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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忘 ...

  •   遇见他时,以为不会重蹈覆辙,却没想到,家族的诅咒已经深入骨髓。因为我是被上帝所抛弃的人,所以命运不会眷顾被遗忘的人。______无晴
      初见他时,我正在睡觉。说来可笑,我姥爷将他知识改变命运的期望寄托在我身上。却不知中国式教育的照本宣科有多么令人折磨。
      上了半个月的学,我才发觉那几个老师的好来。直到事情发生转机,是在他来之后。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睡觉,阳光正好,照的我暖洋洋的。可突然一阵掌声将我惊醒,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一觉的我,有严重的起床气,当时我顶着鸡窝头,睁着黑眼圈。一脸阴森的抬头,正巧看见了他。
      我从不知道为何我妈读的那些古文中描写男子的外貌,一定要说一个人的眉目。
      看见他我才明白,他有一双桃花眼,颜色漆黑带一点冰冷的质感,像是午夜的夜空。睫毛很长,眉毛舒展。是那种难以形容的英俊,整个人带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叫气质。
      我其实对于一个人的相貌并不看中,毕竟我自己就是个性格主义者。我较为看中性格,因为我妈的影响,她就长得挺艳丽的,较为正常时走在大街上都有人合照。那些广告上的的明星,没一个有她好看的,但性格……我就不说了。
      但那天我是真被他的相貌给俘虏了,关键是从来没有一个人长相这么合我胃口。我一直有点睫毛控,看见睫毛长的人,就有种拿根火柴放上去的冲动,所以看到他第一眼时,我就死死盯着他的睫毛看,极力控制自己蠢蠢欲动的手。
      再加上我那种苦大深仇的脸色与气势,班级所有人看着我一片寂静,原本在下面咬耳朵的女生也不敢说话了,就在在这尴尬的气氛中过了三秒。台上的那个人扑哧一笑打破了寂静,“老师,我能坐那么。”他指了指我身边的空座。老师也才反应过来,回答道“当然可以……不过有点远吧。”
      他笑了笑“没事,我视力好。”
      “那好,你就坐……呃,无晴那吧。”老师想了一会我的名字。“对了,无晴,不许欺负新同学啊”老师警告我。显然他听过我的威名。
      我正沉溺在美人惊艳一笑之中,听到这,傻傻的回应一句。幸好天生面部神经不敏感,看不出我二愣子的本质。
      直到他坐到我旁边,我才反应过来。天呐撸!男神!睫毛小妖精坐到我旁边了,啊啊,我该怎么与他搭讪啊?
      此时我感谢我姥爷与我祖宗十八代,幸好有他们,我才能维持我高深莫测的外表,不出丑。
      正在我内心的小人暗搓搓准备搭讪时,他先开口了“我叫疚里,内疚的疚,里面的里。你叫什么?”他笑的异常明朗,像是春天里不灼人,又温暖的阳光。
      我紧张的舌头直打颤,记忆飞快的转起,脑子成了浆糊。“无晴,先前老师不都说过了吗!”
      天啊,天啊。我知道我的应急损人症,但你发作的也太是时候了呀!
      他愣了一下,继而笑了“也是,我忘了。不过,你……”他停顿了一下,弄得我十分紧张。“真,可爱。”他笑的十分开心,用手比划着“特别像我家里那只猫。”
      这句话像冷水一样泼醒了我,“我不像猫,也不是猫,你说话注意点。”
      其实他这句话只是无心的,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多年前,我妈遇见我爸时,第一次他也这么夸的我妈。若是一个人没有了解另一个人的全部,就对她好,就对她说对她感兴趣。那只是叶公好龙而已。
      我知道我偏执了,可我忍不住。虽然我总抱怨我妈,总怨恨我妈。但还是心疼她的,用这种方法接近他人的人,让别人喜欢他的人。怎么这么自私,让她体会到他对她的不同,却又残忍的抽离她已离不开的温暖?
      所以我连疚里也讨厌起来了,明知是无理取闹,但还这么做。
      虽然疚里很无辜,但他又没什么损失。只是失去了一个阴谋论的朋友而已,我在心里安慰自己,然后枕着阳光睡去。在梦里继续恨着那个未露面的爸爸。但奇怪的是,梦里的母亲总是笑的异常温柔。
      有时恨只是代表着在意而已,可这种强烈的情绪本质却常常使他人忽略。
      “听说了吗,十三班转过去了一个神经病。”“对了有人看到过他去s市精神病院取药。”“他打的那架,据说身上全是血呐。”几个女生在校园里窃窃私语。
      不听,不看,不回答。就当这是一场梦,其实谣言也是一种武器,它让你远离人烟去寻找内心的一片净土。可是有时也会在意,因为母亲。她正常时有很多人接近她,善意,好运。因为那张脸,一切都变得很容易。
      但当她的性格开始真正显露出来时,一切善意都变为了更深刻的厌恶。
      就像张爱玲的那句话,世人可以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他们不会谅解我的怪诞。
      用我的理解来说,就是世人没有真正接触过瓦格涅,当一个神经病一样的人物拥有着天才一般的创造才能时,因为他活在传说里所以人们可以谅解或赞扬他。
      但若是这个神经病活在你身边,接触过他的人只会厌烦他。就像一个社会中出现了异类,骆驼祥子他只能崩溃,于连他也只能上断头台,贾宝玉必须当和尚。因为他若不远离红尘,他就会成为他讨厌的那群烂泥,或者逐渐走向消亡。
      呵,这些只是我的瞎想。不必当真。
      学校有个天台,那里有着远方的风,带着人间的风尘味。若是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的话,就是烂在胭脂堆里的一粒灰尘,却反而成了珍贵的一方净土。
      最喜欢的是吹着风在那里午休读书,这个天台被上了锁,还好我姥爷是个混混,教了我撬锁,这一家传的本领。
      可后来这里被占了,疚里,就是那个睫毛小妖精,将胭脂堆里这最后一粒灰尘给玷污了。
      我承认我是很喜欢他的外貌,但并不代表我因为那一点点喜欢,就放任我心中的净土被玷污。
      可被占了,就是被占了。即使再被夺回来。也会想着它曾被另外一个人拥有过,这种复杂的感情渐渐就会转变为厌恶。倒不如现在就舍弃。
      所以我在天台门后站了一会就干脆利落的走了。
      我得到的不属于我了,那就舍弃。绝不会像母亲一样明明放弃了,却还在阴暗的地方等待,那是矫情,贱。
      其实这段时间里我已经摸准了学校的套路,要做一个受欢迎的人,不难。
      但能是一回事,不想又是另外一回事。与别人打交道难是不难,但烦。
      放学回家的路依旧布满灰尘,但今天似乎有些东西不一样了。若问我十多年和姥爷生活在一起,有什么弊病。那就是姥爷他给了我一个多疑敏感的性子。
      虽然没有脚步声,但我总觉得,背后有人在跟踪我。
      也许是错觉,但第六感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我信了,所以我特意加快了脚步,果不其然,那个人露馅了。
      黑色的影子不小心暴露出来,几乎是条件反射。我像一支箭一般飞窜了出去,我敢肯定那是我第一次跑那么快,但我失策了。
      我提前暴露了自己,那群人追上我了。
      其实电视里的□□都是骗人的,谁每天都穿着一身黑西服,就差没在脸上写着可疑俩字了。
      但在这时想这东西好像不太对,一群人围着我,手里拿着棒子等器具,反正他们肯定不是请我喝酒的。
      “你们干什么!”我鼓起勇气,冲他们大喊,或许真是我姥爷基因起作用了。面无表情的我的确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但我这样子也许只能吓唬吓唬我们班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吓唬□□,就像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白扯。
      “小子,盒子烟在哪?”
      “盒子烟?”这其实就是我姥爷的江湖称呼,毕竟现在是法制时代,要想在光天白日下做生意,就得听中国社会主义的话,违法的事尽量不做。
      所以只能用盒子烟,这个有点中二的身份代替了。
      盒子烟,其实很久我就嫌弃□□的起名技术了,果真简单粗暴。因为姥爷打架时都不忘抽烟,十三岁时就为了一包烟挑了一个帮,所以名为盒子烟。
      。。。有点无语。
      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我必须充分发挥我为数不多的演绎才能,去表现一个清纯不做作的纯良少年了,
      “哥们儿,我没烟。我是三好学生,不抽烟的。”我僵硬的挤出一个微笑,心里暗暗抱怨姥爷,又出什么事了都找到我身上来了。
      “别跟他废话,直接打,打服了,就说出来了。”一个穿着花裤衩的男的,粗鲁的抹了抹油腻的头发。
      呵呵,电视里真的都是骗人的。我先前也说过我打得不怎么样,但没想过真不咋样。
      红色的鲜血湿了眼眶,与汗掺杂在一起,衬得天空都成了红色,腿骨折了,肋骨至少断了三根。最惨的就是小手指,被削掉了一层皮,鲜血淋漓。
      “哟!小子还挺硬气,说出盒子老头在哪,要不然。”花裤衩的男人笑了笑,眼神里透出一种阴森,
      “狗屁,盒子烟。我还茅台呢,不知道真不知道,哥们儿,你可问错人了。”我有气无力的躺着地上。
      “果然啊,你们这群精神病也只能靠着一股疯劲上位了,怪不得当初你父亲,不要那个疯女了,都是一帮变态!”花裤衩男人蔑视的看了我一眼。
      我愤怒了,神经病,神经病。为什么这个标志刻在了我们的骨血里,难以抹除。为什么,因为一段没有结果的情史,母亲要受无数嘲笑,为什么姥爷因为自己的精神问题所以要被人暗地里嘲讽,为什么上天要给予我们这些痛苦。
      不被社会接受,活的十分痛苦。却只能将社会遗弃,因为世界抛弃了我们而我们为什么不能抛弃世界呢!可即使抛弃了世界,即使装作不在意,那份痛苦,挣扎,却依旧像梦魇一般纠缠不清。
      妈妈从未伤害过别人,我的出生,在她看来,都是对她爱情的玷污。她之所以生下我仅仅因一时的贪欲,她的日记我看过很多遍,明明父亲对她动了心,明明父亲给过她承诺。但看到她那份如风暴般的伤人伤己的爱情,还是退缩了,因为他怯弱,他不敢接受这份爱。他配不上她的爱,和那份“我心伤悲,莫知我哀。”的隐忍痛苦。若是没有准备,就不要来招惹她,让她静静的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要让她体会到外面生活的多姿多彩,又残忍的将她剥离。
      还有自己,我曾经多么可笑,竟认为自己是正常的。在学校第一天有个开朗的女生,向我搭讪。就因为她对我不错。我就开始紧张生怕她像我爸那样无耻。所以横眉冷对,但我忘了。没有人有义务对你好。以为自己正常,却因为怕失去所以患得患失,对所有对自己抱有好感的人抱有敌意,生怕自己会陷入我妈那样的境地。这样的我,怎会正常,怎么会有自己能改变命运的妄想?
      但即使这样,也轮不到一个欺软怕硬的变态来说我!
      浑身疼得厉害,可那一刻不知怎么我竟有力气飞快的起身,一口咬上了那男的脖子,旁边的人慌了,看见我不要命的架势。有甚者甚至拿出了刀子。血腥味布满了喉咙,我用力一仰从他的脖子上生生撕开了一块肉。
      看着他们惊恐的表情,我笑了。我十多年来从没有感到快乐过,可就在这一刻。我兴奋的发抖。没有人知道一个疯子的快乐,那种彻骨的痛像是干枯多年的沙漠迎来了甘甜的水。我是一个很怕痛的人,我的泪腺也很发达。十岁那年我从楼上掉下来,我哭了三天三夜。可那时痛却像是变质了一般,像是上好的毒品,刺激,舒服。
      “快走,都让你别说那么多了,那种疯子的血脉,会遗传的。”络腮胡男子硬拉走了花裤衩变态。我就静静的听着他们争论,没有半点反应。我其实也不知道当时我在想什么,只是陷入了一种玄妙的境界,什么也感受不到。只有彻骨的痛与快感。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这种感觉,就叫痛并快乐着。我曾看过张国荣演的霸王别姬,有一种人他就是为自己热爱的东西而生的。像是程蝶衣,他演得戏太真了,最后他连戏里戏外都分不清了,他就是为戏活着的,就是为戏生的。
      而我甚至整个家族都是为了那股快感而活的。为了追求那种感觉,我明白了为什么姥爷,那么讨厌打人但又为什么不得不打人,我妈为什么无数次崩溃,也不要放弃我爸。那种感觉会把人逼疯的,而我也发现了那种能让我疯掉的东西。痛,真可笑,明明我最怕痛。但命运就像玩上了瘾似的,它想看我快乐又痛苦的沉迷于这种快感,到渐渐把自己玩坏,至麻木。但那样我也就永不会快乐。
      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十一点半,加上小胡同。我应该怎么回去?
      风飒飒的吹着,幸好现在不是冬天,街上虽然很冷但也比大雪纷飞的冬天好多了。感谢母亲大人,曾心血来潮的带我去冰浴。使我被动的拥有了强悍的耐寒能力。
      but有人能发现我的几率,几乎为零,又一次重复上面的问题,我,该,如,何,回家?
      望着阴暗的天空,那深蓝色的脉络渐渐沿着中心蔓延,黑色与深蓝掺杂在一起,像是电脑的渐变色,却有着瑰丽的花纹。
      也许这就是命吧!我笑了笑。我从不知道,十一点半的夜空其实是梦魇深蓝色的优雅晚礼服荡起的涟漪,有种震撼人心的魅力。天让我看见这样的天空是有寓意的,与其这样想倒不如放下杂念好好浸染在这一大盆颜料里,让自己尽情的融入这一故事,体会纯粹的夜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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