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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一个已婚的 ...

  •   又是周末。

      赵思成推开墨莲酒吧斑驳的格子门,里面已三三两两散落着泡吧的人。气氛依旧是懒懒散散,灯光依旧是暗暗淡淡,整个酒吧就像一名唇边随时挂着冷笑的女郎,一副敬而远之的漠然面孔,冷艳得却令人趋之若鹜。

      周宇森6年的苦心经营,终成正果——

      这些年来,不管佩珊路上有多少雨后春笋,不管新开的场子多么闹腾,墨莲酒吧总有一群忠实拥趸,把生意撑得不温不火,细水长流。

      “赵总,森哥不在。”小伟递过来一杯酒,熟稔地同他打招呼。

      赵思成微微点头。

      一个人的酒喝得总有些寂寥。

      台上有个浓妆的女孩,拨弄吉他唱着一曲《跟往事干杯》,老旧的旋律,唱得他有些微失神。

      周宇森总是爱搞点文化侵略。

      看看表,9点刚过,他突然打算去“滨海春森”的工地上转转。

      一个低哑的女声在耳边响起:“接下来这首歌,我想把它送给我自己。”

      “告别白昼的灰,夜色轻轻包围,这世界正如你想要的那么黑……”

      像心底某个地方被人轻轻拨动,正欲推门的赵思成身影刹那间有些僵硬;

      “如果谁看来颓废,她只是累……要是谁跌碎了酒杯,别理会……”

      他的心脏没来由地蓦然收紧,转过头走到吧台,对酒保说“一杯Tequila”;

      “……夜太黑,谁又给过谁暖暖的安慰……”

      突然像口渴很久。接过那杯“Tequila”一饮而尽,酒保那只盛盐的小勺僵在半空;

      “……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女人芳心要给谁,没所谓……”

      他终于慢慢地转过头,看向舞台。

      那个女孩画着夸张喜悦的眼妆,却在那么哀伤地唱。

      她唱得很好,很投入,比记忆中的她那次在学校舞台上的表现强出百倍。

      那天,周宇森非要拐着他去礼堂看一个企业赞助的校园歌手比赛。神神秘秘的表情很欠抽。

      “哥们,我看上一个女孩儿。今天有她的演出,你得帮我撑场面。”

      他对流行歌曲一直不屑。

      比赛看得有些打瞌睡。

      这时,一个白裙子的女孩仓惶地来到舞台中央,紧张得结结巴巴。吉他弹得断断续续,一首歌唱得七零八落,可他并没记得谁谁得了奖,只记住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裙摆濡着一团墨汁,黑白分明的眼睛有点倔强,狼狈地骄傲着……

      台下开始喧哗。她却坚持把歌唱完了才走,就是这首《夜太黑》。

      后来,她笑着往他怀里蹭——其实那天我还有一个搭档,她才是正主儿,我是唱和声的。

      赵思成当时表情诧异得如同见到妖怪——怎么会这么乌龙?你一唱和声的,胆子哪来这么大?

      哎呀,那个同学临上场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打翻了一瓶墨汁弄脏了衣服。洗脸来不及,换装也来不及,就把我推出来。

      顿了顿,她笑着看他,双眼像笼上了薄薄的雾气:“我唱得很糟吧?”

      赵思成认真地点点头,的确。

      多糟?

      死了的心都有。

      台上的女孩大颗大颗的眼泪滴到了麦克风上。

      是她。那个在电梯口流泪的女孩,汇东银行市场部的林绮。森林的林,绮梦的绮。

      “她叫吴樱。”周宇森站在吧台旁边,有点石化,微微地侧过头,“很像,是吗?”

      原来世上真有巧合。尖尖的下巴,倔强的眼神,唱过同样的歌。

      赵思成记得这个女孩,因为她不但有某个人的影子,还有在帝王酒楼的那夜,他所看到的倔强,独特,脆弱。

      第一次见到她,她在电梯口流泪。

      第二次见到她,她在舞台上流泪。

      他突然有了一丝不应属于中年男人应有的好奇——她为何如此伤心?

      “嗨,林绮。”

      眼前出现的这个人让林绮头痛。此时,她非常非常思念那个小小的家,吃一碗热腾腾的面,痛痛快快地洗个热水澡,蒙头大睡一场。

      就这么简单。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她不知应该装着视而不见,还是应勉强而礼貌地回应一句,“嗨,赵总。”

      一个残留着浓妆,拎着行李袋,裹紧衣服打着喷嚏的女孩,执著地向过往的出租车招手。

      一辆黑色的凌志轻轻滑到她身旁。

      赵思成一手扶着方向盘,低头望向路旁的她:“上车,我送你。”

      周末这里很难叫到空车。

      “去哪?”他问。

      “珊瑚区铜陵路紫藤小苑。”

      简短的对答结束后,车厢里剩下沉默。沉默得能感觉到空气流动。

      林绮侧过头,看着车窗外闪烁着的车河,高楼大厦间鳞次栉比的灯光,五光十色的霓虹拖着长长的影子从玻璃上游过。

      “你一定在想,我为什么会去酒吧唱歌?”她忍不住打破沉默。

      “也许吧,也许在想。”赵思成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修长的手指,绵软而有力地握着方向盘,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式样简单的指环。

      一个已婚的有钱男人。

      “因为钱。”她的声音里竟带着一丝赌气。

      “哦。”

      林绮有些失望,满腔恶作剧般的情绪,在他面前发泄得完全不得要领。赵思成只是认真地看着前面的路。认真开着他的车。

      有点无趣。继续沉默。疲倦的感觉终于袭来,上下眼皮开始打架,虽然竭力地控制自己不要睡着,但两天的风尘仆仆让她很快沉沉入梦。

      ——再强悍的感情,也抵挡不过强悍的睡眠。

      意识迷糊前,旁边有人低声对她说了句什么。

      ……

      “林绮,林绮。”赵思成很犹豫,是不是应该叫醒她,他实在有点不忍心打断这个女孩的好梦,“到了。”

      “嗯,”揉揉双眼,一团五颜六色的眼影花在了手背上,“我睡了多久?”

      “一个多小时。”

      “你开了多久?”

      “一个多小时。”

      “怎么会这么久?”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从酒吧回家,出租车只需30分钟。

      “我,不太认得去你家的这条路。”他有些抱歉,“准备问你的时候,发现你睡着了。”

      林绮愣了愣,在打开车门前低声对他说了句:“谢谢。”

      赵思成看着她单薄的身影消失在小区的铁门处。不一会,11楼的一个窗口的灯亮了。

      他掐灭烟头,在夜色里发动了汽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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