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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泪初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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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镜隔绝了阳光给人些许心理上的安慰,偏偏肌肤上的炽热感提醒了人们什么是现实。顶着如此耀眼的阳光打网球的人不是争夺世界冠军的运动健将,就应是脑子有些秀逗得无聊人士,陪一个不会打网球的人在这儿晒太阳,就更是愚蠢了。路德音利落地举拍,发球,在呆立于原地等着林依凡拾球。
是林依凡建议并执意要陪她打网球的,牺牲这个月来唯一的节假日也在所不惜,可关键是她林依凡压根儿不会打网球。于是她们活像一对儿大傻瓜,而较为清醒的路德音,还要面对林依凡不可置信的怀疑神情:“不可能的,再来,我就不相信我打不过去。”
天啊!为什么不干脆把我热昏过去。路德音在心底无声呐喊。她了解林依凡的好意,这些日子她确实有点儿消沉,多种因素的原因,她想陪她散心,可资生堂的防晒霜也不可能完全和紫外线抗衡,她很心疼林依凡的冰肌玉肤。
——“‘也要’,‘也要’……”一阵急切又莫名其妙的高亢女声,使路德音和林依凡同时好奇得向球场的另一边望去。一位皮肤棕亮的男子步伐潇洒得向她们走来。
走近了,才发现他很高,五官比刚硬文雅些,比英俊粗糙些,又有一种干净清爽的味道,微笑时,一口整齐皓白的牙齿在阳光的照射下十分醒目。
“臭‘也要’,干什么呢?快走了,晒死了!”远处有着一头刺眼进发的女孩儿大声叫嚷。
“也要”?他的名字?路德音的唇角微勾起弧度,林依凡则不客气地大声笑了起来。
对别人对自己名字的误解,他是习以为常了,毫不生气的说:“‘冶炼’的‘冶’,‘光耀’的‘耀’,叫我耀好了。你的球技应该不错,来玩两盘如何?”冶耀一付跟见人熟的样子。他是对路德音说的。
“好啊!”林依凡如释重负的抢先答应,全不问另一位当事人的意见,她是不愿再打肿脸充胖子了,有自知之明的候在一边。
也很想过过瘾,路德音点点头,不忘问一句:“你的朋友在叫你呢?”
“她自己会回去的,我就没叫她跟来,怕晒黑还非凑热闹。”冶耀边解释边冲女孩喊道:“小敏,你先回去吧!”他的声音很嘹亮。
“我会告诉姑奶的!”女孩撂下一句威胁意味很浓的话,一跺脚,气冲冲的走了。
“小女孩太缠人了。”冶耀一付摆脱了大麻烦的轻松神情,从路德音扬眉一笑道:“咱们开始吧。”
路德音自信的点点头。
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展开了,林依凡看的是眼花缭乱,间或给路德音递上毛巾,或给也要送上矿泉水。瞧瞧人家两个,球来回飞个几趟才分出结果,那像她都没过过网,也怪着球太沉,乒乓球她打得就不错。瞅那两人打得多热闹,出那么多的汗,一定减肥。
酣畅淋漓的感觉,好久没有过了,真过瘾!两人不约而同的想,结束了最后一局,两人心情愉快地冲对方友好的笑了笑,彼此欣赏,真正的较量本只在实力相近的对手中展开,才有趣味。输赢已不重要。
“你打得真不错,很灵活,力量也不弱,在刁钻一点的话,我就头痛了。”冶耀赞扬道。他清楚自己的实力,一个体力上先天就弱于男子的女人能跟他平分秋色,实在是厉害。
“你也很不错,力量,速度都是我很难比上的。”路德音打的痛快,也不吝啬赞美之词。
“还不知道两位的芳名呢。”抹着汗,冶耀问。
林依凡大大方方的回答:“林依凡,她是路德音。”
“哦,好听的名字总令我很难过。”冶耀一脸上伤心地说。
林依凡哈哈一笑,说:“你的名字也很不错呀,琅琅上口。”
路德音对好友的脾气表示无奈。
冶耀也哈哈一笑,说:“反正从我出生就开始叫了。快六点了,你们也饿了吧?走吧,换衣服去,我请客。”
“好耶!”林依凡痛快地答应了。
换衣服时,路德音没好气地问林依凡:“你怎么轻率的就答应了?讨厌男人,又来者不拒,你很矛盾的。”
林依凡耸了耸肩,清新的面容散发着无限活力,竖起食指摆了摆说:“做一般朋友时,我从不讨厌男人,尤其是未婚男人,类似于贾宝玉只喜欢年轻女孩的心理。好像有点儿不太正常。”
“一派歪理。不过最后一句说对了。”路德音扣上最后一颗扣子,梳理好长达半腰的黑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问林依凡:“头发剪了如何?”
“想改变心情吗?少傻了,剪去头发及议会随之消失吗?不如买块儿豆腐把自己撞失忆了得好。”林依凡可不喜欢好友应要伪装出豁达的不知情愁的模样。
“我只是嫌长发太热了。”路德音说。
“少自欺欺人,我可把你看透了,”林依凡可不会战战兢兢的把她当易碎品对待,她就是要把她当成没事儿的路德音,“人之常情,不舒服就发泄出来,已开始我还以为你真是没事儿,谁知道你是发作的晚,这才要更热闹一下,散散心才对。冶耀那人挺有趣的,有机会可以在一起打球嘛,打网球不是你最喜欢的消遣吗?”
话她都说完了,路德音真是没话说了。
冶耀的目光坦率的近乎肆无忌惮,可是并不会令人讨厌,因为他的目光是亲切而友好的。他一直在观察路德音,他对她感到好奇,和方才在球场上挥洒着热情的她好像换了一个人似地,她这会儿显得十分的恬静,是种优雅的矜持,莫名的吸引他的注意力。
“我以为现在的男人不是忙于打拼,就是在小酒吧里等待诱骗无知少女,没想到你喜欢来这儿吃东西。”林依凡心满意足的喝了一口拉面汤,一付心旷神怡的表情,“味道真是棒极了!比什么寿司,披萨之类的好吃多了,哪有美食能跟中国的相比。”
“不同的口味罢了。以前,我常来这儿吃,物美价廉。”冶耀答。
林依凡听后抬头的问:“以前?现在不常来吗?”
冶耀一笑道:“我才从外地回来。”
“哦,你是做什么的?”林依凡问。
“摄影师,自由摄影师。”
“摄影师,工作很不错嘛,钱途一定无限光明了。”林依凡兴致勃勃地说。她是第一次交到一个摄影师的朋友,很开心。
冶耀摇摇头,语调透着顽皮的回答:“不行呀,没本钱作凯子,所以只能请你们来这儿吃饭。”
“没关系,”林依凡不在乎的戏谑道:“至少,你可以做个贫下中农的黑马王子。”
路德音莞尔一笑。冶耀“嘿嘿”笑了两声,也没和她斗嘴,因为路德音的笑容吸引了他。
作为摄影师,冶耀的目光会被很多事物吸引,美好的、丑陋的、奇异的、残忍的、快乐的、悲伤的、……不同风格的摄影师会专注于不同的风格,但前提是有灵感,被所见的事物激发出灵感,那样,才能拍出能够打动人心的作品。冶耀是名出色的摄影师,他容易迸发激情,他常常会被身边的事物吸引,他总能看到其与众不同之处,而此刻吸引他的是路德音。她的笑容很含蓄,很美丽又带着一缕难以觉察的忧伤,打动了他的心。
聊到最后,才知道冶耀的家在距离路德音所住小区不远的另一个小区里,三人便一起漫步回去。
“德音喜欢看什么电影?”冶耀积极的想与路德音交谈,在吃饭当中,一直是他和林依凡在讲话,她几乎没开过口,令他更想打破她的沉默。
为有些不悦于她这般亲昵地称呼自己,但碍于林依凡已经快和他兄弟相称,她的不快也只能一晃而过,丝毫没有了打网球时的活力,路德音低声回答:“没有特别喜欢的,那部演的和胃口,就看那部。”
“是嘛,我也是,你喜欢那部电影呢?”冶耀执意要和路德音聊,林依凡是巴不得好友多说几句,最近她显得沉闷很多。
“《飘》,那部片子我比较喜欢。”路德音没有细想,顺口答。
“《乱世佳人》,克拉克•盖波和费雯丽演的那一部,我也看了好多遍,我猜你最喜欢的是美兰妮那个角色。”冶耀说。
他说对了。路德音微微惊讶的瞅了他一眼,她是特别的喜爱美兰妮,那个平凡的、善良的、貌似柔弱有无比坚强的女人。
“她太完美了,甚至给人一种不真实感,适合人们去敬仰,而郝思嘉,她更接近真实,为了爱而自私,为了生存不择手段,除了白瑞德谁也驾驭不了她。”冶耀的看法得到了路德音的赞同,她有相似的感觉。
“但她最终让真爱从身边失落。”路德音若有所失地说。
“你忘了吗?最后是在雾天收场的,导演听独具匠心的,若是青天,代表她最终挽回了这段爱情,若是雨天,这段爱情完蛋了,可若是雾天呢?留你猜想了。”冶耀微笑着说。
“笨!雾散了,不就是个大晴天嘛!”林依凡快语接上。
单纯幸福的人。路德音笑望着好友明亮的黑瞳,而冶耀则始终观注着她的笑脸。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笑得如此恬静而温馨,很想多看一眼,但只是昙花一现般的瞬间。她似乎带着一抹淡淡的忧郁,几乎察觉不到的忧郁。
林依凡的母亲搬去和她的姐姐一起住了,她的姐夫实在是个勤快忠厚的好人,再次见到姐夫时,林依凡以觉得这个比自己还要矮一点的男人,比以前的帅姐夫更与姐姐相配。回来了,家也空了许多,于是,讨厌冷清的她干脆搬来和路德音同住。
卧室的床已经换了,以前共用的床单等物统统换了新的,选用了和以前达不相同的花色,这代表路德音彻底遗忘掉过去的决心?还是单纯的精神洁癖在作怪?
“你觉得冶耀这人怎样?”林依凡穿着布满史努比的睡衣扑到床上问,头发还在往下滴水。
路德音见状,一拍她的腿,“下来,让我给你擦擦头。”
林依凡不大情愿的从床上下来,坐到梳妆台前,但语气是不改兴奋的说:“说嘛,他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你若中意他的话,自行判断好了。”路德音不假思索的回答。
“少来了,别装糊涂了,他一路上都是盯着你含情脉脉的,光找你说话,瞎子都能看出来,他对你有那么点意思。”林依凡噘起红唇,不高兴她的敷衍。
“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路德音放下毛巾,从梳妆台上拿起梳子时,望见了那支还是崭新的口红——“羽西的新产品,千金红的颜色,专为东方女性,特别是我美丽的老婆,设计的。”于彦舟炫耀的对自己说,那天是情人节,当时她还调侃说“都老夫老妻的了,还学人家刚谈恋爱的小青年。”他笑搂着自己说“老婆在我眼里心中永远是最年轻漂亮的。”又俗又烂的甜言蜜语,那时令她飘飘然犹如在云端,不想三个月后,两人分道扬镳,现在回想起来,字字伤心。
“哎唷!”林依凡一声痛叫,唤回了路德音的心神,小心将梳子抽离的时候牵扯了一缕细发。
“大姐,请您轻点儿,我的头发本来就够少的了。”林依凡可怜巴巴的眨着眼睛。
“梳成秃子的话,你不就可以彻底的断绝七情六欲了。”脸上还带着歉意,路德音的嘴里却在揶揄林依凡。
林依凡一撇嘴:“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我可以带发修行。德音,说真的,我觉得忘记一段恋情的最佳手段就是再来段新的恋情,冶耀这人挺不错的,又是干摄影的,收入应当也不错,有住着一片,可查底细,考虑考虑。”
“砰!”路德音把梳子一摞,板着脸道:“你不入地狱,倒要再把我往火坑了推,才出了一下午,你就把他吹捧到天上了。当初,你初见于彦舟时,不也说他很好,仪表堂堂,年轻有为吗?”
“我——”林依凡怯生生地望着路德音,挺委屈的辩解:“我没别的意思。你们都结婚了,我自然要捡好地说,而且于彦舟这人实在是不赖,瞅上去人挺正派的,谁也料不定他会……我是想,你和于彦舟在某些地方很相似,会把自己的某些情感隐藏起来,隐藏的很深,彼此互不挖掘,互不干涉,久而久之,就淡漠了。你应该找个能跟你互补的。冶耀这人开朗外向,不拘小节,或许会很适合你,难得又单身了,不妨试试。他还邀你打网球呢,哼,哼,分明是别有用心,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呜——”
“闭上你的大嘴巴,”路德音伸手捂上了林依凡的绣口,在她苦苦求饶了半天后方才饶了她,“睡觉。”
“果然是祸从口出啊。”林依凡张大嘴,喘了两口气道。
在企划书上签下名字,工整的楷书。想喝杯带有浓烈苦味儿,呈现黑褐色的香醇咖啡,提提神,可惜眼前只能用速溶的代替,刚喝了一口,电话铃响了,接起。
“您好路小姐,是外线,一位女士找您,她说她叫宋嘉儿。”
一时间的茫然,继而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路德音公式化的语气道:“接进来。”
一阵短暂的音乐声给了她调整心情的时间。
“德音姐吗?我是嘉儿,我想见你一面。”对方开门见上的说。清脆如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带着少女的娇憨,却令路德音作呕。
“嘉儿”就是那个破坏了她婚姻的女人了。
“好,在哪儿?”纵有千般不情愿,路德音此刻就如同接到挑战的骑士,决不允许退缩。而且她也想见一见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诱惑了自己的丈夫。
涂满亮粉的眼睛散发着清纯于妩媚两种迥异的风情,饱满的丰唇涂着酒红色的唇膏,金色的吊带背心,豹纹的超短裙,手臂上纹着一朵黑玫瑰,这样的一位少女走向路德音坐的位置。在她坐下的时候,路德音无意的瞧见了她颈间的紫红色斑痕,一皱眉,心头同时微微一颤,移开视线,把目光集中在那张小小的瓜子脸上。
“你比我想象的年轻漂亮多了,很有气质,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出生良好的大家闺秀。”嘉儿边轻笑着说,边翘起右腿驾于左腿上,毫不在意暴露多少春光,从手提包里取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吸了一口,刚要把烟放下,顿了一下,询问的目光望向路德音,在见到路德音一摆首后,自嘲而轻蔑的笑了:“你当然不会吸了,是我多余了。”
路德音淡淡地笑了。她会吸烟,老早就会了,这是个鲜为人知的事情,十五岁那年,当曾经最敬爱的父亲做出了她所无法原谅的行为,高大的形象骤然间毁灭时,无处发泄的郁闷使路德音偷偷学会了吸烟。一个人坐在无人的角落,仰望着黑暗的天空,吸噬着那特别的味道,也没太好地感觉,后来就戒了。叛逆的不彻底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可怜又可悲的母亲,不想再使她伤心,再说因别人的过错来摧残自己的健康是愚蠢的。她想过逼迫母亲离开父亲,可那时的她已经意识到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母亲离开父亲后是活不下去的。
没有必要同对面的女人说这些。她无法再把对方当成少女看待,路德音认为少女应当是纯洁无瑕的,而嘉儿她已经告别了她的少女时代,蜕化成了一名还未成熟的女人。
“你的丈夫向我求婚了。”嘉儿挑衅地说。她厌恶眼前女人的落落大方、泰然自若。她穿着那套玫瑰红绣有白梅的仿唐式套装显得她那样高雅,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道是那样清新,这样的女人令嘉儿自惭形秽。
“我想你说错了,”路德音尽量斟酌字句,不显得尖刻,她可不希望情况弄得不可收拾,老实说她很爱面子,丢不起这个人,这一刻倒蛮羡慕那些被人贬称为泼妇的女人,她们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声发泄,而她只能强颜微笑道,“于彦舟已经和我解除婚姻关系了,准确的说他是我的前夫,他有权选择他的伴侣。”
“你是真不在乎,还是佯装冷漠?”嘉儿问的犀利。
问得还真是一针见血。路德音仍然冷静地回答:“相比之下,他选择谁才是你应该关心的,不是吗?”
“可是这是在他还没作出选择时你替他作出了选择。”嘉儿的声音开始急促。
路德音蹙起眉头,这是她在最心烦时才会有的举动,她反问:“你想得到的是什么?是于彦舟的心,还是一种强虏的快感。于彦舟本不是薄情之人,一方是道德的约束,另一方是新的——恋情,两方都有责任的压力,他迟早要做出选择,可我也有选择的权利。”心底清楚自己是在为了面子而强辩,不由嘲弄于自己貌似大度的虚伪。
嘉儿愣住了。在灵魂被一次次背弃后,她的情感渐渐变得畸形了,在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后,她遇到了于彦舟,她一直渴望着被爱,可她又搞不懂自己究竟爱不爱他。她是畏惧婚姻的,她也见到了太多的背叛。况且,于彦舟的家人能接受自己吗?接受她这样一个女人。
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以后,嘉儿略显苍白的脸颊渐渐地有了点红晕,声音变得低沉了:“我妈在我九岁时跟别的男人跑了,我爸很快又娶了一个女人,她对我很好,我没想过后母也有那么好的,可我妈又回来找我爸了,我爸和我的新母亲离婚了,不过,他们很快又分手了,这次我爸把我丢给了我妈。十六岁时我勾引了我妈的姘头,她把我赶了出去。然后我就靠着男人生活,够下贱了吧。有个女人说过,我身上流的血都是脏的。”
不喜欢听到这些东西,这些颓废、苍白、痛苦的东西似乎越来越多的出现在这个世界。命运或许给了人一时的不幸,但一时的不幸不能成为堕落的理由。路德音眼神复杂的注视着嘉儿,半晌后方说:“路铺在你的脚下,如何走要看自己的,每个人都有权利争取自己的幸福。”她能说得也只有这些,无法大方得说嫁给他吧,他能给你幸福。这种怜悯会令路德音感到自己是虚伪的,因为她不能不去怨恨她。
“彦舟是个很好的男人,是人都会犯错的,他还是爱着你的,每天晚上他总是叼根烟坐在那儿发呆,我就晓得他在想你——”
“别说了!我不想听。”路德音打断了嘉儿的轻声诉说,深吸一口气后说:“他不会高兴你这么说的,(他素来很骄傲,爱面子,这点他和她很像)没有男人会高兴自己被让来让去的。我和他已经没有可能了。女人的青春尤其可贵,要选择能够令自己幸福的道路走下去。”路德音说完,起身,付账,离去。她不想再见到嘉儿了,这令她的心情很压抑。
天空被两旁的大厦分割成了块儿状,愈来愈多的孩子熟悉了这样的天空。影片导演拼命的挖掘人性复杂的一面,却忘记了单纯无色才使人最初的本性。人们在幻想与现实之间徘徊,强迫这个世界适应人类的任性。最终享受幸福的是什么人呢?
经历了不幸的人,有的心怀怨恨,又将不幸带给他人;有的默默忍受,却无法再得到快乐;还有的战胜了不幸,又得到了幸福。无法做到宽容的去原谅于彦舟和嘉儿带给自己的不幸,但路德音不会让不快乐的心情一直去折磨自己的心。虽然昔日的诺言被孤独代替,虽然此刻心里空荡荡的 ,但我决不能活在这样失败的痛苦里,路德音疾步走在人行道上。她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又好像看着另外一个世界,当一团不知是何物的东西擦着肩膀飞上天空,路德音才发现起风了,风势越发的凌厉,尘土与个样行色的异物大肆施威起来,大团大团的乌云急速从天的另一边汇聚而来,很快的豆大的雨点接二连三的落了下来,渐连成了线。
好过瘾的感觉!多久没有试过淋雨的感觉了,这样的清爽。这场大雨使路德音打消了乘车回家的念头,她徜徉在大雨中,雨愈加滂沱,路德音的身体已被冰凉的雨水浇透,但她却觉得自心底升腾起一股火焰,无比温暖。
“德音!德音!……”雨声中突然传来愈发清晰的呼唤声。然而神情恍惚的路德音什么都没有听到。
“你不是路德音吗?”一个身影抢站到她的前方,一把雨伞为她寂寥狼狈的身体遮挡住了无情的冷雨。
讨厌,走个路都有人碍事,路德音恼怒的抬头,却发现多事的家伙有点儿面熟。
“忘了吗?我是冶耀,前几天和你一起打网球的。”冶耀笑容灿烂的说。
她想起来了,是那个瓜噪的男人。心情坏到顶点的她恶声道:“我知道,没事儿就请你让开!”
“下雨了,心情不好也不能这样糟践自己,走,我送你回去。” 冶耀蹙起眉头,抓住她的肩膀,心里猜想她怎么了,失恋了?
路德音用力甩开他的手,大声吼道:“我用不着你关,请你让开。”
“不行!我送你回去。”冶耀再次拉住她的胳膊,这次加了力道。
“你烦不烦,我和你很熟吗?你这人有病呀你。”心情恶劣到极点的路德音什么形象、风度全然不顾了。
偏偏有人还就喜欢她这副模样。还挺辣的,冶耀扬起一抹暧昧的笑容,贼兮兮的说:“对呀,我们已经很熟了。”
见鬼了,遇见个神经病。路德音有破口大嚷的欲望,却又不知该嚷什么。
冶耀见她愣住了,便戏谑道:“走吧,虽然留在街上让人看免费电影也无所谓,但是我们毕竟还不是真正的男女主角。”
路德音这才发现周围有了很多“观众”,宛如一盆冷水自头顶泼下,她恢复了冷静。
拗不过冶耀的执着,她被他“押”送回了家。一路上冶耀的声音就没从耳边断过,从笑话到明星的花边新闻,他整整鼓噪了一路,路德音觉的很烦躁,但刚才痛苦的感觉却减轻了不少。
当路德音踏进门时,正在看着电视哈哈大笑的林依凡,被从头到脚能挤出两大盆水的路德音的样子骇呆了。
“老天,德音,你怎么了?”林依凡惊乱地丢了爆米花,跑过来扶住脚步有些摇晃得她,在雨里走了近两个小时是挺累的。林依凡又急又不解的问:“德音,你怎么淋成这模样了?不会先躲躲雨或者打的回来。”
“我没事儿,我是故意淋雨回来的吗?真的,心里舒服多了。莎士比亚说过:人本来是个出尔反尔的东西。还需补充的说,是反复无常的东西。”路德音笑眯眯的说,接着侧扬着头,一指冶耀道:“都是这家伙多管闲事,非要送我回来,我还没淋够呢。”
林依凡都快气晕过去了,没好气地说:“我的文学修养一向很差劲,现在你去泡个热水澡。如果感冒的话就是活该。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是典型的大傻瓜。”
“还是先叫她冲个热水澡。”冶耀细心的提醒。
“对,你说的对,快,德音,去冲澡。”林依凡“下令”。
“你干嘛那么听他的话。……我知道了马上就去。”路德音摇晃着走近卧室。
林依凡转身向冶耀道谢:“真要好好谢谢你。”
冶耀摇摇头表示不客气,既而问:“有些失礼,但可以问一下她是失恋了吗?”
林依凡眼一睁,黑漆漆的眼珠不悦的盯着冶耀,反问:“既然知道失礼为什么还问?”
冶耀微微一笑坦率回答:“我以为你看出来了,我喜欢她,我想追她。”
林依凡认真地看了他半天,才道:“她是个离过婚的女人,而且是刚刚。”
想比之下,他猜测的答案要更劲爆些,冶耀点点头,笑容不变的回答:“那么正好我不用担心会担上破坏别人的家庭的罪名了。”
林依凡也笑了,“那要看你的本事了。”
不幸被林依凡的乌鸦嘴言中。半夜时路德音只觉得喉咙处灼烧般的干涩疼痛,就摸索着打开了床头的台灯,蹑手蹑脚地想下床弄点儿水喝,谁知刚一下地,还未完全站直,头一晕,眼一黑,人不知怎的就倒在地上了。
“哐啷!”一声是她的手打翻了台灯。
这下,睡觉向来很死的林依凡,“噌”的从梦中惊醒,唤道:“德音——”借着摇晃的灯光,林依凡发现了倒在床边的路德音。
“德音!你怎么了德音?”林依凡紧张的翻身下床,将路德音搀扶到床上,比路德音还瘦得她喘口气,手抚上了她的额头——好烫!
“德音,你发烧了。你能听到我说话吧,你这笨蛋,让人担心的笨家伙!”林依凡焦急的皱眉道。
“我没事……我好渴……依凡,冰箱里有‘白加黑’,吃两片,睡一觉就没事了。”路德音的声音沙哑极了,说话时少气无力的。
“哦。”林依凡敷衍的答应她,帮她把被子盖严了,赤脚跑出卧室。倒好水后,林依凡急切的翻找冰箱,见鬼了,哪有什么白加黑。……在这儿!是空的。气死我了!送她去医院,三更半夜的哪儿找车去,治安又不好,叫救护车的话就太夸张了,……找人帮忙,找谁?对了!找他,他家离得又近。林依凡急忙扑向电话,拨下电话号码。
嘟……嘟……
“喂?”一声慵懒的男中音传来。
“是冶耀吗?我是林依凡,还记得吗?”林依凡急匆匆地说。
“依凡!当然记得,是不是德音怎么了?”冶耀立刻猜到了林依凡打电话的原因。
“冶耀,要麻烦你一下了,德音病了,发高烧,我也不知道烧几度。家里的药不多,有的还过期了,天太晚了,找车又不容易……”林依凡越说越着急。
“你先别急,我马上去买药和温度计,严重的话我们再去医院,我马上就到。”冶耀有条不紊的交待几句,挂了电话。
林依凡觉得安心许多,这时候好男人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端着水她回到卧室,为路德音喝了些。路德音烧得似乎很厉害,几乎睁不开眼睛了,只感觉干涸的唇舌与喉咙滑过一丝凉意,她呓语道:“彦舟,我还要喝。”
林依凡手一颤,凝眉道:“德音——”原来你这么爱他。隐藏了所有的脆弱和伤口,欺骗了别人,却终是无法骗过自己。爱情也许仅是女人一生经历的一段残酷的童话。
来到厨房,用毛巾包了几块冰,林依凡静静守候在路德音的身边,她希望好友得到幸福,可有的事情总不能称心如意。还记得姐姐的第一场婚礼,德音的婚礼,那一天她们是那样的美丽,无与伦比,仿佛花儿一生的光彩都在那一刻绽放,她很羡慕,也有过憧憬,然而今天她庆幸自己的选择,小小的一时的痛苦总好过这样的磨难,就这样保持单身好了。但对于德音,这不是最好的选择,德音是很喜欢温馨生活的,关键是她何时能彻底忘记于彦舟带给她的伤害,他们至今可能在复合吗?她这会儿想撮合她和冶耀是对还是错呢。或许她太轻率了,都还不了解冶耀的为人。
门铃响了,打断了林依凡的胡思乱想。林依凡急忙跑去开门。冶耀拎了很多东西。
“用干毛巾把她的虚汗擦干净,喏,温度计,帮她量一下,这是退烧药,她是淋雨受凉才导致发烧的,要小心别转成肺炎。”冶耀驱除温度计交给林依凡,“太高的话,就送她上医院。”
38.7℃
“过二十分钟后再量,烧退了就不碍事了。明早再到医院看看。”冶耀很有经验的说。
“嗯。”林依凡是完全听从他的指挥。
……
“烧退了,谢天谢地,还要谢谢你。”林依凡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冶耀瞧了瞧路德音熟睡的面孔,回答:“就别客气了。我买了些吃的,补充些能量。”
“好,我最爱吃零食了。”林依凡点点头,和他来到客厅。
从进门时,冶耀就留意到了这个家应是两个人的世界,或者换种说法是一对伴侣的家。虽然没有接触路德音太久,但冶耀可以判断出,她结过了婚,但应该是离婚了。没想到这次他会喜欢上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是个不小的意外。
“你爸妈有没有问你去哪儿了?”林依凡问。
“没有,因为他们不在家,有度蜜月去了。”冶耀回答。
“哦,好幸福呢。我也想出去走走,可惜有时间时没钱,有了钱时没时间。你是摄影师,一定到过不少地方,哪儿最美?”林依凡好奇的问。
冶耀笑了笑说:“是去过不少地方,除了南北极,五大洲都去过,美丽的地方有很多,数不胜数,不过总是缺少点儿家的感觉。”
“你是恋家型的?”林依凡笑了。
“不,算不上,一种感觉罢了,即使是风也渴望有个歇脚的地方。”
“你到和德音一样文绉绉的。”
“她——怎么会淋雨淋到感冒呢?”冶耀还是问了他本不准备问的问题。
林依凡别有深意的瞥了他一眼说:“你那么聪明,不会自己猜吗?再说,你干嘛这么关心她。”
“你不也是明知故问吗?我对她有种感觉,想要了解她。”冶耀坦诚地说。
“你多大了?”林依凡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二十八。”冶耀照实回答。
“不小了,不会没谈过恋爱吧。”林依凡轻笑着问。
冶耀耸耸肩答:“当然。”是当然谈过?还是没谈过?
“她刚刚离了婚,还忘不了她丈夫。”林依凡的直截了当带有很强的火药味儿。
“那又如何?”冶耀不动声色的问。
“那就要靠你自己了。呵——我不行了,我熬不下去了。”林依凡打了个呵欠,含有笑意的眸子瞥了他一眼。
“你睡会儿吧,我看着。她这会儿也没事了。”
林依凡又瞅瞅他,自己的眼皮都快粘到一块儿了,点点头,“好,那就拜托你了,有事叫我,别趁机会占便宜啊。”
冶耀哭笑不得看着她,他像个大色狼吗?
好渴,好渴,身上好酸,她是怎么了?醒来的路德音觉得自己好像在沙漠里跑了一趟马拉松。
“你醒了!想喝水吗?”陌生男子的声音,骇了路德音一跳,他蓦然间睁大眼睛,望去,这才认出——“你——你不是冶耀吗?”
“你答对了,我都作好伤心的准备了。”冶耀耍宝式的作了个西子捧心的动作。
路德音不禁莞尔,不是她特意,实在是他的名字太好记了。不过,她非常疑惑的瞅着他,问:“你怎么会在我家?”
“我请他来的。”林依凡端着一碗稀饭走来,坐到床边,“你发神经淋雨,淋出病了,家里有没有药,三更半夜的,我都恨不得打急救电话了,突发灵感的想到找冶耀帮忙,麻烦了他一晚上,守了你一夜他都没合眼,你可要好好人家。”
路德音大窘,她想责怪林依凡不该随随便便叫一个才认识的人来自己家,见到自己这幅毫不修饰的样子,可是又是自己任性在先,若不是依凡在,自己不知道会烧成什么样子,如果不是冶耀,依凡一个人也是实在不好照顾自己。“谢谢你。”路德音十二万分客气的说。
“乐意效劳。”冶耀回答,气色极佳的他,丝毫不显疲惫。她总是对外人如此彬彬有礼吗?想接近她看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遇到过很多女人,不同肤色,不同性格,唯独她给他一种清净如水的感觉,使他如此渴望接近她。
“我向老总清了半天假,给你请了三天,冶耀刚好没事,让他陪你到医院检查一下。我吃完饭就去上班,夏姐一个人忙不过来,不然我就不去了。”林依凡把粥递给路德音。
路德音接过来,头又是一阵眩晕,望向窗户,才发现窗外的阳光白炽,自己一觉睡到了晌午。回过头对林依凡说:“我已经没事了,不用人陪,更用不着上医院,明天就能上班。”
“你乖乖的在家呆着,没有商酌的余地。”林依凡急起来也是很有迫力的,“公司又不是你的,那么拼命干嘛。好好休息两天,随便玩玩。”
林依凡又瞅了一眼冶耀,微微一笑道:“冶耀,做好人做到底,我把她交给你了。”
“你放心。”冶耀爽快地答应,他求之不得。
时间下午三点半。
路德音开始和冶耀谈判:“你该干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去,我没事了,你不用看守着我。”林依凡的话令她在面对冶耀时感到不自在,她可以感觉到冶耀眼神中毫不掩饰的对自己的兴趣。可是她不感兴趣,她不想再投入到另一段虚幻不实的感情。
冶耀的唇角勾起一抹洒脱不羁的笑容,更接近咖啡色的眼瞳看上去十分的柔和又透着一种奔放的活力。他很温柔的说:“我答应过依凡要带你去看病,你不能害我言而无信。”
路德音一愣,道:“她又不在,我已经没事了,再说,我不想去。”这个男人听不懂拒绝吗?
“你很害怕上医院吗?我陪着你没事的。”唇角微微倾斜,冶耀的笑容对追逐体坛明星的少女有十足的杀伤力,而对于二十六岁才离过婚,情绪不佳时喜欢读《悲惨世界》的路德音来说,简直是有意卖弄风骚!路德音在心底嘲笑自己对冶耀的恶意评价,不要因为林依凡的话,就滋生出自作多情之感,或许他只是想学做新时代的活雷锋。
“我已经不需要去医院了,那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你看不出来我已经好了嘛,我彻彻底底的好了。”路德音很想走下床到浴室痛痛快快冲个澡,洗掉身上黏黏糊糊的感觉。
“我实在看不出来,我们还是早去早归的好,不要让依凡担心。我在外面等着,你换衣服。”冶耀很会拿林依凡当挡箭牌。
瞪着他的后背,路德音心烦意乱的揉了揉额头,他太多事了,算了,就算为了林依凡,去趟医院也无所谓。
坐在出租车里面,路德音不愿和冶耀说太多的话。平心而论,她不讨厌这位穿着随意的男子,但她觉得她和他之间有中区别,好像花木兰和小飞侠一样。
“你很难接受别人成为你的朋友吗?”冶耀问问题一向很直接。
路德音以模糊的目光在冶耀的脸上逗留了片刻,回答:“真正的朋友是需要经过时间考验的。”
“那么俞伯牙和钟子期就不是了,他们是一听知己。”冶耀戏谑的反驳。
“你会弹琴吗?”路德音不以为然的笑道。
“我在世界各地行走结交了很多的朋友,他们真诚而热情。”冶耀不赞同路德音的观点。
路德音的面孔由于淡漠而显得有些刻板,她说:“那只是因为你还和他们解触不深,在没有牵扯利益的情况下,人们很容易成为朋友。”她一直在商场上搏杀,其中的尔虞我诈经历的多了,对人的防备已在不经意中。她并不对冶耀怀有偏见,因为他的眼睛是清澈而坦率的,只是作为一个有几分矜持的女人,她不会轻易让一个男人接近自己的生活。
“你的观点太偏激了。”冶耀专注的凝视着她的面容,如果她开心的笑了,想必一定很美。
“这只是我跟你的观点比较。和某些人认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敌人的观点相比,我的观点很温和。”路德音说完这句话后便转头将目光移向窗外,街景不断地从眼旁掠过——一对穿着时尚的年轻人在人行道的路灯边热吻,……,一位衣衫褴褛的老者在垃圾桶里翻找着,……,眼眶突然湿润了,没来由的伤感,并未落泪,只是一种触景伤情的感慨。路德音对脆弱是厌恶般的摒弃的,然而她也清楚无论是谁都会有脆弱的一面,更何况女人本身就是很脆弱的。她只希望自己能变得坚强一点,坚强到足以支撑自己生存下去。
窥视到了路德音伤感的侧脸,冶耀怜惜不已。在球场上的她那样的英姿飒爽,此刻又是这样的脆弱。从十七岁那年谈恋爱,他遇到过比男子更加狂野不羁的女赛车手,艳丽而冷傲的国际名模,天真无邪的非洲部落少女,颓废而糜烂的无名歌手,……她们也曾应起过他的兴趣,但是这一次不同,说不上那里不同,只是一种强烈的没有理由的感觉,告诉他,她是他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
假如只是在大街上擦肩而过,假如没有见到她在球场上的风采,他不会留意她,但这或许就是命运,也或许应该称之为缘分,遇到了,冶耀是绝不会错过的。
天空经过雨的洗礼,呈现透明的湛蓝色,空气新鲜得让人感到奢侈。心里的惆怅散去了,虽是暂时的,路德音也能透口气,让心头的创痕慢慢愈合。
检查了一遍,果然无大碍了,路德音露出了我说没事儿了吧的表情,冶耀只是微笑不语。
心情这会儿不错,路德音的话也多了一些,开口问:“你不用上班吗?”
“暂时失业当中。”冶耀笑了笑答。
“失业?”路德音诧异的望着他,虽然不觉得他是什么高深莫测之辈,不过失业不太可能吧。
瞅见她疑惑的表情,冶耀解释道:“我是自由摄影师,别人找上门来,彼此觉得合适了,就签约订个合同,时间长短不一定,报酬也高低不同,我最近没有接工作,闲得很。”
“这样很好,自己可以掌握时间,想休息时就能痛痛快快的休息。不像我好不容易有个假,又嫌旅游的人太多,不愿挤。结果整天除了工作就在家,挺单调乏味的。”
“那只是一种调节,平实的生活自有它的乐趣。”冶耀是深有感触地,在外面的生活固然很精彩,而家是无可替代的。
“这句话说得好。”路德音又说,“我看买点菜好了,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该好好谢谢你的。”她别无它意,还人情而已。
还是很客气,也罢,她和林依凡的个性是不同的,能够一起吃顿饭,已经是拜林依凡所赐了,冶耀到不奢望能一下子得到路德音的青睐。
快到家时,冶耀建议说:“不如租几张牒看看,我很少看电视剧。”
她平时也很少看,电影最近也没时间看,瞧瞧也行,依凡喜欢看牒,电视电影到无所谓了。
拎着一大袋子的零食,拿着几张早想看的片子,路德音和冶耀争论着朱丽娅•罗伯茨一笑能露出几颗牙的问题回到了路德音的家。林依凡已经回来了,大口咀嚼着干脆方便面的她,腾一下从沙发上弹,起冲向零食,“饿死我了!”
中午,她只喝了一点儿稀饭,就着咸菜,吃了半个馍,这个时候当然饿了。难怪,一瞥见那装满零食的带子,她的两眼放射出启明星般的光辉。
路德音和冶耀一前一后进了厨房,两人的手艺都很一般,倒都有样拿手好菜。各自施展厨艺。林依凡是既没有这本事,也不想学,等现成的,津津有味的品着美食,不时望着两个在厨房里忙碌的人偷笑两声。
一顿饭吃的是有滋有味。
很默契的,路德音和冶耀再看片子时都不爱讲话,只有偶尔会聊上两句,林依凡是喜欢高谈阔论的那一种,一边吃一边自己尽情的侃,两不误。
这是一部喜剧,朱丽娅•罗伯茨扮演的女主角一次又一次从婚礼上逃跑,演绎出一位渴望爱情又惧怕婚姻的女子的微妙心情。路德音是心有所感,暗有所伤;冶耀则不能了解女主角的心情,反为几位男士,尤其是男主角在婚礼时被甩,打抱不平;林依凡哈哈的笑个不停,她尤其可笑的是女主角每换一个男友,就跟着对方改变吃鸡蛋的方法,简直是太滑稽可笑了。
……
至死不渝的爱情、无法预料的背叛、不可琢磨的命运、出人意料的结局,当这一切浓缩于一部影片,带给人们的就是震撼,就像是一段真实的谎言。其实想要被感动很简单,那就是说服自己相信它。过去,路德音不是那样容易被感动,有所保留的看,像外科医生在做手术时一样从容冷静客观,但随着此刻心情的转变,她也有了哀伤感。目光聚精会神的凝聚在电视上,表情随着情节的细微变化而出现细微的改变,由于太专心了,她没有察觉到冶耀的视线。
冶耀看得不大专心,这其中的两部片子他都看过了,他不时地把目光瞟向路德音,这才是他想了解的。
当放最后一部片子时,林依凡伸个懒腰道:“我快不行了,我眼不太好,看不了太久,我先睡了,你们慢慢看。明天早上我再看。”
路德音睡到半晌午才醒,她不困,冶耀是个生活不太规律的人,他自然要陪着路德音看完。
《惊情四百年》是路德音很久以前就想看的,当影片里那为了妻子而化身为吸血鬼的男子安详的死在妻子转世后的女人怀中时,冶耀长叹一声,说:“就像一个安徒生的童话。”
路德音不置可否的看着他,显然并不认同他的话。过去,她也许会怀着这样美好的期望,但是现在她是一点奢望都不敢有了。
冶耀抬头看了下表,道:“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明天一起打网球好吗?早上七点我来接你,早上比较凉快些。”
路德音觉得应该拒绝的,但是她没有,说不清楚是出于什么心情,她不受控制的回答:“好。”
冶耀欣喜的笑了:“那说定了。”他提出邀请时可不是胸有成竹的,没想到她竟然答应的这么快。
冶耀一走,路德音就后悔了,要不然怎么说女人是善变的呢。
路德音问自己,你怎么就答应了呢,不是不想和他深交的吗,这下可好,他会不会误会呢?又不是迟钝的人,路德音焉能看不出来冶耀对自己的特别。可是,她是个刚刚离了婚的女人,还未曾从阴影中走出,又如何接受另一份不可确定的感情,为什么她总有种飞蛾扑火式的愚蠢豪情呢?路德音自嘲的想。
轻手轻脚的走进卧室,路德音发现林依凡根本没睡,坐在被窝儿里笑眯眯的瞧着她,眼里还带着点儿贼兮兮的味道,见路德音无奈地摇头,她捉黠的眨眨眼睛。
“大小姐,你不早点睡,又在这儿闹什么呢?”
“太伤我的心了吧,我在等你耶!喂——”在路德音换上睡衣时,林依凡压到她身上问:“有没有来电?”
“没电,灯会亮吗?”路德音答非所问,往后一顶,摆脱掉林依凡的骚扰,准备洗漱。
林依凡望着她往洗手间进的身影,不甘心的拖着长腔问:“德音——说真的啦。”
“说真的,你吃多了。”路德音没好气地撂给她一句话,进去了。林依凡一撇嘴,朝后重重的一坐,压到抱枕上。
慢条斯理的洗漱完毕后,路德音深吸一口气走出洗手间,果见林依凡抱着抱枕,盘腿而坐,虎视眈眈的抽着她,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路德音长叹一口气道:“遇见你,我是霸王别姬——”
“怎讲?”林依凡竖起耳朵听,她特喜欢歇后语,记性又不太好,出了名的听过即忘。
“无可奈何。”路德银边说边摇头。
“那遇见他呢?”林依凡三句话不离核心问题。
“谁啊?”路德音没办法,只能装聋作哑。
“你少水仙不开花——装蒜!”林依凡也礼尚往来,并且还来了兴致,口若悬河的说:“大开天窗——说亮话,我是茶馆了谈天——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咱萧何月夜追韩信——识得人才,红娘挨骂——成全好事,你是铁拐李葫芦里的药——医不好自己的病,又不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干吗扭扭捏捏的。”
路德音被她这叽里呱啦的一长串话逗得哭笑不得,好一会儿才说:“依凡,你以为这是上超市挑选东西呢,那个物美价廉选那个,感情的事很难说得。很多人看上去都很好,但并不一定合适。我才离过婚。”
“那他才好趁虚而入啊。”林依凡很理所当然地说。
路德音差点被她气晕过去。语气颇为无力的说:“我现在没这个心情。”
“心情是需要改变的。不改变生活,如何改变心情?”林依凡很明白这一点,他不时过来人但她姐时,这就叫没吃过猪肉,但看过猪走路。
“依凡,顺其自然好了。”路德音道。
林依凡知道她的劝说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还要靠她自己了,冶耀多努力吧,太轻易得到的人总不会珍惜。她只能该帮忙是再帮忙了。
熄了灯。林依凡何路德音躺下。路德音在黑暗中沉声说:“其实我也知道,伤口捂得越严,好得越慢,我越想压抑,时间越长就越不好受。真的想想挺不甘心的,我再不怎么样,配他于彦舟还够资格吧。扪心自问,我没什么不好的,是——为了工作我有些忽略他。可当初他不也是,事业刚起步有多难,他应该清楚,女人就更不容易了,他并不反对我独立,当初他喜欢我的不就是这点吗?我知道自己一定怨恨那个夺走他的女人,可是怨恨他要更多一点儿,我以为我能很快忘记他,可是每每回到这个家,总觉得空荡荡的。”
“我是体会不到了。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家伙,不归于此类的男人太少了,简直是凤毛麟角,不可遇,不可求,万一撞上了,千万要抓住啊,宝贝。”林依凡感慨万千地说。
“有时候我会想你的脑子构造是否与众不同。”路德音真是服了她了。
“哈,如果我生在母系社会,那么现在全世界的宗教信仰都会只崇拜女神。”林依凡十分得意的说。
“这我相信,不过没有机会证明。”路德音不介意让林依凡自我陶醉一下,静默了一会儿,路德音轻声说:“他约我明天打网球。”
“那好啊,去散散心,最近你都没有好好休息过。”林依凡举双手赞成。
“有时想想,整天光忙着挣钱,是挺无聊的,改天我们去旅游好了。”路德音突发的想法。
“好啊,可我实在不喜欢走路,太累了,不如坐船。”林依凡有那么点儿懒。
“那没问题。”路德音道。她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很多的记忆,乱七八糟的在脑子里乱转。第一次的约会是在秋天,在快餐店的门口,于彦舟翘首等待,让她误以为自己迟到了,谁知是他太兴奋了,一大早就在这儿等候着。两个人在快餐店里边吃边聊坐了一个上午,下午到公园划船,晚上唱卡拉ok 。非常热闹的一天……明天是她这三年来头一次和别的男人约会,也很新鲜,有种怪异的滋味。
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