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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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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 – 4
像往常一样,白宇下了戏就跑去他龙哥身边打嘴炮,然而今天不过是去卫生间晚了一会儿,他龙哥就不见了,晃晃荡荡地在剧组游了一圈也没找见朱一龙,这才逢人就抓着问他龙哥去哪儿了。前前后后问了三四个,就只有一个人见着,说和助理离开了,再具体一点,那人也是一脸懵逼。拿出手机又拨了朱一龙的号码,传来的还是机械的女声,饭也没心情吃,话也没心情说,收拾了东西就往住的地方走,想着回去碰碰运气。
朱一龙和他的小助理面对面坐在房间里,屋子规整干净的很,所有东西都摆放得很整齐,鼻尖一直萦绕着淡淡的香味。实话说助理桑现在心里有点忐忑,知道龙哥今天会做出决定可是又担心听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心里正在盘算着怎么劝服龙哥接受,对面的人终于开口了。
“我要是说不接受,以后演员这条路是不是就更难走了,”朱一龙抬头看着跟了自己多年的助理,小心翼翼的问道。其实朱一龙早就做出了选择,只是临到关口就还是不死心的想要再争取一下,听到小助理轻叹了一口气,朱一龙心里觉得有点抱歉。身边的这个人从自己无籍藉之名到现在初露锋芒,从没放弃过,为自己争取过的机会,替自己打抱过的不平,斡旋在连助理都趾高气昂的圈子里代自己讲说不出口的话,做不愿意做的事,朱一龙都记得,所以他不想再为难他。
“就接受吧,你和公司那边安排一下,越快越好,毕竟我性子慢热,需要时间磨合。”抢在助理开口之前,朱一龙一股脑地把话都倒出来,好笑的看着助理桑微张的嘴,随手塞了个糖进去。
“哥,你怎么…”怎么变得圆润了,不再像以前那么固执,助理桑虽然觉得龙哥这次成熟了很多,可是打心底里不愿看到这个委曲求全的朱一龙。记得公司刚签朱一龙的时候,自己也才是刚上道,对业务一知半解的,那个时候的朱一龙还带着刚毕业的稚气,害羞腼腆不愿意多说话。两个人都还没被社会磨平棱角,都还对未来有所期盼,都对人生充满遐想,几天接触下来,自己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人推到娱乐圈的顶层,成就他也成就自己。自己是个藏不住话的人,所以这么想着当时也就脱口而出了,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朱一龙抿着嘴嘿嘿的笑着,眼睛弯成月牙,喉咙里溢出一个好字。
“趁我没改主意之前赶紧去和公司联系吧,别在我这儿浪费时间了。”三言两语打发走了助理桑,朱一龙才觉得精疲力竭,侧身往沙发上一倒就想闭眼睛。嗡嗡的手机震动声从门口的衣服兜里传出来,朱一龙仰头看了一眼不愿意动,任由它没了声响。电话声才落这边敲门声就响起,同时响起的还有白宇的声音“龙哥,你在不?”
听不到回应的白宇趴在猫眼上使劲往里瞅,可是能看见的话就不叫猫眼了不是,没办法只能把耳朵贴到门上听听里面有没有动静,没控制好距离,头不轻不重的碰到了门,发出咚的一声。
朱一龙在屋里闭着眼都能想象得到门外白宇抓耳挠腮的样子,可是自己现在实在没精力陪他闹,也不想让白宇知道这些事,索性就装作不在吧,反正等一会他就走了。果然,猴子一样的在门外折腾了几分钟,朱一龙就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远。僵直的身体又从新落回沙发里,找了个不那么难受的姿势,大脑就放空了。一觉醒来,大街上的灯都亮了,睡的脖子有点落枕,活动活动打算出去走一走。
收拾干净才打开门,对面的门也应声而开,白宇探出头,一脸委屈道:“哥,我等你好久了,饿死了…你得补偿我,你得请我吃饭。”自从认识白宇之后,朱一龙就觉得自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厚着脸皮蹭饭也可以有这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没理会白宇的委屈样,锁上门抬腿就越过白宇,径直往前走。
“哥,你等我会,我腿有点麻,你慢点儿。”白宇叫唤着,挪着步。
朱一龙嘴上没答应步子却慢下来,他知道白宇肯定是搬了个椅子一直坐在门口听着自己的动静。朱一龙隐隐觉得白宇可能听到那天助理和自己讲的话,虽然嘴上没问,但是心里一直担心着。可能那天他没睡着。心里想着找个机会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他,自己并不想对他隐瞒什么,而且有个人可以分担,朱一龙头一次觉得事情没有自己象得那么糟。
新戏《浮沉》 第四幕等待是磨人的事
朱父自从上次在医院碰到朱暮之后就担起每天上下学接送的任务,心里怨念的很。可是这个儿子成绩挺不错,以后说不定能有个好前途,这么想着心里又觉得未来有了依靠,乏味枯燥的事情里面又找到了那么点盼头。开学以来天天如此,朱暮想着自从上次见过白晨已经一个多月了,自己这里一点消息都接不到,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要找个方式能时常通信。一个是找父母要个手机,以现在的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看,也不是不可能,只是爸妈愿不愿意买先不说,单是想着自己又要开口求他们朱暮就一阵阵的不舒服。打小自己心里就明白了一件事,自己不是他们期盼的孩子,至于为什么懵懵懂懂的时候问过一次,可是答案早忘了,等到记事之后自己也再没有问过。上次求着父母转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不想再看一次脸色。
所以朱暮找了学校门房的大爷帮自己收发信件。其实朱暮是有私心的,固执的想要把自己和白晨之间的点滴都记录下来,不单是用数码胶卷来刻画,也要以诉诸纸张来呈现,想着某一天自己把这些都拿出来放在白晨面前说,你看这些是我们曾经存在过的证明,是我们之间联系着的纽带;想着就算不拿出来炫耀,自己藏着也好,等到记不清清楚事情的时候就翻出来提醒自己曾经的一切,提醒自己曾经有一个叫白晨的男孩儿,活了他整个青春。
提笔才发现不知道到写什么,长到这么大,自己没什么朋友因而也就没什么写信的机会,似乎都丧失了这种能力。从清晨到傍晚,朱暮在教室坐了一整天,眼瞅着就要放学了,写下寥寥几个字便收进信封,贴好邮票给门房大爷送去了,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在今晚送出去,这才跟着人群走出校门。
白晨
见字如面,上次答应你的事情,我不会忘记。我希望你能早点回来。
朱暮
白晨看着一共加起来26个字的信就忍不住想笑,这还没一道数学题的题干长,也就只有他才能连给别人写信也这么吝啬。吃过早饭,白晨觉得身体有了些力气,便支起小桌准备回信。阳光透过笔尖洒下一小片阴影在纸上,深蓝的墨水随着笔尖的滑动很快就干了。白晨被太阳晒的从外暖到了内,整个人舒服极了。
整整五天,朱暮日盼夜盼的终于拿到了回信,厚厚的一包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取错了,直到看见雪白的信封上写着鬼画符一样的三个大字‘朱暮收’。回到教室拆开信,洋洋洒洒的五页纸,事无巨细全部都写在了上面,啰哩巴嗦的性格一点也没变。朱暮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不想错过任何一丁点儿信息,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他想知道白晨当时写下它的表情,动作和心情。信的末尾白晨用了大一倍还加粗的字体写道:下次你多写点,要不然我就不回你信了。
很好,非常好,真的是特别好。白晨期待了一周的信终于送到自己手里,整整50 个字。至少这次和题干差不多长了不是,自己一边做着自我安慰,一边忍不住的在心里咒骂那个没良心的少年,可还是提笔回了信。
时间就在写信,等待,读信,回信中迅速溜走,朱暮觉得现在的人生特别好,有目标,有牵挂,有值得等待的人和事。
等待虽然磨人,可是我愿意用尽所有的时间在等你这件小事上。
第四幕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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