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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追逐 七 我已经没有 ...

  •   网吧是万万回不去了。
      果然,我现在的状况,不但惨,还可能更惨。
      暮色低垂,路上行人匆匆。我不知所措的站在马路边,什么都想不起来,只是呆呆的发愣。
      一片湿湿的东西打在我鼻子上,我下意识摸了摸鼻尖,紧接着更多片落了下来,很快打湿了整条马路。下雨了。
      下雨了,可是下雨了怎么办呢?
      夏雨总是又急又大。我抬头看看天,一道惨白的闪电划过天空,紧接着是如地震崩塌般的雷声,我忙把头低了下来。
      这就是所谓的,天下之大,无处容身吧。

      我走过了我所熟悉的所有街道,从繁华的商业街一直到古旧小街的老房子旁。
      如果此刻从上帝视角来看,我应该是相当落魄的。
      下雨天,这个穿着肥大裙子的女人低着头,当抬头看到前方有建筑物的时候,就快步走上前去,湿漉漉的双手扒在门上,又失魂落魄的走开。
      有时候是因为办公楼的大门需要门禁卡,有时候是因为住宅中有人的笑语声-我没有胆子到这些地方避雨。
      时光荏苒,我现在,实在没有勇气踏入不属于我的任何一个地方了。
      生活,教会了我惧怕。

      “Lil”。建筑上分明写着。
      我努力抬起头,站在这个建筑物的马路对面,才能看到它全貌的一部分。
      我终于还是绕道了李氏集团的门口。
      呵呵,人性啊。
      多少年了,蓝妍君,你还是没有学会离他远一点啊。
      我贴近些,走近了,深吸一口气,才把手轻轻的放在李氏一楼紧闭的玻璃门上。
      好好好,我笑了,李重啊,你的心就像有一层玻璃墙,对我,永远不开放。
      我埋下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爆发出强烈的怪笑,在嘈杂的雨声中,那笑声没有被消减,反而显得更加凄厉。
      什么是寂寞?
      寂寞就是,明明这是你的城市,你把爱与希冀都留在了这里,却没有人和你相熟。明明,明明她也爱了这里,爱了他很多年,却在最近才知道,自己在他眼里,甚至是不熟的关系。
      作了这么多年,也吵了也闹了,也表白了也追了也,在他面前,什么事都已经做尽了,他却还是能够忽视掉我。
      我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里面暗无天日,我努力扑向光明,却,终将永远暗无天日。

      雨直下了一夜。天快亮了的时候,雨渐渐小了。
      李氏的门口台阶上的屋檐根本挡不住滂沱大雨,所以,我只好缩在最上层的台阶上,待了一夜。

      我的头没理由的疼起来,睡梦中的我使劲摇了两下头,醒了。
      看样子应该是早上四五点了,路上有几个匆匆的行人,远处传来有力的吆喝叫卖声。
      我笑了。
      是昌广记的烧麦。
      李氏大楼后面的早市里,就数昌广记吆喝声最大,也就数它家烧麦最正宗。
      烧麦——我想着这两个字,竟出起神来。
      身上的钱虽然不多,但是还不能买一笼烧麦么?
      热腾腾的烧麦,晶莹剔透的薄皮,里面包裹着糯米——一粒粒就好像细碎的水晶,还加上小火熬煮的弹牙猪肉粒和新鲜胡萝卜丁,那一咬下去——
      怪不得李重喜欢吃。我几乎要拍手笑起来了。
      整理下衣服头发,我站起身,晃晃悠悠的向早市走去。
      “一笼烧麦,谢谢。”我站在柜台前,柜台菜单上的图片,把烧麦的美味表现的格外淋漓尽致。我忍不住吞吞口水。
      “哎,好嘞。”店员熟练的在屏幕上操作着,麻利的找钱,一面抬头看我,“可是你给我个二十,一笼十一,——”
      店员是个小姑娘,一看就涉世未深,盯着我眼神变了好几变,从故作老成的表情里,抽出个有点稚气的不屑,才说到,“你有一块没有?找你十块。”
      “哦哦,”我赶忙掏口袋,一摸才想起来钱绑在裤腰里了,遂有些尴尬了。我看了眼她,知道她认出我来了,只得笑起来,“我钱在裤腰里呢,去厕所把钱拿出来给你。不好意思啊。”
      得,不笑则罢,一笑,那女孩的眼神中,又透出了深深的厌恶。“算了算了,给你十块的。”
      她转身就去催餐,那匆匆忙忙被放在柜台上的十元纸币经风一吹,竟从我手边溜走了。它也不着急,就安安静静躺在我脚边。
      我叹口气去捡。不知道是谁的脚,带着外面下雨冲出的泥泞,踩在了钞票上。我的腿不撑劲,得一只手撑着,只留另一只手去拔那被踩住的钞票,钞票纹丝不动。
      “还是麻烦你抬抬脚。”我这句话一出,不知怎么的竟然听到一片唏嘘,好像有人嘲讽的说,“哟,还要啊都脏成那样子了,果然,真不愧是个——”
      那三个字一出口,我呆了呆。倒不是多受刺激,而是反应了好久,才意识到说的是自己。是了是了,我明白过来,□□犯,报纸上就是这么称呼我的,可是又觉得好笑,好想告诉他们,我那罪名叫猥亵,不是□□啊!有没有法律知识的
      “蓝妍君”踩在十元上的脚拿开了,那是一只意大利的手工皮鞋。我的心里一抖,——我怎么没认出他来
      我缓缓直起身,我的脸突然臊的通红,我不敢直视李重的眼睛。
      在余光中,我看到他睥睨着我,眼睛里幽深的叫人害怕。他盯着我良久,我感觉那如芒在背的感觉如同一条毒蛇缓缓爬过我的脊柱,我的头低得更深。
      我盯着他脚上的意大利皮鞋。突然觉得很好笑。那种脊背上的冰冷感瞬间直达心脏。
      哦,原来,在李氏的大门,他不是忘记我了。他只是单纯的不想理我。
      在我做过这么多恶毒的事情后,他依然能够对我的存在不屑一顾。甚至——都不见愤怒。
      真的是太好笑了啊我自己,竟然自信能在他心里留下痕迹。十一年了,对于我给他的所有伤害,他始终都能似笑非笑的应对,就好像我那些,不过是最幼稚的把戏。
      他睥睨的看着我,不,他从来都是睥睨的看着我。
      我就像一条令人作呕的蛆虫,把自己放在地狱里背弃了一切,到最后在这个完全不爱我的人面前,也只能是任他踩死
      “不好意思。”我抬头,笑得开朗,“十元再脏也是钱嘛,”我指指身后的餐台,别过头不敢看他,“不好意思,您挡着我取餐了。”

      我发疯了似得拎着烧麦毫无方向的乱窜。不一会儿,我双腿就虚弱的开始发汗,好像也没跑多远。
      我小心的看看四周,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坐了下来。
      那店员好像不怎么喜欢我,我走的时候她好像很欣喜,递过打包好的烧麦递给我,一边还不放心的警告,“不要在店里吃,哼,——你我们店里没座位。”
      看来这地方,没人不知道了。
      我有些羡慕李重,他是受害人家属,报纸上没有他的照片。哎,而我,网上估计我的满月照,都被扒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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