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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白小姐的一二事 ...

  •   joker在掉进化工池之后,脑子中的记忆,也被洗涤成了一团浆糊。
      不记得以前很多事情了,只有少许的片段,留在脑子里反反复复,反反复复的回放。
      断的幻灯片一般,零零碎碎的上演在脑海。

      童年时他被醉鬼父亲领着领子撞到生硬门板上,然后再狠狠的踹着他的头。他的母亲是个瘾君子只顾在自己的世界里享受注射毒品,给她带来的乐趣,对他的痛苦丝毫不顾,他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一只被抛弃的,瑟瑟发抖的小狗。

      学生时期他有超高的智商和应变能力,他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去生活,摆脱家庭不幸的悲哀,可是总是遭受到同学们嘲笑和整蛊,他想融入每一个人,于是喜欢上了表演魔术和说脱口秀,来拉进和他们的距离,因为他实在是太孤独了。然而悲剧接踵而至,他因为父亲斗殴事件,他也被牵连进了监狱,而丧失了进入高级学府学习法律的未来,为了生存只能去学化工。

      珍妮第一次出现在他视野时的模样,她在法国梧桐下穿着一件红色的开衫毛衣,一件白底碎花长裙,她的笑非常明媚,比当时的晨光还明媚,她说,我喜欢你的魔术,我经常偷偷看你的演出,觉得我喜欢你。
      那一刻,公园水池上的鸽子飞了起来,扑凌着翅膀,就如同他的心一样,也飞上了天空,那一刻他觉得冬天过去,天气越来越暖了。

      珍妮带着他还未出世的孩子,死去的那一天,他同时不幸的掉进酸性化学池,他望着雨水里的倒影,他变成了一个绿头发惨白皮肤的怪物。

      这些记忆对他是十分深刻的。

      但最近脑海却经常浮现第一次见到白小姐时的场景。
      第一次见到她时,并不是在那个废弃的游乐场。
      而是在十年前的一个冬天,那时候他的名字还叫杰克。才刚刚认识珍妮,他还是ACE的化学工程师。

      一场暴雪之后,东区的哥谭东区,寂静的好像一个静止的画框,世界一片白色,偶有人影穿梭在画框之中,也是一个不起眼的剪影而已。
      她向他走来,在雪地里穿行自由,身影敏捷如一只雪中奔跑的野兔。

      小女孩让这平静的画面,增加了一线明媚的生机。她围着红色的围巾,脸冻的通红,像一朵塑料花。
      她的衣服扣子上的图案,是莫克森□□家族特别定制的族徽。

      两只狮子守护着盾牌,顶端是皇冠,下面是桂芝,铭文是莫克森家族的缩写。

      红色的围巾上用金色的线绣了一个名字,他并不认识那两个中国字体。
      只觉得那两个字,第一个字像一个封闭的迷宫,第二个字像一颗树,外加一个弯道的分叉路口,“白初”。

      她一甩了甩手臂,做出跳远动作,轻盈的跳上了月台,同他一起并肩等车。

      她一直扭头看他手中的红气球,或许是红色在雪白的冬日太诈眼了。
      女孩棕色的瞳仁,像一块透过光线的琥珀,澄澈而纯净,饱满的唇微微翘起,与生俱来的傲慢几分强硬的固执。
      她说,“很漂亮的气球。”
      这本来是他想送给珍妮,但是出于礼貌。

      但他还是说了句,现在它属于你了。
      到底是小孩子,一个气球就能让她满足,并且打开话匣子。

      她很高兴的接过来,“谢谢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所有人后忘记了,至于我的父母,他们上个月去世了。我搬到了哥谭波莉姨妈住在一起。
      他们都不在乎我,看我的时候都是冷冰冰的,只夸赞我的姐姐。”

      她又低着头望着自己的鞋尖,“如果说,所有的人都不在乎你,你会怎么办”?

      那一天他失业了,而且珍妮怀孕了,她身体不太好,得了肺炎,他们需要很大一笔医药费。所以他的心情是有些烦躁的。

      真搞不懂她们这些有钱的贵族小姐们,难道成天只为这些无聊的事烦恼,不停的碎碎念?

      所以,他对她并不友好,他漫不经心的用双手轻捏着她的脸,往上一拉,使她的脸扭曲成一个笑脸,他说,“即使所有的人都不喜欢你,你也要强颜欢笑!来证明你的强大,不需要任何人在乎。用这种笑容去嘲笑和蔑视他们每一个人。懂了吗宝贝!”

      女孩眸光定了定,露出像得到真理一般的开悟表情,“是,你说的对。我不需要任何人在乎,我得离他们,我恨他们。”
      就是如此。

      她与他之间,早就有一种无法割断的联系,那种无形的藕断丝连,在暗处仿佛又无数只无形的手,将他紧紧攥住。
      以至于多年之后。

      他在疯人院在道听途说之中,得知了莫克森家族关于“酒神因子”的秘密,在莫克森家族一个养女身上。
      所以joker 越狱了,他想要再起风云,再利用这次的事件和小蝙蝠好好耍一耍。

      joker 可以搞到哥谭市任何人的联系方式,任何的资料和生活轨迹。
      再看到那个名子时,joker 才意识到原来格瑞斯是个老朋友!

      此时的她,早已经成了一个俗人口中的病态女孩。
      她是离家出走的惯犯,她排斥所有的人,连至亲都不能接受,但却又相信那虚伪的宗教,认为可以拯救她的只有神,只有行善爱每一个人,灵魂才会得到解脱。
      that's Ridiculous!!可笑!!
      宗教那一套东西,就是用来约束人性的,简直就是在宣传一个可笑的弥天大谎!

      即使她信奉上帝!又能如何?
      她的灵魂并没有因此而解脱,她早已脱离家族,颠簸留离在污秽的世俗之间,痛苦又迷茫的活着。

      他,joker 小丑。

      他就如同她的启蒙教父一样。重新塑造了她的世界观。

      多年之前,就在她心中种下了一颗叛逆的种子。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的种子,它蓬勃茁壮的生根发芽,让她不停的忤逆周围的人,逃避着莫克森家族所有的人。

      他觉得如此有趣,是的,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

      不过中间出了一点点小问题,格瑞斯小姐虽然叛逆,但却并不是个爱捣蛋的的坏女孩。
      即使她如此不合群,却也算不得是个坏女孩。她纵使排斥众人,却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即使是被亲人爱人同时被判,她却都没有去伤害任何人。
      而是选择伤害自己,独自承受逃避,吞下所有的苦果。

      比如小丑收集到过她所有的资料,她大学时勤工俭学,在m叔叔快餐店打工时遇到一个疯狂的劫匪,所有人都在伏下身子害怕的颤抖,只有她不畏恐惧,与歹徒机智周旋,趁机救下过一个小男孩。
      当时的监控录像还被校方大势宣传过,

      每到圣节,就不辞辛苦,同其他信徒一样去布施行善。

      是的,她一直在信守所谓的正义。

      怪不得那个,白小姐有时候,还非常的勇猛义愤填膺。

      他把艾伦那个小混蛋扔下搅拌机时,她也能英勇无畏的跳下去帮忙。

      关于这一点,joker 觉得她的本性并没有被真正的释放,所以才痛苦。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不够太好,又不够太坏。也只有无法无天才是最自然的生存之道。

      对于仇恨,唯有报仇来了更直接痛快不是吗?!
      但她不懂,她确实是与众不同,无所畏惧。包括对他也是畏惧。
      joker 最喜欢自己隆重粉墨登场时,所有人的发出的声响,喜欢所有人的尖声!喜欢他们因为恐惧而扭曲的面容。喜欢他们中毒而大笑的模样。
      他可是哥谭市的犯罪国王!
      所有人对他的恐惧犹如看见死神降临。

      唯有她不害怕,她没有尖叫只是非常淡定从容的想打电话报警!
      她居然想打电话报警?或许她真的不知道,那些警察给他做炮灰都不够资格。

      她真的不害怕他,居然和他谈条件,甚至他与她对话时,她还扁嘴露出无所谓的表情,这种傲慢和漫不经心,让joker 自尊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衅!
      没错!这个小妞打心底就瞧不起他。
      即使如此他也没对她怎样。
      她大概是他最纵容的人,他这样想。
      她咬过他,用枪捣过他的鼻梁,那是非常非常的疼!
      他也只是小小的耍了耍她,以示惩戒。
      甚至没有打过她一下,一下都没有。
      后来他就成功绑走了她。
      不过,她在电视上看到自己被抛弃后,就非常的失落,她抽烟熬夜,黑眼圈浓郁。
      甚至一句话也不说。
      这让joker这很不爽,甚至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这种冰冷的氛围,就像她给自己织起的坚硬外壳,固若金汤,让人一点也琢磨不透。他以为他了解任何人,而joker此刻却有点琢磨不透她。
      看着她像花一样的笑颜慢慢枯萎。
      有时还会让joker 觉得十分焦虑不安,感觉内外焦煎。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前所未有!

      所以joker决定,不再看管她那么严了,不再只把她关到房间里了。他允许她在他身边周围五英里的地方活动,条件是,必须由他的跟班强尼跟着。又甩给了她很多很多钱。希望用这种俗套的方式可以打动她。
      钱这东西就算他不去抢银行,稍微动动脑子就可以信手拈来。
      能自由外出,让grace心情有了些起色,白天她就出去忘情狂玩,晚上才会回来,她和普通的女孩一样喜欢漂亮,每天由强尼背着大捆的现金任她挥霍。每天都是大包小包的购物袋,让强尼欲哭无泪。而她什么也不拿,迈着优雅的步子,微微昂着下巴,理所应当的四处晃荡。
      因为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总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女神应该有的矜傲态度。至少强尼这样觉得,和grace在一起的任何付出都理所应当,当然这一点,他不能让boos看出来,不然joker会毫不留情的杀掉他。
      因为对待grace的态度,根本不像在对待一个被他们绑架的人,倒像老板养的一个非常得宠的女人。
      事实可能就是那样,joker非常纵容她,从来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耐烦。强尼还没见过小丑对任何女人这样过。

      她是个很自恋的姑娘,买来的衣服穿在身上,会对着镜子能照上一个小时,她热衷皇室品牌,没有任何装饰又规矩又淑女的衣服,这和她很配,joker觉得即使一块破布穿到她身上,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莫克森家族原是英国贵族,一百多年前才迁居美国,她流着贵族的血自然品味不会太差,更何况她还有一股温婉且神秘的东方气质。
      虽然她和joker同居在一室,他时常大笑神经质变化无常,但除了那次吻脖子的乌龙事件后,再没有过侵犯和越轨的情况。
      渐渐的grace就对小丑没有了警戒心,和抵触感。

      她最爱的事,就是哼着小曲子,顾影自怜的欣赏着镜子中的自己,时不时的用食指抚摸一下自己的锁骨和唇线。
      她泡茶拿调羹时,小拇指都会微微翘起,像一支好看的兰花。
      她起床时,伸开双臂伸伸懒腰,柔软的腰肢像个月牙。
      再拿出来拍立得相机,来个自拍,再画个小淡妆,欣赏一下自己,她欣赏着自己。

      joker就在一旁欣赏着她,强尼就和其他小跟班就猫在门外,听房间内的动静。好奇boss什么时候能壁咚了这个grace小姐。
      这是每天都会出现的桥段。 但他们却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像一对老年夫妻,虽然非常行云流水,且自然无隔阂的生活在一起。
      joker对grace当然是有欲望的,而且对她有一种,十分迫切的占有欲。

      但他又觉得如果grace不爱他,分明就是在亵渎她。他是个绅士,对于喜欢的女人,不喜欢强人所难。

      他对她的情感就是如此微妙,只能意会,却又说不出任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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