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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婚礼现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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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梦境般,回去的路上,我竟然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身影,细细看去,那人像林启辰又不像,穿着白色的衬衫,染着今年最时髦的黄发,好像在吸烟。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瓜子,从一回来,怎个人精神都不集中,想的多了,越发想糊涂了。林启辰又怎么可能吸烟?他一向没有这个不良嗜好,更何况他不是在忙着给健民哥办婚礼吗,又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林健民?!那个大哥哥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被我给毁了,还是过得比谁都好。他现在还恨我,还是也像多年前那样,迷恋着我?
健民哥曾经喜欢我,一点都不新鲜,林启辰喜欢我,那才叫新鲜。
我的内心冷哼了一声,忽然觉得五月飞霜,天凉了!我冷得发抖,急着回家了。
回了家,又怔怔地坐在床上发呆,今天逛街的时候,可是一件瞧得上养的衣服也没有,回家找了半天,也翻不出一件去得了宴会的礼服。
我记得蔡琦琦的衣柜里有不少去年流行的衣服,她经济独立之后,就一直很大手笔,花钱如流水,买的都是牌子货,眼光还好,拿她的穿,铁定能行。没办法了,谁让我自小捡漏她们二人的惯了,穿她的就穿吧。蔡琦琦说过,她的衣柜,我任翻。
我才不跟她客气,我翻啊翻,找啊找,翻了个地朝天,可愣是没有找到一件合适的。
我泄气,一脚踢在她的抽屉上,可能力气稍稍有些大了。镜子柜上放着的盒子这时候竟然不偏不倚砸了下来,我脑门一哐当,着实疼!
什么破烂东西,连个盒子也都要欺负我不成!我捡了起来,正想着撕了它,解气,却看到里面有好几件蔡琦琦的宝贝,有的是高中大学的毕业证,有的是爸爸妈妈送她的生日礼物,一些项链耳环什么的,一件用透明袋子打包好的半新不旧的蓝色鱼尾裙。
别的不用多说,只是这一件衣裳,我太清楚了。当年琦琦十九岁生日时,林启辰亲自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我小心翼翼打开来,把衣服往自己身上量了量,看着镜子里的我,还有这条裙子,鼻头酸酸的,我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说:“还是你比较合适?”
林启辰送的,那就它了。
这是七年前的东西,七年,一场婚姻的情浓到淡时,难得的是,我还耿耿于怀这件裙子被谁送给了谁,却没有人再去度量它的美,把它抛弃在这不问不闻的盒子里,由它沉埋。没有人记得它曾经的辉煌,只是知道它已经过气了,不合时宜了。
不起眼的衣服再配上不起眼的我,还是挺合适的。
我此刻无奈,好想同林启辰说,蔡琦琦不喜欢蓝色,也不喜欢游泳,更不爱这一件蓝色的晚礼服。
喜欢蓝色喜欢游泳的人是我,蔡笑笑,一个不起眼的人。但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告诉他这些话,因为我曾经一度以为,那是他必须知道的,但是我自作多情了。
他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而是什么都不想知道。就像那句话说的,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他不爱我,我再怎么下足功课,在他眼里,也都是妖艳贱货,入不了他的心。
嗯,想想要怎么搭配呢?童话故事里,灰姑娘穿蓝色的冰雪服,还有透明的玻璃鞋。可我既不是灰姑娘也没有玻璃鞋,只有一双合脚的蓝色高跟鞋,再加上我的民族风蓝色格子披肩,这就是我明天的装扮,有点大条神经,但没办法,这就是我的风格!爱谁谁不喜欢。
换上之后,一照镜子,真有点想偷笑,几年前的裙子,穿身上竟然还很合衬,关键是我身材好啊,一直保持100斤左右,想不合穿都难。
其实很冤屈,网上的流言说“什么女人不过百,不是太矮就是胸部太平。”可我不啊,我163不算矮啊,我胸围,我胸围多少来着?反正,我不飞机场啊,怎么吃吃喝喝这几年,就是没长肉呢?苍天啊,老妈你要给你女儿补补身子啊!
一个人在北上广苦苦挨了七年了,也不能说没什么变化。我想,很多人说我除了身上的稚气少了,也多加了些沉稳内敛。一个女人,如何才能被尊重,首先要自重。
参加建明哥的婚礼,我并不需要精挑细选,静心打扮什么,再加上我本来也只是想走过场,并不打算坐下来,或吃或贺。倘若婚礼进行了一半,我定是要离开的,家里的夜路我不太敢走,虽然很多人说我活像一个小太妹,天不怕地不怕,其实我自己知道,我胆儿特小,也特怕黑。
一天之际在于晨,我早早起床,看到窗外的天躺开般透亮,这天天气很适宜办喜宴。我记得小时候表姐结婚的时候,那天的天气也特别好,老太太们说的,天有眼,表姐和表姐夫的婚姻定会幸福圆满,果然结婚这么多年,夫妻俩还是相敬如宾,恩爱如初。真真是好兆头,我都替建明哥感到高兴。
我拿好了爸爸妈妈备下的红包,是爸爸妈妈吩咐好的,拿了我的钱垫着的。礼金几千块钱,对于外人关系,我们算是给多了,可是对于曾经两家是世交,又要促好,这么点钱不算多。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们两家就有往来的,那时候健民哥也很小,他比我大六岁,和我大姐同年,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同窗。两家的老妈子就总是凑到一块给自家孩子说媒,若果不是我大姐夫的出现,我也就认为建民哥就是将来我大姐夫了。
唉唉,叹息叹之。
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我只认他一个哥哥。我总是叫他林哥哥,而林启辰,我从来不叫他,虽然他跟我二姐同年,虽然他是大我两岁的哥。可对于一个喜欢的人,又怎么能以兄妹相称。叫也没事,只是叫惯了,将来关系转好了,该怎么叫。这是我以前想多的烦恼,可我现在知道,这个烦恼很没必要,我和林启辰的关系能去到哪里?还不是原地踏步。
建民哥是我们这些小孩当中的大哥哥,哥哥就是有担当的人,他是很有责任感的人。可我读小学的时候,他已经跟我姐读高中去了,我读到初中的时候,我们几乎无往来,所以更别提他的同学朋友。
从出门坐车一路到到达婚礼现场,我一直在回想那些快要被遗忘的过往,原来很多当年的差一步,遗憾聚变如今的差一生。一步一生,谁还敢游戏人生?
我摘下眼镜,抹抹泪痕,进了婚礼会场。
有专门的礼仪小姐领了我进去,找着了我爸爸的名字,安排我坐了下去。
现场已经坐无虚席,很多人开始剥桌上的喜糖花生橘子,乐意不绝的吃了起来,说新郎俊俏的,说新娘娇美的,多不胜数。大家似乎都很赞同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只有我一个人独独坐在边边角落里,干巴巴的看他们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喜大普奔。
阿桑的歌唱到:“……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真真是好不应景!
我的笑脸摆在无人注意的角落,却任由自己腐蚀发烂的哭在心里。好在我坐着的这一围,我一个不认识。没人看我爱演戏爱傻笑,爱咋滴咋滴。
其实,我真想抬头去搜寻林伯父和薛阿姨的身影,好跟她们说一声,我来了,给了红包,就走人。
可我没有勇气抬头,我生怕我见着那个人。我害怕看到自己输了的扭捏鬼样。
我忽然想起林启辰林健民是有好些年没回来,可林伯父林伯母,我还是见过几次的。那时候我刚从家里出来打工,爸妈托人找关系,然后联系上了我庞伯伯,庞伯伯那时候还只是一个科长,官不算太大,把我拉进好胜集团,当一个小小的会计。所幸我爱打游戏,不学无成,偏偏热衷于计算机方面的,所以打字作文档之类的,我很上手。在好胜公司上班的时候,心很大,想着做几年下来,赚一大笔钱然后出国旅游,环游世界。
然后按照我的计划而行,我回家办了到日本旅游的签证,在市里的民政局见过林家二老。他们那时候是去办离婚手续的,那时候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后来还回家问了我妈几次,我妈很是看不的开,说什么林伯父有钱,离了还可以再找,不用替她们愁。
那还是几年前的事情,我想是自从他们一家移民到国外,好像家里闹得不怎么好,林伯父少时间管家,林伯母又不能专职做全职太太,她太热爱于教学,热爱于钢琴,这是他们家还在新城的时候,我们就知道的。
我一点也不惊讶,他们会离婚。离婚率高的往往是大城市里的上流人物,比如很多明星,很多权贵。像我们这些普通家庭,没有一个离婚的成本,而且知道平平淡淡,一辈子混混就过去的,所以很知足,闹架也是几天就好了的。我只是惊讶,他们明明那么那么相爱着,怎么就舍得离了呢?
我在想,要是我爸爸妈妈要离婚,那才叫惊奇。
五十多的两个老人,一个耳失聪,一个又有心脏病,他们习惯了两个人,要是那天分开了,一定会感觉世界上少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就像自己的一只手臂没了,或者是缺了颗心脏。总而言之,我爸妈是打死也不能分开的,彼此的救命稻草。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恩爱”?
暮年之后,或许我才能懂得吧,相濡以沫四个字,不是说出来的,就像人生,是活出来的。一辈子走完了,也才能看待到自己的结局。
我从来不替他们担心,最关键的还是我们家二老够恩爱,他们结婚那么久,生了我们仨个女儿,按照农村人的想法来,传宗接代最为重要,我们这边的人为什么有很多是有几个兄弟姐妹,那就是一定要有个儿子,可我妈妈生下我的时候,我爸爸就说不用生了,有我们仨就够了。于是,在我们家,除了爸爸就没有男丁了,妈妈特别渴望有个儿子,又特别怕疼。她还说她怀我的时候,做梦都梦到,我生下来是个带把儿的。
可惜,我是黄花大闺女一枚。让我妈妈失望了,不过好久好在,我长的不懒啊,惹我妈疼,我为我妈感到骄傲。
我妈妈和林伯母是同学,闺密的那种,所以我们两家有了交情,林家的两个儿子也算是我们蔡家的半个儿子,我妈妈总希望我们两家能结亲。可是,我们仨不争气,好事总轮不到我们。
我记得两年前,爸爸妈妈参加他们那届同学聚会的时候,林伯母独自来了一次,是我跟我妈邮件视频中看到的,林伯母特别问了我一句,“笑笑,有男朋友了吗?”
我回答有或是没有都是错误的选择,事实上我真没有,可是要是说没有,我妈又该托人找关系,让我赶回家相亲,她最怕我嫁不出去,成天说我这样不及隔壁老庞,那样不及我那二姐姐。可我要是回答有了,老妈就该查户口了,她以前就说过,让我找个有钱点,能吃苦耐劳,家里有个兄弟姐妹的。她知道一个家庭什么最重要,但这些条件,真的不是我心中第一选,我总会默默地在心里暗念一句——最重要的是两情相悦。
周星驰的电影《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说的几句,很刻骨铭心的话,说对象不管是谁,只有能拔出她的宝剑,能像英雄救美一样,踏着七彩云来救她。我是在想,紫霞是不是很单纯,遇到过第一个拔出她的宝剑的人,就用尽全力去爱了,结果呢?不过紫霞说的这些条件,一是有能力者,二是必须是她喜欢的人。
我喜欢林启辰,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所以这么多年,我依旧单身,只为等着另一个“林启辰”的出现。可我知道,另一个“林启辰”永远也不会出现,这个世界上,这个人,只有一个,可惜我没有抓住他。就像紫霞没了至尊宝,可是她有孙悟空,有人爱她,而且是一万年。我希望,在林启辰之后,也会有一个人爱我,如孙悟空爱紫霞那样。
七年前的记忆已经被我藏起来,藏在我觉得够深的地方,可是还没有见到人,我就先自己去揭潘多拉盒了,接下来的伤是否也是我一个人偿,我微微一笑,决定不再沉思,拿出手机耍微信抢红包,好些人已经蠢蠢欲动艾特我,让我出来发红包了,我回:拜托,没看到我的微信名吗?铁功绩,一毛不拔,哈哈哈。
有人补刀,有人发无奈的表情,有人说等我过完节日回去再挖空我,特别是Alan,带头搞事情,竟然在群里发出我们小组出去喝酒唱K的丑照,想要威胁我。
不过,真的好想笑,照片里麦克风拿倒的人,竟然是我!我一歌坛天后的败笔啊!
不禁,受到万分耻辱。爆料是吧,我翻了翻照片,找了一张Alan上次喝酒,醉醺醺的图片发了过去,他不是男神吗?不是最要面子吗?哈哈,这下子,好形象彻底崩塌了吧!
跟我斗!
几番斗图过后,忽然察觉有人注视的目光,我抬眸看去,竟然是庞水清。
此人是谁?是我觉得,见了就晦气,想起就丧气,听到就生气的贱人!好吧,见了她,我都觉得我又伶牙俐齿了不少。
我直接无视她吧。
婚礼场上,认识我的人其实很少,但只要有一两个,就足够闲话大篇。
很多年前,在我父母的安排下,我和林健民被配对,那时候我妈妈常常啃着瓜子在小区下面的公园和人逗笑说,将来我可是会嫁给林部深的大儿子林健明的。
可惜了,新娘不是我。
在妈妈看来,即是可惜又是尴尬,老面子多重要,所以她宁愿去湖南旅游也不愿意参加曾经的“未来”女婿的婚礼。
新郎新娘入场,主持人和双方父母也都纷纷进了来,首先是林伯父,他戴着一副老花镜,身后站着一个也是年纪相仿的女人,我一猜就知道那是林启辰的后妈,放在以前,我会心里暗骂一句,当后妈的最让人讨厌了。可现在,我已经懂得了什么是爱情,爱情是宁缺毋滥,所以林伯父和她重新来过,所以林伯母这么多年没再找伴儿。爱情还是成全割舍,所以林伯母落落大方,主持着自己三十年前生下的宝贝儿子的婚礼,并让那个女人跟在林伯父的身后,寸步不离。
林伯母能做到那样,估计也是因为心中没爱了,虽然爱情是两个字,可是当历经沧桑过后,也许就只剩下情分可讲了。
我躲开林伯父,主要是我跟他不熟,他大概也就知道我是谁家的姑娘,却叫不上我的名字。我跟薛阿姨才是半熟,依着热闹一些的人群看去,高贵典雅的薛阿姨今天也是一身优雅的蓝色旗袍,快六十的人,看上去却是中年的面容,少女的身姿。婀娜多姿,可惜林伯父不懂得珍惜,薛阿姨看起来明显比他紧牵着的那位显得华丽高贵。
“薛阿姨,恭喜恭喜。”虽然不是第一次参加婚礼,却算是第一次一个人参加婚礼,以往要么跟着家人,要么跟着同学朋友,那会像现在这样,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我走到僻静一点的地方,找到了薛阿姨。
薛阿姨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认清是我,她“哦”了一声,让我快快入座。我忙把手上的红包递给她,笑着说,“我刚刚吃过茶点了,今天有事,先回去了。”
她下手拍了一下我的后背,低声细语,“宝贝,不要伤心难过,本来和你妈妈说好的,把林哥哥留给你,可你林哥哥不喜欢。阿姨祝你早日找到对的爱你的另一位,来,跟阿姨来,阿姨跟你说,爱情是勉强不了的,我跟你林伯伯就是这样,哪怕开头我们也曾爱过,可新鲜劲早过了,还不如分了好呢。你懂吗?今天是你哥哥的大喜日子,我知道你找了借口,你就当给阿姨面子,留下来吃了东西再回去,等晚点我让人送你。”
我立马点头,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尴尬的场面,需要到阿姨来给我陪不是,关键是她还是以为我心心念念没忘林建明。很多事情啊,你不愿意忘,可终有一天,你会忘了的。我相信,只是时间的问题。没有谁能敌得过时间,芸芸众生,一辈子生老病死,等你过了那股热劲,你甚至会自然而然地忘了某个很重要的人。
“那阿姨,我坐那边,你不要难过,我也没事。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况且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玩玩而已。你不要放心上,红包我妈让我带来,他们二老去旅游了。”我强拉出笑容来,希望她也释怀些,毕竟前尘往事和她无甚关系,没必要让她徒悲伤。
“唉,没事就好。少芬也真是的,到现在估计还在怪我,没有把你们配成呢?生拉硬拽不肯来,非得今天去旅游,小气鬼。”
我默默一笑,我妈也真是小气鬼。红包的钱,多多少少都不出,总是欺负我。
我坐在五十桌开外,基本上已经靠着进来的大门了,这家酒店很豪华,五星级的,关键是整个婚礼场地设计得很是唯美浪漫,一进门口处,还有好些小提琴大提琴演奏家,在奏曲。
场地的中间铺了一条花道,用了无数的玫瑰花百合花做铺垫,中间还有一个紫金色的花灯掉下来,上面也是用花铺成的字,写着:林健民爱傅雪见,一生一世。还有他们的英文名:EIAHEN,ANDY。
童话说,王子和公主最终还是会在一起。
果然,林哥哥和他的公主走到了一起。
新娘不是我,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不明所以地滴下一滴泪珠来,也许是,就算是曾经被配对的我们,也有那时的深厚感情,今天送他入洞房,就像送别了过往,那些荒缪。不舍还有丝丝地难过。
薛阿姨因为要忙着应酬,也不多劝我,我和Alan斗图,不知喝了多少杯茶水,渐渐的尿急了,急得噼里啪啦要去找厕所,跟着楼道里的指引,终于见到了女生厕所的标志,冲啊,急啊!我恨不得就地解决,流氓是流氓了些,可是痛快啊!
我要哭了都,正转转间,看到有一个身影,和我擦肩而过,我仿佛看到了他的停留,我愣了几秒,还是冲进女生厕所了。
其实不是什么仿佛,彼此擦肩而过,我就是看到了他,看到了林启辰,看到了自己的囧。
他永远高高在上,我永远狼狈不堪,我追逐他,他即便停下看着我,我也够不着他。我们,太有距离了。我苦笑,在厕所里面,洗了把脸就出来了。
正要补补妆容,却在楼道里不偏不倚遇上了林健民。
上厕所的人,真少!
我急急走了两步,走近他,看着他愣在远处看着我的那双眼睛,我笑了笑,同他打招呼,“建明哥。”我很是温柔地叫了一声,声音几乎低到我都不能听见,我假到自己都心虚了,他却站如风,笑脸如花。
“来了。”他默默地点头,今天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越看越帅。“好久不见,你最近过得还好吗?”
好久不见,陈奕迅有一首歌,也叫《好久不见》,场景是这样的,男主许久未见女主,于是花了钱,买了车票,去了女主的城市,坐到她做过的咖啡店,空想着见到她时,会说些什么。末了,却只有一句“好久不见”,感情再深,终是简单无言。
更何况,林哥哥于我,只是无缘无份。
“很好。”我低头,不让眼泪再滚下来,我冲上去,抱了他一下,“建明哥,谢谢你。把我忘了。”
林哥哥说过,他爱上的人,一生不忘,真要忘了,那就是不爱了。
他今天结婚,我最不应该来,可我即来了又遇见了,那就算是跟他最后的了结,不要回首,前尘如梦,人要边走边忘,因为一生中要记得的人和事,只有少少。
“我没忘。”他一拥把我抱紧,紧的我有些吃力,挣扎不开。
“建明哥,新娘在等你。”我提醒般推开他的身子,叫了一句,踏着高跟鞋往座位走去。若这个拥抱再持久一点,可能我就要毁了那个美好的婚礼,毁了新娘的美梦,想想都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