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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我是胆小鬼 ...

  •   很多事情,当我发现时都为时已晚。
      我又被跟踪了。
      拐进一家超市,对着自选橱窗的玻璃观察对方,我看到了他的背影,暗红色的外套,棒球帽下隐约可以看到金发,削瘦的肩膀,小个子,微侧的脸部轮廓分辨不出是男是女。我觉得,好像在哪里看见过他,应该是男人,因为他的手指雪白修长,不是女人所能拥有的。他拿起一瓶饮料,口味不错,巴黎水。
      从我离开班德拉的别墅开始,一辆黑色奥迪就一直跟在我身后。我看着那辆车,金发小个子走过去,打开后门,坐进去。然后,车开走了。
      匆匆拎了几盒快餐,付了帐就出了超市,那幅不值钱的画还在我的后座上,我将它和那几盒快餐扔在一起,随后打算驱车回家。
      我想,可能真的是多虑。Millandia见鬼的太阳总让人产生幻觉,就像大麻一样,让人行为迟缓思维迟钝,怎么也看不清脚下的路,而导致摔死在阴沟里却丝毫不自觉。我忍不住再次想起那则报道,知道那场谋杀内幕的人,除了落亦街的家伙就只有我和死去的拍档——在他死去的那天,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并且无论怎么忽视,最后都变成了现实。
      一手夹着画,一手拿着钥匙拧开门锁。屏住呼吸一分钟,昏暗的房间被昏昏的夕阳照出一片血红,没有凌乱,也没有贼人入室的迹象。这里是安全的,没有跟踪,也没有窥视。我打开了收音机,古老的民谣慢悠悠的回荡在房间里,桌头风干的石榴在微醺夜风的拂动下微微滚动似在摇摆,我点了一根烟,坐在它身边。它摇头晃脑的样子令我回想起以前的自己,我对它凝视许久。
      我从未想过人生在世需要多少伤口去雕琢那些发光的棱面,只是一个靠抱负吃饭的小白痴,小傻瓜。我追求楠溪,追求名誉,并且也在追求最完美的精神境界。我希望实现的乌托邦在这个世界里根本不存在。安吉拉死的时候,我没有哭,恸哭的是整个教堂。在沉重的十字架之下,我看到圣母的脸,阴沉沉地躲在满是哭声的角落里。没有阳光,没有鲜花,郡克区是被天主遗弃的角落,并为此而流血。
      健曾经很讽刺的说:你说,神的影子怎么覆盖全世界?罗马教廷那么远,郡克区的傻瓜就算流干了血,他们也看不到——为此,我曾经说他身为基督徒却没有一点仁慈之心。
      一股快乐舒适的感觉逐渐在血液中涌起,身边的景象逐渐变成一盘五彩斑斓的颜料,那些明快的,令人向往的色块不断在身边舞动,歌唱。我感到到了某种令瘾君子沉沦的欣快,并不断回忆起那些令人快乐的回忆——健,楠溪,成功与胜利,名誉与光荣,还有我美丽的乌托邦,那个只属于我内心深处的美好世界……
      我隐约听到一个略有沙哑的男声。
      “干的不错。”
      紧随其后的是另一个男声,比前一个稍微遥远一些,有点耳熟——我尚存一丝理智,但已无力移动手脚。
      “大麻随处都可以弄到,这不需要赞扬。”
      该死,我反应过来是他们在我的烟里动了手脚。他们没有翻动我的任何东西,只是在我的烟丝里加了那么一点见鬼的大麻,顿时我就像吃一只苍蝇一样感到恶心。他们把我从椅子上拖了起来,冰冷的地面贴着皮肤,除了感觉自己像一个黑色喜剧的小丑之外,我竟然无法感到恐惧——我可能正向地狱迈进!
      他们来的不止两个人,随后把我七手八脚地装进了一个容器,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散发着一股子木箱的酸味和火药的硝烟味。
      光圈在我眼前不停的旋转,好似梵高眼里的星月夜,那些圈圈圆圆慢慢散开的光晕,仿若圣母身后的淡彩。真的是大麻,我开始诅咒。
      醒来时,我看到的是青灰色的水泥天花板和刺眼的冷光灯,手脚被绑在靠椅上,嘴里塞着布条,昂贵的衬衫上沾满了木屑,头发乱的像鸟窝一样——狼狈到了极点。
      一个穿着工装的亚裔男子坐在离我10米远的地方。我哼了两声示意他能否给我一点水,而他却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走开了。狗屎!我在心里痛骂。对面刺眼的冷光灯照得我睁不开眼,我只有仰起头,忍不住发出一阵呻吟。
      房间的门开了,传来脚步。
      果然是他们——那个喝蓝山咖啡的男人和那个喝巴黎水的小个子。我瞬间回忆起来,那天在老家伙的门口,与我擦肩而过的小个子——“嗨,罗比。”见鬼!是他!就是他!从那时他就已经盯上我了!我后悔的想撞墙,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想起来!
      小个子给自己拉了一把椅子,而另一个人把塞在我嘴里的布条抽了出来。顿时,我感到一阵轻松,反呕的感觉被一阵顺畅的呼吸打压了下去。他们背对着冷光灯,无法看清面容。
      “可以给我一点水么?”我艰难地开口,嗓子像火烧一样的疼。高个子男人对穿着工装的家伙点了点头,一杯清凉的水便递到了我的嘴边。
      “听着,”我缓了缓,“我知道你们是谁,我也知道你们为什么而来。那个消息不是我泄露出去的!”
      对面一阵沉默,冷光灯在我的眼睛里投下他们阴森的背影。我眯着眼睛努力想看清,但无济于事,绝望,我感到了绝望。我将命丧于此。
      “你拍档的死,你不觉得意外么?”高个子男人问。
      “嘿,老兄……我当时可没时间去想那些。再说……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法医,即使我觉得意外了,你觉得我有那能力去调查他的死因吗?”
      “你拿走了50万,”金发小个子开口,声音带有一种魔术般的力量,“独吞所有好处,再把案子卖掉,钱还是你一个人的……”
      “我没有那样做!”
      “——单纯的,出于对金钱的喜好,是么?”冷光灯在他的金发周围隐隐形成一层淡淡的光圈。我隐约可以看到他脸上肌肉的蠕动。他的语言犀利刺耳,笑容只浮动于脸皮,直觉的让人觉得对面坐着的,仅是一个怪物。
      金发小个子站了起来,他的身形瘦小,但却有一股强大的压迫感。我看着那双穿着牛仔裤短靴的腿慢慢跨到我眼前,然后慢慢抬头,刹那间——我以为看到了关押路西华的冰狱。
      一双犹如玻璃珠般幻彩的灰蓝色眼睛。
      “你不像有这种胆量的人。”他一语定论,让我感到一阵刺痛,“是谁让你把章义的案子卖出去的?”
      “我没有!我……”我深吸一口气,“先生,我要真把这案子卖出去……你认为,凭你聪明的脑子认为,我还会呆在这座该死的城市里吗!”见鬼!我又开始口干舌燥。“落亦街的老家伙们不是好惹的!除非有人把他们一个个都做掉!”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我接着说:“拍档的死是意外,那50万,哦,50万,先生,我从没说自己很高尚,但也不能让警察发现我拍档的房间里有一笔来路不明的巨款。我只是是在销赃。”
      我借对方考虑的时间偷偷环视了一下四周,一个仓库,有点海盐的臭味,整齐的木箱层层叠加,防湿防震的标记清晰地烙在它们的身上。
      “那另外的25万呢?”
      “我给人了,给了一个孩子。”
      这句话听来简直就是一个谎言,谁会相信一个贪财的家伙会把一大笔钱这样轻易的给了一个小孩子?果然,对方也不信。
      “交易?”
      “呵,先生,这世界并不像你想的那么黑暗,我也会做点好事,虽然只是偶尔。”
      额头立刻被一快冰凉透骨的铁块顶住,那段黑色空心的枪管正在身后的冷光下发出幽蓝的光泽,我知道眼前的家伙绝对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混蛋,那双灰蓝色的眼珠就像油画颜料堆积里的三维画面,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它静静地看着我,等待一个贪生怕死又视钱如命的胆小鬼作最后的祷告。哈,我是胆小鬼。人一旦受过创伤,便会永远惧怕这个世界。
      我仍然看不清他的脸,只有那双令人战栗的灰色眼睛,还有他令人不寒而栗的冷酷。
      “Kevin。”
      黑发男人关了刺眼的冷光灯,金发小个子的脸忽然就在眼前显现出来,在那一瞬间里,我震慑于它的美丽——那是,一件,无与伦比的,艺术品。
      “做得漂亮点。”
      黑发男人开口的那一刻,我坠入地狱。

      我,不知道,是谁停止了谁的时间。
      被灼伤的双脚停留在与这块大陆相粘连的土地上,血肉渗入泥土,深深刻进岩石。我在此诞生,上帝,我第一次向你祷告——其实,我,很痛苦。
      我的心就像那颗摇头晃脑的石榴,在冰凉的砧板上慢慢晃动,睁着被现实刺盲后仅剩的眼,看人们的脚步从眼前匆匆走过,我停留在原地,漂浮在血红的大海边,听自己的声音对那鲜红的天空一阵阵嘶嚎,仿若乌鸦过境。
      天空里黑色的太阳在燃烧黑色的火焰,行人匆匆如亡魂。
      我才是那个,唯一,活着的人。
      于是,我,呼吸,呼吸,再呼吸!
      张开嘴,挤压胸腔,声带振动——叫,叫阿!
      眼前鲜红一片,如石榴崩裂伤口,鲜红的肉籽,发出婴儿离开子宫母体时的凄厉哭喊。
      鲜血,汩汩地流进眼睛——之后,是那片永远看不到星星的天空。
      我,活着。
      活着——躺在一堆垃圾里,头痛欲裂。
      忽然,我发现天空中似乎略有星光,抬手抹去流进眼睛里的血,眨了眨眼。的确,那点点微弱的光在黑暗中挣扎着跳动,像一颗重生的心脏。我抹了把脸,再次确定自己还活着,真实地活着。回想颁布死刑的黑发男子,那一身黑西装仿佛就是葬礼而准备——我禁不住嗤笑出声:不知道在半个月后,人们若在仓库里发现这具腐烂的尸体并证实他的身份后,楠溪会不会为这社会版一角的小小报道而落泪?
      星星的确在闪烁,这只有习惯黑暗的眼睛才能看得到。
      我艰难地从垃圾堆里撑起身,环视四周,那金发小个子只是用枪托狠砸了我的脑袋,却没将我杀死,见鬼,他们想干什么?这里是哪里?
      一个不慎,手下的垃圾袋松脱,我便与那堆恶臭的口袋一起翻滚下来,带起一阵刺耳噪音。立刻,有人开了窗大骂:Fcuk!
      那一刻,全身的关节都已僵硬。我慢慢抬起眼,看到被涂抹满的墙壁,还有在路边孤独燃耗的篝火。一条队伍缓慢地从隔壁街道走过,神秘隐闪的蜡烛映出了一张张麻木的脸——我眯起眼,感到心脏飞快地跳了起来。
      见鬼!我被扔进了郡克区!!

      聪明、狡猾的家伙——用这两个词来形容落亦街的混蛋根本不够,他们是一群疯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想想那个可怜人吧!那个可怜的医生不知道得罪了他们中的哪个,居然被人撞得半死不活之后再焚烧!我一边诅咒这群混账干的混帐事,一边连滚带爬地躲进别人看不到的角落,一个破败的小巷里。
      现在,我才有时间冷静下来好好思考。
      如果我死在Millandia的任何一个司法关注的地方,对那桩急需掩盖的谋杀来说,都不是好事。尸体的检验报告上签着我的大名,我的尸体只会引起更多的争议。但,我若是失踪,便会被人篡改事实为“畏罪潜逃”,一个受贿者的潜逃。
      所以,他们把我扔进郡克区,Millandia绝对不会关注的地方,而在这里,亚洲人绝对活不下去,他们会被愤怒的白人撕碎。
      那两个家伙甚至不需要自己动手,白种人会代替他们把我杀死,然后弃尸,无人知晓。
      干得真漂亮——我禁不住冷冷笑起来,这个可怕的地方,我会死在这里。
      他们用活人作祭品。我想起健以前对我说的话:现在的郡克区可不再是以前,那里的人疯狂地迷恋宗教,除了神之外谁都不相信——你信么?很快就会有战争,他们的神在召唤战火。
      “为了平等与粮食。”
      我喃喃地从皱巴巴地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燃,那点火星就像一颗被灼伤的心,发出吱吱的呻吟,随青烟扶摇直上。
      如此静谧的夜,微醺的风,还有醉人的烟。上帝,你赐予人间,究竟是伤痛还是福音?如果是福音,那为什么我却听到风中有人在嚎哭?如果是伤痛,那为什么我却真实地听到笑声?
      哦,那是楠溪的笑声,她温柔的双臂围着我。
      “泰,待我们死后,一起埋在海边,好吗?”
      是海的声音,我听到了它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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