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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一章:中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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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刑五爷受伤之后,刑府全面戒严,既不许进,也不许出,她由此失去了喻书凰的消息,奚南也未曾发来消息,他自去了朔城军中,便音信全无,就连刑五爷也不曾告知她关于奚南的任何事情。
她未能按照奚南的嘱托去看望父亲,但却请王妈派人送了贺礼过去,如今父亲取代了文书局局长一职,并在山城发布了厘金法案,一跃成为山城新贵,加上她身在刑府的缘故,在奚山城再无人可欺。听王妈说,父亲的宅院院落很宽阔,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比钱局长的宅院要大上许多,一进院便能看见由圆形花坛供养起的合欢花树,只是派回来的人说,那合欢花已过花期,又是由郴州移来的缘故,还未能完全适应山城水土,不过待到明年花期定能开出一树的合欢花来。
这合欢树对父亲来说意义非凡,是他与母亲成亲时由母亲亲手种下,一直生长在郴州小院的院墙下,后来母亲去世,父亲便年年守着这合欢花,借着此树思念故人。
她念着这个想法,也想在洋房的院内种植一棵合欢树,在公叔的建议下,她选取了一棵五年树龄的合欢树,栽种在洋房院内的东南角,就在她的窗前,合欢树生长的很顺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完全适应了栽种环境,她满心期盼着,待到来年花期,定能长出一树的合欢花。
自刑府戒严之后,公叔搬来府上,他带来众多的草药绿植,装饰在府上各处,那些喜阳的被他摆放在游廊两侧,那些不喜阳光的被他放在中庭的黄葛树附近,几乎整个刑府都被公叔栽种的绿植填充。她时常感叹,在如此紧张复杂的局势之下,刑府内倒像是个不染凡尘的世外桃源,每日栽花种草,说说笑笑,就像与那复杂的局势全然没有关系。
九月四日中元节当天,公叔给全府上下做了熏香除祟,并给她做了一个香囊,那香囊由王妈亲手缝制,正是合欢花的模样。
用过晚饭后,她端了壶茶来到王妈的院中看月亮,正巧公叔也在,他穿着灰白色的长衫,梳着灰白的发髻,剪掉了长长的胡子,露出了嘴角边的一颗痣。
胡子一剪,她发觉公叔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年长。
她看到时诧了一诧,便被王妈取笑,叫她赶紧过来坐下。
她拎着茶壶过去,王妈准备了茶点,公叔则在石桌上点起了熏香。
她闻着甚是好闻,有股幽幽的木香,又有种丝丝了了的甜味,再细闻,鼻子便再闻不出什么味道了。
“这是什么香?甚是好闻。”
“引路香,专为死去的亡魂所祭,中元节当日所祭,可引死去的亡魂回家。”
她一下子便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悠悠的坐下,“时间太久了也可以吗?”
公叔给她斟了一杯茶,“多久都可以,只要有人惦记,亡魂便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不觉红了眼眶,太久了,以至于她已经不时常想起了,便问道:“公叔也有思念之人吗?”
公叔撑着双膝仰头望着月亮,“我有一子,襁褓中被人掳去,待我千辛万苦将他找到时,人却已经亡故。”
竟是这样。
她正在哀伤之际,公叔却转过面来,桌上煤油灯的暗影映在他浅笑着的面上,“你可还记得我,奚家小北。”
“什么?”她未曾反应过来,已经许久没人叫过她这个称呼。
“十四年前,在郴州,我得知了爱子的死讯坐在石阶上失声痛哭,当时有一个小女孩走到我面前来,梳着荷叶头,头上披着丧礼的三角帽,一身丧服,手举着一块糖果递给我,说叔叔你不要哭了,我给你吃糖。”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想不起当年的事情,但她却清晰的记得,那天应是母亲的丧礼。
“当时唤你的人便叫你奚家小北,所以当我第一次见你时便知道,你便是当初的那个孩子。”
“我竟完全记不得此事。”
公叔道:“那时你不过才五岁,就连母亲的丧礼也未见悲色,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她释然一笑,未曾想缘分如此神奇。
“原来已经过了十四年之久。”
“我隔了十四年见到你,知道你在这刑府之中,也是感慨非常。”
王妈幽幽叹着,望着天上的圆月,“若是有缘,天涯海角也会相见。”
那引路香随风而散,似乎奔那月亮而去,将思念也传至亡魂未曾离去的每一个角落。
“那后来呢?你离开郴州了吗?”奚北问。
“我离开了,去到东南外的一处地方,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回到山城来,四处行医,直到遇到五爷。”
“五爷怎会允许你给他医治呢?”
公叔知道她指的是五爷那一身伤痕。
他叹道:“我遇到他时,他不知道从哪逃来,身上受了重伤,右下腹部划开了一道口子,已经奄奄一息。”
她明了,原也是误打误撞的机缘巧合。
“莫再说这些陈年旧事了。”王妈打趣道:“如今你我相聚在刑府之中便是缘分,何必再去说这些细枝末节。”
千城正好从院门外走过,他穿着便装,简单的粗布短衫,倒是一个清俊十足的少年模样。
王妈立刻唤他,“千城。”
他回过头来,“王妈,你叫我?”
“过来,同我们坐一坐。”
千城折回身,从院门处走进来,朝着她点头致意,“三位是在做什么?”
“今儿是中元节,我们正在喝茶赏月。”她笑着同他招呼。
王妈让他坐在身侧,紧挨着公叔,随后给他倒茶,“你总是跟着五爷,时常不得闲,今日得空,便坐上一坐。”
千城略微有些拘谨,却也十分有礼的应下了。
王妈感叹道:“千城长大了,也是时候说一门亲事。”
“千城如今是二十三岁?”公叔不确定的问。
“正是。”千城答。
“距你十六岁被五爷带回刑府已经过去七年了。”
“是!”
“那也是时候该娶妻了。”公叔说。
“娶妻并非我所愿,我只愿跟着五爷。”
“那可不行,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哪有不娶妻的,改日我同五爷说一说,让他在军中给你许个官职,到时候你便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自从五爷将我从战场上带回来的那一天起,我便立志要一辈子待在五爷身边尽忠,如今时局动荡,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五爷。”
她问:“你十六岁便待在五爷身边,可还有父母亲人?”
“已无。”
她叹了叹,“原来今日,也是你思念故人之期。”
“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故人了,我自幼便是孤儿,若不是七年前在战场上遇到五爷,我恐怕早已经死在千城。”
“因你在千城为五爷所救,所以你便叫千城?”她问。
“是!五爷说,自我跟他回去的那一日起,从前的一切便再不与我有关,只当重新活了一次,便以地名为名,叫我千城。”
“千城可是在......”
“如今冯督军所在的朔城一省与高督军府交界的一处小城。”
“高督军府,可是四小姐刑诀的夫家?”
“正是。”
她忽才想起,她来刑府这么久,还未见过四小姐刑诀。
“你所说的可是七年前高督军府为外敌入侵,五爷出兵援救的那场战役。”
“七年前,高督军所在省域为外敌入侵,一直打到东南交接之处,几乎丧失了全省,老帅派五爷出兵援助,原是一场不可能赢的战役,却硬生生被五爷夺回了失地。”
王妈说:“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楚,那时五爷不过从军两年,军中无人知晓他是老帅的幼子,他领军出征之时大家都认为老帅不过是想要走个形式,并非真心救助高督军府,老帅何其狠绝,他特意选在高督军府将亡未亡之际派五爷出兵,军中无人知晓五爷的身份,根本无人顾及他的生死,这摆明了就是考验,不是赢便是死!也是在告诉高督军府,你的生死,全由我来决定。”
“老帅何故对五爷如此狠绝,高督军府不是四小姐刑诀的夫家,老帅怎么会不顾及?”
“好在五爷赢了。”王妈说,言语中不乏骄傲之意,“只要五爷赢了便可。”
“是!”千城道:“这便是五爷的成名之战,无人不为之感到自豪。”
“五爷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她问千城。
“与现在几乎别无二致。”
“五爷在二十岁时,便已是现在这幅模样了吗?”
“是。”
“那你是从十六岁起便跟在五爷身边做副官了吗?”
“是!只是我那时候还什么都不会,不是一位合格的副官。”
“那五爷幼年时也像这样不苟言笑吗?”她问王妈。
“这当年的事,已经过去了,还提起它做什么,人活着,总是要向前看的。”
她默了默,王妈不愿提起五爷的从前,想必是与他那身伤疤有关。
她回到洋房时,五爷正坐在沙发上抽烟,他没有开灯,窗外高悬一轮圆月,那月光透过窗户映在他半侧身上,平添了一股清冷。
她走进去,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五爷沉静又严肃的说了句,“回来了。”
“嗯。”她缓慢的走过去。
今夜的月色通明,没有什么是不能够借着月光看清楚的。
他吐出丝丝了了的烟,好似在深沉的念着什么。
他藏蓝色的绸缎睡袍在清冷的月光之下格外好看。
“五爷也在思念故人吗?”她小心的问道。
“没有。”
那他便是在想着军中之事。
她慢悠悠的坐到五爷身边,“你的烟也可以给我吸一口吗?”
五爷转过面来,一双好看又凌厉的眼睛瞪着她。
她吓得不敢再说了,“我不要便是了。”
五爷转回面去,磕了磕烟灰,“我看到你在窗下移了棵树,是什么树?”
“合欢树。”
“为什么移了棵合欢树?”
她讲了合欢树与她父母的典故,而后补充道:“在郴州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树合欢,两厢欢喜,这是两情相悦的意思。”
刑五爷没有说话,似在思考,只是慢悠悠的抽着烟,好似并未将她的话放在心上。
她并未在意,只是静静的坐在他一旁,她不知道对一个人的爱是不是从怜惜开始,但爱一个人一定会产生怜惜。
在遇见刑五爷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身上可以有那么多伤口,其实她从未认真仔细的去看过那些疤痕,他避讳,她也选择忽视,从不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去盯着那些伤疤,但她知道,那伤疤很多,层层叠叠的贴在背上,以至于她不经意间摸到,都会紧跟着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以伤疤作为铠甲,阻隔了过去,也使背离人群变成了他此生唯一的方向。
刺猬!
她脑海中突然想起这个可爱又渺小的生物,好像紧跟着自己也生长出整背的刺来,她静静的感受着尖刺在她背后生长,渐渐的陷入了某种想象,忽然发现,两只刺猬若想表达爱意,面对面拥抱是展示柔情最好的方法。
她的疼惜之情混着爱意在体内泛滥,使她情不自禁靠上刑五爷的肩膀,他的温度透过丝滑的睡袍渐渐弥漫在她心上,她已经很清醒的意识到,她已经在爱中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