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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世事无常 双男主走向 ...

  •   华筝驾着马儿往回走的时候,树林里幽幽深深的,一看就知道有埋伏。他迅速从后背抽出一箭,朝着不远处一棵大树射了过去,果不其然,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男子蒙着面纱,哎哟地痛得倒了下去。
      遇上这些劫匪不奇怪,奇怪的是劫匪嘴里喊着:“人呢,把人叫出来!”
      分明是他在找人!
      华筝急了一下,心想会不会馨儿就在他们手上,他们故弄玄虚也说不定。只是仔细一看,看得出来,那是宋朝的人,说着宋朝乡音的话,虽然区别不大,可华筝还是辨认出来了。
      “你们可知道你们要劫的是谁?”安宁身骑白马走到前头,对付一介武夫,她用药最厉害,才不怕他们。
      “我们只收钱,管他是皇上还是太子!”带头的土匪说着,立即挥刀冲了过来,后头几个喽啰一一跟上。
      华筝好不容易想好的计划,全被这些人给搅和了,他此时此刻只有恨,只有厮杀。
      两方对阵,劫匪也有用暗箭,安宁无法近身用药,只能给华筝做做掩护。
      尽管敌多寡少,华筝和安宁的共同配合之下,还是将敌方杀了个片甲不留。
      只是,也把线索人杀了。
      要寻馨儿,只怕是难上加难。
      华筝在与歹徒对打时,还是不慎身中两箭,敌众我寡,可是至少他们打赢了。安宁扶着受伤的他,见今日不宜再搜寻,万一在这山头还有未追来的劫匪,他们很难再和劫匪敌对,安宁只好先把华筝救了回来。
      二人回到营地的时候,见到欢儿坐在踏上,哭着说:“郡主不见了!郡主不见了!”
      欢儿早就迂回营地,换上了女儿妆,等着安宁姑娘和刘道将军的人马回来,却不想看到几个小兵,抬着华筝少爷,急急地往回跑,只得安宁姑娘紧跟在后面。华筝少爷还受了点伤,愣是不见馨儿小姐,本来是想虚张声虚大哭一场,不想如今少爷竟未能如愿和馨儿一起,安宁姑娘也说找了大半天不见郡主,倒是遇上了劫匪,想也知道馨儿小姐怕是凶多吉少了,这下哭得更加伤心欲绝了。
      安宁无计,只能飞鸽传书,如实禀报太后。
      三日之后,太后来信说,是宋朝的人动了手脚。安排的郡主必须如实上路,这是一国之重,不能言而无信。白宋两朝虽交邦不久,可宋朝乃是老朝,宋朝的太后已不是等闲之辈,早已经看上白朝的水上王国。她是司马懿之心,昭然若揭。若是败在这节骨眼上,怕是对两国不利,对白朝不利。
      白朝绝不可以毁在她尹新月的手里,那是白枫泽对她的重托。尹太后回书,说是让安宁易容成馨儿,等找着人儿了,便狸猫换太子,把人偷偷换回来。
      安宁看了看信,心想,于今之计,也只能这么般,先见一步,走一步。
      遭到劫匪的消息不得传开,不然假扮郡主的事儿也一定会被人发现,安宁记起她和华筝将军曾询问过一家酒馆里的人,虽说酒馆的人并不知情,但以防万一,安宁还是立即调派人去,把几个客栈的人,诛杀了。幸好那都是山林里的路,少有人走,要销声匿迹也容易得很。只是可惜了那些冤死的人,不过她身处宫廷多年,跟着太后跟着福公公做事,这几条人命,不足以让她觉得残酷,她也早已经麻木了。
      华筝听了太后安排的计划,心口疼痛,让安宁私下再派几个忠诚的手下继续搜寻。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安宁的易容之术如此高明。一段午饭过后,安宁便换脸似的,变成了馨儿。想不到安宁的易容之术如此高明,华筝不由得想,若是改日他找着馨儿,而安宁刚好代替馨儿入了宋朝当了妃嫔,那他便与馨儿逍遥自在,那自然是两全其美的事。他不得不恳求,老天爷这次能宠幸他,让他和馨儿如愿以偿。
      欢儿见华筝少爷看着易容后的安宁,目不转睛,顾盼生辉,以为少爷错把安宁当作馨儿而不知情了,她咳嗽了一下,立马叫了出来。“少爷,安宁姑娘现在是不是太像郡主了?”
      安宁早已经有所顾忌,她微微抬头,见着华筝将军脸色一转,愣了一下看着欢儿,随即便由羞红变成了苍白。好像真是印证了他和郡主的关系。馨儿是他府里的人,多少年的情在那儿,就像她和太后师徒一样,深厚难忘,也许,华筝将军和馨儿的关系不简单,也许他们当日是旧情人。安宁微而一笑,心中似乎有了答案。
      华筝受伤在身,私下派去的人,都没有消息,大队伍已经入了宋朝都城,他也只能一天比一天干着急,一病就再也起不来了。
      刘道将军是最先追随华筝将军寻找郡主的,可自从分头找分离时,便是几日的不停奔波,不停寻找,渐渐离华筝将军越发的远了。
      刘道将军围在树林里,眼见火光寥寥,以为自己要隔世了,只是追上前头一队人马,发现了其中一个正是那张浅青郡主。
      “你们给我停下来!”刘道越过马背,一个飞跃,从人群的上空飘了过去,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我道是谁,不过是穿着官服的大爷。本大王今个儿高兴,且不与你打,让开。”那是华筝遇到过的劫匪的人。为首的,是胡子渣渣的大汉,拿着月亮半弯的大刀,骑在牛的背上。一看面相就凶神恶煞的那种粗汉。
      “你们!郡主,臣护驾来迟。”刘道将军扑通跪了下来,只是一瞬间又一个跃起,已经来到了馨儿的身前,那几个小啰啰抵挡了刘道将军几招,见失利了,便连连拉着馨儿后退,谁知带头的劫匪一个跳身而下,挥刀就往刘道将军这边砍了过来。
      可显然凭匪头儿一人之力也不能敌过征战多年的将军大人,随后周围的几个小匪便一一围着刘道将军打了起来,想凭人多势众取胜。
      馨儿见刘道将军和劫匪们忙着厮杀,便偷着解开自己身上的绳索,还有身边那个救了自己一命的男子的枷锁。
      “快,快醒醒。”馨儿拉着身躯高大的男子,往刘道将军的马上跳去。
      马儿是刘道的,刘道见着郡主得逃,便举手往嘴里吹了一个口哨,马儿得令,一个转身就飞快奔驰而走。
      刘道将军却在放松的一瞬间,被劫匪刺中一刀,倒地不起。
      劫匪头儿眼见着到手的银票飞走了,也顾不上打杀,带着一队人,追了过去。
      急急追上来的时候,好在马儿莽撞,已经骑着他们二人,到了悬崖边上。
      “哈哈,想逃。没那么容易!你们倒是跳啊!往下跳啊!”劫匪头儿一步步靠近,双手叉腰,等着看戏。
      “你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馨儿和那男子步步逼退,眼见踩着悬崖边上的泥土,泥土瞬间掉落无声无影的悬崖下,却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她到底为什么被人追杀了,到是这些狂妄自大的劫匪,见她是个弱女子,还以为她什么都不敢。她看了看身边的男子,男子面相带着青涩的稚气,可身躯魁梧,不符他年纪,估计也就十三四岁,不比自己大。
      “你敢不敢跳!”她问那个男子。
      那个男子声音也很是青涩,点头说:“敢。”
      两个人弃马而走,一个纵身跃下,坠下深渊。
      馨儿有十足十的信心,坚信他们不会死的,因为乌云移开的时候,山谷下都是树木横枝。只是乌云密布时,没看清的人,以为这里很深,跌下必死无疑。
      “娘的,还真敢跳啊!”劫匪眼睁睁看着那二人跳了下去,眉头紧锁,有种欲哭无泪的悔敢。往悬崖边上看了一眼,吓得立马牵马而去。匪头想人没有抢到,还差点送命了,捡了一匹马儿也不错,这马儿也能买个好价钱。
      悬崖峭壁,瀑布飞流直下,绿野横山,地下深渊不慎,只是树丛从深山的夹缝里生长出来,形成一层一层的阻碍,跳下悬崖的两个人跌跌撞撞,被树枝卡在离地还不算太高的地方,只是身上被无数的树枝枝丫横刮,伤口就像被人用鞭子抽打般多,也很痛!可幸的是,馨儿跟着爹娘,养成了随时随地把药带在身上的好习惯,什么抚痕膏,什么金疮药,小小一瓶,实用的很。
      扶过药伤后,馨儿口渴得直奔前面的高山流水瀑布河边去,想要喝水是,才看到河里有一只大鹰一直在扑打翅膀,越游越近,她猛地抬头一看,是猫兄!他又出现在高空,挥翅而下,稳稳当当的,飞落在她身旁。
      “猫兄!”馨儿开心的忘了喝水,忘了痛,忘了那个男人,只是抱着猫兄,亲昵地叫!
      猫兄咕咕叫了声,躲开她也去河边喝水,馨儿跟着猫兄愉悦地用手去瓢起水来,笑着咕噜咕噜地喝着,她看了看水面,宛若波镜,河里的水清晰的能看到河里各种各样的鱼,她还看到河里的自己,一个衣衫褴褛,是狼狈不堪的自己。
      “猫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爹啊娘还好吗?你离开了他们,他们怎么办!”猫兄可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出现的,他来了,说明阿爹啊娘那边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大雕伸了伸脚,果然脚下有一封家书。
      “猫兄,你是大鸽子,爹娘用你传信,可真是屈才。”馨儿拍拍那只黑色的大雕的头儿,接着拆开了信封。
      猫兄扭开头,不屑与她亲昵,飞去湖面又喝水了。
      馨儿感觉被猫兄冷落了,叹了口气,坐在翠绿的草地上,念着书信:
      “我的孩子,你还好吗?我和你阿爹很想你。四国交战,大金沙镇现也已经是危城,我和你阿爹不得不搬家,事实上我们已经不止一次搬家了。无数次的颠簸流离,只是为了寻找更好,跟安稳的家。阿爹啊娘都很想你,孩儿,永远记住,家是有人组成的,人在那里,家就在那里。如果在华筝哥哥那儿得不到幸福,就回到娘亲身边。娘和你爹一直往西北走。你要想爹娘,吹玉笛,猫兄听了会来接你的。人生若寄,但是你记得,不管你在哪,你始终是爹娘的女儿,你始终在爹娘的心里。对了,跟你介绍一个,你的亲弟弟,小白枫凌。你爹说了,女儿跟我姓,儿子跟他姓。如果将来你和华筝哥哥有空闲,可以回来看看你弟弟。永远爱你的爹娘。”
      馨儿看了看家书下面是阿娘画着的一家四口,尽管阿娘的画技还是惨不忍睹,但也足以让她泪如泉涌。
      可是,她不能回到爹娘身边。若是回到爹娘身边,爹娘就知道她现在过得不幸福,她不能让爹娘伤心。她用原封家书,拿起地上的碎石,在布纸上,写下“一切都好,勿念。”随后绑在猫兄的脚丫上,还给了猫兄。
      猫兄喝水时,看到了那个同她一同跳入悬崖的男子。它把他带到她身边,和她依依不舍道别之后,带着家书盘旋而起,离开了她。
      馨儿才看见他摔了下来,头部受到了撞击,昏迷不醒。上面的一颗树枝上,还挂着他身上的烂布。
      料想他应该不会死,便把他抬到悬崖边上的一个小水帘洞里,把他的头部包扎好了之后,才自己去外面找了野果回来。
      山洞里到处都是蛇虫,好在她从前在大金沙镇跟着爹娘抓药时,抓过蛇,不怕蛇。她解剖蛇身,将蛇胆挖出来,给还在昏迷的男子吃。
      她身上的衣物早已经有些破烂,这还是男儿的衣物,她想了想,倒不如去那湖面清洗一下自己,再把衣物换了。

      湖水很是清净,而且这还是暖湖,她迅速地洗完澡,换回女儿的衣裳之后,才往小水帘洞里看去,因为那边好像有些动静。
      隐隐约约间,她看到他的眼睛,他在看她。
      “你,你什么时候醒来的!”她用手护着自己的身子,惊愕。
      “刚刚。”男子气息很弱,嘴唇干裂,看上去朦朦胧胧的。
      “那你瞎叫什么!?”真要是看到她的身子,该叫的是她才对!
      “有,有蛇!”
      那小子裤子褪下果真有东西扭动,引得馨儿捧腹大笑。她走近他,帮着他把蛇扔走,心想,指不定这条蛇是来报杀夫之仇的,谁让他刚刚用了它丈夫的蛇胆。
      男子见她清丽的面容上,闪着柔善的笑意,他问:“这里是那里?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是谁?你又是谁?”
      “你自己是谁,难道你不知道?”馨儿忽然想起华筝哥哥的约定,要赶路了,她答应华筝哥哥,要去鸿门客栈赴约,不知道华筝哥哥是否还在等着自己。
      “你别走,我,我一点记忆都没有了。我到底,我到底是谁?”男子焦虑爬起,抓着她的脚腕问。
      “我不知道。”她松开他,想他是从高处摔了下来,撞到头部,暂时失去记忆了,爹爹说过,像这种病症的人一般都是因为头部受过严重撞击才会失忆的。可她也解释不了他是谁,两个人不过仅仅认识不到一天,她甚至连他姓甚名谁都不可而知,又怎么知道他到底是谁,家住哪里?她要赶着找着华筝哥哥,她松开他,要往高处走去,要回到地面去。
      “你不知道,这里只有我和你,是不是我们一起掉下悬崖的?”
      “我拜托你,不要再问了!”她现在的心情很乱,只想赶着要去赴约,可是毕竟已经三天过去了,她还能找到玄门关外的那个客栈就已经不错了。那里还管这个他的生死。不过,这个男人说的也是,他从悬崖跳了下来,失去了记忆,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彼此的底细。他是谁,她怎么能知道。他要是要跟着,就让他跟呗。反正想要甩掉一个人,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那你总算是知道自己的名字吧!你要去哪里?等等我!”
      自己的名字?如果阿爹啊娘不是她的亲爹亲娘,她便真的不知道自己本来姓什么,是谁家的闺女。她和他,又能有什么不同呢。
      “你可以叫我姚瑶,小瑶。”不知道为何,她记得这个名字,很深刻。其实,那只不过是大金沙镇里,一个嫁进她们镇里的妇人的名字。可那个妇人是多么多么的有幸,她嫁给了丈夫后,每天过着安逸的生活,养着几个孩子,闲的没事的时候,可以到酒楼去听书,做的还是自己喜欢的事儿。丈夫对她也是一心一意,两个人过着的是“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生活。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
      没有谁,有她那样过得自由和理想。也许,这就是馨儿从小所盼望的。
      “姚瑶?那,那我呢!”男人体力矫好,很快就跟上了馨儿,点着她后脚,问。
      “我不知道,你是从悬崖上摔下来的,我只是恰巧路过,救了你而已。你可以到城里去,去问问城里的人,你姓什么,名字叫什么。总之,别跟着我!”馨儿停住脚步,随便扯了个慌,回答。
      男人站在原地,似乎也认可的点了下头,说:“也好。”
      就该这样,馨儿心想,她是要去与华筝哥哥会和的,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那怕他是个失忆的陌生人。
      爬到山顶的时候,不远处浓烟弥漫,馨儿四处看了看,见着没人,便往烟霾处跑。
      火已经将客栈烧了个精光,只是客栈的招牌被烧断了,倒在青草上,并未燃烧,馨儿翻了过来,只见黑漆漆的木炭下,果然写着“鸿门”。这就是鸿门客栈,为何遭此劫。
      按道理来说,知道客栈里是华筝的兄弟手足的,只有华筝哥哥和她自己。
      难道华筝……
      “老夫,老夫真是失了策。华筝,华筝他害惨了我,我们……”
      只听到火大肆地烧夺,一个老汉的声音忽然响起,却又在一声惨叫过后,渐而消无声息。
      “华筝哥哥!华筝哥哥!”火已经渐而渐地停息,可里面的人绝不会再有存活的,馨儿只是看着他们被火烧成了灰,心中百般难受。若真的是华筝哥哥所做所为,那他也太无人道了。她哭着叫着他的名字,可是,她已经错过了和他远走高飞的机会,也许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了。
      只是可怜,这些为了她,而付出的无辜的生命。
      “哭,又有什么用?”那男人突然出现,拍了拍她的肩头。
      没想到,他竟然一路跟了过来。
      馨儿一听,以为是华筝哥哥,反身紧紧抱着那个男人,说了些再也不分离的话。
      男人动弹不得,只是说:“对不起,我不是。”
      馨儿又一听,一时反应过来,一把将他推到,那男子猝不及防,摔了个底朝天。
      “啊!疼。”
      “对不起!”馨儿不好意思扶起他,连连道歉。她为了追上华筝哥哥,已经饿了许久了,如果不能解决温饱,那她就不能坚持回到华筝哥哥的身边。这“鸿门客栈”一事,也许不是华筝哥哥的唆使,也许是华筝哥哥的唆使,他也一定有所苦衷。
      她确信,华筝哥哥不会是那样无情无义的人。
      馨儿决定了,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追上华筝哥哥,找到他,当面问个明白。
      “姚瑶姐,你等等我。别走那么快!”
      好吧,她决定不再赶他了,一路上,多个人,多份力量。
      “地上的蘑菇不能随便捡来吃的。”男人见她满地里找吃的,忙阻止说。
      “没事,我家是开药铺的,什么东西该吃,什么不该吃。难道我会不知道!你把这个毒蘑菇捂你的伤口处,毒蘑菇的细菌能将你身上的毒吃了,这叫以毒攻毒法。”馨儿扔给他一个黑色蘑菇。随后又捡了几株青草,放在嘴里嚼碎,让他敷在他的额头上。
      “这草是薄荷草,能刺激神经,也许你闻多了,会想起什么记忆来。”
      “果真?”那男人子听她这么一说,也就迅速的捡了起来,跟着她把能放进嘴里吃的草吃了,把能用来敷药的草敷了。倒像是一个听话的男孩儿。
      “那间被烧毁的客栈里,有你的华筝哥哥?”
      馨儿瞪了他一下,没有回话。男子知道自己戳了人家的肚皮,便没再多问。
      吃过饭后,趁着黄昏未落,馨儿将鸿门客栈的几具尸体一一挖出来,又让这个不知来头的男人帮忙去挖土逐。
      “姚瑶姐姐,你不要伤心难过,生死由命,你再怎么伤心难过,也于事无补了。”
      “你说的对。”馨儿终于主动和他搭话了。只是叫她姚瑶姐总感觉很奇怪。她问,“你真的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记不起来了,想的话,头很疼。”男人说。
      “既然这样,你大可以先随随便便起个名字,等你记得自己是谁,再说。”
      “那姚瑶姐就随随便便给我起一个名字吧!反正救我的人,是你,我的命都是你给的。”男人帮忙把尸体抬下墓穴,一点一点认认真真推着穴山。
      “那就叫,曾华吧!”馨儿没多想,只是想起了华筝哥哥,便顺着把华筝哥哥的名字倒念,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
      “甄华?甄选的甄?”男人在土地里写下笔画繁多的“甄”字,问她。
      “不是。曾是多音字,是曾几何时的那个曾,华是繁华梦的华。”馨儿想到了繁华梦,又想起曾经在华府的时光。不过也是一场梦而已。
      “曾华。好名字!”曾华跟着馨儿念了一遍,好似有了一个名字,就换了一个人似的。变得更加开朗活泼了些。
      替那些无辜的人,埋好了香骨之后。两个人又碎碎念念的往东走。馨儿虽然好无目的,却希望护驾大队安全逃脱,希望他们就在前头,而不是因为没了郡主,往回走。
      这才到了一个叫清平镇的地方,就听到有人讨论,白朝的国舅爷亲自护送郡主进宫,举国同庆。馨儿终于听到华筝哥哥的消息了,可又有人说,他急着回白朝,因为他要成亲了,所以不多留。
      只是馨儿不知道,她这个郡主就在外面,他们是怎么把郡主送到了宋朝的宫里的。那个人,会不会和自己,很是相像。可是,他不是说好要和自己,远走高飞的吗?怎么,怎么还要回去,和别的女人成亲!
      越想越乱,她才发现,好似很多事情都是那样的投巧,会不会,这假郡主进宋朝但和亲公主,也是他的预谋。
      越想越是痛恨,他把她抛在这乱世之中,却自己回府,去成亲。娶别的女人。
      从前,百般甜蜜热恋,不过都是假的,是她假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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