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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马小均没想 ...

  •   马小均没想到自己会在北山偶遇那个邻座女生。
      她正站在一棵茂盛的大树下,仰着头,举着一只手,指尖轻轻触碰着还带着露水的树叶,动作轻柔的仿佛害怕惊喜树上的精灵。
      晨曦温柔地透过枝叶,洒在她身上。风吹拂过被镀了一层光晕的头发,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
      浅蓝色的长裙下,一双纤长的足腕,黑色的文身像是一颗星。
      多么美的场景啊。
      马小均拿起笔,在画布上勾勒出淡淡的线条。
      他低下头的那一瞬,任群抬起手指,有绿色的光从树叶间升起。
      “你在画我吗?”
      马小均被吓了一跳,不知她是什么时候走过来的。
      “啊,是,是啊。”偷偷画人家,却被发现的窘迫使他的耳朵刷一下红透。“你,这么早来啊?”
      任群绕到他身后,微微俯身去看这幅半成品。笑着问他,“这幅画,可以送给我吗?”
      “还没画完。”马小均抓了抓耳朵,不好意思地说:“等我画完了,就送给你。”
      清晨的风里裹着草木和泥土的气味儿,任群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不是一般的好。“好啊,我很期待。”
      说罢,又想起了什么,提醒了马小均一句,“今天山里未必安全,你最好不要在山里待太久。”
      不等马小均问清原因,任群便指了指一个方向,说道:“如果害怕,就朝那里走,记住了吗?”
      他迷迷糊糊地点头,又收获了任群的一个摸头杀。
      恍惚间,似乎看见有绿色的光点在眼前飘过。他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再看时已经不见绿色光点。
      应该是眼花了吧。
      同样不见的,还有他心心念念的邻座女生。
      邻座女生任群此时已经到了北山深处的一个石洞口。
      她挥挥手,石洞旁的墙壁上浮现出两个笔锋遒劲的大字——喜鄉。
      在很久很久以前,喜乡还不是现在的喜乡。
      那时候的喜乡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大鹰的翅膀一扇,就可以从天南到地北。可是现在的喜乡,想从市区来,都得坐上两个多小时的郊线公交。
      石洞的门轰隆隆打开。
      任群迈步进去,被熟悉感包围着,她第一次觉得有点感动。
      洞里的世界和外面完全不同。相比外面世界的枝繁叶茂、郁郁葱葱,这里的树林显出一种粗犷来。
      高可参天的大树枝干虬结,浓绿到几乎发黑的肥厚树叶遮天蔽日,只有大风猎猎刮过时,才会露出一丝缝隙,吝啬地给予一点阳光。
      在最高大的那棵树上,站着一只巨大的金雕。
      任群抬起头,对那只金雕摆了摆手,“嗨!”
      金雕展开双翼,嘶鸣一声,自大树上呼啸而下。冲到她面前,鹰目怒视,口吐人言,“你是何人,竟敢擅闯喜乡重地!”
      也不怪金雕认不出她来,这几十年的时间不曾回来,又换了一张脸,等闲人不敢贸然相认。
      于是她举起手,向自己的脸抓去。薄薄的脸皮被撕扯下来后,露出一张遍布烧疤的脸。被毒火烧过的脸皮肉外翻,五官扭曲变形,唯独一双眼狭长又锋利,像深不可测的海。
      扯下面具之后,任群整个人都变了个样。头发疯狂生长,直到变成墨一样黑、几乎长及脚踝的长发。身上浅蓝色的长裙瞬间化作缀满星光的黑裙,宽大的衣袖随风上下翻飞。
      原本还算温和俏皮的女孩儿,生生化作令人不敢直视的“鬼”。截然不同的气质,却更令人熟悉。
      金雕显然受到了惊吓。
      “是真的?”当初出事后,她就再没有回来过,是以没有人见过伤后的她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甚至有多数人,都不愿相信那件事是真的。
      任群在金雕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不禁苦笑一声,“自然是真的。大鹰叔叔,我什么都没有了。”
      金雕叹了口气,靠近她,用头蹭了蹭她。“不,丫头,你还有我们。”
      他闭了闭眼,有一颗泪滑落,“你还有喜乡。”
      任群在外漂泊数十年,但她人生中的更多年是在喜乡度过的。
      名为大鹰的金雕背着她向她曾经住过的地方飞去,一路上遇见了很多喜乡人,都对她的归来感到震惊和兴奋。
      “你看,大家都在欢迎你!”大鹰一个俯冲,降落在一座小院里。
      很多很多的人在向这里聚集,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这个离开了他们很久的朋友。
      任群也有些兴奋,她在自己的院子和房间里跑来跑去。莹莹的星光自她袖子里飞出来,从院子里飘到屋里,又从屋里跟着她飘回院子里,最后轻盈地飞出小院,飘到半空中,为昏暗的喜乡点了一盏盏灯。
      这是她离开喜乡的半个世纪里,喜乡第一次如此明亮。
      “你在外面过的好吗?”一个浑身被黑雾缠绕的女孩儿拉着她,眼泪汪汪地问。
      任群已经重新戴上了面具,笑起来甜甜的,很温暖。她笑着说:“挺好的!我学会了坐火车,用手机,还有过工作呢。”
      是真的。
      仔细想想,也挺好的。除了找那只毒兽找的有点累,剩下的都很有新鲜感。
      女孩儿拉着她到一旁,忧心忡忡地问道:“那你可有毒兽的消息了?他当年真的没有死吗?”
      任群望着不远处在一起玩笑的伙伴们,转头对她说:“我确定它没有死。”叹气,“因为那一刀,我砍偏了。”
      说来也无奈,她刀下亡魂无数,没有一个是需要补第二刀的。那只丑不拉几的毒兽,简直是她砍人生涯中的一大败笔。
      就在两人拉着小手闲话家常的时候,喜乡洞口的守门石发出了三声警示。
      隔着老远,任群就闻到了那只毒兽恶心巴拉的气味。
      “他来了。”
      大鹰没打算让她露面。
      敲守门石的是徐行。
      他这一路上来并不容易,越靠近洞口,他感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到后来,几乎无法行走。
      直到他按了按太阳穴,定睛细看,才发现他身上爬满了绿色的小人儿,就连双脚都各有两个小人儿在抱着往后拖。
      这是山中的精灵。
      “老李,把枯泉水泼我身上。”
      李栋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瓶子,还是按压式的。他看了看徐行,对准喷头,用力一按!
      “什么味儿!”
      徐行被扑面而来的喷雾呛得一仰,“枯泉没味儿啊!”
      李栋尴尬地嘿嘿一笑,“那个……这是管静嘉妹妹借的瓶子,以前装神神花露水的……”
      这才算喷走了精灵们。
      精灵们一走,他身上的压力小了很多,快到天黑时,到了洞口。
      他才敲响守门石没一会儿,就听石门轰隆隆地打开。
      门里不是大鹰那张凶巴巴的脸。
      狂风卷着寒光向他们袭来,徐行反应迅速,一把拽过李栋,把他扔到危险圈之外。
      而他自己则控制不住地向后滑,直到后背撞上一棵树。
      疼得他刚想骂人,就被雪亮的刀尖指到了脸上。
      徐行一边悄悄从兜里摸出匕首,一边小心翼翼地顺着刀尖看过去。
      三千鸦发随风纠缠着刀柄,黑色的裙摆上缀满了星光。
      除了那张脸实在不敢恭维以外,这个场景……
      还真是有点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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