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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锰 ...

  •   整整十五分钟之后,展云遥才上楼来,足够杨睿洗漱干净,穿戴整齐,把宿舍简单拾掇一下,顺便让智商恢复正常。
      一看见展云遥,杨睿顿时傻眼了。以“鉴赏”的眼光看,展云遥平时属于“不打扮”的女孩,她不化妆,不戴零碎佩饰,连钥匙环都是个素圈,她扎着清爽利落的马尾辫,不留刘海,她喜欢穿运动装,很少穿裙子。这学期迎新时,有个本科新生跟她套近乎:“我的入学手续都办好了,你哪儿不熟,我带你去。”当时展云遥笑而不语。新生大会上,当系党委书记介绍到:“这是你们级的辅导员,今年研三,以后学习上、生活上有什么困难,你们都可以跟她联系。”展云遥特意看了那个男生一眼,他正拼命往桌子底下钻。
      杨睿绝非没见过世面,他习惯于把自己遇到的每一个美女与贺嘉做比较,他对展云遥的私下评价是:欠缺性感魅力。展云遥只是个朝气蓬勃的女学生,贺嘉却是韵味无穷的成熟女人。然而看到展云遥此时此刻的妆扮,杨睿心服口服,她有实力跟贺嘉战成平手。
      展云遥一进屋就把房门反锁了,杨睿不由得胆怯心虚:“你要勾引我,不用这么费劲,其实我很容易……”
      展云遥一点也不想开玩笑,她满怀悲壮:“程辉回来了。”
      杨睿的人生轨迹与展云遥的前男友毫无交集,然而展云遥默认杨睿跟所有认识她的人一样对她那点破事耳熟能详,杨睿也不好意思继续假装自己对别人的隐私从无兴趣。
      “哦。”除此之外,他还能说什么。
      “他约了我两次,我都说忙,没时间。不过今天他还请了好多老朋友,我没法拒绝。”
      杨睿冰雪聪明,立刻领悟到自己的“色相”能派什么用场,反正他不是第一次帮别人扮演逢场作戏的角色。
      “他什么意思,想跟你和好?”杨睿并非八卦,先熟悉剧情才能演得逼真。
      展云遥凄凉的冷笑着:“算了,人家早有女朋友了,都谈婚论嫁了,这次没跟他一起回来。不知道他听谁说,他走之后,我再没交过男朋友,他以为我痴心不改,还在等他,或者伤痛太深,一直没走出来。他要见我,也许想故作姿态安慰我,劝我放开,好让自己良心上过得去,也许为了满足他的虚荣,瞧瞧,这有个大傻丫头因为他要当一辈子尼姑呢,多有成就感!你们男人不都有这种小心眼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自己嚼过吐了不要的都舍不得别人捡走!”
      杨睿赶紧撇清自己:“我就不那样,雯雯有了新男友,我请他俩吃过饭。”杨睿也默认展云遥知道舒雯是何许人也。
      “因为你变态!”
      杨睿吐了一口气,不再狡辩。
      展云遥走到窗边,双手撑住窗台向外看。杨睿一边翻箱倒柜找衣服,一边穷罗嗦:“你运气好,本来我昨天就该把这箱衣服运回家,你不想看我穿一身校服出场吧,当然那也掩不住我天生丽质……咱俩属于哪一款呢?干柴烈火,一见钟情,还是万里长征,死缠烂打,要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或者朦胧暧昧,不清不白……”
      “你再说我就回头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随风转舵,见机行事!”杨睿慌忙提好裤子,他可不想被展云遥“非礼”,她又不是他嫂子。
      杨睿终于捣饬完毕:“大功告成!怎么样,配得上你吧!”
      展云遥转过身,把杨睿挑剔的端详一番:“凑合。”
      杨睿拧开门锁,展云遥补上一句:“别以为我挑中你是看你拿得出手,因为你本科不在这,认识你的人少,不容易穿帮。”
      杨睿叹了口气:“好,我有自知之明。”反正展云遥不肯说他好话。
      两个人出门、下楼,阴暗酸臭的男生走廊上仿佛燃起奥运焰火,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乙丙丁被他们的周身光华映得睁不开眼。薛钒去图书馆了,阿蒙又沉入半梦幻半哲思的状态,然而男人堆里并不缺乏飞短流长的舌头。
      “嗬!这俩人打扮成这样……要去参加婚礼吗?”
      “我早就打赌他们朝夕相对,不可能一点情况都没有。”
      “完喽!全校最后一个单身美女也沦陷了!”
      “做梦呐!就算遥遥不跟杨睿,她也不可能要你呀!”
      ……

      一路之上,展云遥一言不发,全神贯注的盯着自己的鞋尖,杨睿对现状一知半解,不便贸然开口。
      来到聚会地点的马路对面,展云遥停住脚步,神态凝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杨睿识相的搂过她的肩膀:“别怕,有我在。”两个人就算正式进入角色。
      其他人都到齐了,杨睿和展云遥刚走进包间,意外情况就出现了,一个男生突然站起来,诧异的叫道:“杨睿!展云遥!你们俩是什么时候……”这是杨睿的本科同学,上个礼拜才参加过班级聚会,没听杨睿提起他啥时候把展云遥泡到手了。
      杨睿临阵不慌的迎上去,热情的抱住老同学,拍拍他后背,轻声说:“哥们,别拆穿我,回头请你喝酒。”
      这位弟兄就会意了,他是程辉的朋友,不过他一直认为程辉对待展云遥太不地道了,他宁愿帮杨睿,他乐呵呵的说:“你们什么时候有空去我那玩,快一年没见面了,你也太重色轻友了。”他一口气把杨睿和展云遥的“恋爱”提前了一年。
      在座的人都认识展云遥,杨睿的身份自然不言而喻。老熟人团聚,言行随意,直接开吃开喝。
      杨睿懒得琢磨哪个小子叫程辉,他专心专意给展云遥夹菜,上一道夹一道,哪盘油水大,哪盆营养足,他就狠命往展云遥碗里堆。其实展云遥日常饮食十分讲究,她既要拥有环骑青海湖的体力,又要维持一尺九的腰围,她特意为自己写了一个程序,用于分析蔬菜水果、鸡鸭鱼肉、五谷杂粮的成份,她严格遵照WHO颁布的标准来计划每顿饭摄入多少脂肪、蛋白质、纤维素。展云遥已经足足十年没碰过荤腥肥腻的大鱼大肉,这些糖渍、盐腌、烟熏、油炸、熬烂的烹调方式更令她痛心疾首。不过眼下,她只能装出幸福、享受的表情,把杨睿的美意一筷子一筷子捅进嗓子眼深处,好在圆桌对面的白痴也不了解她的习惯,他们以前……算了,展云遥在心底把杨睿骂得狗血喷头,下次实验室聚餐,一定要喂他吃一盘葱花姜末拌蒜瓣!
      杨睿把一大块红烧连皮五花肉递到展云遥嘴边,悄声说:“多吃点,你一辈子就这一次机会啦~”
      原来他心知肚明!展云遥气得要拧杨睿的胳膊,他却笑得甜丝丝的,让旁人妒忌得要死。
      大家肚子里有饭菜垫底,迫不及待就开始喝酒,谁都知道展云遥酒量好,别的女生喝啤酒或者可乐,只给展云遥倒白酒。她若无其事的端起酒杯,杨睿却低声嘱咐:“少喝点,注意身体。”他的态度郑重其事,展云遥不禁怦然心动。
      屋内所有人骤然意识到,他们这伙曾经共同追逐梦想,一起吃喝玩乐的老朋友,由于展云遥和程辉这对分道扬镳的前任情侣在场,团聚的气氛再也不能像以往那般轻松自如。展云遥遭遇失恋打击,纵酒伤身,听说这个消息的人无不扼腕叹息,现在,他们终于看到一个懂得怜惜她的好男人……
      展云遥撂下酒杯,这酒再咽下去也没意思,杨睿接过这杯酒:“我替你喝。”他把展云遥这杯一饮而尽,又把自己那杯也干了,众人一致叫好,这类场合,敢喝、能喝的人总显得更容易亲近。
      然后,杨睿就算和这帮人混熟了,聊天的气氛很快又恢复随和热闹。他见多识广,风趣大方,大家都拿他当“自己人”看待,而不是“遥遥带来的新男友”。
      没人知道程辉心里怎么想,他的言谈举止不露丝毫尴尬,男女分合原本最正常不过,何必为此耽误多年友情。这次回国前,他的未婚妻特地强调:“不许你见展云遥!”可他还是忍不住打电话给展云遥,难得回来一趟,也许以后再没机会了,就算只是老朋友,见一面才自然,成心躲开反而显得心里有鬼。展云遥没再谈恋爱,展云遥最近很忙,展云遥腾不出时间见他……程辉发誓,今天的聚会绝非他刻意安排,偏巧大家都认识的人凑在一起了。可是,搂着展云遥进门那个人是谁呢?无论他是谁,程辉不由自主的拿自己去跟他比,比相貌穿戴,比谈吐品味,比行止风范,比对遥遥的体贴疼爱……比来比去,程辉发觉自己的唯一优势在于出国……
      其实程辉完全无心,只是这几年在国外生活养成的习惯,他口中越来越频繁的冒出英文单词,话题也渐渐偏向留学生活,对归国度假的人而言,这很正常,朋友们也乐于了解他在异国他乡的经历。
      当程辉终于提起未婚妻和他们计划在教堂举行的西式婚礼时,杨睿的老同学忍不住挺身而出替展云遥打抱不平:“这位是杨大使家的二公子,人家当年一口气拿了三所常春藤学校的offer,还不稀罕呢,玩似的都给拒了!杨睿,你上次怎么教训那几个老外来着?”
      杨睿眨眨眼睛,通常,他不用这种方式介绍自己的出身。尽管他丝毫不认为在讲斯瓦希里语的国家做外交官比常驻英美的外交官低一等,但是对不知详情的人解释起来太费口舌,因此他从不主动谈论父母的工作。今天,为了展云遥,杨睿打算“献身”一次,他一声不吭,任凭不明真相的人往最美好、最浪漫的方向遐想。
      这个“曝料”果然掀起小小波澜,在座诸位本来就对杨睿满怀好奇。
      “哇!杨睿,你是不是为了我们遥遥才留在国内呀?好痴情哦~”有个女孩赞叹道。
      杨睿继续无辜的眨眼睛,并不表态,把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重任交给旁观者。
      展云遥非常后悔自己来参加这次聚会,她宁愿再也不见这些也认识程辉的老朋友,然而给她造成痛苦的根源并非程辉。她也非常感激杨睿,无论他的出现把气氛烘托得更和睦还是更尴尬,至少他让她感觉不孤单。

      开开心心吃完饭,大家去唱歌,展云遥不能扫众人的兴,只好奉陪到底。
      在场不止一对情侣,每对都被要求对唱情歌,展云遥和杨睿唱了那首现成的《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杨睿的才华、风范,他对展云遥的“真情”立时尽显无遗,惹起一片啧啧赞叹。展云遥的小心眼微微作痛,有的人竭尽全力也不过变成环绕龙身的朵朵彩云,杨睿却总能轻而易举便成为龙眼眶里那两个黑点。
      一曲唱罢,展云遥和杨睿就坐在角落里静静听歌,想心事,别的人抢麦克风都来不及,顾不上琢磨他俩。
      忽然,有人高喊:“这首歌是遥遥的!”转瞬间,麦克风就被塞到展云遥手里。
      淡淡的吉他独奏响起,屏幕上出现一条落叶金黄的校园路……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
      那年,登山社社庆,同时庆贺玉龙雪山和珠峰两组探险队双双报捷,展云遥和程辉是各队英雄之一。主持人把在场社员姓名写在纸条上,随机抽出两个人上台合演节目,恰巧将展云遥和程辉凑成一对。以前,他们只是认识,并不熟悉。有位社员带着吉他,程辉借过来,席地而坐,调好音准,他很久没练了,恐怕手生,先试弹了一段。事先没经过任何商量,展云遥自然而然合着他的试音唱下去,正是这首《青春》。
      “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与其他追求者相比,程辉的“攻势”很矜持,展云遥甚至不记得他们经历过“追”和“被追”的关系,水到渠成,别人都把他们当成情侣,他们也认定对方是自己的爱人。两个人都是第一次谈恋爱。
      甜蜜的爱情好像熟透的红樱桃一般美妙,时时、处处、事事都是“两个人”,而不再是“一个人”,吵架也不例外。展云遥和程辉站在大礼堂前的广场上吵架,吵着吵着,忽然不约而同的笑了,因为他们已经忘了吵架的原因,只记得一味引经据典、搬文弄字,施展超凡智商、绝世口才,企图自我论证,降服对方。然后,他们手拉手一起去吃饭、自习、散步。旁观者还以为话剧社在排演新剧目或者辩论队要准备参加大赛。
      “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那想家的苦涩滋味……”
      程辉计划去美国,展云遥理所当然选定同一条道路,她要永远和程辉在一起。她开始背单词、上辅导班、报名考试。两个人很快将恋情报告各自家长,程辉的父亲来出差,程辉带展云遥去和父亲一同吃了一顿饭,展云遥假期回老家,她母亲准备了很多地方特产让她捎给程辉。
      登山社设计的纪念衫上画着一对比翼齐飞的小鹰,社员都说一只叫遥遥,一只叫辉辉,它们是社团的吉祥物,保佑每一次考察探险马到成功,保佑每一位成员爱情和美,学业丰硕。
      展云遥和程辉是一对才华横溢、光彩照人的金童玉女,令所有人艳羡不已。
      “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淀的伤悲……”
      程辉比展云遥早一年毕业。那个暑假,展云遥去程辉家住了几天,程辉和父母陪她游览了那座古老的故都,而后展云遥的母亲也赶来送程辉上飞机。
      进入海关后,程辉找了个借口跑出来,把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东西还给父母说不打算带出国。突然,他抱着展云遥哭起来。他舍不得离开的,不仅仅是他的爱人,还有他的父母,他的家,他熟悉的生活,和这里所有一切。在那种场合下,他唯有恣意拥抱展云遥而不必担心被笑话,谁都能理解年少情侣的离别之苦。
      展云遥第一次看见男人掉眼泪,其实她不像程辉那么痛苦,一年的分别无可避免,人生就是如此安排。爱的深浅可以用泪水的多寡来衡量吗?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洋溢着眩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童话……”
      展云遥没回家,直接返校,她要写ps,做论文,查找申请资料。程辉打来一两个电话,说他忙着安顿生活,展云遥给程辉父母打过电话,慰藉他们独子骤然远行带来的孤寂。
      没有任何征兆,程辉下一个电话的第一句话是:“我们分手吧。”展云遥被电话铃声从睡梦中吵醒,大脑甚至还有一半迷糊。
      “好吧。”展云遥挂断电话。不需要听解释,如果他已经下定决心,什么理由都无关紧要。不需要跟他争辩,隔着半个地球,她还能做什么,不停的打电话骚扰,还是不顾一切想任何办法立刻跑去美国?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展云遥切身体会到“举目无亲”的含义。她要告诉父母吗,她要告诉朋友吗,她该怎么解释“我和程辉分手了”?然后忍受他们的疑惑、安慰和建议?程辉自己躲在太平洋对面,只要挂断电话就不受任何干扰,可是展云遥必须一个人面对这个处处留有程辉痕迹的校园,面对那些对他们两个人熟透了的朋友!
      幸亏,展云遥还有一个非亲非故的“亲人”。
      “哥,我失恋了……”再往后的记忆模糊在酒精、血腥、头疼和胃痛中。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展云遥心如死灰,把自己摧残得只剩下半条命,最终,她到底从绝望的十八层地狱一步一步爬回人间。程辉下一个电话的第一句话是:“我们和好吧。”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那就是我们的青春……

      这帮人唱到入夜,拿KTV提供的免费自助餐当晚饭,然后决定去泡吧。有人要回家休息,展云遥却忽然想把胳膊腿上凝聚的体力全部消耗干净,她看看杨睿,杨睿笑着点点头:“你想去就去。”
      进了酒吧,大家先聚在一桌喝了点软饮料,很快就四下散开,双双对对的情侣自去享受二人甜蜜,程辉和两三个交情最深的哥们边喝酒便谈心。
      杨睿一直陪展云遥跳舞,他毫不倦怠,也不厌烦。一支夸张的舞曲正奏到高潮处,展云遥骤然垂下手臂:“我累了。”杨睿护着她挤出人堆,找到一处僻静角落。
      展云遥跌进沙发里,果真疲惫不堪。
      “你喝什么?这有几种挺奇怪的鸡尾酒。”
      展云遥摇摇头。
      “怕喝醉吗?你这点重量,我背着你走回学校都没问题。”
      “喝酒要有喝酒的心情,现在心情不对。”
      杨睿不再勉强:“你喜欢什么果汁?”
      “胡萝卜汁。”
      杨睿哈哈大笑,他和阿蒙打赌逗笑展云遥那天,他讲了好多小白兔的笑话,小白兔去酒吧点胡萝卜汁,小白兔去蛋糕店买小圆面包,小白兔被大卡车压扁,小白兔被狗熊当手纸擦屁股……谁知道他脑子里哪来那么些叫人哭笑不得的弱智笑话。
      很快,杨睿真的端来一杯胡萝卜汁,竟然还有两个小圆面包!
      “老板没用锤子敲你的牙?”
      “没有,他只问我是不是养兔子了,他说这家酒吧严禁宠物入内,我告诉他没有宠物,是一位最讲究健康环保的美女,他就给我现榨了两根胡萝卜,还送我两个杂粮面包。”
      杨睿为自己要了一份外观可疑,名称惊悚的混合液体,尽管他一向乐于而且勇于尝试新奇陌生的吃喝,不过他宁可喝一锅肥肉熬的油汤,也不愿尝一口专门喂兔子的玩意。
      展云遥慢慢的啜了两口胡萝卜汁,而后背靠沙发,目光渺茫。杨睿倒是喝得龇牙咧嘴,心惊肉跳,巴不得找一桶凉水来洗胃。
      “我先声明,今天带你来,不是向程辉示威,那种没品的事,我干不出来,我对他,早已经不在乎了。说句公道话,我和他并不合适,我俩有太多想法、做法截然相反,而且都坚信只有自己最正确,不愿尝试理解对方。当初,有些矛盾打着爱情的旗号容忍下来,委屈了自己,忍不了的吵到天昏地暗也吵不出结果,只是互相伤害。就算我们安然度过那年夏天,迟早也会意识到彼此分歧太大,照样得分手,我俩不可能一起走完一辈子。我受不了的是那种分手方式,我以为自己做人一直光明磊落,痛快淋漓,没想到天下最窝囊、最没种、最不负责任的分手方式竟然落到我头上,简直比把一只活苍蝇嚼碎了咽下去还让人恶心。我没有精神洁癖,我可以接受分手,也不计较谁先提出分手,我甚至不在乎以什么理由分手,但是分要分得昂首挺胸,我们又没偷三摸四的苟合!他敢不敢当着他父母的面,我父母的面,登山社全体社员的面,面对面的对我说一句‘分手’?要是哪个男人这么对待我的朋友,我早就上去抽他了。就这一件事,我对这个人彻底绝望了,我只恨自己为什么把最美好的初恋给了他。我从没对谁说过程辉的坏话,现在也不想在你面前诋毁他,我承认,程辉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值得一个很优秀的女人与他相爱一生,可是我展云遥永远也不能忍受他!上高中时,有个男生追我,他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我对他也很有好感,一次课间,我看见他用铅笔扎窗台上的仙人球,仙人球上已经有了七八个铅笔杆粗细的大窟窿,都是他无聊的时候扎出来的,从那一刻起,我多看他一眼都觉得腻歪。我不是慈悲博爱的环保主义者,我吃肉,也弄死讨厌的虫子,但是我无法理解毫无意义、毫无目的的伤害生命,哪怕只是一棵仙人掌。每个人的言行都有自己的边界,程辉已经触犯了我的禁区。”展云遥说得斩钉截铁,但是并无更多怨怒情绪。
      杨睿理解展云遥的待人原则,但他觉得犯不着对曾经拥有的年华和感情太苛刻:“存在的,都有存在的道理,发生过的,总有可珍惜的价值。当初自己做主,没受勉强,过后也不必后悔,无论悲喜得失,都是你人生的一部分。”
      展云遥大不服气,杨睿没遭遇过“悲”与“失”,他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想说我从来没爱过程辉,却觉得对不起自己的青春光阴,如果说我曾经真正爱过他,好像更对不起自己。到底,怎么才算‘爱’?”
      杨睿向后倚靠,伸直双腿,坐得舒服一点:“我和雯雯分手那天,她说过,一旦你真的爱上一个人,当你失去他的时候,你会觉得整个世界再也没有希望了。我很幸运,从没经历过这种世界末日的感受,更幸运的是,我好像也没给别人造成世界末日的打击。”
      展云遥不以为然:“一定要等到失去才能判断吗?就像划燃火柴来检验质量是否合格,有什么意义!”
      “你活一辈子,会遇见很多人,有些人让你讨厌,你恨不得从来不认识他,有些人你感觉无所谓,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有些人你喜欢他,珍惜他,庆幸你们有缘相识,不过万一错过了,只是有点遗憾而已。但是还有一两个人,一想到你和他有可能一生一世行走在两条平行线上,永远不相逢,或者你明明看见他,却不知道他是谁,也无法让他知道你是谁,你甚至连‘失去’的机会都得不到,一想到这点,你就觉得心痛,觉得恐惧,好像站在万丈悬崖的边缘,稍微挪动半步就会摔得尸骨无存。这样的感觉,就是爱了,这是开始,不是结束。”
      那个新年夜,杨睿看见火锅店玻璃窗上的加菲猫时,他心里油然兴起的正是这种以前从未体验过的痛楚和恐惧,现有的一切幸福快乐都无法填补随之而来的巨大空虚,她身边有那么多人,为什么他不是其中之一?他宁愿舍弃一切,只为换取一个走近她的机会。杨睿从不畏惧“失去”和“失败”,他坚信自己有赢取和保卫的实力,他唯一害怕的,是他从未得到开始斗争的资格。时至今日,他依然会时不时心痛一下,每当陶乐讲起她遇到杨睿以前的经历,他都会心痛当时自己为什么不能陪在她身旁,不能亲身分享她的快乐和难过。这样的想法很幼稚,就连老房子对门那个和他同年同月出生的小姑娘也早已转学搬家不知去向,谁和谁能够从生到死始终在一起不分离呢?然而正是这种心痛让杨睿确信他的冒险并非失误。
      对展云遥而言,假如薛钒这个人从未出现在她的人生中,她是否会活得更快乐呢?她可以冷静、清醒的看待其他男生,不必被一首弱智儿歌搅得晕头转向,无法思考,无力选择。她担心选了别的男生就会错过薛钒向她表白的机会吗?还是认为其他男生都比不上薛钒呢?她连这个问题也答不上来。薛钒不曾带给她世界末日的恐惧或者痛不欲生的绝望,他只是让她淡淡的不快乐。那么,这不是“爱”吧,可是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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