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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一大清早醒 ...

  •   一大清早醒来,天阴沉沉的,屋里显得更加昏暗。
      躺在床上,想象着,今天该做些什么好呢?
      没有眉目。
      以前上班,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驴多,做死做活,在社会上辛苦讨饭吃。所奢望的也无非只是能够多睡那么一两个小时,多休息那么一两天而已。
      现在,突然间,有那么多个小时,那么多天,可以随心所欲奢侈浪费,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恍然失措。
      人呀,不是贱命一条,又是什么呢!
      想来想去,天上地下,不知云游了许久,兀自感慨了良久,终于还是坐了起来。
      总不能睁眼躺在床上一整天吧,还是去找那个和我一样的闲杂人员,兴许他会有什么好去处,毕竟他是我在这里唯一可用的导游,虽然不算专业,但毕竟全天候,而且免费。不对,不是免费,是倒贴,管吃管住不是倒贴是什么。
      随便漱了漱口,胡乱抹了把脸,就赶忙出了房门,向默山的小屋走去。
      老远的,就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象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在屋里来回穿梭,收拾着衣物。
      我很雀跃,看来有戏,“去哪里去哪里?”带上我。
      默山抬头望向正欲进门的我,因为兴奋,满脸都红扑扑的。
      “师父差人带信,叫我去趟西京,说是介绍我认识几个江湖中人。以前一直有央求师父,只说是未有机会,本以为只是推脱,不想这次倒是成了。我得快些,来人还等着呢。”
      说完,低下头,把已经收拾好的包裹对角紧紧一系,打了个活扣,一下子撂上肩头。
      “我也要去。”还没去过西京呢,毕竟是首府,无论如何,有机会总得去瞧瞧。
      “不行。”刘默山的眉毛皱成了两条虫,“我这是去办正经事,出了岔子,以后在师父面前就再无机会可言。”
      “我又不会给你捣乱。你办你的正经事,我游我的西京城,进了城之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总成了吧。”成功的秘诀,就是永不言败,记住,永远都会有第二条路等着你。
      “还是不行。你那么白痴加路痴,如何放心让你独自在诺大的都城游荡。”斩钉截铁,毫无商榷的余地。
      “刘默山,你不是个好的谈判手。知道吗,我已经退了一步,现在轮到你退一步了。懂得妥协,方能不伤和气,达成共识。”
      “如果没记错,某人好象没有什么谈判的资本。”理直气壮。
      我,气倒。
      可不是嘛,在这里,我有什么可以和他谈判的,就连这住的屋,食的饭,也是人家好心施舍。哪天一不高兴,一摇头,就得灰头土脸地溜着门缝滚出去,我还在这里真把自己当个人!
      “哎,别那么自怨自艾地好不,我没别的意思。”刘默山看我颓丧若此,顿时,声音低了八度,慌了手脚,“这次真是没办法,否则岂有不带的道理。我去去就返,很快。这样吧,我答应,等秋天的时候,专门带你去趟西京,纯粹陪你去玩,好不好?秋日的西京才是最美的。”
      他说得真诚,我听得感动。
      不问东问西,只是带了我这个陌生人回来,即使如此这般蹭吃蹭喝也毫无怨言。还怕我烦闷,隔三差五地想些法子来逗我开心,即便这样,也还要时不时忍受我这不可理喻的怪脾气。
      默山对我也是真好。
      “可是,你走后,我会很无聊,没有人愿意陪我。”这倒是实情,没有人象我们两个这般清闲,大家都忙。
      “你是说,你会很想我,是吗?”隐隐的惊喜,柔柔的声音,刘默山的话里有着太多的东西。
      我惊异地抬起头,眼睛一闪一闪,晶亮晶亮,刘默山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张婆的话。
      难道是真的?
      “快些吧,不是有人还在等着嘛。”我有些惊慌失措。
      我需要时间,我得好好想想。
      刘默山犹豫了一下,看着我,嘴张了张,终究还是没有发出声。
      他转身,迈过门槛,穿过小院,出得院门,翻身上马。
      跨坐在马上的时候,却突然回转头来,遥遥地对我说,“常去看看无音姐姐吧,这样,你就不会无聊了。”
      然后,策马而去,只留下徒自伤感的我。

      一样东西,一直都唾手可得,成了生活中的桌椅,虽不是缺一不可,却也带来便利、安逸和舒适。
      可是,突然有一天,东西离你而去,这时,你才发现,原来,它已经成为你每天的习惯,虽说不上难以割舍,没有了,却终究很不舒服。
      我不能说刘默山就是这个东西,这样对他不公平。
      可是,我爱他吗?
      当然不。
      我自然还没有幼稚到,奢望能够象当初见到孟泽煦时的那个样子。
      一想起,一看到,就心慌如小鹿乱撞乱跳,痴迷傻笑,柔情迷离,笨姑一般,全无平时的优雅洒脱。
      一个女人,一辈子,有这一次已经足够。
      我的激情,早就在那等待的几年中消磨殆尽。
      我不要这种爱情,璀璨如烟火,美丽眩目,却生命短暂,难以持久,搞不好,还会引火烧身。
      我,向往那种相濡以沫。
      小屋外,阳光明媚,或者,细雨纷菲,小屋内,静静地各据一角,各自翻着喜欢的书籍,看到精彩之处,兴奋地念出声来,与对方分享,也引来阵阵慨叹。
      又或许,在静谧的夜空下,手挽着手,徜徉在无人的街头,也许还会把头放在他宽厚的肩上,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由着他,带我去向任何地方,没有焦虑浮躁,没有谎言猜忌,只是宁静安详,只有平和信任。
      高兴时,可以肆意撒娇耍赖,小女儿态尽显,无所顾忌。
      不快时,嘟嘴码脸,不言不语,甚或,哭天抹泪,感怀伤情,惹得一番番小心赔礼,一阵阵爱怜蜜语。
      我渴望就这样一直被宠爱着,不动声色,涓涓溪流,绵绵不绝,润物细无声。
      奢痴吗?也许,但,并非无可能。

      可是,刘默山呢?
      我对他又是怎样一种感情呢?
      喜欢,当然,可也仅限于此。
      我很清楚,他不是我的那个MR. RIGHT。
      我不可能和他一起讨论最近所读的书籍。
      我也想象不出来,把头放在他肩上的样子。
      不自然是肯定的。这种举止,得是发自内心,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否则,就只是恶心和矫情。
      还有,怎么可能在他面前撒娇,比我小了那么许多,想起来,鸡皮疙瘩就会掉一地。
      罢了罢了,只要不爱,就很简单,找个空子,与他说清楚便是了,年纪尚小,玩性尚大,虽不开心个一日半日,一转头,只怕便会忘到九霄云外。
      我还有自知之明,没有这许多的无边魅力,伤人也不过如此。
      以失恋害人,也是需要狐媚魔力的。

      胡乱想了一通,总算是拿定了主意。
      抬头看天,似乎已经接近晌午。
      最近,县衙里公务繁忙,刘默林通常中午都不回来,只在衙里随便对付一下午饭,便会接着忙,不浪费一分一秒。
      自从那次碰了个软钉子之后,只要默林默山两兄弟不在家吃饭,张婆也就不过来准备。
      我在她眼里,已然是个透明人。
      走进厨房,四下里寻寻,并没有看到什么可食之物。
      院里寂静空寥,似乎已有早蝉,远远地遥相鸣叫,“知了知了”,真不知道它们都知道些什么,千百年来,一直都这般地喧嚣,这般地毫不谦卑,仿佛早已堪破了红尘。

      站在院中,呆望了片刻,忽然想起刘默山临走时的最后一句话。
      对了,就去看看那个大才女无音。
      她住在哪里呢?
      好象是城西的落霞巷吧。
      上次从桃源村回来,好象是听到她这么说。
      不管了,只要有个方向,以她那样的才学,那样的名声,怎怕找不到?
      这里是城南,古时的城池都不是很大,比不得现在的北京上海广州,所以应该也不会很远。
      落霞,恩,很有诗意的名字,配她倒当真是贴切。
      好,说走就走。
      锁了院门,站在巷口,左瞧瞧右瞧瞧,估摸了下方向,毅然决然地朝着右手边走去。

      咦?怎么土地变成了石板地?
      咦?怎么路面也越来越宽?
      咦?林木葱茏,绿草殷殷,鸟语花香。
      不是说,城西大多住的都是平头百姓吗?怎么会有如此清雅的环境?
      慢着慢着,看上去,怎么这么象只去过一次的城东呢?
      我即刻站住,惊得立在原地,东瞅瞅西瞧瞧,脑子里翻来覆去。
      地图上是怎么样的?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我从南边来,要到西边去。
      从下边来,左边才是西。
      也就是说,我应该往左走。
      天呀,默山真没说错,我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路痴加路盲,居然完全走反了方向。
      不过,虽然不幸,可也有个万幸。
      那就是,洛城真是个不大的小城池。
      如果是在现代的北京,我这一天,还不就都泡进去了。

      约莫多花了若干时辰,厚着脸皮,东打听西打听,靠着鼻子下边的这条路,终于在午后的某个时间,我站在了落霞巷的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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