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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魂归之前尘 ...


  •   “老大,谢谢你。我知道,公司并不缺我这样的网页设计师。你是因为知道我在B市的工作没了,才让我回A市,到你的公司上班的。”

      伍迟在B市就职的那个网络公司,承接的都是很小的设计项目。公司规模太小,资金链出了问题,经营不下去,就被同行给吞并了。

      公司没了,工作也就这么没了。

      “谁说不缺的,你来了之后不知看见了嘛,我们这公司虽然小,但小项目特别多。这些个合作客户,需求五花八门。净是些外行,破要求还一堆,这些设计做起来烦得很。改来改去,他们看不准门道,还要挑刺儿。念叨这里不好,那里也不好。你没来之前,我跟老二两个人带一群菜鸟搞,别提多累人了。”

      老大徐子钦确实存了帮伍迟一把的私心,但会用伍迟还是因为他的工作经验。再加上伍迟是相熟的自己人,靠谱放心些,他和老二薛轲都是赞同聘用他的。

      “我还以为——”

      伍迟回A市快两年了,虽然忙起来也是没日没夜的。但已经比之前的工作轻松许多了,他还以为这是徐子钦和薛轲刻意安排的。

      “你以为啥,我告诉你,咱公司本来就要扩招一名设计师的。便宜外人,不如便宜自己人。兄弟几个都一把年纪了,哪儿还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折腾。要注意养生,我家那小公主才那么丁点儿大,你老大我得爱惜着老命。争取多活个百八十年,能看着儿孙满堂才好。”

      “老大,你可真是二十四孝好丈夫,难怪嫂子这么稀罕你。”

      “成了,别给我戴高帽,明天中午之前到公司,老大给你发压岁钱。”

      “呵呵――”伍迟隔着稀疏错落的竹叶,看着远山上如星河般连成一片的烟花,身后是母亲的坟。他突然觉得,这样日子,虽然差强人意,但也算得上圆满了,“老大,你要我给发压岁钱啊,这可真稀罕。我活了三十二年,还是第一次收压岁钱呢。放心,这么大的便宜,我可不会错过,中午前肯定回来。”

      第二天一早伍迟简单收拾了行装,便提着行李到了水泥路口等昨晚邻居介绍的商务车。

      伍迟昨天回老屋回得晚,没来得及打扫清洁,只能在堂屋的旧沙发上将就了一晚。

      今早起得太早,水泥路边的麦地里覆了厚厚一层白霜。他站在没遮掩的路边等车,寒风凛冽上头入脑,冻得他每根神经都拎得清清楚楚的。这脑细胞是不得不活跃着,以免被冻伤了。

      进了暖烘烘的车里,他的精神头也不见消减。

      左右无事,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单手抓着手机,用拇指随意划拉着。

      这车师傅姓刘,身量不高,五官有些稚气未脱,看着像是才高中毕业的年纪。想必是跑了一段时间车了,说话间十分地熟稔、利落。

      “还在读书吧小兄弟,你这大年初一就往市里跑,是去走亲戚?”

      小刘师傅一面目不斜视地开车,一面跟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伍迟搭话。这会子还不到六点,伍迟是他接到的第一个乘客。

      他开了小两年车,有了点自来熟的职业病,喜欢跟乘客唠嗑。

      “没读书了,不走亲戚,我是回A市加班。”

      伍迟划拉到有两三月没登的某网文阅读APP里,看到有五六条来自同一人的未读私信,有些心不在焉,没分多少注意力给小刘师傅,回答得颇为敷衍。

      “上班啦,唉,哥跟你差不多。前两年读书读不进去,被老爹提溜过来跑车了。早知道出来谋生计这么累,我就该好歹上个三流大学,在学校潇洒几年。兄弟,你这么早出来上班好耍不?肯定特烦腻吧?”小刘师傅见伍迟戴着一副黑框眼睛,穿着浅蓝色棉大衣,一副学生样儿。他就觉得遇上同道中人了,格外亲切,就想多跟他发发牢骚。

      “还好,其实在哪儿都有该做的事。我工作很多年了,习惯成自然,没什么烦不烦的。”

      伍迟点开未读私信,认真阅读后,才有些愧疚地给这人回了信息:

      抱歉,寸云。

      之前跟你提过,我回到曾经上学的城市,换了份工作。

      这边变化很大,新工作还需要适应。这一两年被朋友牵着鼻子过的,上来看书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少了。

      另外,我个人觉得《朱砂》早该发行实体书了。

      不知你出于什么原因拖了十多年才决定出版,但知道《朱砂》要出版,我打心底里为你高兴。虽然它是你写的第一本书,却不比你其他的作品差。

      《朱砂》上市的时候,我肯定会去买一本,重新捧读。

      或许当年我是因为你故事的主人公跟我很有共鸣,才会给你留言。

      但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早已逝去,我已经老了,那些跟你倾诉过的苦闷早就不值一提。如今想再看这本书,更多的原因在于你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默默温情。

      关于这一点,相信只要是你的读者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你这些年出的作品都很棒,我不是文科生,赞美的话说不太好。

      我只能说,你的文字让我得到了鼓舞。你大概能感觉到,我是自卑的。所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你的文字改变了我狭隘的性格,让我在现实中活得更自在。

      感谢的话,你大概不喜欢。那我就在这里祝《朱砂》大火。

      伍迟虽然心思重,却没有风花雪月这根弦。寸云是伍迟初中认识的网文作者,跟这人也算不上聊得来。

      之所以会成为书友,都缘自寸云的第一本网文《朱砂》,或者是源自伍秋笙为监视伍迟而给他买的那台功能简单的手机。

      初二,伍迟五官渐渐长开,左眼角冒出了一颗微红的泪痣。他本来觉得没什么,并不在意。可有一次他取下眼镜洗脸的时候,那颗泪痣被同学发现了。

      这点儿不痛不痒的小事儿,经过发酵被扩大,再加上他本来就有些“来路不明”,惹上是非简直轻而易举。或许是因为,他在福利院待过,同龄人都把他当作异类排斥。乡下这地方,素来瞧不上来路不明的孤儿寡母,自然都是带着放大镜看他的。

      他没做过亏心事,自觉问心无愧,坚信那些如诅咒般的闲言碎语根本不会成真。

      可即便如此,一些真相渐渐放大了那些流言。他不信命理之说,他只想弄清是非对错。

      于是他上网搜了关于泪痣的说法,可是却只搜出了些关于泪痣的一些苦情传说,再没其他了。

      网上根本没有关于红色泪痣的说法,找来找去,最后也只在一本书名为《朱砂》的网文里找到了关于朱砂痣的说法。这本书的作者寸云的观念倒是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他书中的观点是:泪痣是非常吉祥的征兆。

      伍迟很清楚,单凭他正过着的糟糕生活,就能知道吉兆这说法应该是剧情需要瞎掰的。可他看着书中被现实百般刁难却不改初心的男孩儿,仿佛从男孩儿那里分到了一丝快乐。

      伍迟带着好奇,看完了这本书的连载章节。他知道这只是写书人瞎扯的一个故事,但他那颗被现实欺压得快溺死的心,确实从书中偷到了一丝温暖。心像是得到了一颗糖的小孩儿,开心得仿佛变成了失忆的傻子。

      最后,他在连载的最后章节留下了感谢:

      寸云,谢谢你的书。但愿你书中说泪痣是能帮主角化解苦难的吉兆是真的。最近发现我眼角不仅有一颗泪痣,而且还是红色的。我因为它的怪异被孤立,遭遇不公平。今天我看了你的书才明白,我的经历跟颗泪痣没关系,我不该把泪痣当作避现实的借口。

      寸云忙完中考,爬上来更新《朱砂》的时候,看到了一条很长很显眼的评论。出于对读者认真评论的感激,他也很认真地看了评论,并且组织了一段十分关切的回复。

      从寸云回复他给网文《朱砂》的评论起,两人都出于礼貌和感激,你一言我一语来来去去,不知不觉就过了许多年,两人竟然成了一直未曾谋面的好友。至少,在伍迟心中,寸云的位置不比老大徐子钦低。甚至,寸云是陪伴他度过少年,青年,到成年的知交老友。

      “喂喂喂,小兄弟,哥跟问你话呢,交女朋友了没?我看你长得还不赖,跟我堂妹还挺般配的,要不——”小刘师傅从伍迟上车后,就一边开车,一般自顾自地高谈阔论起来。见伍迟在划拉手机,没听他说话,有些郁闷。

      “不不不,不用了,这不合适。”

      伍迟回完信息,原本是在出神,却被小刘师傅弄得尴尬到额头冒虚汗。

      “怎么会不合适,我堂妹在A市上大学,跟你离得近,不是正好。她前天给我家送腊肠的时候,我跟她聊了几嘴。她就想找个长得小清新的男朋友,你这模样合适得很。”

      “小刘师傅,我都三十好几了,跟你堂妹真不合适。”

      伍迟有些心虚,想着这小刘师傅年纪轻,肯定不知道他是谁。乡里稍有些年纪的人,都知道他家的情况。都说他是家破人亡的命,谁还敢给他保媒拉纤。也就这小刘师傅不认识他,才这般热心。

      小刘师傅趁着换挡的功夫,转头火速打量了伍迟两秒。转回头的时候,觉得有意思,就自顾自地笑开了。

      “哥――额我还当老哥你是个小鲜肉呢,原来是个童颜大叔。这也行,我看现在的妹子都挺好这一口的。小——咳咳咳,那啥,老哥,大叔配萝莉也不错。我堂妹长得挺水灵的,真的不考虑考虑?”

      “真不用,谢谢你的好意。”伍迟一是没那个心思,二是不想跟乡下这边的人有什么关系。因为伍秋笙的事,他已经被这里的人指责得够多了。他昨晚回去时,只跟邻居阿姨说了几句话,她婆婆嘴上那刺耳诛心的话,就跑马似的招呼过来。毫不掩饰厌恶之情,就差拿扫帚赶他了,“我有喜欢的人,不劳小刘师傅您保媒拉纤。”

      “好吧好吧,老哥你话都说死了,我再叨叨就显得不识趣儿啦。”

      伍迟没在说什么,只以默然回应,拿起手机继续划拉。

      寸云:你终于回我消息了。

      突然收到寸云的消息,伍迟有些意外,看了一眼手机右上角的时间——才六点半,心里更觉意外。

      迟归:大年初一,起这么早?

      寸云:你还说我早,这么久没上来,一上来就这么早。要不是我设置了消息提醒,肯定错过了。

      迟归:我是赶着回市里加班,才起得早。你不是一向有空才回消息的吗,你这是——找我有事?

      寸云:大年初一还要加班,你这换的是什么工作?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别太拼了。

      迟归:放心,我心里有数。

      寸云:我找你是想说,《朱砂》已经印刷出来了,元宵节正式上市销售。元宵节前我都在A市,我想跟你见一面。你有空过来吗?

      迟归:为什么突然想见面?

      寸云:我主要是想把第一本成书亲手送给你,我知道这本书对你有特殊的意义。

      迟归:其实,你只是想见我,对吧。

      寸云:我们也算是十多年的朋友了,却还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原谅我,实在压抑不住对你的好奇。

      迟归:……

      寸云:我真的很遗憾,不能跟你在现实中做朋友。

      迟归:还是别见了,现实总是不如人意,我会让你失望的。寸云,咱们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寸云:你再考虑考虑。元宵节后我才会离开A市,去参加出版社办的签售会。在那之前,我会一直在A市等你的回复。

      伍迟双手攥着手机,看着寸云发过来的最后一条消息,浅浅咬着上唇。

      不知将屏幕上的字迹看了几遍,他心中的犹豫不决才被车内的暖气淹没。最后那一丝微不可查的叹息,在他胸腔里游荡片刻后,就被穿透车窗的熹微晨光消弭。

  • 作者有话要说:  求小天使收藏,评论,不然心里总没数。
    舍不得虐主角,只能多把虐点放在配角们身上啦。
    早点交代一些背景事件,之后就能顺顺利利甜起来。
    这个背景是否太俗套啊?
    不管啦,俗就俗吧,有点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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