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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番外 前世 ...
我和大哥被义父收养前都是流浪儿。虽然后来大哥告诉我,我其实不是流浪儿,他初见我的时候我穿着一身公主裙,像雪做的娃娃,笑嘻嘻将手中的玩具递给一身脏乱的大哥玩,大哥说从没人那么对他笑过,所以大哥将我偷偷带走了,那时我约摸三四岁,而大哥也不过七八岁。但大哥很照顾我,总紧着我先吃饱了,才自己吃,初时我不知,大哥曾差点饿昏过去。后来我习惯了流浪儿的生活,习惯凑上去讨饭时被一脚踢开,幼时记忆淡漠,只当自己生来就是这样生活的。
大哥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们已经摆脱了流浪生活,过的很好,他抱着我哭起来,说对不起,又问我恨不恨他,说他原来甚至不敢告诉我这些。我漠然摇头,幼时记忆早就烟消云散,无谓的埋怨毫无意义。何况,大哥真的对我很好。
义父初时看中大哥的资质,却没看中我,并不想带上我,但大哥拦在我前面,在一群杀气腾腾的□□大汉面前硬声,说他宁可死也不抛下我。义父随意挥挥手,那就带上吧,多张嘴罢了。
不过后来,义父却更偏宠我,帮里的人只道他们的大哥多养了个宠物,并不在意,却不知我实实是有本领的。我不知何时竟逐渐拥有了极敏锐的感觉,以及比野兽更敏锐的直觉。义父说,当没有自己的时候,就能敏锐感觉到外界的细微变化。对此,我只能无所谓耸肩,这些我不懂,我只知道我轻易能感觉到别人的情绪,对危机常常有一种先知般的直觉。这实在简单至极,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感觉不到。
我变成义父的护身符,时时带在身边,而且义父确实也不让我在外面受半点委屈,谁都知道我是义父的逆鳞,无人敢触,义父在道上是极有凶名的。一个□□大佬的宠物,谁去触霉头?
但随着我逐渐长大,流言开始多了起来,反正□□本身就不乏些穷凶极恶之徒,明着不能得罪,嘴瘾是不能不过的,怎么不堪怎么来。义父是大佬,怎可能有人在他面前嚼这种舌根子,便是嚼了,平常流言也是不致引起义父关照的,所以,我听到些,但也不过如此,懒得辩解。不想大哥大怒,竟是狠狠将些人整治了一番,弄得真正是求死不能求死不得。再后来,大哥便夺了义父的位子。义父在我面前被大哥杀死,我面无表情。义父老了,太依赖我的判断,这对他来说其实并不是好事。
大哥向帮里宣布我是帮里的二小姐,我的话就是他的话。我的生活惬意了起来,大哥并不怎么在意我的能力,所以不爱我跟前跟后,我的还算不错的身手和不错的枪法都没了用武之地,便流连酒吧之类的喧嚣的地方醉生梦死。生活总是会给我们留下痕迹,刻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身处□□,即使我手上没沾什么血腥,但我却总觉得身上打着深深的印记。幼时的流浪生活刻下的卑微痕迹已经淡去,却无论如何再无法忍受卑下于人的感觉。
走□□的,除了些走投无路的,还有些叛逆的或者野心勃勃的家伙。我不能理解这些人的想法,□□□□,他们难道不明白,这是多么脏的一条路?尽管□□对人的欲望的拘束会少些,但是,即便是□□的大佬,也多有不得善终的,即便是他们,到外面他们的身份往往也是暴不得光的。人们对□□的人,固然敬畏恐惧,但却掺了厌恶和鄙夷,这是生活在阳光下的人先天的优越,阳光对□□,永远只是奢侈。
所以我也不喜欢阳光,我畏惧阳光,却又渴望。然后,我碰到了若。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的名字,若卿,柳若卿。在酒吧里,有人大声喊这个名字,听着文绉绉的,而且那竟是个男人的名字,我嘴里的酒喷了出来。拜托,都什么时代了。我初见他,他正微笑向友人敬酒,一瞬间的晃神,我迅速清醒过来,却忍不住想,他倒不愧这个名字。
他的出身是极好的,现在这样的时代,并没多少历史悠久的世家,多是些附庸风雅的,岁月沉淀下来的那种雍容,其实几乎是见不到了的,但是他却是。并不是他家里有什么了不起的权势,但他们家却是流传下的书香世家,真正的书香门第出身。大哥告诉我,现在这样的人家是极其少的,即便是权势之家也是不愿轻易得罪的。
我也不记得是怎么与他相熟了的。总之,慢慢的,我就与他称兄道弟起来,我逐渐从灯红酒绿中淡出。
然后,我们竟然成了恋人,多么奇怪,我仍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我喜欢跟他在一起,但我从没有想过竟能跟他在一起。
不过当然的,他的家里是极力反对的,理由很简单,他们不要什么门当户对,但至少得是个身家清白的女人。他家里安排的那个女人,看起来就是个纯洁不解世事、贤淑温良的样子,很让人羡慕。
柳若卿对此不置一词,我不太明白他的想法,他总是一副淡然自若的样子,我看到他常想到的一个词,浊世佳公子。我以为我们相处的是很好的,又想,若他要跟那女人结婚,我便退出也好。但他仍不置一词,我忍不住想,他是不是,也是愿跟我在一起的。
那天,我们在一家咖啡厅闲坐,那个女人不知怎么也来了。若笑笑,邀她同坐,我挑了挑眉不说话。那女人真的很贤淑,她很安静但很体贴,默默地关注若的一举一动,但从不主动争得他的关注。我对这些是很敏感的,但我从没感觉到她对我的恶意,甚至敌意都没有,她的宽容带着一种祭品般的纯洁,我说不上具体应该怎么形容。
但若依旧无言,默默地看着面前的我们,好似完全没有同时面对未婚妻与现任女友的窘迫,甚至我觉得他是乐意看到这种局面的。但我关于他的感觉总是并不怎么准,也许是身在局中。
在我看到那女人温柔地为若续杯时,我突然觉得一阵恶心。这算什么。我即刻头也不回地离开。我想,我没法忍受这种卑微,好像要我去乞求什么。那么,不要也罢。
我告诉大哥,我跟若,完了。大哥认真地看着我,向我道:“小漠,他只是不放心你。你看起来性子太淡了,他想你为他吃醋。”我愣住,然后冷冷道:“大哥,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只知道,我喜欢他,想跟他在一起,想对他好,然后我就这样做了,只要能让他高兴,他要什么,我给什么。只要他要,只要我有。但是,如果他不要,我也不会把自己送给他糟蹋。”
大哥半晌无言。
若来找我,说了相似的话,我第一次看到他的不安和痛苦,但我仍固执道:“无论你要什么,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但如果你不要,我也不会把自己送给你糟蹋。我天生忍受不了卑微。”
“可是,我爱你啊,林漠。”他不甘地看着我,“你难道不爱我吗?”
“我不懂什么是爱,若,我真的不懂,但我知道,我喜欢什么,我就对他好,最好最好,我可以把心挖出来给他,如果他要的话。但是,我不会跪着乞求,永远也不会。”
“我只要你在乎我,林漠!你在乎我吗?!林漠?!”若紧紧扣着我的肩膀。
我点头:“我喜欢你。想对你好。但是我现在不想对你好了。”
若绝望地松了手,冷冷看我:“原来你根本不爱我。你的喜欢真廉价。”
我低头看手:“也许吧。如果手让我痛,我就砍掉手,如果心让我痛,我就把心挖了。至于我不懂什么是爱,那又怎样?!”
我以为这是结局,却原来是开始。大哥竟派人想杀他,而我,挡在了若的前面。大哥抱着我垂死的身体,流下了眼泪:“小漠。我爱你啊,小漠。你怎么能先走?”
“大哥,我知道。大哥,再见。”
收藏的文章好多都不更,郁闷,想撞墙。
前世番外早就想写了,但是有的细节推敲好久,总觉得不妥呵呵,所以一直没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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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番外 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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