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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劫后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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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眼的阳光穿过简陋的木窗,散落在小木屋四周,躺在床上的女子,一身粗衣麻布却掩盖不住那清秀姣好的面容,她静静地躺在那儿,仿佛一个遗世独立的仙子般,惊为天人,只能用这个词去形容了,可是女子脸上血色全无,如果不是胸膛间微弱而有节奏的起伏,大家见了都要怀疑她已经死去。
“嗯……”女子虚弱而困难的睁开了眼睛,轻声呻吟着。
“谢天谢地,姑娘,你终于醒来。”一把略微沙哑的声音发出惊喜的叫唤。
“这……这里是……”女子吃力的转动着眼珠,打量了一下说话的这对憨厚的中年夫妇。
“这里是我家,一个月前我与老伴在圣女湖边发现你昏迷不醒,全身都是伤,大夫都说听天由命了,想不到姑娘还是熬过来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阿。”那男人难掩兴奋说道。
“你们是谁?”
“我叫忧土生,这是我妻子沈氏。”
“那我是谁?”
……
我叫忧小乐,其实我原来的名字也许不是这个,不过因为我记不起以前的事情了,只好暂时这样叫,而且这个名字我也很喜欢,本来爹是要叫我水生的,因为我是在水边被发现的,不过我嫌这个名字太土了,所以自己改了这个。一年前,爹和娘在圣女湖边捡了我回来,因为他们对我极好,视如己出一般,所以我认他们作爹爹和娘亲了,我还有一个打我五岁的哥哥,叫忧风生,相信你也想到了,他是在一个打风的夜晚出生的。
虽然没有过去的记忆,有时会让我感到很困惑,可是村子里的人都很善良,没有人介意我的来历不明。或许本性使然,与我的名字小乐相反,我对任何事情都是冷冷的,似乎任何事情都引不起我的兴趣,没有笑容快乐,甚至没有眼泪悲伤,就算对爹爹一家有无尽的感激和喜欢,我也没有表现出来。这样的我让我猜测以前的自己肯定经历过很多风风雨雨,只有一个经历丰富的人才能如此喜怒不形于色。
我们一家住在曜星国郊区的森林里,靠打猎为生。冬天动物冬眠,打不到猎物的时候,我和风生就推着一车柴到国都紫薇城卖,维持生计。之所以叫他风生而没有叫他哥,是因为我觉得我照顾他的时候比较多,风生单纯得像个八岁孩子似的,经常被城里的人骗,每次都靠我出头,把被骗的钱骗回来。不过单纯得如泉水般清澈,正是村子里人们的特点。
这几天因为风生要和村里的大人们打猎,所以只有我一个人出来卖柴。我们的柴一般都拉到这个叫濯颜楼的地方卖,正如它的名字,以清泉之水濯颜,便有沉鱼落雁之色,这是一间青楼。这里的楼主赤玉老鸨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知道我的柴质量好价钱便宜,就有了长期的交易。
穿着厚厚的棉袄,戴了棉帽,把自己包得只剩下眼睛,才推着一大车柴,翻身涉水,穿过大街小巷,送柴去了。娘说长得那么好的我,出去很容易惹来登徒浪子,幸好是冬天,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说来奇怪,推着如此重的东西,走了二十里路,我只觉得平常,可身为男子的风生却每次都气喘如牛,难道是我天生神力?
曜星国的都城都是中规中矩的正方形,中心便是皇城,三环内都是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的府第,四环到六环则是平常百姓家,每条街道都分东西南北,好认得很。这个国家的建筑也是规划得整整齐齐,除了三环里的房子各有特色外,三环以外的房子都一般的高,层设大小也相差不远,颜色则是一律的灰瓦白墙。百姓都安乐繁荣的生活着,对现任的皇帝赞誉有加。
可是今天的紫薇城有点不一样,刚进城就见到汹涌的人群,街道两旁都围了个水泄不通,找了个大婶打探了一下,原来是什么流云国的王爷来访,这也罢了,听说这位王爷还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得很,所以下至三岁,上至八十岁的女子都想一睹“芳容”。
这些对我来说都是无趣,只好拐入小巷,避开疯狂的人群,从濯颜楼的后门进去。把柴运进柴房,出来的时候居然遇上了一名醉汉,喊着要找姑娘。此人一脸通红,说话颠三倒四,一身臃肿的棉衣,看见我就冲过来拉起我的手,喷着一口酒气,要我跟他回房。
遇到这样的疯子,没办法,只能甩开他的手,显然是被我这拒绝的举动惹怒了,二话不说,凑上嘴唇,就要索吻。我也被他这种行为惊住了,反射性的就用力推开他,谁知他酒醉未醒,本来就脚步轻浮,被我这样一堆便摔倒了,还惨叫了一声。闻声,几个家丁模样的男子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串出来,一拥而上,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一向冷静的我也不禁露出慌张的神色。
这时,一把洪亮清澈的声音把几个家丁生生喝停。循声望去,一名身穿藏青色棉衣的男子,高挺的鼻子,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小麦色的健康肤色,浓浓的眉毛,散发出阳光的气息,也许是我看错,他眼里有种与他气质不相称的落寞。
家丁中为首一人虽然战战兢兢,双腿发软,还是鼓起勇气道:“你是何人,我们教训人与你何干。”
那人身旁一个年级四五十,身穿红衣的男子挺了挺身,笑了笑,道:“你眼前的便是流云国王爷,你们陛下盛情款待的贵客。如何,这闲事我们是否管得着?” ,我看着他那张脸,活像风生打的狐狸一样。
家丁听了更是脸无人色,几人抬起他家老爷拔腿就跑。
“小女子,谢过王爷。”说着福了福身,虽是道谢,脸上却是没有丝毫感激的表情。
王爷和身旁那红衣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因为包得严实,最后目光落在我的眼睛上,那王爷道:“举手之劳罢。”
见那人没有话要说,便道:“王爷的恩情,小女子有机会再报答,家中还有家务活,我先走了。”
那人停了一阵子,似乎在思考什么似的,道:“姑娘,我们……以前是否有见过?”
“怎么可能?我自小就在林里长大,从来没有去过什么流云国,怎么可能见过王爷?”
那人点了点头,似乎同意了我的说法,便迈着步子走开了,身后跟着一大堆侍从。
之所以说谎,是因为就算是失忆的我,也明白与这样的人缠上关系是没有好结果的。
这事已经耽搁了我不少时间,只好飞奔跑回家,帮娘亲准备晚饭。
回到家,娘已经准备好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爹和风生也打猎回来了。
刚进门口,风生便笑口吟吟的迎上来,手里捉着一只活生生的兔子,道:“小乐,你看,可爱不。”
伸手捉过兔子的耳朵,抚摸着白绒绒的毛,怀里的温暖告诉我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只是觉得这兔子的身形,却有着与它不相称的重量,比起平常兔子,显然它要重多了,不过也没有多加留意,道:“可爱,不过我一向都不喜欢这些小玩意。怎么把它捉来了。”
风生抓了抓脑袋,愣愣道:“你不喜欢吗?我以为女孩子都喜欢这个。我看它在雪地里快冻死了,才把他捡回来的,你不喜欢的话,我把它丢出去就是了。”
“既然救了回来,就养着吧。”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却像获得大赦似的,小孩子一般,道:“小乐答应了,小乐答应了,以后你就是我们家一份子,要给你起个名字。小乐,你说叫什么好?”
“随便吧。”
“叫随便?这样不太好吧,那这样好了,就叫小随。”风生笑得跟花痴一般,“小随,你以后就有家人了。”
脑海里一瞬间,觉得这个画面很熟悉,好像曾经也有一个人千里迢迢的把一支幽蓝的长笛带回来,送给我。
猛一抬头,看见风生瞳孔里面的我,觉得有点陌生。不过这样的迷茫很快就在风生银铃般的笑声中溶解消失,看着他无忧无虑的笑,有时觉得他便是我抑郁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