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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五章 ...

  •   “奇了怪了,你说少爷怎么会为了个外人跟老爷决裂呢?”

      “谁说不是呢?祁少爷的好脾性是街坊邻里出了名的,平时就连咱们这些下人不讲规矩地跟他开玩笑,他都不会变脸色,怎么这回就生了那么大的气,看着好不吓人。”

      两个巡逻的家丁凑近说着悄悄话,谈到昨天白天发生的事儿,皆是一脸唏嘘。

      其中一个想起什么,拿胳膊肘捅捅身边人,压低声音道:“哎,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咱家少爷又不是个近女色的,我看那个男人不会是他的……”

      “嘘——”另一个竖起指头到嘴边,四下里偷摸一瞅,“这种话可不好乱说,咱家少爷是正经人,从来不干那些坏名声的腌臜事儿,又不是强抢民男,你见过哪个相好的,是被锁在笼子里带回房的?”

      这年头民风开放,世家小姐都可以戴笠上街,达官贵人们豢养一两个男宠,实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他二人既不像是情人,又不像是仇人,头个家丁满头雾水地挠挠后脑,两人并排往前院里行去,都觉得愈发想不明白其中关窍了。

      在他们走后不久,从屋顶上轻悄落下一人,院子里的大黑狗见了,上蹿下跳着哈哧哈哧吐舌头,把尾巴摇成了一朵无影花。

      这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不轻不重一拍黑狗脑门,低声轻叱:“坐下。”

      黑狗灵性十足,立刻收敛了神通,一屁股蹲坐下去,眼睛在黑夜里亮得吓人。

      他这才抽身而退,沿着墙根熟门熟路拐进后院,在客房前头的台阶上摸黑找了一圈,没见着要拿的东西,原地停顿了片刻,忽而转身,往张家老爷睡的卧房奔去。

      祁重之侧耳贴在门板上细听,确信屋里的人已睡熟了,拿出根磨细的小木棒,伸进门内一挑,撬开了门栓,轻手轻脚推门而入。

      屋里很暗,好在他眼神极佳,一眼看到了桌上放着的锦盒。

      锦盒很眼熟,是他少年时用来藏镶剑材料的“宝盒”,祁重之打开盖子,正中躺着自己那柄从中断裂的残剑,盒子里还有各种瓶瓶罐罐,都是些应急的药物,最底层垫着一封信件,祁重之拆封,率先见到一沓银票,数目起码有五百两。

      他从厚厚的银票中间抽出一封信,展开阅览。

      只有一句话——

      “在外漂泊不易,勿轻信他人,望吾儿保重,尽早归家。”

      不管孩子犯了多大的错,让步的总是疼爱他的家里人。

      祁重之鼻头一酸,抽出所有银票,一张都不肯拿,都整整齐齐放回桌面,只将信件及盒子里的东西收好,临走时,对着屏风后的床榻撩袍下跪,难言感激地磕了三个响头。

      随后调头,趁夜翻墙出府,向郊外掠去。

      就在三更天前,他终于从赫戎口中获悉了当年旧事。

      北疆是极其不太平的地方,不仅仅是战乱,其余什么天灾人祸,都喜欢没事儿去他们那儿光顾一番。

      那是十七年前,数千块天外飞石结伴而行,噼里啪啦砸在北疆境地,将方圆三里内的牛羊畜牧一股脑儿全拍成了馅饼。

      上百户北疆族民一夜之间皆成了乞丐,呼天抢地,好不凄惨。国君认为这是不祥之兆,是上苍向北疆降下的惩罚,正六神无主的时候,国师很有眼力见儿地在旁提醒,说近日无战事,咱们的兵营里不是正闲着一位“天降神使”吗?

      此话一出,座下群臣纷纷附和,摇摆不定的国君顿时拍案定章,特派遣大元帅赫戎前往边界安抚民心,择吉日动身。

      这个吉日就是即日,赫戎只身赤条条去,没带兵马护卫,没有赈灾金银,唯独有一匹陪伴他征战多年的老马,还因为长途跋涉,外加气候恶劣,马腿上诱发了寄生虫,本来四天左右的路程,足足拖了半个月才到地儿。

      老马忠诚,虽然走得慢,路上却从未闹过脾气,等送他抵达受灾部落,两条后腿已经溃烂流脓了,自此倒在地上,再也没能爬起来。

      “族民们认为它是罪徒,是没有灵智,只会拖累主人的畜生,理应拿它的头颅来慰藉发怒的上天。”

      “于是我砍下了它的头,摆在那些被压死的牛羊前面。”

      说这话的时候,赫戎盘膝坐在关帝爷座下,语调很平静,好似在跟祁重之叙述:今晚吃的那顿饭,饭里少搁了一勺盐。

      顿了许久,就在祁重之怀疑他是否走了神时,他忽然又道:

      “它还活着。”

      ——在还活着的时候,被自己的主人亲手斩下了头颅。

      祁重之眼皮一跳,隔着熊熊燃烧的篝火,抬目看向他的脸。

      没人知道当时还是少年的赫戎在想些什么。

      他在满地飞石前整整跪了一夜,关外的风骤且疾,刀子一样刮着他的脸。牲畜尸身散发出的腥臭味直钻鼻端,他握拳抵在左胸口,低头静静祷告,像是与数千个石块化为一体的冰冷雕塑。

      他是天降的神使,承载了北疆族民的希望,是唯一能与鬼神沟通的人,为族民赎罪、祈福,是他生来就应该做的。

      竖日清早,第一缕阳光投映在大地,深夜里黑漆漆的石块,在光照下竟改头换面,坑坑洼洼的表面染上层流光溢彩的釉,赤灰交错,呈现出一种不寻常的绚丽。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此地与中原边境一座小城离得很近,中原的珠宝商人听说后,纷纷认为有利可图,大举涌入北疆,拿大批量的粮食和牲畜来交换。

      北疆人将这些石头视为来历不明的秽物,正发愁该怎么处理掉,中原商人们的到来简直是雪中送炭,起初愁容满面的一众族民转眼欢呼雀跃,人人镇日不打猎不放牧,拖家带口,为捡陨石换粮而争破了头。

      当然,国师又立下了大功一件,因为赫戎的祷告再一次为北疆带来了好运。

      “这与陌刀铸术有何关联?”听到这儿,祁重之问。

      “那对将陌刀铸术交给我的夫妻,也在中原商人之列。”赫戎答。

      事情还要往后再挪两年,那是十五年前,赫戎领兵驻扎在蒲城四十里外,某一天傍晚,他乔装打扮成北疆牧民,秘密潜入蒲城打探消息,途径一处民居,被悬挂在墙外的一把兵器吸引了注意。

      那把兵器的形态头宽下窄,似剑非剑,似刀非刀,晚霞辉映下闪着灼灼光亮,赫戎看得出神,鬼使神差伸出手去碰,指腹刚触及锋刃,便被切开了一丝见血的口子。

      “我敲开了那家住户的门,出来的是个不到四十岁的女人,”赫戎的眼珠微微转动,在祁重之脸上停留了会儿,幽幽点评道,“长得跟你很像。”

      祁重之不自觉屏住了呼吸:“那……然后呢?”

      女人自称是打中原来的客商,和丈夫一道,为收购两年前掉落在北疆境内的陨石而来,如今是租住在这户民居里,等收到了足够的陨石就走。

      可两年的时间过去,就算有数以万计的陨石,也早就被中原商人们争抢一空了。

      祁重之心头发涩,深深一闭目:“他们必定没能达成所愿……”

      赫戎:“不,他们收到了。”

      祁重之难掩愕然:“收到了……?”

      赫戎点头:“我问他们,如果真的想要陨石,为什么不早一点来,或者从别的商人那里收购次一些的货色,费点人力稍加打磨,也能获得不小的利润,何必要千里迢迢,不惜跑到正逢战乱的边境来犯险。”

      “他们解释,说家住在偏僻山郊,消息闭塞,这次是偶然听朋友谈及天外飞石,才有了来试一试运气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不从别的商人那里收购,因为凡经中原商贾之手的陨石,必定已经经过磋磨,去其杂质,单取其色泽艳丽之处,雕琢成了瑰丽宝石的成品或半成品。

      而他们想要的,却是纯天然的陨石,尤其是包裹在外围那些其貌不扬的“杂质”,才正是他们用来铸剑时不可或缺的材料。

      赫戎听到铸剑二字,指着那柄奇异兵器问道:“这也是,你们做出来,的吗?”

      那时他的中原话还说不太利落,磕磕绊绊,时常会咬到舌头,听起来有点滑稽。

      尽管不知道这个男人的来历,中原妇人仍旧笑容和善,十分耐心地与他攀谈:“是啊,可惜我俩技艺不到家,只做出来了半成品。你看起来对它很有兴趣,你也喜欢兵器吗?”

      只是半成品吗?但威力已经不容小觑。

      赫戎不动声色捻了捻指腹血迹,点头承认。

      “它的名字叫陌刀,很锋利的,” 妇人看着他的神色,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掩唇笑了起来,“我儿子比你小不了多少岁,第一次看到陌刀时,也和你一样,看得根本移不开眼,还傻乎乎去碰,结果被刀刃划破了手呢!”

      ——听到这里,祁重之下意识低头,视线落在食指指肚那道浅淡的疤痕上,眼眶忍不住发起热。

      赫戎看着他,突然道:“那是你的母亲吧。”

      这是肯定句,祁重之点了点头,觉得现下的模样有点儿失态,抬掌重重抹一把脸,开口的嗓音已带了丝不易察觉的低哑:“继续说,然后呢?”

      时隔多年,再次听到父母的事迹,却是从害他们非命的敌国将领口中得知,何其讽刺。

      赫戎:“然后,我告诉她,我手里有他们想要的陨石,三十个,可以全部给他们,条件是将那把陌刀给我。”

      祁重之只愣了一下,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原来北疆的大元帅也会藏私。

      他微微冷笑,显然不太相信赫戎的后半句话:“哈,怎么,只要了一把陌刀而已吗?”

      赫戎瞥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的讽刺,而是接着道:“你的母亲却很为难。”

      赫戎原以为她是不舍得,结果她却急切道:“这把陌刀只是半成品呀,怎么好意思拿来跟你的三十个陨石交换?况且不会使用它的人,会很容易伤到自己的。”

      大约是远在塞外,不期然遇到一位喜爱兵器的同道中人,且还与家中儿子年纪相仿,妇人毕竟已为人母,觉出方才态度有些急躁,便又将语调缓了下来,耐心劝他:“小哥儿还有没有别的想要的东西?金银财宝,粮食畜牧?或者,我夫君制造弓箭、矛戈的手艺也不错,你喜不喜欢那些?”

      赫戎却很固执,半步不肯退让:“不,我就要,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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