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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云聚汇天机营 ...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
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有人的地方,便有离愁别绪,春感秋哀,更别提更低层次需求的柴米油盐,酒食歌舞。天机营乃是拱卫着大明朝内陆交通枢纽的军机重地,多年来由许文武老将军镇守,军纪肃穆,平常大营里连嬉笑声都很少听到。但出了营门骑马走上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也能找到热闹的集市,其中酒肆茶楼商铺客栈鳞次栉比。虽不比金陵城繁华,但贩夫走卒,行商坐贾熙熙攘攘,也颇为热闹。且因为靠近军营,店铺的布置格外有豪放疏阔的风格,比起江南的温婉,洛镇的质朴,更别有一番意趣。
一家布置得干干净净的茶馆,角落里坐着一位风度翩翩,广袖博带的公子。这位公子气度不凡,只可惜眼前罩着一块黑布——他竟然是个瞎子,可是他给自己茶杯里倒茶时竟然半滴水也不曾洒出来。即便看不见他的眼睛,可他脸上冷静超然的神色却能令任何一个人肃然起敬。他身边跟着一个动作敏捷,容貌俊秀的黑衣少年,是他的跟班。两个人都微微低着点头,不怎么说话,十分低调。盲眼公子名叫原随云,是海上销金窟蝙蝠岛的主人,少年名叫丁枫。
此时此刻,茶馆正当中有说书先生热热闹闹地讲着《宋公明三打祝家庄》的故事。正讲到精彩处,众人围在周围听得津津有味,喝彩声不断,竟然极少有人注意角落里这对气度不凡的主仆。
丁枫的心思此时此刻不在王矮虎和扈三娘上。他锐利的视线穿过来来往往的顾客和伙计,锁定住门外的一个瘦高身材,披着斗篷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的身份和武功师承,江湖上没几个人能搞得懂,但丁枫和他的主人知道的很清楚。他还知道,根据他主人的情报网收集上来的信息,这个年轻人大概十九岁上下,和他差不多大。
“公子,方思明来了。”丁枫压低声音对原随云说道。
原随云微微点头,喝了一口茶。
主人无动于衷的样子,反而让丁枫对方思明更感兴趣。他直起身子,仔细观察着门口的年轻人,忍不住对主人原随云说笑道:“江湖上的传言一点不假,万圣阁少主果然是‘雕金刻玉之貌,流云淡月之姿’——”
原随云依然无动于衷。
“——可惜不能把他绑到岛上。否则一定是个‘甲等上品’。”
原随云不耐烦地哼了一声,丁枫知趣地闭上了嘴。
“甲等上品”是蝙蝠岛上评价人姿色的黑话。人的姿色,在他们看来可以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戊等人长得丑,丁等是普通人,丙等以上就算长得美了。甲乙丙三等中,每等可再细分为上中下三品。丙等算是普通的美人,在大街上逛一天,运气再差也至少能看见几个丙等下品;戏子或者歌姬舞女若有乙等容貌,只靠容貌就能成名。到了甲等就可谓是百年难遇的国色天香。
蝙蝠岛手眼通天,富可敌国,但自从成立到现在,也不过有过十来个甲等下品,两三个甲等中品。至于甲等上品,当初设置时也仅仅是作为一个理论上的标准,这么多年来没有任何一个美人能达到甲等上品的所有要求。
至于为什么会设立这套标准?自然因为是蝙蝠岛上在做卖肉的生意。而这些他们售卖的美人,没有一个是正经来路——和他们售卖的机密、珍宝甚至人命一样,全都来路不正。来海上销金窟一掷千金的人,也从来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去蝙蝠岛的路线成迷,非有岛上的人接引不能到达;到了岛上,一切火种都要被收走,顾客只能在一片黑暗中的地下洞窟中销金,而且每个人都用化名,岛主人的身份和其他顾客的身份成迷。来这里销金,就如同闭着眼做了一场噩梦,梦醒时梦里发生的一切都无迹可寻。
此时此刻,那位“有幸”被丁枫评为甲等上品的方思明,正在低头看着茶馆门口一只毛色灰突突的小流浪狗。流浪狗嗅了嗅他的袍角,小心翼翼、讨好地摇着尾巴,可怜巴巴地瞅着他的手,显然是希望这个人能施舍给它一顿饭。
流浪狗为了生存,大致能分辨哪些人更可能对它们发善心。它选择向方思明乞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方思明来到这里之前在驿站里摸了几下那里的看门狗,身上沾了一点点狗的味道;另一个是刚刚这只流浪狗不小心窜到他面前时,他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怕踢伤这只瘦弱的小狗。
然而,方思明还是直接走进茶馆,用斗篷帽子遮住半张脸,绕过热闹的人群,坐到了原随云对面。
“为什么非要是天机营?”方思明压低声音问道,可是语气中显然带着几分逼问、不信任的意味。
“这个问题,不是应该问老阁主吗?”原随云悠然自得。
方思明冷笑:“父亲看中了许文武,难道不是因为听了你的鼓动?天机营的主帅许文武虽然是个宿将,但一方面年事已高,精力、体力有限,未必能独当一面,另一方面他性格死板不知变通,未必肯和父亲一同起事。你怎么会和父亲推荐许文武这种人?万一招降不成,他必然会把万圣阁意图谋反的事情上报朝廷,甚至立刻追缴万圣阁的帮众。就算招降成功,他一脑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只怕也会拖住他。关键时刻,他未必可靠。”
方思明想,如果真的招降不成,那么只有就地灭口这一条路,至少他不能把许文武留给大明朝廷。但这样一来,万圣阁还是徒劳无功。
“我的确是向老阁主提到过许文武,但最后决定招降他,是老阁主的意思。老阁主不是明确说过,许文武战功卓著,带兵有方,而且即便招降不成,也能为万圣阁立威吗?方少阁主到底对此有什么疑问?”原随云顿了顿,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难道是在下做错了什么,惹到了少阁主?少阁主尽管放心,万圣阁是我蝙蝠岛的大主顾。我实实在在地说一句,没有老阁主便没有我的今天。老阁主托付的事情,我岂敢不尽心竭力?劝降许文武,让他助老阁主一臂之力,这件事我定然和少阁主里应外合,办得妥妥当当。若老阁主有得偿所愿的一天,我还要请少阁主别忘了在老阁主面前提起我今日的襄助呢。”
方思明没有说话,只是死死盯着原随云微笑的脸。
“少阁主在看我吗?为什么不说话?“原随云温和礼貌地笑着,”有什么话尽管开口。在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能感觉到方思明在生气。方思明靠近逼视着他,因此他感受到的方思明身上的热量和气息更强了。他以前和万圣阁打交道时,主要和朱文圭交接,并没有在意还没到弱冠之年的方思明。但现在,他注意到了。方思明的气息确实是年轻人的气息,清爽、炽烈,但又不太像和他同龄的年轻人那样有生气,有些病弱阴诡——这个气息让原随云想起了阳光和鲜花,也想起了废墟和死亡。
“除了许文武的事,你到底还对父亲说过了什么?”方思明继续逼问。
原随云油滑地微笑答道:“我?难道少阁主还不知道我吗?除了让蝙蝠岛多赚一点钱,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思。我不过是向老阁主进献了一些我收藏的古董字画,感谢老阁主一直以来的惠顾之恩。少阁主问这个,难道是嫌我怠慢了少阁主?这个好说,我下次注意就是了。”
方思明哼了一声:“这种送钱的话你糊弄别人去。”
看来即便是和原随云当面对质,也问不出来什么了。方思明站起身,扬长而去。
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丁枫看着方思明的背影,忍不住笑了:“公子,这位少阁主倒是比朱文圭那个老东西清醒些。我们唬住了朱文圭,但好像没唬住他。”
“是啊,真是后生可畏。”原随云懒懒地说着,轻轻晃了晃茶杯。茶水已经冷掉,且本来就不对他的口味。他又把茶杯放下了。
现在的万圣阁阁主朱文圭在他眼里,就像是这杯子里的茶水,已经到了由着他晃动摆弄却翻不出一丝意外波浪的地步。他在下一盘棋。朱文圭已经被他的布局锁进死穴里,现在只等着他慢慢填子收官了。
盲人耳朵尖。隔着茶馆里的嘈杂人声,原随云听见方思明似乎停下来和店小二说话,便问丁枫:“方思明在干什么?”
“有意思,他像是买了二两肉干。”
“肉干?”原随云笑了。
“是的,肉干。”丁枫探头看了看。“真有意思,方思明出门之后,把肉干喂给了门口的那只土狗。”
茶馆门口,小流浪狗没想到刚刚走过去的人又折返回来,而且果然带了食物给它,激动得差点把尾巴摇上了天。它亲热地把头凑过去,主动在方思明微微抬起的手上蹭了蹭,甚至大着胆子舔了舔方思明的手。
方思明并不讨厌这个触感。他挠了挠小流浪狗的下巴。小流浪狗开心地打了个滚,把肚皮翻过来,向他示好。
方思明的眼神忽然有些黯淡。他没有继续和那只小狗玩耍,站起身,离开了。
“挺有意思,我以前不知道方思明还挺喜欢狗的。”丁枫低声对原随云说。
“即便再聪明警觉,方思明毕竟还是小孩子心性。好对付。”原随云悠然一笑。“我们回天机营吧。”
原随云继续等待着他棋局中下一步棋子到场。
从集市走到天机营,这一路人烟很快稀少起来。在天机营门口,只有列着队,板着脸的军士们。除了原随云,便再也看不见其他着便装的人了。
所以楚留香、胡铁花和班世萦三骑人马就十分显眼。一个是面如冠玉的白衣公子,一个是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江湖好汉,还有一个是英气逼人的少女。
班世萦外面披着一件靛蓝色的短斗篷,里面是水蓝色的裙子,牙白色的上衣,手上戴着白色的小护甲,头上戴着镶东珠累丝金凤冠,腰上系着成色上好的松鹤墨玉佩。一身打扮清贵飒爽,加上人也长得剑眉星目,朱唇皓齿,英气勃勃得仿佛是个少年将军。任谁都会以为她必然是某个风光无限的世家大族千金大小姐,绝对想不到凤翔班氏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没落了。而若不是她骑马时插在腰间的那盏观心灯,谁也想不到这个目光如电,气质颇似华山派大师姐高亚男的姑娘竟然师从云梦,而并非是个华山的女侠。
只不过此时此刻,班世萦皱着眉头,像是有心事。
“恕之小友,你怎么忽然心神不定的?”楚留香开口问道。恕之是班世萦的小字。
“说来奇怪,我刚刚经过集市时,眼角无意瞥见一个人。我有种感觉,那个人像是方思明。”
胡铁花笑道:“看来方思明竟然是大魔头万圣阁少主这件事,给班丫头的打击还挺大。这一路上老念叨着他,我耳朵都要被‘方思明’这三个字磨出茧子了。班丫头,你莫不是看上……”
班世萦剑眉倒竖,飞了胡铁花一记眼刀。
“诶呦,你刚才那一眼吓死我了,我差点以为是高亚男在瞪我。老臭虫,传说班丫头拜入云梦门下之后,八成的医闹都是她摆平的,我看确实有可能。你把班丫头送到云梦,给云梦省了多少事情。来去祖师可是欠了你一个大大的人情。”
胡铁花说得没错。在一群气质软萌的师姐师妹中间,能拉下脸打人瞪人的班世萦,确实非常适合当保安。
班世萦在云梦颇为有名。第一个成名之战,是在云台医会上,她出手协助掌门叶澜赶走前来搞鬼的万圣阁杀手。第二个成名之战就是对付一个受伤后无理取闹的江湖小虾米,小虾米非要说云梦的弟子害他,不肯让人处理伤口。
当时一群师姐费尽口舌,怎么劝他都不听。眼看时间一点点过去,再不处理伤口恐怕真的要出人命,班世萦当机立断冲上前去,喝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是让师姐们给你治伤,还是存心来恶心我们?”
小虾米嘴硬:“你们云梦是怎么对病人的?我来这里,当然是让你们给我治伤。”小虾米说完,忽然发现班世萦面色阴沉,眼神不善,心里有些紧张,”你、你、你……你瞪着我做什么?“
班世萦冷冷一笑:“自然是帮师姐给你治伤——”
话音未落,班世萦一记手刀劈晕了江湖小虾米。
“不要耽误时机,趁现在快给他止血!”
师姐们全愣住了。
“班师妹……你怎么……打病人……”当时在场的青萍师姐下巴都要掉了。
班世萦拍拍手:“少林有句话说得好,不行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从此,班世萦打架像华山派,当肉盾像少林派的女汉子名声,就在云梦越传越广。
可就是这样一个说话做事都极为爽快,天塌地裂也不会皱一皱眉头的姑娘,最近却总是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原因竟然是仅仅晤面几次的方思明,这让胡铁花觉得十分新鲜。
“班丫头,有道是人心隔肚皮。你说得没错,方思明那小子一开始确实仿佛只是个有些害羞有些冷傲的怪侠,也确实做了些好事。但仅凭这一点,你就认定他一定是个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那就大错特错了。即便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也会有忽然脑子一抽,要做几件好事的时候;而一贯善良的好人,也会有忽然鬼迷心窍,非要做几件坏事的时候。试玉要烧三日满,你和他交情不深,如何能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和他又不是我和老臭虫从小一起玩大的交情。再说苏蓉蓉又不是没有提醒过你。人嘛,难免有看走眼的时候。”
苏蓉蓉是楚留香的红颜知己,冰雪聪明,阅人无数。
班世萦立刻反驳道:“那么胡大侠,你说什么叫好人,什么叫坏人?是不是要以做了好事还是做了坏事判断?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自己的亲眼所见都不算准的,那么江湖上的传言或者被人加上的标签,不是更不准吗?”
“诶呀,你痛恨无比的万圣阁七鬼,焉知不是方思明派过去的?”
“未必是!”
“你有没亲眼看见,怎么知道?”
“从做事的习惯……”
班世萦正要和胡铁花细说,楚留香打断了他们的对话:“恕之小友,小胡,我们到天机营了。原公子已经在门口等我们。我们先过去拜见了原公子和许将军再说吧。”
游戏里对于原随云刻画不多,所以部分设定参考了古龙的原著小说《蝙蝠传奇》。游戏里面常常提到原随云的信是家仆读给他的,所以我就从小说里借来丁枫这个人物,一个很厉害也很聪明的少年随从。
按照游戏里的设定原随云已经过了弱冠之年,我姑且设定他是二十五岁上下吧。
根据分析,方思明应该年纪也不大,出生于明月山庄灭门事件几年之后,至少按照许文武的说法,还是个“少年”,姑且设定为十九岁。
方思明不能再小了。再小的话,以后的情节就涉及到飙童车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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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风云聚汇天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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