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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郊野别墅(上) ...

  •   蝉鸣虫噪,阎伯蕃坐上了陈喻鸣生前最喜欢的那款白色奔驰,它不似兰博基尼般气派,却有种内敛的自信,满溢着洒脱青春的味道。
      阎伯蕃深邃的眼眸微微颤动,习惯性地侧目瞧向身侧。副驾驶空落落的,斜放着自己的公文包,陈渝鸣为自己买的,那蹭破了皮也不舍得丢的。
      “鸣儿,坐好。”
      声音有些低哑,像苦涩的咖啡,最甜腻的牛奶也无法相融。探手摸了摸那不存在的头,指尖好似穿过软毛发丝,心底的柔软像天际的星宿,碾碎作粉,沉淀在眼底。
      “今天不载你去学校了。”
      兴许是等人回应,顿了许久才为那并不存在的人拉上安全带,即便眼前空无一物,阎伯蕃依旧偏执的认为,陈渝鸣的灵魂是在的,会乖巧地抱着自己的公文包笑得恬静。
      目视前方,指摩挲着方向盘,阎伯蕃的呼吸变得急促,目中的血红更甚一层。他无法控制自己几欲侧目的头颅,无法控制从骨里曼延出的滔天恨意。
      “鸣儿,我要为你报仇了。”
      轻喃,如沐春风,却又夹杂着血风血雨的味道。左手抚摸玉佛,油门一踩到底,朝那福利院开去。
      似为了应景般,途中竟下了场大雨。
      太阳雨。倾盆之雨。飞溅。
      雨水狠厉地击打着挡风玻璃,迷蒙蒙的模糊了视线,却坚定了阎伯蕃复仇的计划。
      刀子在心中操练不下百遍,训练好的心腹不下百人,郊野的别墅,废弃的酒窖,改装好的调教室......
      一切,准备就绪。
      只待领那小孩儿“回家”。
      雨落之后,空气也变得干净了不少,七月的骄阳似火,热烈的太阳下人也变得慵懒几分。
      奔驰横停在福利院门口,髓上的骨,骨上的细胞,一切的一切都记着陈渝鸣的存在。
      侧目,公文包歪倒在软垫上。眼深深地看着座椅,像是要把坐垫烧穿———啊,他已经不在了。
      两片不算长的睫毛撞击在一起,然后分开,敛眸深吐一口浊气,覆盖住那深不见底。
      阎伯蕃总是忘记,忘记这个在心中最深刻的事实。
      阎伯蕃在门卫的带领下入了福利院,暖阳下,棱角分明恰好,独却那欣赏的人。
      “姜禅呢?带他出来!”
      声音沉缓,沙哑隐去了丝狠厉。剑眉上挑,擦得蹭亮的皮鞋敲击着地面,那毫无节奏或快或慢的声响无不体现着主人的不耐。
      “阎,阎董啊!”
      院长满脸堆笑,哈腰上前迎接。世人都是这样的,肮脏,趋炎附势,只要你有钱,舔痈舐痔都不成问题。
      陈渝鸣那澄澈毫无杂质的眸,这世间大是寻不出第二双了吧。
      阎伯蕃目中带戾,脚开八字站稳,傲然睥睨。
      院长招手唤身旁的年轻人过来,做出附耳细说的模样:“姜禅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了吗?”
      贼眼装模作样地眯起,横肉埋得眼都被淹没。做足了动作,声大得足够阎伯蕃耳膜发酸,生怕金主不知自己做的那些鸡毛蒜皮。
      阎伯蕃冷嗤一声,皮笑肉不笑地看着院长,指夹出支票一张,随手取出钢笔,落笔金额,署下了名字。
      院长瞅得双眼发直,腰更哈一分“您的字真好看。真好看。”
      像扔垃圾般让支票在空中飞旋,阎伯蕃合上笔盖将笔身往衣上蹭蹭,小心翼翼地夹回西装内侧的口袋。
      这是陈渝鸣送给他第三个纪念日的礼物。一支昂贵的定制钢笔。看似不起眼的玩意,几乎花尽了陈渝鸣一个月的工资。噢那小家伙儿,一定买早餐都皱着那脸吧。
      阎伯蕃阖目等待姜禅的出现,脑中忽闪起那日送笔的画面。
      “阎哥~纪念日快乐!”
      “......”
      “啊......嫌贵?这还送了瓶墨水呢!你个大总裁不用些上档次的怎么行?”
      “......”
      “整日西装西装,死气沉沉。配支白的多好看。”
      “......”
      “我还另外买了支黑色的和你配对呢。”
      “......”
      思绪飘转,嘴角上翘,弧度几不可察。阎伯蕃抚上左胸,念起压箱底不舍得用一次的墨水,皮鞋的敲击骤停———被陈渝鸣围着的感觉真好。
      院长拿着支票,手激动得发颤,自以为不着痕迹地往纸上扫视,生怕漏过一个零。像掉哈喇的老狗,散发着媚金的臭气。
      姜禅很快被年轻人带了出来。
      所谓最好的衣服早在一个星期前就开始准备,方才不过是为了在阎伯蕃面前强调,好捞些油水入手。
      姜禅穿着高档的纯棉布料,一米四五上下的身高随在后头显出几分怯怯。
      近看,十二三岁的模样却有些瘦弱,细软的黑发耷拉在耳边,明显剪过的头发清清爽爽,大大的眼里满是怕生的好奇。
      那是喜欢小孩的人都不禁柔软的面容,但在阎伯蕃眼中,面前的小人只有故作娇态和那磨灭不去的嚣张跋扈。

      “您,您好。”姜禅不着痕迹地打量了眼男人,小孩特有的稚嫩声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微躬身,挡住了眼底的惊艳。
      裁剪得体的西装,笔挺的西裤,亮得反光的皮鞋,淡淡的古龙水味。一切的一切都是上层社会的气息。这便宜爸爸,可真不赖。
      “嗤。”
      阎伯蕃偏头冷笑。这嗜血杀手,会对人用敬称?
      未免太可笑了些。
      看着雪白的墙壁,阎伯蕃兀地想起鸣儿那绝美的容颜。眼底的苦涩像是要溢出来似的。那苦涩不是泪,它比泪更腐蚀理智,眼前密密层层,挡住前路,敛蔽光明。
      他想将男孩的面皮用刀一点点挑开,将脂肪和肉彻底剥离,然后把它挂在陈渝鸣坟前谢罪。
      哦不,他还不能这么做,一刀了断对姜禅来说未免太便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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