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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穿过蓁林小径,农家院落里炊烟升腾,鸡鸣犬吠婉转不绝,虫咕溪响交相辉映。深春的夕阳犹如烛火,潮风从林间吹来,天光云影也逐渐暗淡了。
      马车在城外官道上颠簸,车夫是个鬓发灰白的老人,长须垂颈,头上裹个粗布头巾。
      车内的客人翘腿卧着,抬手在眼前摇晃一枚铃铛,打磨平滑的白玉与象牙铛儿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再往前走便是柳城了,老者回身揭开帷幔,沙哑的声音穿透喉咙。“客官,进城到哪去?”
      那人将手中的提线一抖,铃铛向上跃起,划出矫捷的弧度,随即握进掌心;声音就像夏季蹦跳的青蛙一般快活。
      “就去元阳镖局吧。”
      “客官,去镖局做甚?可有宝贝要运输?”
      “没有,随便转转而已。”
      老者琢磨了片刻,又缓缓放开帘子,转身继续赶路。自打他接下这差事,对自己的雇主真是一无所知。赶路闲暇时他便思索,雇主的年纪不足而立,两撇小胡子酷似鲶鱼,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些许沉稳,语气却很温和。当他微笑时,是一种有如春风送暖的笑意。
      这是个什么人?要到何处去?
      唉,想不通。
      天,怕是要黑透了,马车停在城中,离元阳镖局还有五里路,怠惰的马蹄轻轻摇晃,车里的人伸展双臂打着狮吼般的哈欠,揭开帘子,若无其事地朝着昏暗的街巷张望。
      “老伯。就到这里吧。我忽然觉得,自己和这座酒楼有种缘分。”不等车夫勒马,他已纵身落在街上,车里留下两颗碎银子。老者将银子抓在手里,不晓得是自己老糊涂了,还是这位客官太过乖张。
      他站在街边抬头仰望,墨蓝色的夜空遮蔽了眼前的楼阁。门内有个红裙姑娘在露台上抚琴,弹的一曲《□□花》。再向头顶观望,门匾上写了三个大字,春闺楼。
      这春字的意义可真是说不清。有闲云野鹤的静春,有莺歌燕舞的闹春。当你从门外向内窥探,一览楼中舞榭歌台,六个桃色姑娘卖力地扭动腰肢,宛如一株株随风摆动的柳条。也对,这春还有别的意思,春宵一刻值千金嘛。
      好在他口袋里钱财不少,不至于到人家小姑娘房里去求取千金。刚还以为和这酒楼有些缘分,现在看来,就算有,那也是孽缘。
      雁步风这个人,最怕的就是女人。一碰到娇嗔可人的女子,他就变成了软绵绵的丝绸,任你百般蹂躏,也只是无奈的笑笑——于是扭头离去,将身影投入巷陌深处的一家小酒馆里。
      夜已深了,酒馆的烛光翩翩暗淡,角落里有三两闲人悠然啜饮,四周寂静无声,无风之湖般的岑寂。
      他走进去,屁股搁在长板凳上,从竹筒里抽出一双筷子。片刻后,小碎步踱到身前,殷勤的招呼道:“客官,要点什么?”
      他用筷子在桌上敲了敲,“一斤牛肉,一壶桑落。”
      “好嘞!”小碎步又迅速远去。
      他从不数口袋里的银子,不义之财花起来是引渠灌田般的自如。有钱花的时候,摩肩擦踵的人皆是亲朋,挥手便有一群酒徒与之称兄道弟;等到阮囊羞涩,周围的人又都成了他的猎物,供他饥肠辘辘的觅食。这也是一种生存法则。
      小二端来酒肉,他伸长筷子递到嘴边,眼神向门口不经意的一撇。哎呦,可了不得,这是哪里来的乞丐。气度不凡的乞丐,眼神里却空无一物;风尘仆仆,肩上挎了个破布包袱。他周身所有的肌肉都绷得僵硬,跨槛的步伐亦是机械——雁步风把牛肉塞进口中大肆咀嚼,果然吸引了乞丐的目光。
      这目光就像一匹狼,在荒原里饥饿的孤狼,看谁都冷冰冰的,看谁都充满戒备和敌意。他的手时刻搭在腰间,仿佛别人只要动一下手指,他就要拔出腰间的短竹,直戳对方的心脏。
      这会儿他冷漠的入了座,店小二照样要硬着头皮把步伐踱到他身边。
      “客官,您要点什么。”
      乞丐把竹子搁在桌上,却不离手,冷声道:“所有不花钱的东西。”
      哈哈,好大的口气!雁步风忍不住想要扣桌而歌。这人一身寒酸,却直奔柳城来叫板,怎能不叫人发笑呢。他把脑袋缓缓的摇,凝视着手中的酒盅;酒盅也在手中缓缓的摇,两个圆形容器一齐向后倒去,美酒灌入口中。他看似是喝醉了,眯起眼睛,实则是被这乞丐的可爱之处给迷醉了。
      乞丐坐如钟,定如山,任店家去而复返,竟全然不在乎。他好似没长眼睛,看不到六个雄壮汉子在他面前砌成了一堵肉墙;他或许也没有心脏,没有露出半分畏惧之色——刹那间,乞丐的身影被肉墙淹没了。
      没人看到他如何舞动手里的竹子,速度竟似一道迅猛的闪电。只肖瞬间的风声,六个壮汉纷纷倒退,似是有一人从密封的箱子里跳出来,将箱子扯得四分五裂。他站在过道儿中,神色严肃,却未伤那六人分毫。
      不杀人的时候,为何要如此气势汹汹?
      雁步风想破了脑袋,难道只因动作的比较帅气?
      想不通的时候,他就闭上眼睛回忆,让连贯的招式倒退回去。
      这是一种剑术,但乞丐没有佩剑。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的竹子确是很快,顷刻间,竹柄点一人胸,竹背左右开弓,拍两人的腹;剑气汹涌,扫过一人的喉咙,肘部向右顶住一人的肋骨。旋身收剑的空挡儿,手臂凝聚内力,将扑向他背部的汉子隔空震开,内力和剑法都是上乘。然而,在所有人看来,他已经够快了,但于雁步风瞧着,他还不够快。因为他甚至不够快到防止一个小贼偷走他身上的一样东西。
      雁步风正是此时走到他身旁的,一手拍上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提了个锦囊。“收下吧,为了一顿饭大打出手,不值得。”
      年轻的乞丐显然未能理解雁步风的用意,他看向雁步风,眼角的缝隙流露出怀疑和冷漠。
      雁步风并不解释,他摇着脑袋,脚下便多了一片云彩,飘忽不实地承担他身体的重量。浓郁的夜色只能被月光挑起一处破洞,他踏出酒馆,侧身跃起,身影在瓦片上飞奔,将宿醉之感尽数抛在身后。最后,他停在离月光很近的地方,坐在瓦上,满心好奇的展开那个被布缕缠绕的长包裹。
      这个小东西,对雁步风而言实在太刺眼了。打从乞丐少年进入酒馆,他便锁定了目标。粗布里头又缠了一层精致的丝绢,如缣素般细腻。月光剥开它层层叠叠的外壳,里面安静地躺着一把古旧的短刀。年久失修、锈迹斑斑,像是商朝或更早以前下葬用的青铜器。他抚摸着兵器的寒鞘,摇了摇头,复拔刀观摩,还是摇头。他从小就是盗贼,偷过的宝贝足可堆积一庾谷仓,他还从没失手过,现在倒要叫做失眼了。
      若是古兵器,这也难怪,在一名乞丐身上,你还想找到什么像样的宝贝。他失落的收起包裹,纵身在空中翻了个跟头,脚步稳稳落地。与此同时,在他背后响起凄厉的破风之声;月色照耀的屋檐上,赫然是一排站立的飞镖。他回身一笑,“兄台,有话好商量嘛。”
      没有人,根本见不到一个人影,长街上只剩他孤零零的立着,阖眼倾听风里的动静。
      “把东西还给我。”
      “什么东西……”
      雁步风只是微微转身,面前突现一个人影,动作之轻,犹如猎豹。
      “如此,”雁步风恍然大悟,扬了扬手中的包裹,“是它吧。”随即抛出一道转瞬即逝的弧线,直接还给了他。
      乞丐少年接住刀,反手又是五颗暗器打出,力道与角度控制的相当巧妙。雁步风低头看向自己的掌心,摇头苦笑,复抬头睇眄清月,屋檐上仍站着一排飞镖。而他手心里的,竟是自己之前给那乞丐的五颗碎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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