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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翻山岳 ...

  •   话说眼见乐正尧却坠崖之后,他的侍卫全部都疯了似得和那群黑衣人搏斗,黑衣人这边也不甘示弱,双方都可谓是杀红了眼。

      等到万物山庄的人到的时候,厮杀已经到了尾声。

      乐正尧的侍卫虽然也有死伤,但比起黑衣人还是好的多,黑衣人里,除了一个逃掉了,剩下的全军覆没。可惜的是,这群黑衣人都是死士,一旦被俘,立刻就咽下口中的毒囊自尽,竟是一个活口也没抓住。

      万物山庄的人一到,见只剩下乐正尧的人,就开始为众人处理伤口。

      幸云川在打斗中,为她妹妹挡了一刀,他边包扎,边对旁边万物山庄的人说:“立刻派人去山崖下寻找岳公子。”

      可惜那山崖四周都是挨挤的高山,形成一个天然的深渊峡谷,山上草木繁多,浓雾遮目,虽然万物山庄派出了足够多的人手,但山势使然,垂直向下的山体,无处不在的枝桠藤蔓,还有让人防不胜防的毒蛇怪虫都给营救的众人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而一到晚上,山上气温骤降,黑暗中根本无法往下,等他们搭好绳索,下到谷底时,已经是三天后了,此时的谷底哪里还找的到人。

      话分两头。

      乐正尧和金稚爬出山谷之后,看着周围的大山,也只得认命。

      因为两人都有伤在身,所以爬起山来,很是费了些时间,好些时候金稚都受不了,要休息,可乐正尧明明比她伤的重却一声不坑,金稚都不得不佩服他这份毅力。

      到了夜晚,两人已经不知道爬了多远了,可还是没有看见人烟,只得找了个山洞暂住,但今晚显然比昨晚好多了。

      乐正尧抓了只野兔,金稚还掏了几窝鸟蛋。

      鸟蛋倒是好弄,金稚堆了个小小的石灶,找了个又扁又薄的石头放在上面,在下面生火,等石头烧烫了,把鸟蛋直接打在上面,滋溜一声,蛋就熟了。

      可是这兔子金稚还真没办法,两个人你瞪我,我瞪你。

      “我可从来没做过,我不会做的。”金稚强硬的表达。

      乐正尧额角抽搐:“你看我像是做过的样子?”

      金稚沉默了一会儿,心中开始想念和裴月皑在一起的时候,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金稚默默的拿过自己的鸟蛋,背过身去:“那就自己吃自己的,反正兔子是你抓的,你不要想染指我的鸟蛋。”

      乐正尧只觉得血液上涌,头脑发昏,最后咬牙切齿的提着兔子出了山洞。

      等再回来时,虽然又染了一身血迹,可兔子好歹是给剥出来了。

      但显然,养尊处优的郁王爷,虽然能咬着牙把兔子剥了,却不能咬着牙把火点燃。

      “借我点火。”乐正尧冷着脸说。

      金稚一脸关我什么事的样子道:“兔子又没有我的份,我为什么要借火给你。”

      乐正尧好不容易才按下心中怒火:“兔子分你一半。”

      一听有兔子吃,金稚就乐开了花,不仅借火了,还帮忙堆柴,弄架子,忙的不亦乐乎。

      烤兔子的过程是漫长的,是无聊的,金稚又是闲不住的,可旁边的大活人,就只有乐正尧一个,经过一番挣扎,金稚还是嬉皮笑脸的凑过去,笑嘻嘻的问:“你要不要吃鸟蛋?我这里还有几个。”

      乐正尧瞥了眼金稚石灶边剩下的三个鸟蛋,冷淡的说:“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金稚才不管他什么脸色呢,又凑过去一点:“那么高摔下来,你真没事了?我看你爬山挺行的嘛,不会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吧。”

      “忍着。”声音平淡的回答。

      金稚一愣,没明白过来。

      乐正尧见她那傻样,只得又说了一遍:“没好,只是忍着。”

      金稚这才明白,不由的悄悄拿眼看他:忍的这么不露声色,真是够狠的啊!

      顺带又为自己捏了把冷汗,不知道他记不记仇。

      “呵呵”金稚觉得有必要换个话题:“你说这群黑衣人还真是奇怪啊,我们明明是临时决定去上真观的,他们怎么就知道呢?不会是有内奸吧?”

      也不知是不是乐正尧也觉得在这无边的山林之中太过无聊,居然真和金稚讲了起来:“这次的人里,除了我,没人知道要去的地方。他们之所以那么了解我们的行踪,是因为他们从京城开始,就一直就跟着我们。”

      金稚惊讶的瞪大眼:“不会吧,那我们来的路上,这么长时间,他们为什么不动手?”

      乐正尧翻了翻烤的半熟的兔子:“那是因为我没给他们机会。你一路都在晕船,所以没注意。我们行的是水路,一旦出事,人在水上,没办法控制,所以我们一路上都很警惕,他们找不到机会下手。”

      听完,金稚就表现的很是愤慨:“那为什么你们一到苏州就不警惕了呢?要是小心一点,我们至于弄成现在这样吗。”

      乐正尧并没有回答金稚的问题,而是问她:“我们来苏州,一路上这么赶,知道为什么还要在这里耽搁时间吗?”

      金稚摇头表示不懂。

      乐正尧见后,天生上扬的嘴角,又微微勾了一下,眼底和声音都透着冷意:“之所以在这里停留,还去上真观,都是为了把他们引出来而已,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要去哪里,更不能让他们跟着我去那里。”

      他们这次要去的地方,金稚也不知道是哪里,只是从赵德久那里,隐隐感觉到应该和乐正尧的病有关系:“你是去看病的吧?”

      乐正尧转头看着金稚,没有回答。

      金稚被他的眼神吓得一个激灵,赶紧摆手:“我就是随便一猜,我不知道的啊。”

      良久之后,乐正尧才点头回答:“嗯,这个神医并不出世,我母妃也是因缘际会之下才得知的,我看过很多名医,但都没办法治好我,这是我唯一的希望,若是被人知道了,先我一步找到他,后果不堪设想。”

      听到这里,金稚已经知道个大概了。

      想来乐正尧是怕那群人跟着他找到神医,先下了黑手,所以才在这里设计引出他们,以绝后患。

      不过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金稚不禁有些疑惑:“所以,其实我们弄成这样,是你算漏了?”

      乐正尧闻言略微尴尬的转过头:“我确实没想到他们会利用鞭炮来惊马。”

      闻言,金稚在心中不住的摇头叹气: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你想着去引蛇出洞,蛇是引出来了,却没防范好,结果自己被咬一口,被咬就算了,干嘛连累我啊。

      这边金稚还在懊恼,那边兔子肉已经烤好了,乐正尧徒手扯了一大块递给金稚:“你尝尝看。”

      也许是第一次亲自动手烤东西,乐正尧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竟带着点期待的感觉。

      一看见烤的金黄焦香,油漉漉的兔肉,金稚嘟起的嘴,立刻就咧开了,笑的见牙不见眼的接过兔肉,她现在是看什么都有食欲,闻了闻:“好香啊~”

      咬一口,肉香扑鼻,金稚边吃边忍不住赞叹:“真是皮酥肉嫩啊,看不出来你平时养尊处优的,手艺还这么好!”

      乐正尧见她吃的满嘴油也没理她,扯了块兔肉,慢慢的吃起来,虽然很满意金稚的反应,但他自己倒是没觉得有多好吃,缺盐少料的,能好吃到哪里去,至于皮酥肉嫩嘛……他嚼了嚼嘴里的兔肉,嗯,好像还差了把火候,有点生。

      许是太累了,金稚吃着吃着,居然就睡着了,待到乐正尧把她叫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金稚对着外面的大山,一脸的郁悴和无奈,最后狠叹了口气,咬着牙,又和乐正尧投入了这茫茫大山之中。

      也该着两人运气好,没走太多弯路,午时之后,两人就看见了几户零散的人家,借了水,问了路,临近傍晚,二人总算是到了一个小镇上。

      到了镇上,金稚简直快激动死了,拿着自己的钱袋子就想去找家客栈,好好睡一觉,她从来没爬过这么多山,现在浑身骨头都疼。

      可惜她没走几步就被乐正尧拉回来了。

      “不能去客栈。”

      听到这句话,金稚简直觉得不可思议,大声问:“为什么啊?”

      “现在恐怕苏州的各个客栈都被安插了眼线,我们去就是自投罗网。”

      “那我们藏起来不是连你的人也找不到我们了?”

      乐正尧笑了笑:“谁说我想让他们找到了?”

      这下彻底把金稚搞懵了,不过乐正尧没给她继续问下去的机会,直接把她拉走了,好在后来找了个破烂的土地庙,也能将就对付一晚。

      直到第二天,金稚才知道乐正尧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因为此行除了乐正尧之外,没人知道最终的目的地在哪里,所以从离开山谷之时,乐正尧便做了个决定,撇开随行的侍卫和万物山庄的人,去找神医。

      此时,金稚正撑着头坐在她们雇来的一辆牛车之上。

      说是牛车,其实就是一头牛拉着块有轮子的木板子而已,他们倒是想雇辆马车来着,奈何一问价格,再掂量掂量手里的银子,就灰溜溜的算了。

      牛车的老板本来是拉货的,当时就在旁边等生意,见他二人银子不够,就凑上前去搭话,最后看在便宜的份上,金稚二人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付钱租了这辆牛车。

      但这牛车速度慢不说,连个遮阳的棚子都没有,老板还一个劲儿的吹嘘他的牛车比马车好多了,又划算,又稳妥。

      金稚从小就是到处撒野的性子,晒惯了,倒不觉得日头大,可怜乐正尧,半天不到,就被晒的满脸通红。

      金稚瞅了瞅,估摸明儿就能让他脱层皮,心里暗暗高兴,虽然两人也算共患难了,但在她心里,乐正尧还是画本子上的反派,恶霸。

      不过牛车虽然慢一些,一路上倒还平顺,没出什么事。

      等进了常州地界,到了一处村庄,乐正尧就喊下车了。

      二人付了钱,打发走拉牛车的老板,金稚便开口问他:“神医就在常州吗?”

      乐正尧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金稚最见不得他这幅样子了,撇撇嘴,白了他一眼。

      不巧却正好被低头的乐正尧看见,金稚只得尴尬的笑两声,转移话题:“不知道这村上有没有吃的,我们先去弄点东西吃吧。”

      乐正尧倒是没抓着她那个白眼不放,点头附和:“顺便再找身衣服来换上才是。”

      金稚闻言低头打量自己,一看,不由的倒吸口冷气,之前不觉得,现在看,自己居然比那街上的叫花子还要落魄几分。

      这下哪还需要乐正尧说啊,金稚赶紧的把头点个不停,难得的身体和心里上一致的同意乐正尧的建议。

      最后两人花了点钱,在一户农户家里买了两身旧衣裳,二人脸上结痂的伤口,再加上他们最近整天翻山越岭,日炙风筛,两个人都被折腾的又黑又糙,穿上这身粗布衣衫,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别说那些黑衣人了,估计就是赵德久站在面前,都未必认得出乐正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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