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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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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步风对柳城的格局并不熟悉,他漫无目的地走着,夏季无风的炽热,打在他身上却犹如冰雹般刺痛。甚至于裹上羔裘也不觉得暖和,飞蛾扑火则刚好舒畅。
步履不停,聂休走在他身后。
被他注视着自己蹒跚的背影让雁步风格外不适,所以他停下脚步,等着聂休跟上来。
“你想去哪。”
雁步风指着远处一个佝偻着身子,破衣褴褛的人说:“跟着前面那个乞丐。”
“这有什么用。”
“…也没什么用,可能忽然想选个破败的地方等死吧。”他嗽了几声,闻得街上沽酒的香气,可惜身上没有铜钱。他很久没偷东西了,应该到附近的当铺转转。贫穷和死亡不知哪个先来。
远处的乞丐——若非雁步风一根手指指出他的存在,他并没有任何吸引力,绝不能在各色闲杂人中脱颖而出——他拖沓着破布鞋,鬼鬼祟祟的,用白画石在沿途的每个路口画都下奇怪的图案。当你追随他的脚步,发现那些图案几乎是随机涂鸦,他只是众多乞丐中的一个精神更为失常的乞丐。雁步风感慨道:“末路也是有出路的,你看,我就从未埋怨过命运。”
“埋怨也没用。”
雁步风大笑起来,“说得真好啊!”继而引来一串剧烈的謦咳。
一直追随那乞丐来到贫民群居的窝棚附近。乞丐停下脚步,缓慢的转过身。是错觉吧,雁步风竟觉得他佝偻的身子忽然变硬朗了。饱经风霜的腐肉颜色的脸,好像似曾相识。雁步风晃晃脑袋,希望自己能清醒一点。
附近都是些和他一样的贫民,有抱着孩子的妇女,有年迈的老人和过度衰老的年轻人。尽管面容、身材各不相同,却是被同一种贫困塑造出来的。
他们住在肮脏的地方,头发就像荒废院落里潮湿的蒿草,乱蓬蓬纠缠在一块。
每个人的目光——停下所有动作,无论童叟——都聚精会神地盯着雁步风。尖锐的目光带着防备,仿佛饿急了的狗,盯着巨大的狮子,想要拼死一搏。
这让雁步风回想起第一次见聂休的场景,两者的眼神出奇的相似。刹那间,狗群准备发起进攻,跃跃欲试;只是在暴风雨来临前,焦虑的僵持着。雁步风和聂休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抗痕迹,却让他产生了一种高手对决的心境。
那乞丐看起来是个人物,许多目光在他与雁步风身上反复游移。只见他慢条斯理地靠过来,问道:“兄弟有么事儿?”
他的方言就像这里的环境一样,味道极重。
雁步风指了指最后一个转角处墙壁上绘制的符号,“我想知道,知无言什么时候会来柳城。”
乞丐将雁步风上下打量了一番,又低头琢磨片刻,摇着头说:“弄不准啊。谁晓得他的下落。兄弟是道上人,我看得出来,但俺们有俺们的规矩,你有什么?”
“一条命够不够。”
乞丐又上下打量一番,提起一抹嘲讽,“不够喽,你不晓得能不能活着见到俺们那位先生。”
雁步风身上没钱,于是转头看向聂休,“我没有别的筹码,不过他有。”
聂休到底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筹码,继而,雁步风降低了请求。“我找臧红妹。”
“么听过这儿人,你去别去找吧!”
无奈的叹了口气,雁步风终于放弃了。这是无数叹息中为数不多的无能为力的疲惫。他总该想到,人在江湖,总有一天会难以自保,更别提还有许多未及兑现的承诺。
他转过身,动作缓慢得如同耄耋老者,他的大脑不停思考,想知道自己在临死之前还能做点什么。
也许应该去找掌中宝佛,或者该叫他蒺藜。他始终记着窗口飞出的那一团身影,不晓得他又误会了什么。
他走得很慢很慢,最后的希冀还未了断,他多希望背后的乞丐家族能够大发善心,突然叫住他,将局势扭转。但他最终走出了窝棚小巷,在一块颓圮的篱墙上,碰到一个提酒的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嘿嘿地笑着,一手捏着根狗尾巴草,一手提着酒袋上,两腿在墙上晃悠,落井下石的嘴脸几乎是教科书版本。
“呦,我当是谁光临我们狗窝,这不是雁步风嘛!怎的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啊,雁步风也有今天吗?”
他不理会,继续向前走,只轻描淡写地瞅了她一眼。
“喂,雁步风!你干嘛这样看我。我还以为像你这种飞贼是永远不会求到我的,真是风水轮流转,老天还是很公平的嘛。”说罢,她从纵身跳下篱墙,三两步冲到雁步风面前,却指着聂休问,“他是谁啊,以前没见过,长得怪英俊。要不你留他下来做我的夫君,我就告诉你知之先生的下落。”
雁步风笑道:“你想要就拿去吧,反正我是管不着了。你看我现在的样子,还能管谁呢。”
“都快死了还嘴硬。”臧红妹在他身边转悠一圈,推搡着说,“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窝棚里,乞丐倾巢出动,将这三个人围在中间。似是在平静生活里企望一场暴风雨,每个人都蓄势待发,咄咄威胁。
她说:“看什么,有你们啥事。”
闻言,包围圈迅速退散。臧红妹窜在前头走,沿路仍能看见那些奇怪的符号。“雁步风,你的眼倒挺尖,我刚跟着知之老头来到柳城,在街上画了符号,立马就被你看见了。你这…像是中毒啦,什么时候死啊?”
雁步风太息一声,“那要看你的心情了。说不准即刻就被你气死。”
“呵呵,我今个见了你,心情倍儿好嘞,怎么会眼睁睁看着你死呢。走吧,我带你去找知之老头,他一定没想过你会来找他。尤其见了你这模样,准会大吃一惊。”
知之老头今年五十多岁,肚子里的文章不少,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船长。他少年时经历过江湖鼎盛,爱好记述风月闲趣。他没什么朋友,人们去找他,大多询问些捕风捉影的闲事。可他是个天生的商人,绝不放过任何相互谋利的机会。
他唯一花过最多的钱是给那些江湖说书人。最开始有个关于他的故事,道是:江湖百晓者,知天通地,在他眼里世上本就没有秘密。
大家把他传得神妙绝伦,但从未亲眼见过。所谓传话传话,不过徒有虚名而已。
在他及冠年纪时,又经历了浩荡的武林变故:正义之师大肆围攻烈火岛,武林盟主至今下落不明。这在江湖上本就是人尽皆知的事。
为了成为实至名归的百晓者,他笼络乞丐无赖之类,四处途听消息。如果他能找到武林盟主——整个江湖都束手无策,而他能做到的话,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有一日,陈聚众亲自拜访他的书斋,毕恭毕敬地向他探寻。
“武林盟主从未离开过烈火岛。”他如是回应,陈聚众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他靠撰写风月闲趣找到了商机,然而,是他仅有的一次毫无根据的编造成就了他的名号。他哪里晓得武林盟主在哪。武林变故之时,他才二十岁而已。
他总穿那一身衣裳,深蓝色葛布长袍,冬天加一层兽毛,毛色与红胡子连在一起,像胡子做成的围脖。他威名远扬且财宝无数,但你打开他的木匣子,里边百十套的衣裳全是一个模样。他是个怪人,却不被世人吞噬,反而更凸显了他那徒有虚名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