愧”。

      英雄莫提当时勇,拼着七岁的身体,十六七岁的脑子,还有罗羯王子带领天鹰铁骑半遮半掩的掩护性“搜查”,还逃不出十里地的话,我可以直接找块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瞧着他一副仔细盘算,何时将我吞吃入腹的模样,我的小手手不由一阵战栗。想想又觉得匈奴人凶残吃人,通常也是情势逼人的偶然举动,这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汉人公子哥儿应当不至于干这个勾当。

      汉人少年公子人善面和心地好,循循善诱:“那就跟我去沙漠吧,那里的路我熟,你熬上一天应该有小绿洲。”

      他态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我心中没有疑惑是不可能的。奈何情势比人强,大单于下令,为防汉奴在战时帮助汉军,要把我们在三日之内统统处死的。我只得下了狠心,开口说道:“我跟着你走。”

      他把那只完好的右手从斗篷里伸出来:“走吧。”

      我将信将疑地跟着他一步步深入沙漠,回头看去,我和王子那一点儿青梅竹马刚萌芽的小心思,已经被扎克草原上的风沙卷了一个干净。

      我自小生活在汉奴群中,出身汉廷和亲的颜其公主喜欢我,常让我去她的帐殿。公主挺招单于喜爱,单于常带着亲信留宿在我们的帐营地。

      当时,我虽然不过五岁,粉团儿似的,魂魄已经有了十四五岁,正是容易花痴的时候。见罗羯王子长得人才出众,剽悍英俊,他又年少纯朴,喜欢拿着我当成肉球抱抱拍拍,我自然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抓紧时间吃他豆腐,蹭他油皮,高兴起来拿着他的脸乱啃一气。人生顶顶重要的初吻就这样葬送在自己的好色之心下了。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一来二去,他就跟我特别亲。

      现在我成熟了,矜持了,当然不会再做这样的糊涂事。以前的斑斑劣迹、不洁之身,断断不能让新主人知道。

      问题是,新主人对于我的风流往事毫无兴趣,铁板着面孔只管慢慢往前走。

      我本来童年生活虽然艰辛,却还能够勉强凑合着过日子。三天前,汉奴营里忽然传来消息,长着茂盛红胡子的大单于截烈准备和中原开战了,他先把颜其公主绑上了火云台,手起刀落祭了旗,又下令大屠汉奴营,从此与汉家划清界限,生死不两立,全面宣战了。

      这个红胡子阿三简直是脑子被门板夹坏了!

      将我带走的黑斗篷汉人少年……呃,给他起个绰号吧,叫起来省力一点儿。

      小黑哥一步步走在我前面。大家没有走过沙漠吧?这里比平地要难走上数倍,沙子毫无着力,每一步皆深陷一尺,拔出脚来,沙便篷的一声炸开来。有时候人走了十几步,却不过前进了一米。

      小黑哥走过的沙漠不一样,我只要循着他的脚印走,每一步的沙地都是实心的,我的腿就不必拔来拔去了。但是我一走过,风一动,他那坚实的沙脚印便随风化去,化入无形……

      我想他是先把沙土踩实,让我走路便当一点吧?风一吹,我身子骨单薄,只觉得眼前一阵昏黄,骨碌碌跟个皮球一般从沙丘的月牙形坡面滚落了下去。

      他连忙一个黑鹞子飞天将我捉住,一看我死抱着自己的随行小包裹,便把我的小包包接了过去打算帮我拎包。

      我这里感激涕零,觉得他待我真好;他那里想想不甘心,遂打开检查了一番:“这是什么?”小裤衩小汗衫他不认识吗?我回答:“替换的衣服。”我今生那苦命的娘特地按我要求为我做的。

      他拿手指提溜着我可爱无敌的等边三角形小裤衩,好奇:“这是穿在下面的?”

      我无辜点头,匈奴人乃是蛮荒之族,不穿短裤的。我理解古代人文明不发达,连屁股也遮不住的苦衷。

      他沉吟半晌后,污泥脸在风沙里初绽笑容,显得龌龊万分:“看起来挺奇怪的。”

      男人一色情,事情就变味,方才他身上的那股子冷气寻不着了。

      我听得也挺奇怪的:他也不穿裤衩吗?看着他笑容还算可以亲近,好想问问他:喂!你穿不穿裤衩?我的眼睛直往他的腰里溜。

      他问:“你带着这个准备干什么的?”颜其公主赏给我的琉璃小杯子啊。可怜的颜其公主长得国色天香,性格温和柔顺,被红胡子阿三玩了两年不到就咔嚓了,我黯然神伤:“喝水的杯子。”

      “这有什么用?”他觉得此物很多余,冷气儿又缭绕全身。

      我给他解释多功能琉璃杯的作用:“有水的时候喝水;有饭的时候装饭吃;还可以洗脸;如果脚脏了拿来洗脚……”

      他嘴巴抿紧,嫌我的杯子脏。我乜他一眼懒得解释:笨球!是用它舀水浇在脚上啊,难道我会蠢到把脚趾头塞到杯子里去洗脚吗?

      其实琉璃杯还有一个很重大的用处,是颜其公主告诉我的。

      公主与大单于初夜之后,我娘被派进去做粗活。

      我因为不太懂得初夜是什么东西,只觉得以前电视片里一出现这个字眼,电视剧情就会峰回路转陡然变化,出于好奇,便来来去去帮着娘亲打下手。

      公主见我勤勉,扔出这个琉璃杯子来。公主下嫁的帐殿铺满厚厚的氆毯,琉璃杯滚啊滚,滚在我面前。我有N久没有见到过玻璃制品了,没想到现在见到了,不免感动地两眼闪光。本来掖掖藏藏打算就地吞吃来个无影无踪,又被人发现,差点被一顿活打。

      说来颜其公主真是个好公主,(打倒万恶的红胡子匈奴阿三!)……

      在匈奴部落两年,颜其公主从来都是面色如春风拂柳,没有人不喜欢她的。娘常常教导我要像颜其公主那样性格讨喜,就连大单于虽然顾忌着匈奴四大王姓的势力,不能对她有什么实质性的封号。但是,对她的恩宠我们做下人的都是看得出来的。

      公主的杯子掉出来,我私拿是必要严惩的。那一天,她马上隔着丝幔,声气温柔地帮我掩饰,说她喜欢我,把杯子转赠给我。后来我和她混熟了,她还告诉了我关于这个杯子的秘密。

      哼!这种大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这个黑笨球,就是五体投地爬在地上求我,我也不告诉他!

      好了,他的绰号变了,什么小黑哥,我呀呀呸!黑笨球就是他。

      我的破包袱皮成为他最后猎奇的目标:“这总没有用了吧?”作势欲扔。

      我迅速长身夺回:这个东西用处大了去了!

      “沙尘暴的时候挡沙子……”我刻意缓了一缓,他应该已经领略过方才它阻挡风沙的风采了,“晚上睡觉当被子和褥子,下雨可以防雨……”我指指布料,“上面都是羊油。”腥膻之气扑鼻而来,他手搭凉棚望一回天,没看出这里会有倾盆大雨需要防范。

      见我絮絮叨叨挖空心思要保全自己的那点财产,他皮笑肉不笑道:“唔,平时还能作斗篷。”他替我增加了功用,顺手把包袱皮裹在我的肩膀上。

      琉璃杯放入了他的怀里,我的小裤衩小汗衫被他掖在了腰里。黑笨球回头命令我:“空出来的两只狗爪子抓住我的腰带!”

      靠!你才长狗爪子呢!

      我怒极伸手以证清白。孰料,伸出来的两只趣黑的小手手,污油泥沙半寸来厚,果然是两只小小黑爪爪。

      黑爪爪已经伸到了黑笨球的眼皮底下,丢人丢了个现行。

      我只得装作活动五指,松弛筋骨:大哥,你见过这么灵活管用的狗爪子么?就算你以身相许,本姑娘也不换。

      “别再跌倒了。”黑笨球转过身,“没工夫老是回头来捡你。”我的爪子穿过了他的黑斗篷,拽住了他的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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