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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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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B 1
1月27日 晴
阅然带着很强烈的愧疚说是只能让我一个人过除夕了。他原本建议带上我和他的家人一起,但我实在没有这样的习惯。一个人过年,在我而言实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这样的一个人,什么时候少了谁都能活下去。并且是好好的。
阅然说过,如果无聊,可以去衡山路的酒吧坐坐。那里的许多地方通宵营业,进出的大多是老外或者是洋化了的国人。他大概是想说,在人多且没有过年概念的人之中,会淡漠某种悲伤的寂寞之绪吧。
过多的担心了。如果我寂寞,必定和处在哪里和谁在一起无关吧。孤独是一种状态,但寂寞,应该是和心情有关的。
我终于又恢复了在学校般的无所事事。先是在附近的小饭馆随便点了些东西吃,然后去了书店和音像店,选了一本房龙讲圣经的书,挑到joy division的精选。今天街道上的行人终于稀少下来,大约是都急着回家吃年夜饭了。
晚上十点。太阳下去后这城市让我见识到决不温柔的一面。风声肆无忌惮地直冲我耳朵,脚底仿佛钻进了冰冷的湿气。我拉紧新买的外套,只感到脸颊发麻。幸好有自知之明,扎起了长发,不然恐怕又是乱糟糟的一片。
不知为何想到了那个冒失鬼。害我那身衣服印上了洗不掉的油渍。
我叫了辆车,直奔衡山路。道路很幽静,只是冬天的树木都光秃秃的。即便如此,我也能感受到阅然所说的全上海最有风情之处的感召力。如果是春夏之际的午后,相信它的干净与清明会适合所有繁杂的心灵。那时的画面应该似极了欧洲某些小城慵懒并宁谧的角落。
衡山路并不长,我一家一家的走过,随后脚步停留在明叫bronze的那家。青铜。很有意思的名字。联想到春秋时代绵延的战争,古老的坚韧兵器与士卒,不变的霸权,抢夺,骄傲,呼声雷动,豪情盖天。最后,时代免不了消亡,人免不了灭绝,但青铜偏偏能够留存几千年。甚至到地球毁灭的那天。
里面还很热闹。的确有不少金发碧眼的男女,乐声并不大,但烟味弥漫,空气浑浊。灯光很迷离,让人看不清互相的样子。
我随意找了地方坐下,叫了两瓶啤酒。舞池里到处是相拥的人群,似乎很幸福很温暖。我不明白这种时候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和家人围坐一起安然地享用晚饭,然后在电视机前看无聊的晚会,却甘愿到这种其实随时都能出没的地方。过年毕竟是一生一次的事。
我忽然笑了。什么时候自己竟然成为这么爱品评别人的人了。他们认为那些是自然而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偶尔来一次改变也无所谓吧。人大抵如此,因为得到得太容易,就忘记该怎么珍惜了。
喧闹大概是很久以后慢慢散退下去的。我已经坐了好几个小时,腿甚至有些麻木。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过来打招呼,说是今天要早些回家,就不营业到凌晨了,希望大家配合。
我抬腕看表。快2点了。于是站起来预备离开。经过吧台时看到有人趴在那里,两个服务生推推他,没反应。
我是一个从不理会周遭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人。多管闲事这个词在我的字典里是不存在的。可是,我至今都没有明白,那时自己的脑袋里究竟转动着怎样的念头,让我走过去,走到那个人的身边,并伸手推他。
他原本埋在手臂中的脸转了出来,却依然紧闭着眼睛。在不很清晰的暧昧灯光下,我觉得那张脸有点眼熟。记忆开始四处搜寻。那个冒失鬼!我差点叫出来。于是更加急切地拍他的脸,他却没有丝毫醒来的意思。
老板走过来,问是不是你的朋友。我目瞪口呆,不知作何解释。他继续说,清你把他带回去吧。他大概从来没喝过酒,醉成这个样子。
我哭笑不得。于是,除夕之夜,确切说来,应该是新年第一天,我无比艰难地半拖半拉着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人回到独自居住的旅馆。
好在当初包的是双人房,也算是圣诞节礼物的一点价值。他的确醉得人事不知,任凭我怎么给他脱鞋脱衣都不曾睁开过眼睛。那张原本很白皙的脸因为酒精作用泛上绯红色。我坐在他的床沿,凝视他。
他看上去还是个学生的样子。真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过年不好好呆在家里,却跑出去乱喝成这样。被爸妈知道了会狠狠教训的吧。我不自觉地去抚摩他的头发。很柔软,很松弛,还有一股很好闻的清幽的香味。
他紧紧抿着嘴唇,即使睡着了,也有一副严肃的表情。看样子没准还是个干部什么的,很像个优等生,但这样的醉相是让人大跌眼镜的。他的睫毛很长,那双眼睛,一定如同烈日般的眩目。
我被自己的想法怔住。为什么我会如此关注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哪怕他仅仅是个撞了我就离开的人,也没必要留意他至此吧。带他到这里就算是我的仁至义尽了。对,我只是不想看到他被人当作无处可去的流浪儿罢了。
我想缩回我的手。但就是那一瞬间,我以为不会再动的他突然伸手抓住了我的手掌。紧紧攥住。他的嘴唇微微开阖,很轻声的喊,爸,爸。
我的心脏仿佛被什么牵扯了一下,有一道很轻微很温柔很细致的痉挛。
你在想念你的爸爸么。没关系,好好睡一觉,等明天醒来,我就会带你去找他。我们一起。
1月28日 阴
我不知道自己于几时清醒。大约是中午了。我累得连睁眼都很困难。全身的关节都在挣扎中变得疼痛。昨天睡得太晚了。那个孩子。
想到他的那张脸,心底涌上一丝暖流。我转身去看就在一旁的他。猛然的惊醒。床是空的。雪白的床单和被子,如同没有动过般好好的安置着,仿佛在预示这里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人到来过。
我几乎是立刻跳下了床,用最快的速度在房间里寻找。什么都没有。我张大嘴想呼唤,但意识到连他的名字都未曾知晓。
也许真的只是一场幻觉。难道昨夜那些微薄的酒精就足以麻木我的神经让我有如此一相情愿到可笑的梦境。难道之前那些莫名其妙的心底想念就足以构造出这么个荒唐甚至过于巧合的异想天开了。不,我太清楚了。这是确实发生过的事,那些触摸过他发丝的手指,还这样真实的存在着,甚至还能感受到那层温柔。
唯一的解释,是他的不告而别。或许是酒精的消退让他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出格,或许是早晨的清醒让他心有余悸,或许,是我这个陌生人,这个陌生的房间,让他不知所措了,让他必须离开。
我快要不认识自己了。怎么样都行吧,既然人已经走了,可以自然地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我乐得清净,又不用思考在与他面对面时第一句话该说什么。只是回到最初来到这里的状态而已。我没做错过任何事。
喝了杯水,我窝在椅子里抽烟,望着窗外。头脑是空白的,我什么都不想,四肢也不愿转动。如果灵魂能这样出窍就好了。这具身体就随它去吧,我希望自己的灵魂自由,漂浮到天空,平静地审视地面。
仿佛什么都不存在了。我感受不到情感,感受不到饥饿,感受不到劳累。突然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就这样独自留在这个房间,无人回应。
从白天到晚上,我始终没有进食。电话似乎响过,但好像只是漂浮过上空显出几分陌生并遥远的声音。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有人敲门。我则继续发呆。然后有人拿钥匙开了门。阅然站在我面前。
他的表情融合了许多东西。担心,焦虑,不安,愤怒。他说你到底在干什么。语气里充满火药味,一点就着般。
我不回答,呆呆地看着烟雾上升,散开。他一把抽掉我嘴里的烟,狠狠掐灭在烟缸里。
你这算什么态度。我打了你几次电话,你不接;敲你的门又不开。不是跟你说了叫你今天哪里也不要去的么。联络不上你我急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倒好,就这么坐着,你到底在想什么。你到底想干嘛。
我想把他找回来。这句话是我心底里的第一反应。迅速得如同一种本能。我被吓到了。我拼命摇头,把这个莫名其妙的念头丢开。
门被关上了。阅然在我对面坐下,仔细地打量我。
你今天很奇怪。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个样子。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你抽了那么多烟,是不是饭都没吃。还是先去吃饭吧,别的事慢慢再说。
我想起来了。我只是一直这么坐着,忘记其他的任何事了。也好。我应该跟着阅然先去塞满肚子,然后才可以仔细回想所有的事。或者什么都不想。
我试图站起来,但我的双腿怎会如此无力。我一定吓到他了,因为他立刻上前扶住我,看着我的眼睛。
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我哪里知道。那一瞬间,我的什么东西被抽掉了。我一定是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不然我的身体不会和我的心脏一样如此颤抖。我那么需要找一个依托,好让我不至于瘫倒在地。
1月31日 晴
我订了明天的机票。这个城市不过如此。想去的地方差不多都到过了,已经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早点回学校,可以继续听我的唱片看我的书和碟,偶尔写点东西,过从前一样的生活。
昨天和苏岚一起吃了顿饭。她过年回来后给我带了些当地的特产。饭桌上她说感觉这段时间里我有些改变。
我笑笑,说是么。她说你看上去总是心不在焉的。以前你虽然常常也是冷冷的对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但现在的你似乎是给人一种若有所失的感觉。
我继续微笑。你想多了。我有什么可失去的,在这里不过呆了这么点时间而已。既然谈不上得到就无所谓什么失去了。别多想了。
苏岚问我以后还会不会再来。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告诉她不会。她一愣,也许是料想不到我有如此迅速的回答,随后脸上显出几分难过。
说真的,我很希望你会喜欢这里,我们都觉得你和这个城市有些相似,我是说,你给人的感觉和这里给人的感觉有些像。尽管我并不喜欢这个地方,但毕竟在这里呆了二十年,想离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还以为,你会希望下次能够再来这里。不过,你不愿意,这也是没办法的。
我透过烟雾看着她。但我知道其实自己眼里什么都看不见。我听着她说这些话,又好像什么都没听见。喜欢,不喜欢。来,不来。都是这些词。你想我如何回答呢。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快不认识这个自己了。
阅然来电话,约我下午见面。我本想拒绝,告诉他要收拾行装。但他更坚决,说下午会来接我,只要我呆在房间里就行。
我们就在黄浦江畔的一家小酒馆,叫了两杯咖啡。阅然说不会占用我多少时间,所以找了个离我住地近的。
我问他究竟有什么事如此郑重,他却不时抬腕看表,有一搭没一搭地天南地北。当然不一会儿我就知道了他的真正目的。有一个声音在我身后不远处响起。
对不起,我来晚了。
我转身。在午后很好的阳光映射下看清楚那张脸。蓬松的棕色短发,皮肤很白,坚毅的嘴唇。那双眼睛,和我想的一样,闪耀着无比眩目的光亮,已经灼痛了我的双眼。
是在梦中吧。不然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样的巧合。不用再问我也已经知道,他就是那个阅然执意要我见的同学。只是,我还不能回过神来,那一道跳动得如此明亮鲜活的光芒,仿佛已经吸引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瞬间,我发现他看着我的脸被不知名的情绪笼罩了。显然他有着震惊和疑虑,以致于有那么几秒钟他完全愣在那里,没有反应。他的眉心慢慢向中间纠结,那不是友好的表示。
阅然的反应总是出奇的迅速。他说你们认识么。那个男孩子立刻换了另一种平常的表情,说没,不认识。然后走到我对面,在阅然身边坐下。
阅然拍拍他的肩,看着我说,他叫刘未明。我们做了七年同学了。然后又看着他介绍我。这是我大学同学。安秋源。
刘未明。
是什么都不明白的意思么。我点上烟,眼睛望着江面。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着阅然说话,既没有向我伸手,也没有向我微笑,只是带着某种充满戒备似的冷漠小心翼翼地上下打量我。
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在最初的出现时,迎着阳光而来的那股清朗之气在落座之后变成刻意的提防。我只能猜测,是几天前那次无法预见的偶遇以及带他回家的举动让他多少有些不快。不会有谁希望一个陌生人看到自己的狼狈样而偏偏这个所谓的陌生人又是自己朋友的友人。
阅然说我以前跟你提到过刘未明啊,还有没有印象了。我告诉过你他是一个极优秀的人。
我努力回想。父亲因为贩毒被判刑,至今没有出狱;母亲在此后不久就扔下他独自离开;和奶奶住在一起;学习始终名列前茅,是学校的骄傲。于是就不难解释他对我的这种隔膜了。
阅然一脸的笑意。虽然让你们见面是我一相情愿的意思,不过我觉得你们俩在某些方面还挺相似的。我也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即使时间很短暂。安秋源明天就要回学校了,但以后会重新见面的。毕竟你们两个人的朋友都太少了。
重新见面。这句话突然让我的心一动。我竟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可行性。
阅然起身说离开一会儿。他的身影刚刚消失,那个男孩子就伸过头,低声说不要告诉他我们见过的事。
看着他脸上那丝凝重的神色,我觉得很好笑,也很可爱,如同一个洋娃娃般,让我有逗一逗他的冲动。我靠在椅背上,叼着烟,用眼角看着他。
不会喝酒还要喝成那样,你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果然,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就如同那晚喝醉了般。他的声音依旧很低,仿佛是怕被周围人听到,但语气里已经充满了愤怒。
我警告你,你少管人家闲事。
哦,是么。那我只好把这件事告诉能够管得着你的人,让他管一下所谓的分内事了。
他蹙紧了眉,显然一下子没了主意。那张孩子般变化多端阴晴不定的脸让我哈哈大笑。活了二十多年,我好像还是第一次有如此愉悦的感觉。而我这种无比畅快的笑容让他迅速浮上了又羞又急又怒又无奈的复杂表情。
你到底想怎么样。
哦,不想怎么样啊。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少了点别人的管束。还有,把人家很珍贵的衣物弄脏了却不知道表示歉意,太说不过去了吧。
他一脸的茫然。果然,那件事在他心上造不成一点点影响。这种不小心和别人撞到的经历太普通太经常了,有谁会记得那样无心的举动呢。而如果不曾在酒吧里重新看到他,我恐怕也早忘却了。
我拿下烟,轻轻朝他吐了口气。他拼命挥手,驱散烟雾。
你不记得就算了。刚才算是对你小小的惩罚。我可以答应你不告诉任何人,不过,作为交换条件,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他一边说,脸上还带着忿忿的表情。
以后,不管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心情,都不准一个人喝酒。
他的眉毛一抬。你管不着我这么多吧。
我笑。又回到原地了。很简单,我是管不着你,但可以告诉管得着你的人,而且还可以当个免费宣传。优等生。
后面一句话显然刺到他的软处。那张激愤的脸恢复了几分冷静和沉着。他低头想了一会,然后抬头,说知道了。
阅然带着两盆点心出现在我们面前,笑嘻嘻地说相谈甚欢呀。男孩子别过头,我则继续点烟,说你这个小朋友很有趣,是在我离开前夕的一段美好回忆。
阅然坐下来,开始分点心。他在男孩子面前放了一块黑森林蛋糕,男孩子说不喜欢吃甜品。阅然一愣,说可以尝尝,是这里的特色。我笑笑,说这还不简单,我喜欢吃甜品的。说完伸手去拿。
男孩子突然拍掉我的手,狠狠瞪我一眼。我说我不喜欢吃,没说我现在不要吃。言毕抓起蛋糕就往嘴里送。大概是因为速度过快,被噎着了,一张脸又涨得通红。阅然慌忙替他捶背,递水给他喝。
我微笑着看着他们。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晒着,很温暖。
Type A 1
我会一直记得那一天。
当我从宿醉中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雪白的天花板,身上盖着雪白的被子。周围安静地没有一丝多余的声音。我当时能在记忆中搜寻到的,只是自己去了酒吧猛灌。我是希望自己在那刻死去,再也不要在现时受苦。
我不记得这个地方,也不记得有任何人带我来过。然后转头,惊讶地发现在身边的床上原来还睡着另外一个人。
那么一定是他带我来的。宛如一个强者施舍着对弱者的同情,宛如随便地带回一只无家可归的小动物。他只是举手之劳,却让我看到自己的可怜可悲。他必定已看到了烂醉如泥的我,他必定以为我一无是处,他必定会在醒来后询问这一切的来龙去脉。
我用了这么多年的时间去保护自己,接近全副武装。仅仅是偶然一次的醉酒,又让我面临着被撕开伤口的威胁。我只是,害怕而已。很久以后的现在,你能明白了么。
我迅速收拾好床。离开前走到那个人的身边。一个男人会留着这么长的头发,把整张脸遮去了近三分之一。但即便如此,我仍能看到这张如此让人无法再忘却的脸。那是种没有性别的美,已远远跨越了所谓的男女刚柔性的分界。至今我仍没有合适的语句去形容他的模样,那时只是觉得,他可以去当演员。
我被他的美貌震慑了,暂时忘记了离开。同时又察觉到有几分似曾相识,却无论如何回想不起。这样一个男人,走到哪里都是醒目万分的,这种容颜也决不大众,如果我见过,不可能忘记;但这种没来由的陌生与熟悉,无法解释。
现在知道,原来在他捡我回来之前,有这样平凡却充满戏剧性的奇遇。只是在那之后,他没有再向我提及过。是怕我挂怀么。一定是吧。
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事根本无法去追问缘由,一如我们的相遇与重逢。当时我肯定地告诉自己,在关上房门的一刹那,就是永不再见。你我只是过客,相对于各自繁复庞大的人生,我们即使有如此偶然的擦肩而过,终还是会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我一直想,是不是因为林,我们才得以再度相见。但我知道不全是。我们是被牵上同一条宿命线注定将挣脱不了对方的两个人。不管有没有林,我们都会在这个世界的某一处某一时间相逢。
对你而言,太快了,来不及知道;对我而言,太慢了,知道了,也再来不及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