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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或许这时候 ...


  •   房间阁楼的楼板上又开始咚咚咚作响了,像有人在上面跳舞。
      我每天早晨都会被这声音闹醒,然后就再也无法入睡直到闹铃轰然想起。在此之间,我只能一直看着头顶的楼板,想象上面除了堆积起来的油漆之外还有什么。应该什么都没有。
      但是,那声音每天凌晨都会响起,响个不停。就像一颗跳动的心脏。

      这是一个很纯粹单调的早晨,城市治安出奇的好。
      警卫队的大约翰来到我家门口大声嚷嚷着说:嗨,甜心!混蛋们今天都去朝圣了!让我尝尝你新制的三明治!然后我又听到了厨房垃圾箱里的搅碎声。
      “上帝!这三明治可以杀人!”
      约翰大口大口地喝着水,不断抱怨。我站在墙前,继续装修工作。
      “你想把这里彻底改头换面吗?”约翰问。
      “对。”
      “哦,泰,她即使不在,也不用这样吧?恩?你的人生怎么能只停留在墙面的颜色上!太消极了,太消极!”
      “我以前就不喜欢蓝色。”
      “那也不代表你喜欢灰色。你根本不了解颜色的涵义。”
      我停下手里的刷子,放下桶,坐回桌边,点了烟。约翰不抽烟,他是一个除了肥胖之外没有什么缺点的男人,一个在Millandia有身份证明的白人,一个少数人种。这样说是因为在Millandia能得到身份证明的白人并不多,这里弥漫着种族仇恨,从Millandia建市之始,这里的黄种人就始终铭记上上个世纪中期的耻辱。
      “最近你看起来很清闲。”
      “因为政府已经把设置在郡克区的警备力量撤除了,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大家都乐得轻松。”
      “那种地方没有警备可以吗?那么乱。”
      “只要有人守门就行了,他们不接受政府调解,我们呆在那里也无济于事。”
      “约翰,你该对他们抱有怜悯之心。”
      “呵,老朋友,我和他们不同。”
      他的优越感显然来自自己的身份证。
      “约翰,你该减肥了。脂肪对健康没有好处,你还去那家餐厅?那里应该被查封。”我抽着烟,与好友分享咖啡,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闲扯。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没有太大的目标也没有太大的压力,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就已经足够。

      我的工作向来清闲,亲爱的多明翰夫人,她每晚上门时都会送来了丰盛的宵夜。我喝了一杯黑咖啡,吃了火腿蛋三明治。第二天早晨开着心爱的跑车出去兜风。这有利你的身心。在海边看看日出,再到市中心公园拍几张照片,顺便买一份晨报,然后绕过晦涩阴暗的贫民区——我总觉得这里和光亮鲜明的城市生活格格不入——向回开去。
      偶尔,还能看到几个亚裔孩子叫嚷着穿过街道,满嘴污言秽语地追骂一个白种人。他们又叫又跳,像一群孙悟空。
      而,那个冷漠倔强的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在哪条晦涩的街道里,哪一个角落里生活着。这是我和他相遇后的第七天,过了今天,我就能把他忘记,可现在脑海对他微笑的记忆却鲜明的可怕。
      一瞬间,阳光为之失色的美丽笑意。
      今天我没有出门,因为我打算把原来蓝色的房间重新刷成灰色。灰色有一种让人心意冷却的力量,我买了大量的灰色墙漆,全都堆在阁楼上,每天一点点地刷墙,一点点地把回忆覆盖。人总得往前看,我看着墙面,精心份刷,直至胖子警察约翰的大嗓门在门铃中响起。
      他在我这里吃了早餐,然后起身去上班,完全是一个无聊到极点的混蛋。我接着刷墙,直至发现自己的烟盒空空荡荡,才打算出门。
      Millandia商业尚且在逐渐发展中,并不是每样东西都能找到。我所喜爱的品牌,得开车穿越六个街道才可以买到,每次我都会诅咒该死的商会,消费者永远都是垄断者的奴隶。
      车厢里回□□高音合唱,我再次在心中回想起那美丽的微笑。片刻中,我希望自己是个画家或是作家,能把这浪漫的一幕描绘下来,可惜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贩卖死亡报告的小人物。
      恍惚中开到了繁华的市中心。这里灯红酒绿,一片繁华下的腐烂。
      “哥伦比尔画展”的大看牌跃入眼帘,我略微抬了下眼皮。那是一位私人收藏家的沙龙,时常聚集一些用惯纳税人血汗钱的蛀虫,披银挂金地讨论画作。不过那个被人称为“哥仑比尔公”的老板倒是有些来头,他的眼光不差,偶尔也会收购到一些便宜的有才之作。显然,这这里,被压榨的穷画家从没在乎过物质的犒赏。在这等污秽的空气里,肯定会玷污了画的灵气。
      沙龙的主人定期会开展一些作品展示,而能够参加这位老人的沙龙便成了眼前高级轿车本日最骄傲的事情。
      那些开名跑车的家伙们只知道把一幅旷世名作,挂在了最俗气的角落——让蒙娜丽沙看他和他的情人在双人床上翻滚。
      画展对面正好就是我的目的地,于是我在画展拥挤的门口停下了车。谁知才停下,就被一个霉鬼的家伙撞个正着。
      “我说了我有钱!!”一声愤怒的大吼传进来,并用力拍打着我的车前盖。
      贵妇们掩面,满是皱纹的脸上褶皱全都透着鄙夷的线条。眼看一个强壮的男人冲了出来,穿着警卫的衣服,狗仗人势气势汹汹。
      “有钱也没用,这里不是白猪来的地方!!”警卫用力的推了一把那个倒霉鬼。我才开车门,他就直接跌进我的车里,直直地撞进了我的怀里。
      “混蛋!!”他仍在高声叫骂,清秀的脸蛋气得通红。
      “但愿魔鬼挖了你的狗眼!”他继续骂,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挥着拳头想从车子里爬出来,张牙舞爪。
      “喂,你这个样子是进不去的。”我在考虑是否需要他赔偿我的洗车费,可怜才洗刷的车前盖上多了那么一个满是尘土的爪印。
      他一怔,慢慢地回头。
      “记得我么?”我不幸地想到今天是第七天,居然在最后一天撞见了他。
      他一看见我,就像看见什么巨型病菌一样地跳起来,用警惕的眼光看着我
      “没想到你竟然用这种眼神看我,本来我还在想出于一面之缘的友情,要不要帮你进去呢。”我靠在车上,讪笑着看他。看他眼里忽然绽放出的光华,又冷却消失。
      “可现在我又有一点后悔了。”
      最后一点的光华也消失了,听我这么说以后,他低头看看手里的钱,恨恨地哼了一声,甩头就走。
      “我可以带你进去,“成功挽留他的脚步后,我又问,“但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进去。”
      “进去买画!”
      他的口气很不好。我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差点笑出了声——买画?那些来自画家心灵深处的颜色和风景,那些用颜料调配出的难以想象的自然?我感到好笑。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带你进去,你拿什么报答我?”看出他真的想进去,我有点恶作剧地想帮助他,又仿佛诞生了一点私心,装在一个小小的瓶子里跳动。
      他警惕地看我,似乎早就看穿我心怀不轨——我只是想逗逗他而已,这个古怪的小家伙。
      “给我一个愿望作为条件,行吧?”我说。
      “又要我陪你上床吗?”他问,声音鄙夷,没有半点犹豫。
      “你的身体,没人会有兴趣,我比较喜欢女人。”我戳了戳他平板的胸膛,回以一个恶意的微笑,激得他脸在瞬间里涨的通红,一把推开我,满脸愤懑。“我上次被你骗了一道呢,你在床上睡觉的样子就像条干死的鱼。”虽然我什么都没有做,大概他也不记得。
      “那你要什么!”看的出他虽然很讨厌我,但还是不死心地想要进画展展厅。
      “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现在没想好,但好像不久我就会需要这个人情了。”
      他看着我,仿佛在重新审定我的形象。许久,他说:“我有心脏病,你知道。”
      “我知道。”
      “那你也该知道我活不久了。”
      我惊异他居然这样轻松地讨论着自己的生死大事。他甚至连嘴角、眼角都没抽一下,苍白的脸皮一点感情都不带地牵动嘴皮说话。
      “我会尽早想好我的愿望。”我故作随意地耸肩,“你不答应么?”
      “好,一言为定。”他答应了。
      我关上车门,露出一个得逞的笑。
      “听着,你这个样子是绝对进不去的。”我指了指那门帘一样挂在他身上的T恤和破破的牛仔裤。
      “可我只有这些。”
      “去买新的。”
      “我没钱。”他静静地说。
      “上次给你的钱呢?”
      “我用光了。”
      鬼才信他的蠢话。我上下打量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侧头警惕地看我。
      “我叫泰,玄泰兴。”
      “安德鲁。安德鲁•菲昂斯。”
      俗名,我扯了扯嘴角表示失望。
      “好吧,安蒂,”我管他叫安帝,“我们先去买新衣服,然后再回来。”
      “你无聊透顶的话,不需要我作陪。”
      “如果你今天还想进去的话,就乖乖地听我的,我不介意半路把你扔下去。”
      这回他只有抿紧了嘴唇,不再和我作对。
      而我,终于找到一个排遣无聊气氛的东西。我觉得,这会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带一个小男孩去逛商店。
      太有趣了!或许我真是一个作父亲的好人选,那个将我抛弃107天的女人早晚都回后悔!
      半小时后,当他脸色铁青地站在悠闲抽烟的我的面前,然后身边围了一群女人尖叫:好可爱,好漂亮!!——满头都是可爱的夹子:红的,蓝的,还有嫩黄色。身上是白色的洋装,修了眉,上了粉,上了自然色泽的唇彩,完全掩饰了原来的病态和苍白。
      那刻,我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难以形容——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美丽,不属于女性也不属于男性的美,一种属于“孩子”的干干净净的美。安蒂,安蒂,我这样喊他,像个小女孩的名字。
      我带他来到这家形象设计店,只是因为这里的店主是我的情人。我只是想把一个贫民小孩改头换面一下,就像女孩子给洋娃娃换衣服,而这些一看见清秀佳人就发疯的女人们,只当安蒂是个发育不良的小女生,一看见他就冲上来,一把摁住,修眉上粉。安蒂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就被店主死命地套上了洋装。
      “没想到,我英勇的玄先生也会这样的小孩子感兴趣。”敏夫人,这里的店主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边把安蒂略长的头发修剪完毕再夹了一个清爽可爱的发型。效果可见,该死的混乱街区也能生出这样的生物。
      他咬牙切齿地慢慢移到我面前,双手死握着洋装的裙摆,让我差点眼珠脱眶的是下面居然是白色凉鞋。他转动着大眼睛,寻找最近的依靠。最后,还是落到我的身上,死死地,用力地,瞪住。
      实在太有趣了!
      敏夫人走到我身边,柔弱无骨的手搭上我的肩膀。
      “什么时候你也有了这种兴趣?”她问,边问边笑。
      连我都忍不住笑意,说:“你不觉得的很过瘾么?”
      我直直地盯着他的脸看。
      安蒂气得整张脸都变了颜色,渐渐泛红。
      “看,本来还是个男孩子样的,现在就可爱多了!”不知情的女人们笑着,欣赏着自己的艺术品。
      “恩……还是少了一点什么……”我站起来。踱到假发柜前,挑了一顶卷卷的褐色长发,回到他面前。面对他警告的眼神,我笑嘻嘻地把它套在了他的头上,仔细理好,就像对待自己的情人。
      一旁的女人们立刻尖叫起来。
      “小姐!!你的男友真的很有眼光呢!!”
      握着裙摆的手微微地颤抖着,他快要被气疯了吧,我想。
      “真漂亮。”我用恋人的口吻赞扬他,真心的赞扬着,视线无法从他的妆容上移开。而他却躲开了我的视线。
      “敏夫人,这些我全都要了,”
      店主笑的不再像开始那样轻松,而是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走到我面前,轻轻地问:“你是认真的?”
      我冲她微笑。
      “当然,我买单。”
      她什么都没有说,淡淡地别开了眼睛。
      我的洋娃娃,还站在原地,被一群女人围着做最后的修整。迎面又是一阵粉香扑鼻,他忍不住小声的咳嗽。

      我带着安蒂驶向画展的方向。
      他始终都不愿意让我看见他的脸,情愿把这些都赏赐给外面无聊的风景。Millandia第五中环路曾经是有名的暴动区,死了很多人,而对他来说那里却是自己的家。或许不止一次从高处往下看,目睹那里的破败后,内心便难以泯灭那丝见鬼的怜悯之心。不为自己,只为那块被富裕包裹却又被隔绝于世的街区。
        “你很漂亮,今天我第一次发现。”
        “……”
        “你应该经常打扮。”
       “我没有异装癖。”
        “……可你至少也应该把自己的脸给露出来。”我伸手去撩他垂在眼睛前面的发丝,不要掩住那过分美丽的眼睛,可他躲开了。
      “我是真的称赞你。”这个世上可以让我称赞的人可不多。
      “希望是免费的。”
      被他冷冷地回驳,我有一点生气,于是闭上嘴,以沉默来缓解怒气。
      “没用的……”
      他突然主动开口说话。
       “打扮得再好看,也不会有人看的。”
      我用眼角的侧光看他。
      “没有啊,我不就在看么?”
      他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闭上了。
      我是带着他从画展正门进去的,也就是方才他被警卫赶出来的地方。警卫队长我认识,他看到我很友好地拍了拍我的肩。下属见了,二话不说就鞠了一个躬。
      他并没认出安蒂,相反的,他瞎了眼地向这个刚才被自己骂为“贱民”的孩子行了一个必恭必敬的礼。充分膨胀了自己的虚荣心以后,我带着他兜了一圈展厅,饱尝了人人艳羡的快感,直至拍卖会的开始。
      他静静地做在我的身边,看一幅幅画作上台,再一幅幅以天文数字的价钱被买走。我坐一边,好笑地看他心不在焉的表情。我的心被好奇心给塞得满满的,鼓胀到了极点——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些东西,那他到底想要什么?
      终于,拍卖临近尾声,作为余后小菜,最后一幅上台。
      这是一幅没有完成的画作,是个无名画家画的无名的画作,画上一个放在苍白的十字架上的石榴。
      惨白的十字架和暗红开裂的石榴,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刺激我的神经——真可惜没有完成。至少它让我在无聊至极的拍卖会上清醒了过来,然后注意到了它。
      与此同时,安蒂也激动地颤抖起来,他整个身子都在抖,向前倾去。
      “那个……”
      “是你想要的?”我奇怪地问。
      他果然是一个怪人,连喜欢的画都和别人不一样。看别的买家都已经开始渐渐准备离开会场,对这画没有半点的兴趣,可惟独这个怪人,对它似乎有大大的兴趣。
      虽然这幅作品非常不错,可是少了一个名家的头衔。
      原以为怪人只要我身边一个,可安蒂还来不及回答我的问题,却已有人第一个喊价就叫了五万。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全场哗然,想离去而还没有离去的人们,纷纷驻足回首。
      这种没有名气的画也可以卖这样的价钱?!
      我也吃惊,于是回头一看。
      一双专横的眼睛也看见了我,吊起眼角对我冷冷一笑。
      “班德拉……”
      穆•班德拉,警视厅厅长的儿子,以前曾与我同校的时候,就是一个专横的家伙。明明长着一张黄皮,却跟着自己的外公的姓——因为他背后的势力,大家都怕这个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那个庸俗的家伙为什么会来这个地方?难道全Millandia政要的脑子都出问题了?
      “班德拉先生……叫这样高的价钱,恐怕不好……”
      我注意到一个浓妆美人,正拿起一杯琥珀色的柠檬酒喝着,动作见说不出的轻盈柔弱,纤细的颈项似乎只需一把就能折断。
      “谁让你第一眼就看上了呢?”他回首对美人笑笑,捏着对方尖尖的下巴。
      他,千金为搏美人一笑。
      “十万!!”
      我回头,看安蒂定定地看着吃惊的主持人,眼睛中燃烧着一朵骇人的火焰——他竟然叫了双倍的价!
      穆•班德拉想也不想:“十五万。”
      美人有些在意,轻轻挽住了他的臂膀。
      “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会给你。”班德拉说道,在她的嘴上唇上轻吻一下。她的神情有点眼熟,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便没有再说什么,别开了脸,却又像是躲避穆•班德拉。
      “二十五万!!”
      “安蒂……”我看着他,他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么?他在和一个绝对不应该与之作对的人对着干!这对你有什么好处?然而他将我的劝说置之不理,瞪大了黑色的瞳核直直地望着不知如何是好的主持人。在围观者的眼中,这里坐着一个高贵的疯子和一个弱智的孩子,以及一个自讨苦吃的白痴——我无法阻止,只有像一个白痴一样地看着他和穆•班德拉玩着富人的积木游戏——用钱来堆积一个高高的塔,看谁可以堆得高又稳当。
      然而,胜者一般都是有钱无脑一方,因为他有厚实的基地,从不需要考虑任何顾忌。地基宽的像他们的屁股,而塔尖则小的像他们的脑袋。
      一百万!
      当班德拉叫住了今天最后的价钱,安蒂浑身一阵抽搐般的颤抖。
      他败得很惨。一片狼籍,无从收拾。
      终究,穆•班德拉是真正的富人。
      全场终于从寂静里爆发出轰动——就为了这没有名气的画?一百万?明天晨报的娱乐头条又会出现这位看似游手好闲的公子与他的新宠的照片了。可惜,赏识这幅画的只是个没地位的妓女。我回头看向安蒂:“没办法,人家是新新贵族。你斗不过的。”
      安蒂的眼里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空洞,连同脸色也是一片死白。
      “安蒂……没事的……有钱人就是喜欢摆排场。”我赶忙转换口气,“呐,以后还会有好看的画,Millandia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不得志的画家。你喜欢,以后我买给你?”我从不轻易允诺,当然也很少实现诺言。我离“奇迹”二字太远,不再相信诺言能有什么作用。但是,我却出于改不掉的职业原因,立刻紧紧挨着他,生怕他有个万一。
      “……那幅画……那幅画……不可以被卖掉……他答应我不会卖掉的!”
      乐得脸上开花的沙龙经理正兴冲冲地打发下人把画包好送上班德拉的府邸。
      “为什么……安蒂……为什么那幅画不可以丢掉?它那么重要么?”我力图唤回安蒂近乎涣散的神志。
      我无法理解他的执着。
      最终,那幅画还是以一百万的价钱被班德拉给买走了。人群随着高潮的退却而像海潮一样地离开了会场。
      瞬间,热闹的会场一片寂静。
      班德拉搂着他的美人,牵引着那盈盈不堪一握的细腰,穿过已经空无一人的会场,来到我的面前。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就从来没有人来撕破他的笑脸?它讨厌的简直就像一只伏在汉堡上的蟑螂,我真想把那张臭脸一脚踩烂。
      “好久不见了,老同学!”
      “是啊。”我懒懒地回应,视线无暇理会这混蛋。
      “难得见面,这两年的市厅宴会上怎么都没再看到你?哈,我的老同学,我可是向来都以你为傲的!嗯?”
      我厌恶地皱起了眉,嘴角绷到了最糟糕的弧度。这个讨人厌的混蛋,这么多年来一点都没变!
      “今天晚上,有我父亲主办的宴会,你来吧,我可以向他们重新介绍你。”
      “班德拉先生,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把你的尸体翻来翻去。我想他们不会感兴趣的。”
      “别那么无情——”他递来一张非常精美的请贴,“记得要带上这位美丽的小姐。”冷漠的眼睛斜瞄,像只一种示威。然后他微笑着搂紧了美人的腰,依旧还是这样喜欢炫耀自己的权势,慢慢地走出了会场。我把请贴扔在地上。
      “切!!混蛋!!!”我气得用力踹了前面的凳子一脚,听它发出凄厉的惨叫,引得我想再踹一脚。人似乎就是有这种虐待的倾向,越是看你可怜就越要欺负,就像班德拉那样。一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收回了已经高抬的脚。
      “……泰……怎么办?我只有二十五万……喊不高了怎么办……”
      仿佛到了现在才反应过来一般,安蒂收回了神。
      “当初真的不应该把它给当了,也不该相信那老混蛋说什么绝对不会用于商业……现在什么都完了 ……怎么办?我怎么向他交代?”
      他蜷起身子,颤抖着,像只在雪夜里扔在门外冰天雪地里的猫。我劝他:“安蒂……好了……只是一幅画,值得这样么?”
      安蒂却忽然对我大叫起来:“怎么不值得!那是他的画!我……我是被逼无奈才把它当掉的!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
      “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般的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借我钱!!我要向那人要回画,我要把它买回来……借我钱!!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安蒂……”
      “现在追还来得及的!”他站起来,挣脱我的挽留,向门口奔去,仿佛把一切的生命和赌注都压了上去,要把那幅莫名其妙拥有了奇高身价的画给追回来。
      我没能拉住他,他跑得好似一阵风。
      参加画展的人们早就走得差不多了,安蒂冲出去时,就看见班德拉的车徐徐开出停车场。他见状就要冲上去,但被我狠狠抱住,他疯狂地挣扎,仿佛我扼住了他唯一的希望。
      “放开我!!那幅画是我的!是我的!!”
      “小混蛋!别不知好歹!你这样冲上去会被打死的!”我死死地抱住他往里面拖,若是让保镖看到有这么一个混血儿直冲自己主人的车而来,他们真的会开枪。在Millandia,射杀一个混血与谋杀一个信仰天主的白人一样无罪,他们可以无视父亲的眼泪。
      “那是哲烨的画!不能给别人的!”
      “哲烨?”
      安蒂猛地回头看我,黑色的大眼睛里盈满无以言语的痛苦,然后他趁我怔愕之际用力挣脱,冲了出去——班德拉的车早就开走了。
      他喘着气站在风里,方才还是人头攒动的广场一时间空荡的只剩下时间的脚步还在徘徊,如此踌躇不定。我慢慢地走上前,两手插在口袋里看他一人站在那里,仿若石像。
      “你该明白Millandia的规矩,你争不过他。”
      少年的脊背微微弯曲,颤抖,他的手捏成了拳头,将忍耐弓成了一个极限紧绷的弧,随后他俯身呕吐起来。
      我上前拉他。
      他拽着我,全身的重量都挂了上来。我一手夹着,一手将刘海撩起摸他的额头,满手冷汗。
      我忍不住在心里呼唤了一声禁忌的圣母——他发病了。
      或许这时候他需要她,我看到了垂落的挂坠,那是一张慈母的脸。

      他一定没有看见过死亡降临时的痛苦,也不知道死亡对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意义。
      那种撕心裂肺的恸哭,再坚强也落泪的眼睛,张开了却没有哭声的嘴……这些你一定都没有见过。
      不管你是多么得形单影只。如果你死了总是会有人为你悲伤,难过。只是你从来都不去留意。
      我让他斜靠在坐椅上,靠在我怀里。
      心中浮现出——那日,那群围在尸体旁恸哭的人们。
      那幅结束我医生梦想和生涯的场景——可笑的,我还是没有摆脱那时的阴影。眼前Millandia夕阳在头顶缓缓下沉,深秋的傍晚,再快的时钟也追不上阳光离去的脚步。那片血红的天幕让我嗅到了血腥味,想起了手术台上的失败与惊骇。
      我眯了眯眼,陈年旧梦的苦涩,让我忍不住想起那个唯一了解我的女人。哦,我们分手了。今天是第107天。而安蒂,却像要了却我心中的某个死结一般出现了,上天如此安排我们在遗忘彼此的最后一天相见。
      再次,我感受到了这样的情绪——焦虑,不安,还有……一点莫名的心酸……
      让我回想到了,阳光下,曾经的孩子的微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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