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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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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看见了。
在这个没有一丝光线的地方,我竟然看见了。
地面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冰冷的尸体。我能看见他们身上微弱的银色光芒正在一点点黯淡、消失。而我自己的身体发出的光芒,却是金色的,颜色鲜艳,如同沙漠中落日的余晖。
这并不是幻觉。借着这无法解释的光线,我第一次看出了这个房间的轮廓:暗无天日的房间里,铺设着出产于西域的上乘的地毯。地摊上的花纹精细程度得令人咋舌,□□放浪的图案更令人目瞪口呆。幻觉不可能如此清晰。
我听说这样的地毯只有年龄在十岁以下的小孩子才能制成:因为他们的手指足够细,而成年人粗笨的手指无法捻住那些纤细的绒线。
不知道那些小孩子在编织这块地毯时会怎么想?无知无觉,还是痛苦屈辱,或者已经习惯到麻木不仁?
织着□□场景和繁复装饰花纹的西域地毯上,染着厚厚一层已经干涸的血迹。
我被镣铐铐住手腕和脚腕,躺在房间中央的一张大床上。嘴巴里,头发里,都散发着血的腥味。床单上,我的身上,也全是血迹。
身体已经麻木了,似乎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骼都在腐烂,流出腥臭的汁水。
但我能感到我的心脏在跳。我在痛苦,在愤怒。
所以我还活着。
一声轻响,房门开了。我艰难地抬起头。一群黑衣人走了进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细细的探杆。他们身上竟然也散发着银色光芒,而活人身上的光芒比地上的死尸要亮得多。他们伸着探杆点扫着地面,探杆和地面接触时发出轻微的“笃笃”声。
在黑衣人身后的,果然是原随云。这群人当中,他身上的银色光芒最亮,只是眼部周围的光芒有些黯淡。他衣着整齐干净,脖子上绑着绷带。看样子是处理过伤口,也换过衣服了。他确实是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即使是在这里,即使刚刚做过禽兽不如的事,他依然保持着闲云野鹤一样潇洒高华的姿态。
“等等……”原随云不紧不慢地叫住黑衣人众。“床上的那个人,还活着。你们把地上的尸体搬走。我要和那个人说几句话。”
黑衣人闻言开始清理搬运地上的尸体。捡拾干净地上的尸体和尸块之后,他们恭恭敬敬对着主人顿首行礼,这才退了出去,关上门——所有的礼仪做得一丝不苟,尽管他们就算下跪原随云也看不见。
“果然是这个味道。”原随云带着几分戏谑,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
我没有理会他。
原随云自顾自地说着:“在我彻底失明之前,曾经命人在我的房间里放上各种各样的鲜花,不管是价值千金的名花,还是不知名的野花,只要有颜色,都行。最后我房间里放着的花,没被上百种,也有几十种。我发现自己看不见时,一气之下把那些花全都扔在地上,用拳头砸,用脚踩,连手脚被花瓶的碎片划破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气:血腥味和无数种花一起被碾碎的味道混在一起,香极了,香到让人头晕,香到仿佛是一剂毒药。此后,我从没闻到过任何可与之比拟的香味。”
原随云一边漫无边际地讲着故事,一边慢慢走到大床的旁边。他在黑暗中没有使用探杆,却能轻松地判断距离,绕开障碍物。难道他也能在黑暗中“看见”吗?不可能,他确实是个瞎子。
原随云接着说道:“直到我在天机营附近遇到你——方思明,你身上的味道尽管弱,却和我彻底失明那天闻到的香味极其类似,只是少了血腥气。而现在,你身上的味道终于和那种香味一模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