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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孟固和郑五 ...

  •   孟固和郑五月一样,在半小食吃东西,喜欢磨上半小时,但小丑笑之后,孟固恢复了面无表情,加速吃面,原先是一根一根面往嘴里送,现在是一筷子一筷子往嘴里塞,塞了三口之后,发现不对劲,也不知道是自己不对劲还是对面的郑五月不对劲,他放下筷子,抽了张桌上的纸巾,一手擦满嘴油的嘴,一手拿手机付面钱。
      郑五月也不对劲,只是晚餐,只是偷瞄,只是笑,为什么要用比赛的形式来虐待自己,对了,尴尬,可能是尴尬,自己尴尬,对面的人……也被自己的丑笑吓得尴尬。
      郑五月离开半小食时,脑袋尖尖的男人还在,纹身情侣还在,抽疯烤烧烤的老板还在,趴着睡觉的小猫还在,孟固——也还在。
      孟固比郑五月早离开半小食一分钟,但走路的脚步却慢上了三分钟。晚上没有月亮,已经好久没有月亮,其实有月亮,只是晚上也和白天一样,总是蒙着一层霾,什么都看不清。路边的路灯是这条街的光源之一,但也总是昏昏暗暗。郑五月抬头看了看路灯,他的视力好像还不错,离他最近的路灯下挂着一串蜘蛛网,网上有蜘蛛,还有苍蝇。蜘蛛小小的,在慢慢爬;苍蝇黑黑的,是死的。网外有活的,是蚊子和飞蛾。蚊子不安分,在灯下转圈;飞蛾也不安分,大翅膀上下扑腾。没有掉进网里,其实是幸运的。郑五月垂下头,路灯的光已经被他看出了好几层,他抬手揉了揉眼睛,好几层的光晕又恢复到了一层。孟固走路太慢了,郑五月走路太快。郑五月的腿很长,孟固的腿也不短。不过郑五月也没有打算超过孟固,他不想让孟固知道他在他身后。孟固知道郑五月在自己的右后方,他走路慢,只是在算时间,耗时间。

      孟固回到自己在医院外面租的房子,时间已走到零点。他本来想拖到这个时候,可以有一丝清静。但整个夜晚的笼罩是寂静的,活了几十年的老房子是寂静的,老房子外墙的爬山虎是寂静的,而让清静变寂静的是老房子外面的电线杆下的男人和女人。男人是孟固的邻居,女人也是孟固的邻居。孟固的房间距离外墙的爬山虎不远也不近,在顶层六楼的最边上,而男人和女人的房间,在他隔壁。
      男人和女人是情侣,很年轻的一对情侣。孟固曾经在这对情侣吵架的时候知道了他们的一些个人情况。男人在一家公司做电话销售,女人是另一家公司的会计;男人每天累死累活回到家还要做饭,女人不懂做饭,也不想做饭,但每天都会带着男人为她准备的便当去公司上班;男人和女人每天都要起很早,因为他们的公司在市区,这里是郊区,路上的车程要花上好几趟。还有,两个人是校友,很早就认识,很早就在一起,离了校门也还在一起。不过这个在一起,似乎用维持在一起比较好。因为两个人最近都不爱说话了,有话不知道对谁说,不知道怎么说,不知道该不该说,不说,烂在肚子里难受,说了,两个吵架。两个人吵架很特别,一个说,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另一个,就一直说一直说,说的很大声,生怕对面那人是聋子,也怕老房子的其他人都是聋子。不过大家都不是聋子,每次男人和女人吵完架,女人都会摔门跑出去,男人有时候会很快追出去,有时又会动作很慢。孟固有时会想,男人的动作快慢,好像跟其他住户的骂声有关。住户骂的声音大,声音脏,男人追出门的速度快,住户骂的声音小,声音少,男人面前的门,似乎多了好几道。还有他们的吵架时间,似乎也很规律。零点之前,战火熄灭。但今晚,气氛不太一样。
      电线杆下的男人和女人,是孟固第一次见。作为邻居,孟固对他们有个模糊的影子,这一次距离近,看清了男人和女人的长相。他原本知道两个人都不高,而且都很瘦,这一次的一两眼,发现男人原来和女人一样高。女人有个大脑门,而且头发少,男人戴了一副眼镜,头发也不多。两个人面对面瞪着对方。战争,好像也就在这一两秒发生。孟固不想成为莫名其妙的导火线或观众,他垂着头,转身进了老房子的破大门。
      不过他们的战争,好像不需要导火线,不需要观众,也不再需要吵架。
      啪——
      孟固踩上楼道的第一阶石梯,听见了两个响亮的打耳光的声音,不知道是男人打女人的声音,还是女人打男人的声音,或者,男人打女人、女人打男人的声音。

      郑五月住的房子也是老房子,上面下了文件说要拆,但一直没拆。两层楼的小房子里面,住了一位老太太和老太太养的老狗,还有老太太带的一个老小孩。老狗是一条快死的老土狗,叫阿黄。老小孩是个快三十岁的单身男人。男人是老太太的孙子,也是郑五月的房东。房东让郑五月别叫他房东,也别叫他邓哥,就叫他老邓,他觉得老邓好听。但郑五月一次也没叫过。
      郑五月回来时,老太太早就睡了,阿黄也睡了,只是睡的比较难受。老邓耷拉着眼睛躺在沙发上看电影,看见郑五月进来,压着嗓子,小声道:“回来啦。坐。”
      郑五月迟疑了一下,最后从沙发边上搬来了小凳子。沙发很小,被老邓整个身子占全了,并且也没有打算让出一角给郑五月。郑五月想走也不容易,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只要老邓看见他,就必须让他陪自己说说话,说什么都行,不说也行,但郑五月一定要在老邓身边至少待上几分钟。
      沙发前面有个正方形的小桌子,不算茶几,算老邓的书桌。小书桌上堆满了书,全都翻过,也认真的贴了很多书签。小书桌下面也有书,全是郑五月不认识的外文书。郑五月的脚没地方伸开,两条长腿交叠放着,随手拿起了小书桌上的一本书,是一部外国电影的剧本,中文译本,他全认识。
      老邓今天好像没话要说,抬手抓了抓了头,抓了抓下巴,下巴上的胡子几天没刮了,也许是痒,又用手背搓了搓。
      郑五月垂着眼睛,书上的字,一个字没看进去。想说不早了,早点休息,但不好意思开口,于是故意掏出手机看时间。这时手机屏幕正好亮了,一个熟悉的号码打了进来,铃声响了两秒,也吓了郑五月两秒。不过两秒之后,电话又挂了。郑五月赶忙把手机铃声调成静音,老邓懒洋洋开口:“怎么不接。”
      郑五月摇了摇头:“打错了。”
      老邓用一只手撑着起身,另一只手捞了小书桌上的本子和笔,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记上几笔。
      老邓以前跟郑五月说他是编剧。郑五月不知道编剧平时的生活状态,更不知道老邓的工作是编剧,他每次回家老邓都在家,每次休假,老邓也在家,好像一直在家,不需要不在家。他歪头看了看电视上放的电影。一部英文电影,三个大男人,大晚上在户外织了一个火堆,喝着酒,说着回忆。电影看得没头没尾,只是一个片段,也只会成为一个片段,但为了没话找话,他还是问了一句:“什么电影?”
      “七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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